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女傳召南申女

召南申女者,申人之女也。既許嫁於酆,夫家禮不備而欲迎之,女與其人言:“以爲夫婦者,人倫之始也,不可不正。傳曰:‘正其本,則萬物理。失之豪釐,差之千里。’是以本立而道生,源治而流清。故嫁娶者,所以傳重承業,繼續先祖,爲宗廟主也。夫家輕禮違制,不可以行。”遂不肯往。夫家訟之於理,致之於獄。女終以一物不具,一禮不備,守節持義,必死不往,而作詩曰:“雖速我獄,室家不足。”言夫家之禮不備足也。君子以爲得婦道之儀,故舉而揚之,傳而法之,以絕無禮之求,防淫慾之行焉。又曰:“雖速我訟,亦不女從。”此之謂也。

頌曰:

召南申女,貞一修容,夫禮不備,終不肯從,要以必死,遂至獄訟,作詩明意,後世稱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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