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列傳第二十

蕭阿刺 耶律義先

弟信先 蕭陶隗

蕭塔刺葛 耶律敵祿

蕭阿刺,字阿里懶,北院樞密使孝穆之子也。幼養宮中,興宗尤愛之。童熙六年,爲弘義宮使。累遷同知北院樞密使,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出爲東京留守。二十一年,拜西北路招討使,封西平郡王。尋尚秦晉國王公主,拜駙馬都尉。

清寧元年,遺詔拜北府宰相,兼南院樞密使,進王韓。明年,改北院樞密使,徙王陳,與蕭革同掌國政。革謅諛不法,阿刺爭之不得,告歸。上由此惡之,除東京留守。會行瑟瑟禮,入朝陳時政得失。革以事中傷,帝怒,縊殺之。皇太后營救不及,大慟曰 :“阿刺何罪而遽見殺”帝乃優加賄贈,葬乾陵之赤山。 阿刺性忠果,曉世務,有經濟才。議者以謂阿刺若在,無重元、乙辛之亂。

耶律義先,于越仁先之弟也。美風姿,舉止嚴重。

重熙初,補祗候郎君班詳穩。十三年,車駕西征,爲十二行糾都監,戰功最,改南院宣徽使。

時蕭革同知樞密院事,席寵擅權,義先疾之。因侍宴,言於帝曰 :“革狡佞喜亂,一朝大用,必誤國家 !”言甚激切,不納。它日侍宴,上命羣臣博,負者罰一巨觥。義先當與革對,憂然曰 :“臣縱不能進賢退不肖,安能與國賊博哉 !”帝上之曰 :“卿醉矣 !”義先厲聲詬不已。上大怒,賴皇后救,得解。

翌日,上謂革曰 :“義先無禮,當黜之 。”革對曰 :“義先天性忠直,今以酒失而出,誰敢言人之過?”上謂革忠直,益加信任。義先鬱郁不自得,然議事未嘗少沮。又於上前博,義先祝曰 :“向言人過,冒犯天威。今日一擲,可表愚款 。”俄得堂印。上愕然。

十六年,爲殿前都點檢,討蒲奴裏,多所招降,獲其酋長陶得裏以歸,手詔褒獎,以功改南京統軍使,封武昌郡王。奏請統軍司錢營息,以贍貧民。未期,軍器完整,民得休息。二十一年,拜惕隱,進王富春,薨,年四十二。

義先常戒其族人曰 :“國中三父房,皆帝之昆弟,不孝不義尤不可爲 。”其接下無貴賤賢否,皆無均禮。其妻晉國長公主之女,每遇中表親,非禮服不見,故內外多化之。清寧間,追贈許王。弟信先。

信先,興宗以其父瑰引爲刺血友,幼養於宮。善騎射。

重熙十四年爲左護衛太保,同知殿前點檢司事。十八年,兼右祗候郎君班詳穩。上問所欲,信先曰 :“先臣瑰引與陛下分如同氣,然不及王封。倘使蒙恩地下,臣願畢矣 。”上曰:

“此朕遺忘之過;”追封燕王。是年,從蕭惠伐夏,敗於河南,例被責。

清寧初,爲南面林牙,卒。

蕭陶瑰,字烏古鄰,宰相轄特六世孫。剛直,有威重。

鹹雍初,任馬羣太保。素知羣牧名存實亡,悉閱舊籍,除其贏病,錄其實數,牧人畏服。陶瑰上書曰 :“羣牧以少爲多,以無爲有。上下相蒙,積弊成風。不若括見真數,著爲定籍,公私兩濟 。”從之。畜產歲以蕃息。

大康中,累遷契丹行宮都部署。上嘗謂羣臣曰 :“北樞密院軍國重任,久闕其人,耶律阿思、蕭斡特刺二人熟愈?”羣臣各譽所長,陶隗獨默然。上問:”卿何不言?”陶隗曰:

“斡特刺懦而敗事;阿思有才而貪,將爲禍基。不得已而用,敗事猶勝基禍 。”上曰 :“陶隗雖魏徵不能過,但恨吾不及太宗爾 !”然竟以阿思爲樞密使。由是阿思銜之。

九年,西圉不寧,阿思奏曰:“邊隅事大,可擇重臣鎮撫。”

上曰 :“陶隗何如?”阿思曰 :“誠如聖旨 。”遂拜西南面招討使 。阿思陰與蕭阿忽帶誣奏賊掠漠南牧馬及居民畜產 ,陶隗不急追捕,罪當死,詔免官。久之,起爲塌母城節度使。未行,疽發背卒。

陶隗負氣,怒則鬚髯輒張。每有大議,必毅然決之。雖上有難色,未嘗遽己。見權貴無少屈,竟爲阿思所陷,時人惜之。

二子,曰圖木、轄式。阿思死,始獲進用。

蕭塔刺葛,字陶曬,六院部人。素剛直。太祖時,坐叔祖臺曬謀殺于越釋魯,沒入弘義宮。世宗即位,以舅氏故,出其籍,補國舅別部敞史。

或言泰寧王察割有無君心。塔刺葛曰 :“彼縱忍行不義,人孰肯從 !”他日侍宴,酒酣,塔刺葛捉察割耳,強飲之曰:

“上固知汝傲狠,然以國屬,曲加矜憫,使汝在左右,且度汝才何能爲。若長惡不悛,徙自取赤族之禍 !”察割不能答,強笑曰 :“何戲之虐也 !”

天祿末,塔刺葛爲北府宰相,及察割作亂,塔刺葛醉詈曰:”

吾悔不殺此逆賊 !”尋爲察割所害。

耶律敵祿,字陽隱,孟父楚國王之後。性質直,多膂力。

察割作亂,敵祿聞之,入見壽安王,糠慨言曰 :“願得精兵數百,破賊黨 。”王嘉其忠。穆宗即位,爲北院宣徽使。上以飛狐道狹,詔敵祿廣之。

明年,將兵援河東,至太原,與漢王會於高平,擊周軍,敗之,仍降其衆。忻、代二州叛,將兵討之。會耶律撻烈至,敗周師於忻口。師還,卒。

論曰 :“忠臣惟知有國,而不知有身,故惡惡不避其患。

阿刺以諂諛不法折蕭革,陶隗以用必基禍言阿思,塔刺葛以忍行不義徒自取赤族之罪責察割,其心可謂忠矣。言一出而禍輒隨之。籲,邪正既不辨,國焉得元亂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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