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列傳第四十 奸臣上

耶律乙辛張孝傑耶律燕哥蕭十三《春秋》褒貶,善惡並書,示勸懲也。故遷、固傳佞幸、酷吏,歐陽修則並奸臣錄之,將俾爲君者知所鑑,爲臣者知所戒。此天地聖賢之心,國家安危之機,治亂之原也。遼自耶律乙辛而下,奸臣十人,其敗國皆足以爲戒,故列於《傳》。

耶律乙辛,字胡睹兗,五院部人。父迭刺,家貧,服用不給,部人號“窮迭刺”。

初,乙辛母方娠,夜夢手搏羖羊,拔其角尾。既寤佔之,術者曰:“此吉兆也。羊去角尾爲王字,汝後有子當王。”及乙辛生,適在路,無水以浴,回車破轍,忽見涌泉。迭刺自以得子,欲酒以慶,聞酒香,於草棘間得二榼,因祭東焉。

乙辛幼慧黠。嘗牧羊至日昃,迭刺視之,乙辛熟寢。迭刺觸之覺,乙辛怒曰:“何遽驚我!適夢人手執口月以食我,我已食月,啖日方半而覺,借不盡食之。”迭刺自是不令牧羊。及長,美風儀,外和內狡。重熙中,爲文班吏,掌太保印,陪從入宮。皇后見乙辛詳雅如素宦,令補筆硯吏;帝亦愛之,累遷護衛太保。道宗即位,以乙辛先朝任使,賜漢人戶四十,同知點檢司事,常召決疑議,升北院同知,歷樞密副使。清寧五年,爲南院樞密使,改知北院,封趙王。

九年,耶律仁先爲南院樞密使,時駙馬都尉蕭胡睹與重元黨,惡仁先在朝,奏曰:“仁先可任西北路招討使。”帝將從之。乙辛奏曰,“臣新參國政,未知治體。仁先乃先帝舊臣,不可遽離朝廷。”帝然之。重元亂平,拜北院樞密使,進王魏,賜匡時翊聖竭忠平亂功臣。鹹雍五年,加守太師。詔四方有軍旅,許以便宜從事,勢震中外,門下饋賂不絕。凡阿順者蒙薦攤,忠直者被斥竄。

大康元年,皇太子始預朝政,法度修明。乙辛不得逞,謀以事誣皇后。後既死,乙辛不自安,又欲害太子。乘間入奏曰:“帝與後如天地並位,中宮豈可曠?”盛稱其黨駙馬都尉蕭霞抹之妹美而賢。上信之,納於宮,尋冊爲皇后。時護衛蕭忽古知乙辛奸狀,伏橋下,欲殺之。俄暴雨壞橋,謀不遂。林牙蕭巖壽密奏曰:“乙辛自皇太子預政,內懷疑懼,又與宰相張孝傑相附會。恐有異圖,不可使居要地。”出爲中京留守。乙辛泣謂人曰:“乙辛無過,因讒見出。”其黨蕭霞抹輩以其言聞於上。上悔之。無何,出蕭巖壽爲順義軍節度使,詔近臣議召乙辛事。北面官屬無敢言者,耶律撒刺曰,“初以蕭巖壽奏,出乙辛。若所言不當,宜坐以罪;若當,則不可復召。”累諫不從。乃復召爲北院樞密使。

時皇太子以母后之故,憂見顏色。乙辛黨欣躍相慶,讒謗沸騰,忠良之士斥逐殆盡。乙辛因蕭十三之言,夜召蕭得裹特謀構太子,令護衛太保耶律查刺誣告耶律撒刺等同謀立皇太子。詔按無跡而罷。又令牌印郎君蕭訛都斡詣上誣首:“耶律查刺前告耶律撒刺等事皆實,臣亦與其謀。本欲殺乙辛等而立太子。臣等若不言,恐事白連坐。”詔使鞫劾,乙辛迫令具伏。

上怒,命誅撒刺及速撒等。乙辛恐帝疑,引數人庭詰,各令荷重校,繩擊其頸,不能出氣,人人不堪其酷,惟求速死。反奏曰:“別無異辭。”時方暑,屍不得瘞,以至地臭。乃囚皇太子於上京,監衛者皆其黨。尋遣蕭達魯古、撒把害太子。乙辛黨大喜,聚飲數日。上京留守蕭撻得以卒聞。上哀悼,欲召其妻,乙辛陰遣人殺之,以滅其口。

五年正月,上將出獵,乙辛奏留皇孫,上欲從之。同知點檢蕭兀納諫曰:“陛下若從乙辛留皇孫,皇孫尚幼,左右無人,願留臣保護,以防不測。”遂與皇孫俱行。由是上始疑乙辛,頗知其奸。會北幸,將次黑山之平澱,上適見扈從官屬多隨乙辛後,惡之,出己辛知南院大王事。及例削一字王爵,改王混同,意稍自安。及赴闕入謝,帝即日遣還,改知興中府事。

七年冬,坐以禁物鬻入外國,下有司議,法當死。乙辛黨耶律燕哥獨奏當入八議,得減死論,擊以鐵骨朵,幽於來州。

後謀奔宋及私藏兵甲事覺,縊殺之。乾統二年,發冢,戮其屍。

張孝傑,建州永霸縣人。家貧,好學。重熙二十四年,擢進士第一。

清寧間,累遷樞密直學士。鹹雍初,坐誤奏事,出爲惠州刺史。俄召復舊職,兼知戶部司事。三年,參知政事,同知樞密院事,加工部侍郎。八年,封陳國公。上以孝傑勤幹,數問以事,爲北府宰相。漢人貴幸無比。

大康元年,賜國姓。明年秋獵,帝一日射鹿三十,燕從官。

酒酣,命賦《雲上於天詩》,詔孝傑坐御榻旁。上誦《黍離》詩:“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孝傑奏曰:“今天下太平,陛下何憂?富有四海,陛下何求?”帝大悅。三年,羣臣侍燕,上曰:“先帝用仁先、化葛,以賢智也。朕有孝傑、乙辛,不在仁先、化葛下,誠爲得人。”歡飲至夜,乃罷。

是年夏,乙辛譖皇太子,孝傑同力相濟。及乙辛受詔按皇太子黨人,誣害忠良,孝傑之謀居多。乙辛薦孝傑忠於社稷,帝謂孝傑可比狄仁傑,賜名仁杰,乃許放海東青鶴。六年,既出乙辛,上亦悟孝傑奸佞,尋出爲武定軍節度使。坐私販廣濟湖鹽及擅改詔旨,削爵,貶安肅州,數年乃歸。大安中,死於鄉。乾統初,剖棺戮屍,以族產分賜臣下。

孝傑久在相位,貪貨無厭,時與親戚會飲,嘗曰:“無百萬兩黃金,不足爲宰相家。”初,孝傑及第,詣佛寺,忽迅風吹孝傑襆頭,與浮圖齊,墜地而碎。有老僧曰:“此人必驟貫,然亦不得其死。”竟如其言。

耶律燕哥,字善寧,季父房之後。四世祖鐸穩,太祖異母弟。父曰豁里斯,官至太師。

燕哥狡佞而敏。清寧間,爲左護衛太保。太康初,轉北面林牙。初耶律乙辛自中京留守復爲樞密使,以燕哥爲耳目,凡聞見必以告。乙辛愛而薦之,帝亦以爲賢,拜左夷離畢。及皇太子被誣,帝遣燕哥往訊之,太子謂燕哥曰:“帝惟我一子,今爲儲嗣,復何求,敢爲此事!公與我爲昆弟行,當念無辜,達意於帝。”禱之甚懇。蕭十三聞之,謂燕哥曰:“宜以太子言,易爲伏狀。”燕哥頷之,盡如所教以奏。及太子被逐,乙辛殺害忠良,多燕哥之謀,爲契丹行官都部署。五年夏,拜南府宰相,遷惕隱。

大安三年,爲西京留守,致仕。壽隆初,以疾卒。

蕭十三,蔑古乃部人。父鐸魯斡,歷官節度使。十三辨黠,善揣摩人意。清寧間,以年勞遷護衛太保。大康初,耶律乙辛復入樞府,益橫恣。時十三出入乙辛家,以朝臣不附者輒使出之,十三由宿衛遷殿前副點檢。

三年夏,護衛蕭忽古等謀殺乙辛,事覺下獄。十三謂乙辛曰:“今太子猶在,臣民屬心。大王素無根柢之助,復有誣皇后之怨。若太子立,王置身何地?宜熟計之。”乙辛曰:“吾憂此久矣!”是夜,召蕭得裹特謀所以構太子事。十三計既行,尋遷殿前都點檢,兼同知樞密院事。復令蕭訛都斡等誣首耶律查刺前告耶律撒刺等事皆實,詔究其事,太子不服。別遣夷離畢耶律燕哥問太子,太子具陳所以見誣之狀。十三聞之,謂燕哥曰:“如此奏,則大事去矣!當易其辭爲伏款。”燕哥入,如十三言奏之。上大怒,廢太子。太子將出,曰:“我何罪至是!”十三叱令登車,遣衛卒闔車門。是年,遷北院樞密副使,復陳陰害太子計,乙辛從之。

及乙辛出知南院大王事,亦出十三爲保州統軍使,卒。乾統間,剖棺戮屍。二子:的裏得、唸經,皆伏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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