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女傳宋恭伯姬

伯姬者,魯宣公之女,成公之妹也。其母曰繆姜,嫁伯姬於宋恭公。恭公不親迎,伯姬迫於父母之命而行。既入宋,三月廟見,當行夫婦之道。伯姬以恭公不親迎,故不肯聽命。

宋人告魯,魯使大夫季文子於宋,致命於伯姬。還,覆命。公享之,繆姜出於房,再拜曰:

“大夫勤勞於遠道,辱送小子,不忘先君以及後嗣,使下而有知,先君猶有望也。敢再拜大夫之辱。”伯姬既嫁於恭公十年,恭公卒,伯姬寡。至景公時,伯姬嘗遇夜失火,左右曰:

“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婦人之義,保傅不俱,夜不下堂,待保傅來也。”保母至矣,傅母未至也。左右又曰:“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婦人之義,傅母不至,夜不可下堂,越義求生,不如守義而死。”遂逮於火而死。春秋詳錄其事,爲賢伯姬,以爲婦人以貞爲行者也。伯姬之婦道盡矣。當此之時,諸侯聞之,莫不悼痛,以爲死者不可以生,財物猶可復,故相與聚會於澶淵,償宋之所喪。春秋善之。君子曰:“禮,婦人不得傅母,夜不下堂,行必以燭。伯姬之謂也。”詩云:“淑慎爾止,不愆於儀。”伯姬可謂不失儀矣。

頌曰:

伯姬心專,守禮一意,宮夜失火,保傅不備,逮火而死,厥心靡悔,春秋賢之,詳錄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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