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二〕問於潛夫曰:“堯、舜道德,不可兩美,實若韓子戈伐之說邪〔三〕?”
〔一〕○鐸按:此篇所明者大要有四:堯、舜俱賢,非矛盾之說,一也;周公尊王,故誅管、蔡,二也;耕者食之本,學又耕之本,三也;賢人憂國愛民,亦爲身作,四也。蓋時人有疑者,故設爲客難而答之。
〔二〕王先生雲:‘“庚”疑“唐”字之誤。唐,空也。“唐子”,設詞,即亡是公、子虛之類。’○鐸按:小邾子後有庚氏,見路史。且下文問者又有秦子,當何說?
〔三〕韓非子難一“戈伐”作“矛楯”。詩小戎雲:“蒙伐有苑”,毛傳:“伐,中幹也。”按“伐”爲“●”之借。方言云:“盾,自關而東或謂之●,或謂之幹;關西謂之盾。”○鐸按:下文亦作“矛盾”。
潛夫曰:“是不知難而不知類。今夫伐者盾也,厥性利;戈者矛也,厥性害。是戈〔一〕爲賊,伐爲禁也,其不俱盛,固其術也。夫堯、舜之相於〔二〕,人也,非戈與伐也,其道同仁,不相害也〔三〕。舜、伐何如弗得俱堅?堯、伐何如不得俱賢哉〔四〕?且夫堯、舜之德,譬猶偶燭之施明於幽室也〔五〕,前燭即盡照之矣,後燭入而益明。此非前燭昧而後燭彰也,乃二者相因而成大光,二聖相德而致太平之功也〔六〕。是故大鵬之動,非一羽之輕也〔七〕;騏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衆良相德〔八〕,而積施乎無極也。堯、舜兩美,蓋其則也〔九〕。”
〔一〕“戈”舊作“伐”。
〔二〕相於,兩相加被之辭。文五年左傳疏引鄭康成箴膏肓雲:“禮,天子於二王后之喪,含爲先,襚次之,賵次之,賻次之。於諸侯,含之,賵之。小君亦如之。於諸侯臣,襚之。諸侯相於,如天子於二王后。”儀禮聘禮鄭注:“大問曰聘,諸侯相於久無事,使卿相問之禮。”易林蒙之巽:“患解憂除,王母相於,與喜俱來,使我安居。”藝文類聚五十三孔融與韋林甫書曰:“疾動,不得復與足下岸幘廣坐,舉杯相於,以爲邑邑。”急就篇有尚自於。一人言“自於”,二人言“相於”。呂氏春秋不侵篇雲:“豫讓,國士也,而猶以人之於己也爲念。”高誘注:‘“於”猶“厚”也。’“相於”亦“相厚”之意矣。○鐸按:“相於”亦見下篇。
〔三〕伐、害韻。
〔四〕堅、賢韻。兩“伐”字有一誤。
〔五〕禮記仲尼燕居雲:“譬如終夜有求於幽室之中,非燭何見?”
〔六〕“德”何本作“得”。德、得古字通。漢書王褒傳聖主得賢臣頌雲:“若堯、舜、禹、湯、文、武之君,獲稷、契、皋陶、伊尹、呂望,明明在朝,穆穆列布,聚精會神,相得益章。故聖主必待賢臣而弘功業,俊士亦俟明主以顯其德。”
〔七〕莊子逍遙遊篇雲:“鵬之背,不知其幾千裏也。怒而飛,其翼若垂天之雲。”詩簡兮疏引五經異義雲:“公羊說,樂萬舞以鴻羽,取其勁輕,一舉千里。”抱朴子廣喻篇雲:“六翮之輕勁。”
〔八〕“德”與“得”同。
〔九〕力、極、則韻。
伯叔曰〔一〕:“吾子過矣〔二〕。韓非之取矛盾以喻者,將假其不可兩立,以詰堯、舜之不得並之勢。而論其本性之仁與賊,不亦失是譬喻之意乎?”
〔一〕王先生雲:‘“伯叔”是“唐子”之誤。“伯”是“唐”之壞,“叔”字草書如“子”也。’○鐸按:此篇詰者不一人。此人蓋氏伯字叔,繼庚子起而相難也。伯益之後爲伯氏,見風俗通。
〔二〕儀禮士冠禮鄭注:“吾子,相親之辭。吾,我也。子,男子之美稱。”
潛夫曰:“夫譬喻也者,生於直告之不明,故假物之然否以彰之〔一〕。物之有然否也,非以其文也,必以其真也。今子舉其實文之性以喻,而欲使鄙也釋其文,鄙也惑焉。且吾聞問陰對陽,謂之強說;論西詰東,謂之強難。子若欲自必以則昨反思,然後求,無苟自強〔二〕。”
〔一〕墨子小取篇雲:“闢也者,舉物而以明之也。”“闢”即“譬”之省。荀子非相篇雲:“談說之術,分別以喻之,譬稱以明之。”淮南子要略雲:“假象取耦,以相譬喻。”
〔二〕“自必”以下,文有脫誤。
庚子曰:“周公知管、蔡之惡,以相武庚〔一〕,使肆厥毒,從而誅之,何不仁也?若其不知,何不聖也?二者之過,必處一焉〔二〕。”
〔一〕舊脫,孫侍御補。史記管蔡世家雲:“二人相紂子武庚、祿父,治殷遺民。”
〔二〕本孟子。○鐸按:公孫丑下篇:‘陳賈曰:“周公使管叔監殷,管叔以殷畔。知而使之,是不仁也。不知而使之,是不智也。”’
潛夫曰:“書二子挾庚子父以叛〔一〕,然未知其類之與?抑抑相反〔二〕?且天知桀惡而帝之夏,又知紂惡而王之殷,使虐二國,殘賊下民,多縱厥毒,滅其身〔三〕,亦可謂不仁不知乎?”
〔一〕王先生雲:‘“庚子父”當是武庚祿父,“庚”上脫“武”字,“子”是“祿”之蝕而僅存者。’繼培按:管蔡世家雲:“管叔、蔡叔疑周公爲之不利於成王,乃挾武庚以作亂。”漢書翟方進傳雲:“昔成王幼,周公攝政,而管、蔡挾祿父以叛。”
〔二〕文有脫誤。
〔三〕“滅”上脫一字。韓詩外傳十:‘公子晏子曰:“昔者,桀殘賊海內,賦歛無度,萬民甚苦。是故湯誅之,爲天下戮笑。”’白虎通禮樂篇雲:“殷紂爲惡日久,其惡最甚,斮涉刳胎,殘賊天下。”孟子云:“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
庚子曰:“不然。夫桀、紂者,無親於天,故天任之〔一〕而勿憂〔二〕,誅之而勿哀。今管、蔡之與周公也,有兄弟之親,有骨肉之恩〔三〕,不量能而使之,不堪命而任之,故曰異於桀、紂〔四〕之與天也。”
〔一〕舊脫。
〔二〕晉語云:“輕其任而不憂其危。”
〔三〕漢書五行志:‘董仲舒雲:“多兄弟親戚骨肉之連。”’
〔四〕舊脫。
潛夫曰:“皇天無親〔一〕,帝王繼體之君〔二〕,父事天。王者爲子,故父事天也〔三〕。率土之民,莫非王臣也〔四〕。將而必誅〔五〕,王法公也。無偏無頗〔六〕,親疏同也〔七〕。大義滅親〔八〕,尊王之義也。立弊之天爲周公之德因斯也〔九〕。過此而往者,未之或知〔一0〕。”
〔一〕僖六年左傳引周書。
〔二〕“繼體”注見五德志。
〔三〕漢書郊祀志:‘王莽奏言:“王者父事天,故爵稱天子。”’白虎通爵篇雲:“爵所以稱天子者何?王者父天母地,爲天之子也。”
〔四〕詩北山。
〔五〕昭元年公羊傳。
〔六〕書洪範。
〔七〕公、同韻。
〔八〕隱四年左傳。
〔九〕文有脫誤。
〔一0〕易繫辭下傳。義、斯、知韻。
秦子問於潛夫曰:‘耕種,生之本也;學問,業之末也。老聃有言:“大丈夫處其實,不居其華。”而孔子曰:“耕也,餒在其中;學也,祿在其中〔一〕。”敢問〔二〕今使舉世之人,釋耨耒而程相羣於學,何如〔三〕?’
〔一〕論語。
〔二〕“敢”舊作“敦”,據程本。
〔三〕○鐸按:“程”、“羣”二字疑當互易。家語儒行解:“程功積事”,王肅注:‘“程”猶“效”也。’“羣相程於學”,言羣起而相效於學也。
潛夫曰:‘善哉問!君子勞心,小人勞力〔一〕。故孔子所稱,謂君子爾。今以目所見,耕,食之本也。以心原道,即〔二〕學又耕之本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三〕。”天反德者爲災〔四〕。’
〔一〕襄九年左傳知武子語。
〔二〕“即”與“則”同。
〔三〕說卦傳。
〔四〕此語上下有脫誤。當設爲問辭,下乃答之。宣十五年左傳雲:“天反時爲災,地反物爲妖,民反德爲亂。亂則妖災生。”此文蓋用其說。
潛夫曰:‘嗚呼!而未之察乎?吾語子。夫君子也者,其賢宜君國而德宜子民也〔一〕。宜處此位者,惟仁義人,故有仁義者,謂之君子。昔荀卿有言:“夫仁也者愛人,愛人,故不忍危也;義也者聚人,聚人,故不忍亂也〔二〕。”是故君子夙夜箴規,蹇蹇匪懈者,〔三〕憂君之危亡〔四〕,哀民之亂離也〔五〕。故賢人君子,推其仁義之心,愛〔六〕之君猶父母也,愛居世之民猶子弟也。父母將臨顛隕之患,子弟將有陷溺之禍者〔七〕,豈能墨乎哉〔八〕!是以仁者必有勇〔九〕,而德人必有義也〔一0〕。
〔一〕注見三式篇。
〔二〕荀子議兵篇作“彼仁者愛人,愛人,故惡人之害之也;義者循理,循理,故惡人之亂之也”。
〔三〕易蹇六二:“王臣蹇蹇。”詩烝民雲:“夙夜匪解。”“箴規”見明闇篇注。
〔四〕毛詩山有樞序雲:“政荒民散,將以危亡。”
〔五〕詩四月雲:“亂離瘼矣。”
〔六〕“愛”下脫二字。
〔七〕孟子云:“陷溺其民。”
〔八〕墨,讀爲“默”。說文雲:‘默,讀若“墨”。’漢書李陵傳:“陵墨不應。”田蚡傳:“嬰墨墨不得意。”“墨”皆“默”之省。
〔九〕論語。
〔一0〕文子微明篇雲:“次五有德人。”
‘且夫一國盡亂,無有安身〔一〕。詩云:“莫肯念亂,誰無父母〔二〕。”言將皆爲害,然有親者憂將深也。是故賢人君子,既憂民,亦爲身作〔三〕。夫蓋滿於上〔四〕,沾溥在下〔五〕,棟折榱崩,懼有厥患〔六〕。故大屋移傾〔七〕,則下之人不待告令,各爭其柱之〔八〕。仁者兼護人家者,且自爲也。易曰:“王明並受其福〔九〕。”是以次室倚立而嘆嘯〔一0〕,楚女揭幡而激王〔一一〕。仁惠之恩,忠愛之情,固能已乎〔一二〕?’
〔一〕呂氏春秋諭大篇雲:“天下大亂,無有安國;一國盡亂,無有安家;一家皆亂,無有安身。”亦見務大篇。
〔二〕沔水。○鐸按:此二句愛日篇亦引。毛傳雲:“京師者,諸侯之父母也。”陳奐詩毛氏傳疏雲:“此不以父母爲京師,本三家詩。”陳喬樅謂魯詩義,說見魯詩遺說考十。
〔三〕“作”字誤。○鐸按:爾雅釋言:“作,爲也。”“亦爲身作”,與下文“且自爲也”義同。
〔四〕○鐸按:滿,讀爲“漫”。方言十三:“漫,敗也。溼敝爲漫。”郭注:“漫,謂水潦漫澇壞屋也。”或曰:“滿”當爲“漏”,字之誤也。說文:“■,屋穿水下也。”書傳皆以“漏”爲之。
〔五〕○鐸按:“溥”當爲“濡”。隸書“濡”字或作“●”,因誤爲“溥”。“沾濡”即“沾濡”。屋漏於上,則人沾濡在下矣。
〔六〕魯語:‘叔孫穆子曰:“夫棟折而榱崩,吾懼壓焉。”’
〔七〕說文雲:“陊,落也。●,仄也。”“移傾”即“陊●”假借字。
〔八〕“其”當作“共”。柱,謂榰柱之。太玄經上次七:“升於顛臺,或柱之材。”或雲:“其”當爲“榰”,聲之誤也。亦作“枝柱”,後漢書崔駰後實傳雲:“枝柱邪傾。”楊震傳雲:“宮殿垣屋傾倚,枝柱而已。”又章帝紀元和元年詔雲:“支柱橋樑。”“支”與“枝”同。○鐸按:或說是也。俗音訛。
〔九〕井九三。
〔一0〕“立”當作“柱”。列女傳雲:“魯漆室女,當穆公時,君老,太子幼,女倚柱而嘯。旁人聞之,莫不爲之慘者。”續漢書郡國志:“東海郡蘭陵有次室亭”,劉昭注:‘地道記曰:“故魯次室邑。”列女傳“漆室之女”或作“次室”。’按論衡實知篇亦作“次室”。○鐸按:御覽四百八十八引列女傳作“七室”,注云:“一邑七宮也。”古以“漆”爲“七”,見墨子貴義篇。樑端列女傳校注云:“漆、次一聲之轉。”
〔一一〕亦見列女傳。“揭幡”作“持幟”。按漢書鮑宣傳:‘王鹹舉幡太學下,曰:“欲救鮑司隸者會此下。”’後漢書虞詡傳:“詡子顗與門生百餘人,舉幡候中常侍高梵車,訴言枉狀。”○鐸按:此見列女傳辯通傳楚處莊侄傳。
〔一二〕○鐸按:“固”與“顧”同。“顧”猶“豈”也。訓見助字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