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列傳第三十七 列女

刑簡妻陳氏取律氏常哥耶律奴妻蕭氏耶律術者妻蕭氏耶律中妻蕭氏男女居室,人之大倫。與其得列女,不若得賢女。天下而有列女之名,非幸也。《詩》贊衛共姜,《春秋》褒宋伯姬,蓋不得已,所以重人倫之變也。遼據北方,風化視中土爲疏。終遼之世,得賢女二,列女三,以見人心之天理有不與世道存亡者。

邢簡妻陳氏,營州人。父陘,五代時累官司徒。

陳氏甫笄,涉通經義,凡覽詩賦,輒能誦,尤好吟詠,時以女秀才名之。年二十,歸於簡。孝舅姑,閨門和睦,親黨推重。有六子,陳氏親教以經。後二子抱朴、抱質皆以賢,位宰相。統和十二年卒。睿智皇后聞之,嗟悼,贈魯國夫人,刻石以表其行。及遷袝,遣使以祭。論者謂貞靜柔順,婦道母儀始終無慊雲。

耶律氏,太師適魯之妹,小字常哥。幼爽秀,有成人風。

及長,操行修潔,自誓不嫁。能詩文,不苟作。讀《通曆》,見前人得失,歷能品藻。

鹹雍間,作文以述時政。其略曰:“君以民爲體,民以君爲心。人主當任忠賢,人臣當任忠賢,人臣當去比周;則政化平,陰陽順。欲懷遠,則崇恩尚德;欲強國,則輕徭薄賦。四端五典爲治教之本,六府三事實生民之命。淫侈可以爲戒,勤儉可以爲師。錯枉則人不敢詐,顯忠則人不敢欺。勿泥空門,崇飾土木;勿事邊鄙,妄費金帛。滿當思溢,安必慮危。刑罰當罪,則民勸善。不寶遠物,則賢者至。建萬世磐石之業,制諸部強橫之心。欲率下,則先正身;欲治遠,則始朝廷。”上稱善。時樞密使耶律乙辛愛其才,屢求詩,常哥遺以迴文。乙辛知其諷己,銜之。大康三年,皇太子坐事,乙辛誣以罪,按無跡,獲免。會兄適魯謫鎮州,常哥與俱,常布衣疏食。人間曰:“何自苦如此?”對曰:“皇儲無罪道廢,我輩豈可美食安寢。”

及太子被害,不勝哀痛。年七十,卒於家。

耶律奴妻蕭氏,小字意辛,國舅駙馬都尉陶蘇斡之女。母胡獨公主。

意辛美姿容,年二十,始適奴。事親睦族,以孝謹聞。嘗與娣姒會,爭言厭魅以取夫寵,意辛曰:“厭魅不若禮法。”

衆問其故,意辛曰:“修己以潔,奉長以敬,事夫以柔,撫下以寬,毋使君子見其輕易,此之爲禮法,自然取重於夫。以厭魅獲寵,獨不愧於心乎!”聞者大慚。

初,奴與樞密使乙辛有隙。及皇太子廢,被誣奪爵,沒入興聖宮,流烏古部。上以意辛公主之女,欲使絕婚。意辛辭曰:“陛下以妄葭莩之親,使免流竄,實天地之恩。然夫婦之義,生死以之。妄自笄年從奴,一旦臨難,頓爾乖離,背綱常之道,於禽獸何異?幸陛下哀憐,與奴俱行,妥即死無恨!”帝感其言,從之。

意辛久在貶所,親執役事,雖勞無難色。事夫禮敬,有加於舊。壽隆中,上書乞子孫爲著帳郎君。帝嘉其節,召舉家還。

子國隱,乾統間始仕。保大中,意辛在臨演,謂諸子曰:“吾度盧彥倫必叛,汝輩速避,我當死之。”賊至,遇害。

耶律術者妻蕭氏,小字訛裏本,國舅孛堇之女。性端愨,有容色,自幼與他女異。年十八,歸術者。謹裕貞婉,娣姒推尊之。及居術者喪,極哀毀。既葬,謂所親曰:“夫婦之道,如陰陽表裏。無陽則陰不能立,無表則裹無所附。妾今不幸失所天,且生必有死,理之自然。術者早歲登朝,有才不壽。天禍妾身,罹此酷罰,復何依恃。儻死者可見,則從;不可見,則當與俱。”侍婢慰勉,竟無回意,自刃而卒。

耶律中妻蕭氏,小字挼蘭,韓國王惠之四世孫。聰慧謹願。

年二十歸於中,事夫敬順,親戚鹹譽其德。中嘗謂曰:“汝可粗知書,以前貞淑爲鑑。”遂發心誦習,多涉古今。

天慶中,爲賊所執,潛置刃於履,誓曰:“人慾污我者,即死之。”至夜,賊遁而免。久之,帝召中爲五院都監,中謂妻曰:“吾本無宦情,今不能免。我當以死報國,汝能從我乎?”

挼蘭對曰:“謹奉教。”及金兵徇地嶺西,盡徙其民,中守節死。挼蘭悲慼不形於外,人怪之。俄躍馬突出,至中死所自殺。

論曰:“陳氏以經教二子,併爲賢相,耶律氏自潔不嫁,居閨閫之內而不忘忠其君,非賢而能之乎。三蕭氏之節,雖烈丈夫有不能者矣。”

上一頁
Amazon AD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