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慷慨激昂的人说,“世道浇漓,人心不古,国粹将亡,此吾所为仰天扼腕切齿三叹息者也!”我初听这话,也曾大吃一惊;后来翻翻旧书,偶然看见《史记》《赵世家》里面记着公子成反对主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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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学灯》上看见驳吴宓君《新文化运动之反应》这一篇文章之后,才去寻《中华新报》来看他的原文。那是一篇浩浩洋洋的长文,该有一万多字罢,——而且还有作者吴宓君的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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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或一日的黄昏。地:或一处。人:老翁——约七十岁,白须发,黑长袍。女孩——约十岁,紫发,乌眼珠,白地黑方格长衫。过客——约三四十岁,状态困顿倔强,眼光阴沉,黑须,乱发,黑色短衣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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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所盼望的,过年过节之外,大概要数迎神赛会的时候了。但我家的所在很偏僻,待到赛会的行列经过时,一定已在下午,仪仗之类,也减而又减,所剩的极其寥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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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因为我劝过人少——或者竟不——读中国书,曾蒙一位不相识的青年先生赐信要我搬出中国去,但是我终于没有走。而且我究竟是中国人,读过中国书的,因此也颇知道些处世的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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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听着远远近近的爆竹声,知道灶君先生们都在陆续上天,向玉皇大帝讲他的东家的坏话去了,但是他大概终于没有讲,否则,中国人一定比现在要更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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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在中央公园里和C君做点小工作,突然得到一位好意的老同事的警报,说,部里今天发给薪水了,计三成;但必须本人亲身去领,而且须在三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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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六日在广州知用中学讲因为知用中学的先生们希望我来演讲一回,所以今天到这里和诸君相见。不过我也没有什么东西可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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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教授对人讲文学,以为文学当描写永远不变的人性,否则便不久长。例如英国,莎士比亚和别的一两个人所写的是永久不变的人性,所以至今流传,其余的不这样,就都消灭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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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在上海所见,专以小孩子为对手的糖担,十有九带了赌博性了,用一个铜元,经一种手续,可有得到一个铜元以上的糖的希望。但专以学生为对手的书店,所给的希望却更其大,更其多——因为那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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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二十八日《申报》号外载二十七日北平专电曰:“故宫古物即起运,北宁平汉两路已奉令备车,团城白玉佛亦将南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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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美修斯偷火给人类,总算是犯了天条,贬入地狱。但是,钻木取火的燧人氏却似乎没有犯窃盗罪,没有破坏神圣的私有财产——那时候,树木还是无主的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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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蝼蚁尚知贪生”,中国百姓向来自称“蚁民”,我为暂时保全自己的生命计,时常留心着比较安全的处所,除英雄豪杰之外,想必不至于讥笑我的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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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萌火的来源,希腊人以为是普洛美修斯从天上偷来的,因此触了大神宙斯之怒,将他锁在高山上,命一只大鹰天天来啄他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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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二年看十九年秋史癖要做“双十”的循例的文章,首先必须找材料。找法有二,或从脑子里,或从书本中。我用的是后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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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雪只要并不是靠这来解决国政,布置战争,在朋友之间,说几句幽默,彼此莞尔而笑,我看是无关大体的。就是革命专家,有时也要负手散步;理学先生总不免有儿女,在证明着他并非日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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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向是所谓“闭关主义”,自己不去,别人也不许来。自从给枪炮打破了大门之后,又碰了一串钉子,到现在,成了什么都是“送去主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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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讲一点我的当作消闲的读书——随便翻翻。但如果弄得不好,会受害也说不定的。我最初去读书的地方是私塾,第一本读的是《鉴略》,桌上除了这一本书和习字的描红格,对字(这是做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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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干大约是因为经过了“儿童年”的缘故罢,这几年来,向儿童们说话的刊物多得很,教训呀,指导呀,鼓励呀,劝谕呀,七嘴八舌,如果精力的旺盛不及儿童的人,是看了要头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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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士,历来算是一个美名,但有时也当作一个笑柄。最显著的,则有刺陈眉公的“翩然一只云中鹤,飞去飞来宰相衙”的诗,至今也还有人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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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流血这件事我是憎恶的,断腿、断臂,还有因为流血过多而患着贫血症的蜡黄的脸孔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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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把我们庄严的斗争视为舞台上一番演奏,果然那样,未免就太以客人自居,以为我们的责任只在于举起一架望远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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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死,这战争的年代,我是不常悲哀或感动的;但如你那青春的夭折我欲要向苍天怨诉了!满红:《哀萧红》如果能把悲哀留在人间,也还算是活在人的心上(就是极少的人也算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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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纱间里的几万只飞转的锭子像哨子一样尖着,分不出个点子来地响成一片。车间里迷迷蒙蒙,不知道是喷雾还是飞舞的细花绒,简直像漫天大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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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正是窘极,要想在声乐范围之内,找些有趣的题目研究,竟是左也找不着,右也找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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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刘豫波先生与英国萧伯纳同年,都是九十一岁有零的老人。我们从报纸杂志上,偶尔得到关于萧伯纳的记载,又从朋辈口中,偶尔听到关于刘先生的传说,使我们深深感到这两位中外有名的老人,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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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心是进步之母,自贱心是堕落之源,故自觉心不可无,自贱心不可有。本期沧波君自英通讯,提起我国驻外的公使馆领事馆,有的连牌子都不愿挂,国旗都不愿悬,这种习惯是否已普及于我国驻外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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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次所谈的情形,已可看出《生活》周刊的创办并没有什么大宗的开办费。寥若晨星的职员三个,徐先生月薪二十几块钱,孙先生月薪几块钱,我算是主持全部的事业,月薪最多的了,每月拿六十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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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上的一幕太阳做完了竟日普照的事业,在万物送别他的时候,他还显出十分的壮丽。他披上红袍,光耀万丈,云霞布阵,换起与主将一色的制服,听候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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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955年7月23日到了印度尼西亚的“诗之岛”峇厘,在那里住了八天,欣赏了不少峇厘岛上的艺术,从绘画、木雕刻到舞蹈,尤其以舞蹈看得比较多,南派的、北派的、宫廷的、民间的、古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