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本紀第二 太祖下

四年春正月丙申,射虎東山。

二月丙寅,修遼陽故城,以漢民、渤海戶實之,改爲東平郡,置防禦使。

夏五月庚辰,至自東平郡。

秋八月丁酉,謁孔子廟,命皇后、皇太子分謁寺觀。

九月,徵烏古部,道聞皇太后不豫,一日馳六百里還,侍太后,病間,復還軍中。

冬十月丙午,次烏古部,天大風雪,兵不能進,上禱於天,俄頃而霽。命皇太子將先鋒軍進擊,破之,俘獲生口萬四千二百,牛馬、車乘、廬帳、器物二十餘萬。自是舉部來附。

五年春正月乙丑,始制契丹大字。

夏五月丙寅,吳越王復遣滕彥休貢犀角、珊瑚,授官以遣。

庚辰,有龍見於拽刺山陽水上,上射獲之,藏其骨內府。

閏六月丁卯,以皇弟蘇爲惕隱,康默記爲夷離畢。

秋八月己未朔,党項諸部叛。辛未,上親征。

九月己丑朔,樑遣郎公遠來聘。壬寅,大字成,詔頒行之。

皇太子率迭刺部夷離堇污裏軫等略地雲內、天德。

冬十月辛未,攻天德。癸酉,節度使宋瑤降,賜弓矢、鞍馬、旗鼓,更其軍曰應天。甲戌,班師。宋瑤復叛。丙子,拔其城,擒宋瑤,俘其家屬,徙其民於陰山南。

十二月己未,師還。

六年春正月丙午,以皇弟蘇爲南府宰相,迭裏爲惕隱。南府宰相,自諸弟構亂,府之名族多四罹其禍,故其位久虛,以鋤得部轄得裏、只裏古攝之。府中數請擇任宗室,上以舊制不可輒變;請不已,乃告於宗廟而後授之。宗室爲南府宰相自此始。

夏五月丙戌朔,詔定法律,正班爵。丙申,詔畫前代直臣像爲《招諫圖》,及詔長吏四孟月詢民利病。

六月乙卯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癸丑朔,晉新州防禦使王鬱以所部山北兵馬內附。

丙子,上率大軍入居庸關。

十一月癸卯,下古北口。丁未,分兵略檀、順、安遠、三河、良鄉、望都、潞、滿城、遂城等十餘城,俘其民徙內地。

十二月癸丑,王鬱率其衆來朝,上呼鬱爲子,賞賚甚厚,而徙其衆於潢水之南。庚申,皇太子率王鬱略地定州,康默記攻長蘆。唐義武軍節度使王笮直養子都囚其父,自稱留後。癸亥,圍涿州,有白免緣壘而上,是日破其郛。癸酉,刺史李嗣弼以城降。乙亥,存勖至定州,王都迎謁馬前。存勖引兵趨望都,遇我軍禿餒五千騎,圍之,存勖力戰數四,不解。李嗣昭領三百騎來救,我軍少卻,存勖乃得出,大戰,我軍不利,引歸。存勖至幽州,遣二百騎躡我軍後,我軍反擊,悉擒之。己卯,還次檀州,幽人來襲,擊走之,擒其裨將。詔徙檀、順民於東平、瀋州。

天贊元年春二月庚申,復徇幽、薊地。癸酉,詔改元,赦軍前殊死以下。夏四月甲寅,攻薊州。戊年,拔之,擒刺史胡瓊,以盧國用、涅魯古典軍民事。壬戌,大饗軍士。癸亥,李存勖圍鎮州,張文禮求援,命郎君迭烈、將軍康末怛往擊,敗之,殺其將李嗣昭。辛未,攻石城縣,拔之。

五月丁未,張文禮卒,其子處瑾遣人奉表來謝。

六月,遣鷹軍擊西南諸部,以所獲賜貧民。

冬十月甲子,以蕭霞的爲北府宰相。分迭刺部爲二院:斜涅赤爲北院夷離堇,綰思爲南院夷離堇。詔分北大濃兀爲二部,立兩節度使以統之。

十一月壬寅,命皇子堯骨爲天下兵馬大元帥,略地薊北。

二年春正月丙申,大元帥堯骨克平州,獲刺史趙思溫、裨將張崇。

二月,如平州。甲子,以平州爲盧龍軍。置節度使。

三月戊寅。軍於箭笴山,討叛奚胡損,獲之,射以鬼箭。

誅其黨三百人,沉之狗河。置奚墮瑰部,以勃魯恩權總其事。

夏四月己酉,樑遣使來聘,吳越王遣使來貢。癸丑,命堯骨攻幽州,迭刺部夷離堇覿烈徇山西地。庚申,堯骨軍幽州東,節度使符存審遣人出戰,敗之。擒其將裴信父子。

閏月庚辰,堯骨抵鎮州。壬午,拔曲陽。丙戌,下北平。

是月,晉王李存勖即皇帝位,國號唐。

五月戊午,堯骨師還。癸亥,大饗軍士,賞賚有差。

六月辛丑,波斯國來貢。

秋七月,前北府宰相蕭職阿古只及王鬱徇地燕、趙。

冬十月辛未朔,日有食之。己卯,唐兵滅樑。

三年春正月,遣兵略地燕南。

夏五月丙午,以惕隱迭裏爲南院夷離堇。是月,徙薊州民實遼州地。渤海殺其刺史張秀實而掠其民。六月乙酉,召皇后、皇太子、大元帥及二宰相、諸部頭等詔曰:“上天降監,惠及丞民。聖主明王,萬載一遇。朕既上承天命,下統羣生,每有徵行,皆奉天意。是以機謀在己,取捨如神,國令既行,人情大附。舛論歸正,遐邇無愆。可謂大含溟海,安納泰山矣。自我國之經營,爲羣方之父母。憲章斯在,胤嗣何憂?升降有期,去來在我。良籌聖會,自有契於天人;衆國羣王,豈可化其凡骨?三年之後,歲在丙戌,時值初秋,必有歸處。然未終兩事,豈負親誠?日月非遙,戒嚴是速。”

聞詔者皆驚懼,莫識其意。是日,大舉徵吐渾、党項、阻卜等部。詔皇太子監國,大元帥堯骨從行。

秋七月辛亥,曷刺等擊素昆那山東部族,破之。

八月乙酉,至烏孤山,以鵝祭天。甲午,次古單于國,登阿里典壓得斯山,以麃鹿祭。

九月丙申朔,次古加鶻城,勒石紀功。庚子,拜日於蹛林。

丙午,遣騎攻阻卜。南府宰相蘇、南院夷離堇迭裏略地西南。

乙卯,蘇等獻俘。丁已,鑿金河水,取烏山石,輦致潢河、木葉山,以示山川朝海宗獄之意。癸亥,大食國來貢。甲子,詔礱闢遏可汗故碑,以契丹、突厥、漢字紀其功。是月,破胡母思山諸蕃部,次業得思山,以赤牛青馬祭天地。回鶻霸裏遣使來貢。冬十月丙寅朔,獵寓樂山,獲野獸數千,以充軍食。丁卯,軍於霸離思山。遣兵逾流沙,拔浮圖城,盡取西鄙諸部。

十一月乙未朔,獲甘州回鶻都督畢離遏,因遣使諭其主烏母主可汗。射虎於烏刺邪裏山,抵霸室山。六百餘里且行且獵,日有鮮食,軍士皆給。

四年春正月壬寅,以捷報皇后、皇太子。

二月丙寅,大元帥堯骨略党項。丁卯,皇后遣康末怛問起居,進御服、酒膳。乙亥,蕭阿古只略燕、趙還,進牙旗兵仗。

辛卯,堯骨獻党項俘。

三月丙申,饗軍於水精山。

夏四月甲子,南攻小蕃,下之。皇后、皇太子迎謁於札裏河。癸酉,回鶻烏母主可法遣使貢謝。

五月甲寅,清暑室韋北陘。

秋九月癸巳,至自西征。

冬十月丁卯,唐以滅樑來告,即遣使報聘。庚辰,日本國來貢。辛巳,高麗國來貢。

十一月丁酉,幸安國寺,飯僧,赦京師囚,縱王坊鷹鶻。

己酉,新羅國來貢。

十二月乙亥,詔曰:“所謂兩事,一事已畢,惟渤海世急未雪,豈宜安駐。”乃舉兵親征渤海大諲譔。皇后、皇太子、大元帥堯骨皆從。

閏月壬辰,祠木葉山。壬寅以青牛白馬祭天地於烏山。己酉,次撒葛山,射鬼箭。丁巳,次商嶺,夜圍扶余府。

天顯元年春正月己未,白氣貫日。庚申,拔扶余城,誅其守將。丙寅,命惕隱安端、前北府宰相蕭阿古只等將萬騎爲先鋒,遇諲譔老相兵,破之。皇太子、大元帥堯骨、南府宰相蘇、北院夷離堇斜涅赤,南院夷離堇迭裏是夜圍忽汗城。己巳,諲譔請降。庚午,駐軍於忽汗城南。辛未,諲譔素服,稿索牽羊,率僚屬三百餘人出降。上優禮而釋之。甲戌,詔諭渤海郡縣。

丙子。遣近待康末怛等十三人入城索兵器,爲邏卒所害。丁丑,諲譔復叛,攻其城,破之。駕幸城中,諲譔請罪馬前。詔以兵衛諲譔及族屬以出。祭告天地,復還軍中。

二月庚寅,安邊、鄚頡、南海、定理等府及諸道節度、刺史來朝,慰勞遣之。以所獲器幣諸物賜將士。壬辰,以青牛白馬祭天地。大赦,改元天顯。以平渤海遣使報唐。甲午,復幸忽汗城,閱府庫物,賜從臣有差。以奚部長勃魯恩、王鬱自回鶻、新羅、吐蕃、党項、室韋、沙陀、烏古等從徵有功,優加賞齎。丙午,改渤海國爲東丹,忽汗城爲天福。冊皇太子倍爲人皇王以主之。以皇弟迭刺爲左大相,渤海老相爲右大相,渤海司徒大素賢爲左次相,耶律羽之爲右次相。赦其國內殊死以下。丁未,高麗、濊貊、鐵驪、鞨霫來貢。

三月戊午,遣夷離畢康默記、左付射韓延徽攻長嶺府。甲子,祭天。丁卯,幸人皇王宮。己巳,安邊、鄚頡、定理三府叛,遣安端討之。丁丑,三府平。壬午,安端獻俘,誅安邊府叛帥二人。癸未,宴東丹國僚佐,頒賜有差。甲申,幸天福城。

乙酉,班師,以大諲譔舉族行。

夏四月丁亥朔,次傘子山。辛卯,人皇王率東丹國僚屬辭。

是月,唐養子李嗣源反,郭存謙弒其主存勖,嗣源遂即位。

五月辛酉,南海、定理二府復叛,大元帥堯骨討之。

六月丁酉,二府平。丙午,次慎州,唐遣姚坤以國哀來告。

秋七月丙辰,鐵州刺史衛鈞反。乙丑,堯骨攻拔鐵州。庚午,東丹國左大相迭刺卒。辛未,衛送大諲譔於皇都西,築城以居之。賜諲譔曰烏魯古,妻曰阿里只。盧龍行軍司馬張崇叛,奔唐。甲戌,次扶余府,上不豫。是夕,大星隕於幄前。辛巳平旦,子城上見黃龍繚繞,可長一里,光耀奪目,入於行宮,有紫黑氣蔽天,逾日乃散。是日,上崩,年五十五。天贊三年上所謂“丙戌秋初,必有歸處”,至是乃驗。壬午,皇后稱制,權決軍國事。

八月辛卯,康默記等攻下長嶺府。甲午,皇后奉梓宮西還。

壬寅,堯骨討平諸州,奔赴行在。乙巳,人皇王倍繼至。

九月壬戌,南府宰相蘇薨。丁卯,梓宮至皇都,權殯於子城西北。己巳,上諡昇天皇帝,廟號太祖。

冬十月,盧龍軍節度使盧國用叛,奔於唐。

十一月丙寅,殺南夷離堇耶律迭裏、郎君耶律匹魯等。

二年八月丁酉,葬太祖皇帝於祖陵,置祖州天城軍節度使以奉陵寢。統和二十六年七月,進諡大聖大明天皇帝。重熙二十一年九月,加諡大聖大明神烈天皇帝。太祖所崩行宮在扶余城西南雨河之間,後建昇天殿於此,而以扶余爲黃龍府雲。

贊曰:遼之先,出自炎帝,世爲審吉國,其可知者蓋自奇首雲。奇首生都庵山,徙潢河之濱,傳至雅裏,始立制度,置官屬,刻木爲契,穴地爲牢。讓阻午而不肯自立。雅裏生毗牒。

與黃室韋挑戰,矢貫數札,是爲懿祖。懿祖生勻德實,始教民稼穡,善畜牧,國以殷富,是爲玄祖。玄祖生撒刺的,仁民愛物,始置錢冶,教民鼓鑄,是爲德祖,即太祖之父也。世爲契丹遙輦氏之夷離堇,執其政柄。德祖之弟述瀾,北征於厥、室韋,南略易、定、奚、霫,始興板築,置城邑,教民種桑麻,習織組,已有廣土衆民之志。而太祖受可汗之禪,遂建國。東征西討,如折枯拉朽。東自海,西至於流沙,北絕大漠,信威萬里,歷年二百,豈一日之故哉。周公誅管、蔡,人未有能非之者。刺葛、安端之亂,太祖既貸其死而複用之,非人君之度乎?舊史扶余之變,亦異矣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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