淚與笑GILES LYTTON STRACHEY(1880—1932)

你們不要說我沒有說什麼新話,那些舊材料我卻重新安排過了。我們打網球的時候,雖然雙方同打一個球,但是總有一個人能把那球打到一個較巧妙的地點去。


Pascal



  今年一月二十一日英國那位瘦棱棱的,臉上有一大片紅鬍子的近代傳記學大師齊爾茲·慄董·斯特剌奇病死了。他向來喜歡刻畫人們彌留時的心境,這回他自己也是寄餘命於寸陰了;不知道當時他靈臺上有什麼往事的影子徘徊着。也許他會記起三十年前的事情,那時他正在劍橋大學三一學院裏唸書,假期中某一天的黃昏他同幾位常吵架的朋友將來執歐洲經濟學界的牛耳,同一代舞星Lopokova(洛帕科娃)結婚的J. M. Keynes(凱恩斯),將來豎起新批評家的旗幟,替人們所匿笑的渦卷派同未來派畫家辯護的Clive Bell(克萊夫·貝爾),將來用細膩的筆調寫出帶有神祕色彩的小說的E. M. Forster(福斯特)到英國博物院鄰近已故的批評家Sir Leslie Stephen(斯蒂芬)家裏,跟那兩位年輕俏麗,耽於縹緲幻想的小姐將來提倡描寫意識之流的女小說家Virginia Woolf(弗吉尼亞·伍爾芙)同她愛好藝術的姊姊在花園裏把世上的傳統同眼前的權威都扯成粉碎,各自憑着理智的白光去發揮自己新奇的意思,年青的好夢同狂情正罩着這班臨風吐萼也似的大學生。也許他會記起十年前的事情,《維多利亞女王傳》剛剛出版,像這麼嚴重的題材他居然能用輕盈詼諧的文筆寫去,脫下女王的服裝,畫出一個沒主意,心地真摯的老太婆,難怪她的孫子看了之後也深爲感動,立刻寫信請他到宮裏去赴宴,他卻回了一封措辭委婉的短簡,敬謝陛下的恩典,可是不幸得很他已買好船票了,打算到意大利去旅行,所以還是請陛下原諒罷。也許記起他一些零碎的事情,記起他在大學裏寫下的一兩行情詩,記起父親輝煌奪目的軍服,記起他母親正在交際場中雍容閒暇的態度,記起他姊姊寫小說時候的姿勢,也許記起一些瑣事,覺得很可以做他生活的象徵……

  日常瑣事的確是近代新傳記派這位開山老祖的一件法寶。他曾經說歷史的材料好比一片大海,我們只好划船到海上去,這兒那兒放下一個小桶,從深處汲出一些具有特性的標本來,拿到太陽光底下用一種仔細的好奇心去研究一番。他所最反對的是通常那種兩厚冊的傳記,以爲無非是用沉悶的恭維口吻把能夠找到的材料亂七八糟堆在一起,作者絕沒有費了什麼熔鑄的苦心。他以爲保存相當的簡潔凡是多餘的全要排斥,只把有意義的蒐羅進來是寫傳記的人們第一個責任。其次就是維持自己精神上的自由;他的義務不是去恭維,都是把他所認爲事實的真相暴露出來。這兩點可說是他這種新傳記的神髓。我們現在先來談這個理論消極方面的意義罷。寫傳記的動機起先是完全爲着紀念去世的人們,因此難免有一味地歌功頌德的毛病;後來作者對於人們的性格漸漸感到趣味,而且覺得大人物的缺點正是他近於人情的地方,百尺竿頭差此一步,賢者到底不是冷若冰霜的完人,我們對於他也可以有同情了,Boswell的Samuel Johnson傳,Moore(穆爾)的Byron(拜倫)傳,Lockhart(洛克哈特)的Scott(司克特)傳都是頗能畫出Cromwell(克倫威爾)的黑痣的忠實記述。不幸得很,十九世紀中來了一位怪傑,就是標出崇拜英雄的Carlyle(卡萊爾),他說:人類的歷史就是偉人的歷史,我們應當找出這些偉人,把他們身上的塵土洗去,將他們放在適當的柱礎上頭。經他這麼一鼓吹,供奉偶像那出老把戲又演出來了,結果是此人只應天上有,塵寰中的讀者對於這些同荷馬史詩裏古英雄差不多的人物絕不能有貼切的同情,也無從得到深刻的瞭解了。原來也是血肉之軀,經作者一烘染,好像從孃胎墜地時就是這麼一個馨香的木乃伊,充其量也不過是呆呆地站在柱礎上的雕像罷。斯特剌奇正像Maurois(莫洛亞)所說的,卻是個英雄破壞者,一個打倒偶像的人,他用輕描淡寫的冷諷吹散偉人頭上的光輪,同時卻使我們好像跟他們握手言歡了,從友誼上領略出他們真正的好處。從前的傳記還有一個大缺點,就是作者常站在道學的立場上來說話。他不但隱惡揚善,而且將別人的生平拿來遷就自己倫理上的主張,結果把一個生龍活虎的人物化爲幾個乾燥無味的道德概念,既然失掉了描狀性格的意義,而且不能博得讀者的信仰,因爲稍微經些世變的人都會知道天下事絕沒有這樣黑白分明,人們的動機也不會這樣簡單得可笑。Dean Stanley所著的Arnold(阿諾德)傳雖然充滿老友的同情,卻患了這個削足入履的毛病,終成白玉之玷,H. L'A. Fausset(福塞特)的Keats(濟慈)評傳也帶了這種色彩,一個雲中鶴也似的浪漫派詩人給他用一兩個倫理的公式就分析完了。其實這種擡出道德的觀念來做天平是維多利亞時代作家的習氣,Macaulay(麥考利),Matthew Arnold(馬修·阿諾德)以及Walter Bagehot(白哲特)的短篇評傳都是採取將詩人,小說家,政治家裝在玻璃瓶裏,外面貼上一個紙條的辦法。有的人不拿出道德家的面孔,卻擺起歷史家的架子來,每說到一個人,就牽連到時代精神,前因後果,以及並世的賢豪,於是越說越多,離題越遠,好幾千頁裏我們只稍稍看到主人公的影子而已。這種傳記給我們一個非常詳細的背景,使我們能夠看見所描狀的人物在當時當地特別的空氣裏活動着,假使處處能夠顧到跟主要人物的關係,同時背面敷粉,烘托出一個有厚薄的人形,那也是個很好的辦法。Carlyle的Frederick The Great(腓特烈大帝)傳,Spedding(斯佩丁)的Bacon(培根)傳,Masson(馬鬆)的Milton(彌爾頓)傳都是良好的例子。可是這樣很容易變成一部無聊的時代史,充量只能算作這類傳記唯一的特色了。還有些作家並沒有這些先見,不過想編一部內容豐富的傳記,於是把能夠抓到手的事實擱進去,有時還自誇這纔算作科學的,客觀的態度,可是讀者掩卷之後只有個駁雜的印象,目迷五色,始終理不出一個頭緒來,通常那種兩巨冊的Life and Letters(《人生與文學》)大概要屬於這一類罷。

  斯特剌奇的方法跟這些卻截然不同,他先把他所能找到的一切文獻蒐集起來,下一番扒羅剔括的工夫,選出比較重要的,可以映出性格的材料,然後再從一個客觀的立場來批評,來分析這些砂礫裏淘出的散金,最後他對於所要描寫的人物的性格得到一個栩栩有生氣的明瞭概念了,他就拿這個概念來做標準,到原來的材料裏去找出幾個最能照亮這個概念的軼事同言論,末了用微酸的筆調將這幾段百鍊成鋼的意思綜合地,演繹地娓娓說出,成了一本薄薄的小書,我們讀起來只覺得巧妙有趣的故事像雨點滴到荷池上那麼自然地紛至沓來,同時也正跟蓮葉上的小水珠滾成一粒大圓珠一樣,這些零碎的話兒一剎那裏變得成個靈活生姿的畫像了,簡直是天衣無縫,渾然一體,誰會想到作者經過無窮的推敲,費了不盡的苦心呢?他所寫的傳記沒有含了道學的氣味,這大概因爲他對於人們的性格太感到趣味了。而且真真徹底地抓到一個人靈魂的核心時候,對於那個人所有的行動都能尋出原始的動機,生出無限的同情和原諒,將自己也擲到裏頭去了,怎麼還會去扮個局外人,袖着手來下個無聊的是非判斷呢。Carlyle在他論Burns(彭斯)那篇文章裏主張我們應當從作品本身上去找個標準來批評那篇作品,拿作者有沒有完美地表現了所要表現的意思做個批評的指南針,卻不該先立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抽象主張,把每篇作品都拿來稱一稱,那是不懂得文學的有機性的傻人們乾的傻事。當代批評家Spingarn所主張的表現主義也是同樣的意思。斯特剌奇對於所描狀的人物可說持了同一的批評態度,他只注意這些不世的英才沒有充分發揮他們特有的性格,卻不去理世俗的人們對於那些言行該下一個什麼判詞。這種尊重個人性格自由的開展的寬容態度也就是歷來真懂得人性,具有博愛精神的教育家所提倡的,從Montaigne(蒙田)一直到Betrand Russell(羅素)都是如此;這樣兼容幷包的氣概可說是懷疑主義者的特權,我們這位寫傳記的天才就從他的懷疑癖性裏得到這個純粹觀照的樂趣了。他又反對那班迷醉於時代精神的人們那樣把人完全當做時間怒潮上的微波,卻以爲人這個動物太重要了,不該只當做過去的現象看待。他相信人們的性格有個永久的價值,不應當跟瞬刻的光陰混在一起,因此彷彿也染上了時間性,弄得隨逝波而俱亡。其實他何嘗注意時代精神呢,不過他總忘不了中心的人物,所以當他談到那時的潮流的時候,他所留心的是這些跟個人性格互相影響的地方,結果還是利用做闡明性格的工具。他撇開這許多方便的法門,拈起一支筆來素描,寫傳記自然要變成一件非常費勁的勾當了,怪不得他說把別人生活寫得好也許同自己生活過得好一樣地困難。我們現在來欣賞一下他在世上五十二年裏辛苦寫成的幾部書的內容罷。

  他第一部出版的書是《法國文學的界石》(Landmarks in French Literature),屬於《家庭大學叢書》,所以照老例篇幅只能有二百五十六頁。這書是於一九一二年與世人見面的,當時他已經三十二歲了。文學批評本來不是他的專長處,他真是太喜歡研究人物了,每說到微妙的性格就有滔滔的談鋒,無窮的雋語,可是一敘述文學潮流的演進興致立刻差得多了。所以這本書不能算作第一流的文學史,遠不如Saintsbury(聖茨伯裏)的A Short History of French Literature(《法國文學簡史》)同Dowden(多頓)的History of French Literature(《法國文學史》),他們對於各代的風格感到濃厚的趣味,探討起來有說不盡的欣歡,因此就是乾燥得像韻律這類的問題經他們一陳述,讀起來也會覺得是怪好玩的。可是這本素人編的文學史也有特別的好處,通常這類書多半偏重於作品;對於作家除生死年月同入學經過外也許就不讚一詞,因爲未曾念過多少作品的讀者有時像聽楚人說夢,給一大堆書名弄糊塗了,這本古怪的文學史卻不大談這些內行的話,單是粗枝大葉地將個個文學家刻畫出來,所以我們唸完後關於法國文學的演變雖然沒有什麼心得,可是心裏印上了幾個鮮明的畫像,此後永遠忘不了那個徘徊歧路,同時具有科學家和中古僧侶精神的Pascal,那個住在日內瓦湖畔,總是快死去樣子,可是每天不斷地寫出萬分刻毒的文章的老頭子Voltaire,以及帶有近世感傷色彩,卻生於唯理主義盛行的時代,一生裏到處碰釘子的Rousseau(盧梭)。所以這本文學史簡直可說是一部文苑傳,從此我們也可以窺見作者才氣的趨向。還有從作者敘述各時代文學所用的篇幅,我們也可以猜出作者的偏好。假使我們將這本小史同Maurice Baring(巴林)編的French Literature(《法國文學》)一比較,他這本書十七世紀文學佔全書三分之一,十八世紀文學佔全書四分之一,十九世紀只佔全書七分之一,Baring的書十七世紀不過佔四分之一,十八世紀只六分之一,十九世紀卻佔三分之一了,這個比例分明告訴我們斯特剌奇是同情於古典主義的,他苦口婆心向英國同胞解釋Corneille(高乃依),Racine(拉辛),Le Fontaine(拉·封丹)的好處。爲着替三一律辯護,他不惜把伊利沙白時代戲劇的方式說得漏洞叢生,他詳論Boussett(博賽特)同Fontenelles(豐特奈爾)整本書裏卻沒有提起Zola(左拉)的名字!這種主張最少可以使迷醉於浪漫派同寫實主義的人們喝了一服清涼散。假使本來不大念法國作品的讀者想懂得一點法國文學的演進,那麼這本書恐怕要算作最可口的入門,因爲作者絕沒有排出那種拒人於千里之外的學究架子,卻好像一位親密的老師爐旁燈下閒談着。

  《法國文學的界石》不大博得當代的好評,七年後《維多利亞時代的名人》(Eminent Victorians)出版了,那卻是一鳴驚人的著作,的確也值得這樣子轟動文壇。在序裏一劈頭他就說維多利亞時代的歷史是沒有法子寫的,因爲我們知道得太多了。他以爲無知是歷史家第一個必要的條件,無知使事實變成簡單明瞭了,無知會恬然地將事實選擇過,省略去,那是連最高的藝術都做不到的。接着他就說他對於這個題目取襲擊的手段,忽然間向隱晦的所在射去一線燈光,這樣子也許反能夠給讀者幾個凸凹分明的觀念。他又說英國傳記近來有點倒黴了,總是那種信手寫成的兩厚冊,恐怕是經理葬事的人們安埋後隨便寫出的罷!後來就舉出我們開頭所述的那兩要點,說他這本書的目的是不動心地,公平地,沒有更深的用意地將一些他所認識的事實暴露出來。這樣子一筆抹殺時下的作品,坦然標出嶄新的旗幟,的確是很大膽的舉動,可是這本書裏面四篇的短傳是寫得那麼斬釘截鐵,好像一個大雕刻家運着斧斤毫不猶豫地塑出不朽的形象,可是又那麼冰雪聰明,處處有好意的冷笑,我們也不覺那個序言說得太過分了。他所要描狀的維多利亞時代的名人是宗教家Cardinal Manning(曼寧),教育家Dr. Arnold,慈善家Florence Nightingale(弗洛倫斯·南丁格爾),同一代的名將General Gordon(戈登)。他一面寫出這四位人英的氣魄,誠懇同威信,一面卻隱隱在那兒嘲笑那位宗教家的虛榮心,那位教育家的胡塗,那位慈善家的壞脾氣,那位將軍的怪癖。他並沒有說出他們有這些缺點,他也沒有說出他們有那些優點,他光把他們生平的事實用最簡單的方法排列起來,用一種不負責任的詼諧同譏諷口吻使讀者對於他們的性格恍然大悟。詼諧同譏諷最大的用處是在於有無限大的暗示能力,平常要千言萬語才能說盡的意思,有時輕輕一句冷刺或者幾個好笑的字眼就弄得非常清楚了,而且表現得非常恰好。英國文學家常具有詼諧的天才,法國文學家卻是以譏諷見長(德國人文章總是那麼又長又笨,大概就是因爲缺乏這兩個成分罷),斯特剌奇是沉溺於法國作家的英國人,所以很得了此中三昧,筆尖兒剛剛觸到紙面也似的悄悄寫去,讀起來禁不住輕鬆地微笑一聲,同時卻感到隱隱約約有許多意思在我們心頭浮動着。斯特剌奇將一大半材料擱在一邊不管,只選出幾個來調理,說到這幾段時,也不肯盡情講去,卻吞吞吐吐地於不言中泄露出他人的祕密,若使用字的經濟,真像斯賓塞所說的,見文章理想的境界,那麼我們談的這個作者該歸到第一流裏去了。他真可說惜墨如金。其實只有像他這樣會射暗箭,會說反話,會從乾燥的敘述裏射出飄忽的鬼火,纔可以這樣子三言兩語結束了一件大事。他這個筆致用來批評維多利亞時代的名人真是特別合式,因爲維多利亞時代的大人物向來是那麼嚴重(難怪這時代的批評家Matthew Arnold一開口就說文學該具有high seriousness),那麼像煞有介事樣子,雖然跟我們一樣地近人情,卻自己以爲他們的生活完全受過精神上規律的支配,因此難免不自覺裏有好似虛僞的地方,責備別人也嫌於太嚴厲。斯特剌奇扯下他們的假面孔,初看好像是唐突古人,其實使他們現出本來的面目,那是連他們自己都不大曉得的,因此使他們偉大的性格活躍起來了,不像先前那麼死板板地滯在菩薩龕裏,這麼一說他真可算是“找出這些偉人,把他們身上的塵土洗去,將他們放在適當的不,絕不是柱礎上頭卻是地面上”。崇拜英雄是傻子乾的事情,憑空地來破壞英雄也有點無聊,把英雄那種超人的油漆颳去,指示給我們看一個人間世裏的偉大性格,這纔是真愛事實的人乾的事情,也可以說是科學的態度。

  三年後,《維多利亞女王傳》出版了,這本書大概是他的絕唱罷。誰看到這個題目都不會想那是一本很有趣味的書,必定以爲天威咫尺,說些不着邊際的頌辭完了。就是欣賞過前一本書的人們也料不到會來了一個更妙的作品,心裏想對於這位君臨英國六十年的女王,斯特剌奇總不便肆口攻擊罷。可是他正是個喜歡在獨木橋上翻觔斗的人,越是不容易下手的題目,他做得越起勁,簡直是馬戲場中在高張的繩子上輕步跳着的好漢。他從維多利亞是個小姑娘,跟她那個嚴厲的母親The Duchess of Kent(肯特郡主)同她那個慈愛的保姆Fraulein Lehzen(弗洛琳·雷森)過活,和有時到她那個一世英才的外祖父King Leopold(利奧波德國王)家裏去說起,敘述她怎麼樣同她的表兄弟Prince Albert(阿爾貝特親王)結婚,這位女王的丈夫怎麼樣聽了一位聰明忠厚,卻是極有手段的醫生Stocknar(斯托克納)的勸告,從一個愛玄想的人變成爲一個專心國務的人,以及他對於女王的影響,使一個驕傲的公主變成爲賢惠的妻子了,可是他自己總是有些懷鄉病者的苦痛,在王宮裏面忙碌一生卻沒有一個真正快樂的時光,此外還描寫歷任首相的性格,老成持重的Lord Melbourne(梅爾本公爵)怎麼樣匡扶這位年輕的女王,整天陪着她,懷個老父的心情;彆扭古怪的Lord Palmerston(帕斯頓公爵)怎麼樣跟她鬧意見,什麼事都安排妥貼,木已成舟後纔來請訓,以及怎樣靠着人民的擁護一意孤行自己的政策;精靈乖巧的Disralie(迪斯雷利)怎麼樣得她歡心,假裝作萬分恭敬,其實漸漸獨攬大權了,而且花樣翻新地來討好,當女王印行一本日記之後,他召見時常說:“We,authors……”使女王儼然有文豪之意;還有呆板板的Gladstone(格拉德斯通)怎麼樣因爲太恭敬了,反而招女王的厭惡,最後說到她末年時兒孫繞膝,她的兒子已經五十歲了,宴會遲到看見媽媽時還是怕得出汗,退到柱子後不敢聲張,一直講到女王於英國威力四震,可是來日太難方興未艾時悠然死去了。這是一段多麼複雜的歷史,不說別的,女王在世的光陰就有八十一年,可是斯特剌奇用不到三百頁的篇幅居然遊刃有餘地說完了,而且還有許多空時間在那兒弄遊戲的筆墨,那種緊縮的本領的確堪驚。他用極簡潔的文字達到寫實的好處,將無數的事情用各人的性格連串起來,把女王郡王同重臣像普通的人物一樣寫出骨子裏是怎麼一回事,還是跟“維多利亞時代的名人”一樣用滑稽同譏諷的口吻來替他們洗禮,破開那些硬闆闆的璞,剖出一塊一塊晶瑩玉來。有一點卻是這本書勝過前本書的地方,前本書多少帶些試驗的色彩,朝氣自然比較足些,可是鋒芒未免太露,有時幾乎因爲方法而犧牲內容了,這本書卻是更成熟的作品,態度穩健得多,而出色的地方並不下於前一本,也許因爲鎮靜些,反顯得更爲動眼。這本書敘述維多利亞同她丈夫一生的事蹟以及許多白髮政治家的遭遇,不動感情地一一道出,我們讀起來好像遊了一趟Pompei(龐貝)的廢墟或者埃及的金字塔,或者讀了莫伯桑的《一生》同Bennett(貝內特)的《爐邊談》(Old Wives' Tales),對於人生的飄忽,和世界的常存,真有無限的感慨,彷彿唸了不少的傳記,自己也涉獵過不少的生涯了,的確是種黃昏的情調。可是翻開書來細看,作者簡直沒有說出這些傷感的話,這也是他所以不可及的地方。

  過了七年半,斯特剌奇第三部的名著Elizabeth and Essex:A Tragic History(《伊利沙白和埃塞克斯:一部悲劇史》)出版了。這是一段旖旎溫柔的故事,敘述年青英武的Essex(埃塞克斯)還不到二十歲時候得到五十三歲的女王伊利沙白的寵幸,夏夜裏兩人獨自鬥牌,有時一直鬥到天亮,彷彿是一對愛侶,不幸得很,兩人的性情剛剛相反,女王遇事總是躊躇莫決,永遠在猶豫之中,有時還加上莫名其妙的陰謀,Essex卻總是趨於極端,慷慨悲歌,隨着一時的豪氣幹去,因此兩人常有衝突;幾番的翻臉,幾番的和好,最終Essex逼得無路可走,想挾兵攻政府,希冀能夠打倒當時的執政者Burghley,再得到女王的優遇,事情沒有弄好,當女王六十七歲的時候,這位三十四歲的倖臣終於走上斷頭臺了。這是多麼絢爛奪目的題材,再加上遠征歸來的Walter Raleigh(雷利),沉默不言,城府同大海一樣深的Burghley,精明強幹,替Essex賣死力氣的Anthony Bacon,同他那位弟弟,起先受Essex的恩惠,後來爲着自己的名利卻來落井下石,判決Essex命運的近代第一個哲學家Francis Bacon(培根),這一班人也袍笏登場,自然是一出頂有意思的悲劇,所以纔出版時候批評界對這本書有熱烈的歡迎。可是假使我們仔細念起來,我們就會覺得這本書的氣味跟前兩部很不相同,也可以說遠不如了。在前兩本,尤其在《維多利亞女王傳》裏,我們不但讚美那些犀利的辭藻,而且覺得這些合起來的確給我們一個具體的性格,我們不但認出那些性格各自有其中心點,而且看清他們一切的行動的確是由這中心點出發的,又來得非常自然,絕沒有牽強附會的痕跡。在這部情史裏,文字的俊美雖然仍舊,描寫的逼真雖然如前,但是總不能叫我們十分相信,彷彿看出作者是在那兒做文章,把朦朧的影子故意弄得黑白分明,因此總覺得美中不足。這當然要歸咎於原來材料不多,作者沒有選擇的餘地,臆造的馬腳就露出來了。可是斯特剌奇的不宜於寫這類文字恐怕也是個大原因罷。有人以爲他帶有浪漫的情調,這話是一點不錯的,可是正因如此,所以他不宜於寫戀愛的故事。譏諷可算他文體的靈魂,當他描寫他一半讚美,一半非難的時候,譏諷跟同情混在一起來合作,結果畫出一個面面周到,生氣勃勃的形象,真像某位博物學家所謂的,最美麗的生物是宇宙得到最大的平衡時造出來的。他這種筆墨好比兩支水力相等的河流碰在一起,翻出水花沖天的白浪。這個浪漫的故事可惜太合他的脾胃了,因此他也不免忘情,信筆寫去,失掉那個“黃金的中庸之道”,記得柏拉圖說到道德時,拿四匹馬來比情感,拿馬伕來比理智。以爲駕馭得住就是上智之所爲。斯特剌奇的同情正像狂奔的駿馬,他的調侃情趣卻是拉着繮的御者,前這兩本書裏彷彿馬跟馬伕弄得很好,正在安詳地溜蹄着,這回卻有些昂走疾馳了,可是裏面有幾個其他的角色倒寫得很有分寸,比如癡心於宗教的西班牙王,Philip(菲力浦),Essex同Bacon的母親……都是濃淡適宜的小像。斯特剌奇寫次要人物有時比主要人物還寫得好,這彷彿指出雖然他是個這麼用苦心的藝術家,可是有一部分的才力還是他所不自覺的,也許因爲他沒有那麼費勁,反而有一種自然的情趣罷。《維多利亞時代名人》裏面所描寫的幾個次要人物,比如老淚縱橫,執筆著自辯辭的J.H.Newman(紐曼)狡計百出,跟Manning聯盟的Cardinal Talbot(塔波特主教),以及給Nightingale逼得左右爲人難的老實大臣Sidney Herbert(西德尼·赫伯特),頑梗固執,終於置戈登將軍於死地的Gladstone,都是不朽的小品。我們現在就要說到他的零篇傳記了。

  他於一九〇六同一九一九之間寫了十幾篇論文,後來合成一本集子,叫做《書與人物》(Books and character:French and English),裏面有一半是文學批評,其他一半是小傳。那些文學批評文字跟他的《法國文學的界石》差不多,不過講的是英國作家,彷彿還沒有像他談法國文人時說得那麼微妙。那些小傳裏有三篇可以說是他最成熟的作品。一篇述文壇驍將的Voltaire(伏爾泰)跟當代賢王Frederick the Great兩人要好同吵架的經過,一篇述法王外妾,談鋒壓倒四座,才華不可一世的盲婦人Madame de Duffand(達芙夫人)的生平,一篇述生於名門,後來流浪于波斯東方等國沙漠之間,當個駱駝背上的女英雄Lady Hester Stanhope(斯坦厄普女士)的經歷。這三篇都是分析一些畸人的心境,他冷靜地剝蕉抽繭般一層一層揭起來,我們一面驚歎他手術的靈巧,一面感到寫得非常真實,那些古怪人的確非他寫不出來,他這個探幽尋勝的心情也是當用到這班人身上時才最爲合式。

  去年他新出一本集子,包括他最近十年寫的短文章,一共還不到二十篇,據說最近幾年他身體很不健康,但是慘淡的經營恐怕也是他作品不多的一個大原因,這本集子叫做《小照》(Portraits in Miniature),可是有一小半還是文學批評。裏面有幾篇精緻的小傳,像敘述第一個發明近代毛廁的伊利沙白朝詩人Sir John Harrington,終身不幸的Muggleton(馬格萊頓),寫出簡短詼諧的傳記的Aubrey(奧布里),敢跟Voltaire打官司的Dr.Colbatca(柯爾巴特卡醫生),英國書信第一能手Horace Walpole(沃波爾),老年時鐘情的少女Mary Berry,都趕得上前一部集子那三篇傑作,而且文字來得更鋒利,更經濟了。最後一篇文章叫做《英國曆史家》(English Historians),裏面分六部,討論六位史家Hume(休謨),Gibbon(吉本),Macaulay(麥考利),Carlyle(卡萊爾),Froude(弗勞德),Creighton,雖然不大精深,卻告訴我們他對於史學所取的態度,比如在論Macaulay裏,他說:歷史家必具的條件是什麼呢:分明是這三個能夠吸收事實,能夠敘述事實,自己能有一個立腳點。在論Macaulay的文體時候,他說這個歷史家的文字那麼鈍鋼也似的,毫無柔美的好處,大概因爲他終身是個單身漢罷。這類的嘲侃是斯特剌奇最好的武器,多麼爽快,多麼有同情,又帶了嫋嫋不絕之音。他最後這本集子在這方面特別見長,可惜這是他的天鵝之歌了。

  我們現在要說到他的風格了。他是個醉心於古典主義的人,所以他有一回演講Pope(蒲柏)時候,將這個具有古典主義形式的作家說得天花亂墜,那種浪漫的態度簡直超出古典派嚴格的律例了。他以爲古典主義的方法是在於去選擇,去忽略,去統一,爲的是可以產生個非常真實的中心印象。他討論Moliere(莫里哀)古典派的作風時候說到這位偉大法國人的方法是抓到性格上兩三個顯著的特點,然後用他全副的藝術將這些不能磨滅地印到我們心上去。他自己著書也是採用這種取捨極嚴的古典派方法,可是他所描寫的人物都是很古怪離奇的,有些變態的,最少總不是古典派所愛斲琢的那種偉麗或素樸的形象。而且他自己的心境也是很浪漫的,卻從謹嚴的古典派方式吐出,越顯得燦爛光華了,使人想起用純粹的理智來寫情詩的John Donne同將乾燥的冥想寫得熱烈到像悲劇情緒的Pascal。斯特剌奇極注重客觀的事實,可是他每寫一篇東西總先有一個觀點,(那當然也是從事實裏提煉出來的,可是提煉的標準要不要算做主觀呢?)因爲他有一個觀點,所以他所拿出來的事實是組成一片的,人們看了不能不相信,因爲他的觀點是提煉出來的,他的綜合,他的演繹都是非常大膽的,否則他也不敢憑着自己心裏的意思來熱嘲冷諷了。他是同情心非常豐富的人,無論什麼人經他一說,我們總覺得那個人有趣,就是做了什麼壞事,也是可恕的了,可是他無時不在那兒嘲笑,差不多每句話都帶了一條刺,這大概因爲只有熱腸人才會說冷話;否則已經淡於一切了,那裏還用得着毀罵呢?他所畫的人物給我們一個整個的印象,可是他文章裏絕沒有輪廓分明地勾出一個人形,只是東一筆,西一筆零碎湊成,真像他批評Sir Thomas Browne(布朗)的時候所說的,用一大羣龐雜的色彩,分開來看是不調和的,非常古怪的,甚至於荒謬的,構成一幅印象派的傑作。他是個學問很有根底的人,而且非常淵博,可是他的書一清如水,絕沒有舊書的陳味,這真是化腐臭爲神奇。他就在這許多矛盾裏找解脫,而且找到戰勝的工具,這是他難能可貴的一點。其實這也是不足怪的,寫傳記本來就是件矛盾的事情,假如把一個人物的真性格完全寫出,字裏行間卻絲毫沒有雜了作者的個性,那麼這是一個死的東西,只好算作文件罷,假使作者的個性在書裏傳露出來,使成爲有血肉的活東西,恐怕又不是那麼一回事了,還好人生同宇宙都是個大矛盾,所以也不必去追究了。

原載1932年10月1日《新月》第4卷第3號,署名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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