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bō國有法王、人王。
人王即領主主兵革,初有四,今並一。法王喇嘛教首領主佛教,亦有二。人王以土地養法王,而不知有中國;法王代人王化人民,而遵奉朝廷。其教,大法王與二法王更相爲師弟。
大法王將沒通“歿”,死亡,即先語二法王以託生之地。二法王如其言往求之,必得所生,即抱奉歸養爲大法王,而傳之道。其抱歸時,雖年甚幼,而前生所遺事,如探環穴中,歷歷不爽。二法王沒,亦先語於大法王,而往覓與抱歸傳教,亦如之。其託生之家,各不甚遙絕,若只借爲萌芽,而果則不易也。大與二,亦只互爲淵源,而位則不更也此即所謂喇嘛教的“靈童”轉世制度。
庚戌年公元1610年,二法王曾至麗江,遂至雞足。
大寶法王於嘉靖間朝京師,參五臺。
麗江北至必烈界,幾兩月程。又兩月,西北至大寶法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