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木筏第一章 森林隊長

  這是一份文件的最後一段,整份文件都是由這些奇怪的字母組合而成的。一個男人手持這份文件聚精會神地將其重讀一遍之後,陷入了沉思。

  這份文件共有百餘行這樣的文字,每個詞語之間都沒有間隙。文件看來已經寫了有個把年頭了,隨著時間的流逝,寫有這些難解符號的厚厚紙頁已經開始泛黃了。

  然而,這些字母究竟是按照什麼規則組合到一起的呢?只有這個男人能夠讀懂它們。事實上,這些密碼文字的組合與現代保險櫃鎖一樣令人難以琢磨,二者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密碼文字的組合方式有數十億種,而一個解析員就是窮其一生也不見得能把它們都破譯出來。正如開啟保險櫃需要那個「關鍵詞」一樣,要想讀懂一份這樣的密碼文件,則需那個「關鍵的數字」。基於這個原因,在以後我們將會看到,這份密碼文件在最嚴峻危險的時刻是如何讓最聰明的行家大傷腦筋的。

  那個將這份文件又重讀過一遍的男人只不過是個普普通通的森林隊長。

  在巴西,那些被雇來追捕逃亡黑奴的人被冠之以「森林隊長」的名字。這個行業始於一七七二年。在這個時期,只有少數幾個博愛者的頭腦裡才有廢奴的思想。而一個多世紀以後,文明人才能夠接受並貫徹這一思想。自由、自主的權利是人類生來最重要的權利。然而,直到少數幾個國家敢於宣布這一博大的思想之時,又流逝了幾十年的時間。

  在一八五二年(也就是我們的故事發生的這一年),巴西仍有許多奴隸,因此,也仍然存在著追捕逃亡黑奴的森林隊長這一職業。雖然由於一些政治經濟原因,使得全面解放黑奴的運動有所推遲,但是在當時,黑奴已有權贖身,而且他們的子女一出生便已經是自由之身了。不久,在這個人口一千萬、面積相當於四分之三個歐洲的美麗國家中,將再也不會有奴隸存在。

  因此,在不久的將來,森林隊長這一職業也註定要消失了。事實上,在那個時代,追捕逃亡奴隸所帶來的收益已經顯著減少。然而,在很少一段時間內,這一職業曾經創造過相當可觀的收益。這些森林隊長組成了一個冒險家的世界,他們通常是由獲得自由的奴隸及令人鄙夷的逃兵組成的。因此在當時,這些追捕逃亡奴隸的人必然只能歸類於社會渣滓這一階層。而這個手持文件的傢伙則非常適宜從事這項頗不受人尊敬的職業。

  這個名叫托雷斯的傢伙與他的夥伴不同:他既不是混血兒,也不是印第安人,更不是黑人。他是一個原籍巴西的白人。他所受的教育應該使他的處境比目前好一些。我們在遙遠的新大陸地區曾經碰到過許多家道敗落的人。實際上,這傢伙也正是其中的一分子。在那個年代,巴西法律仍然禁止黑白混血兒以及其他混血兒從事某些職業,而對於這個傢伙,他之所以被排斥在一些職業之外,並不是因為他的出身,市是因為他低劣的人品所致。

  現在,托雷斯並不在巴西,他剛剛越過巴西國境線。幾天以來,他一直遊蕩在祕魯境內這片森林中。上亞馬遜河正是發源於此處。

  托雷斯年約三十,身強力壯。如果說,他那顛簸勞累的職業並未將他拖垮,那麼,這還得歸功於他堅毅的性格及鐵一般的身體。他身材適中、肩膀寬厚、五官端正、步履堅毅。他的臉龐被熱帶驕陽晒得黝黑,他的鬍子又黑又濃,他那兩道幾乎連成一線的眉毛遮住了雙眼。他的眼神敏銳而冷漠,一如那些厚顏無恥之徒。即便他那張臉還沒被驕陽晒黑,每當他有什麼歹念時,也看不出他會臉紅,他最多只不過是臉部抽搐一下而已。

  托雷斯身著森林隊長最基本的裝束。這身衣服他已穿了很久。他頭上歪戴著一頂寬邊皮帽,腿上穿了一條厚羊毛褲,褲腿塞在厚厚的靴筒中──這是他全身打扮中最結實的一部分。他身上披的那件褪色泛黃的「潘喬」斗篷,遮住了他裡面穿的上衣和背心。

  雖然托雷斯曾經是個森林隊長,可至少在目前這種情況下,他顯然已經不再幹這一行了。因為他身上沒帶任何追捕黑奴所需要的自衛或進攻的火器。他既沒帶步槍,也未拿手槍,只是在皮帶上掛了一件人們稱之為「芒什塔」的防衛工具。若拿軍刀和獵刀做個比較,這東西則更像軍刀。另外,托雷斯還配備了一把「昂切塔」,這是一種鋤頭,專門用來追捕常見於上亞馬遜森林中的刺豚鼠和犰狳。在這片森林中生活的動物一般都不太嚇人。

  一八五二年五月四日這一天,這個冒險家雙眼緊盯文件,聚精會神地閱讀著。由於他已經習慣於在南美這片森林中長途跋涉。因此,周圍美妙奇異的景致絲毫不能打動他的心扉。實際上,現在什麼也不能使他分心。無論是吼猴的長啼(法國博物學家聖.伊萊爾先生將這種聲音比作樵夫伐木時發出的聲音),或是響尾蛇尾部的環圈發出的乾澀聲響(響尾蛇是一種攻擊性不強但卻有劇毒的蛇),還是帶角的癩蝦蟆那刺耳的叫聲(爬行動物裡的「最醜桂冠」非牠莫屬),甚至那些青蛙響亮而又渾厚的鼓噪聲(這些青蛙雖然個頭比不上牛,但聲音卻可與之媲美)都不能讓我們的森林隊長分心。

  托雷斯根本沒聽到新大陸這片森林中的喧囂聲。他躺在一棵高大的鐵樹下面。這種樹身上顆粒斑斑,樹皮呈深褐色,木質堅硬得可以代替未開化的印第安人使用的武器或工具。托雷斯根本無心欣賞這棵鐵樹高大的樹冠,他陷入了沉思。他翻來覆去地看著手中這份非同一般的文件。他用已經掌握的密碼數字破譯了每個字母的涵義。他邊讀邊核實這幾行文字的意義,除了他,其他任何人都無法看懂這份文件。讀完,他奸笑了起來。

  接著,他低聲咕噥了幾句,在祕魯這片荒無人煙的大森林中,沒人能聽見,而且也沒人能夠聽懂他這幾句話:

  「不錯,這一百來行文字寫得清清楚楚。我要找的那個人肯定想不到它們的重要性。這人很有錢。對他而言,這可是個生死攸關的問題,為這種事,無論在哪兒都得付出高昂的代價!」

  他一邊貪婪地盯著文件,一邊又自言自語道:

  「最後一句話的每個字都值一百萬瑞斯【註:巴西或葡萄牙的舊輔幣名,一百萬瑞斯約合三千法郎。】,這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就是因為這句話概括了全文的意思,它才這麼值錢!而且,這句話還揭示了當事人的真實姓名。但是,要弄懂這句話,就必須先搞清這句話到底包含幾個詞,而即使能做到這一步,也不一定明白它的真正涵義!」

  說著,托雷斯便開始在心裡盤算起來:

  「最後一段共有五十八個字,也就是說有五千八百萬瑞斯啊!有了這筆錢,我就可以往在巴西、美洲、或是任何我想去的地方,而且不用幹活,如果這份文件中的每個字都值這個價,那可是一筆可觀的數目!那得有幾億瑞斯呢!啊!太棒了!我要發大財了!否則的話,我就是頭號大傻瓜!」

  此刻的托雷斯好像已經手捧著大筆錢財、置身於金堆之中了。

  突然,他的思緒又轉回到現實,他叫了起來:

  「我終於就要達到目的了!我從大西洋沿岸一直走到上亞馬遜河流域,長途跋涉,歷盡艱辛,可我一點兒也不後悔!這個人可能已經離開美洲住到大洋彼岸去了,那我可怎麼才能找到他呢?哦不!他肯定還在這裡。只要爬上這棵樹的頂端,我就能看到他與家人居住的那所房子的屋頂了。」

  說著,托雷斯緊握這份文件,興奮地揮動著:

  「今天我就能找到他!他今天就會知道自己的名譽與命運都掌握在這幾行字當中!要是他想知道能夠讀懂這份文件的密碼,那他就得付出代價!如果我想要他的全部財產,他也得給我!否則他就只有死路一條!棒極了!是我那衛隊中的好朋友給了我這份寶貴的文件,他不僅告訴了我破譯這份文件的密碼,而且還告訴我怎樣才能找到這個他以前的同事,以及這個同事隱匿多年以來用的假名!當然,我的這位好朋友萬萬不會想到他會讓我發財!」

  托雷斯最後看了一眼這份泛黃的文件,然後將它小心翼翼地折疊起來,放到一個他當作錢匣子的結實銅盒中。

  托雷斯的全部財產都裝在這個雪茄菸盒大小的匣子中了。可是,在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他的這點兒財產,都不足以讓人把他當成一個富翁。周邊各國的錢幣他都有一些:兩塊哥倫比亞合眾國的鷹幣,每塊約值一百法郎,幾塊同等價值的委內瑞拉貨幣博利瓦,一些每塊約值二百法郎的祕魯貨幣索爾,幾塊最多值五十法郎的智利貨幣埃斯庫多,以及一些小面額的零錢。這些錢總共加起來也不過五百法郎左右,而且托雷斯也說不清道不明這些錢是在何處用何種手段弄來的。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自從托雷斯突然放棄在帕拉省擔任森林隊長之後,近幾個月以來,他已經到達了亞馬遜河流域,而且穿越了巴西的國境,來到祕魯境內。

  這個冒險家的生存能力很強,在住宿、衣著方面的開銷對於他而言都不是必須的。況且,森林又免費為他提供了食物、他只要像獵人那樣加工一下便可以吃了。他只需幾個瑞斯去傳教團駐地或是在村莊裡買些菸草或打壺燒酒。他可以用很少的錢走很遠的路。

  將文件疊好塞到他那個蓋得很緊的金屬盒裡之後,托雷斯並沒有把盒子放到上衣口袋裡(上衣外面還罩著他那件「潘喬」大褂),他躺在一棵樹下,並將盒子放在自己身邊,也就是說放在這棵樹根部的洞裡。他以為這樣更安全更可靠些。

  可是這一疏忽卻幾乎使他付出高昂的代價!

  天氣非常悶熱,如果離這裡最近的小鎮教堂有一座鐘樓的話,那麼現在該是下午兩點鐘了。由於托雷斯離小鎮還不到兩英哩,所以,如果鐘聲隨風傳來,他應該能夠聽到。

  但是,鐘聲對於托雷斯而言卻是無足輕重的。因為他已經習慣於通過計算太陽離地平面的大致高度來決定自己的作息時間。一個冒險家是不需要像一個軍人那樣嚴格遵守作息制度的。只要想吃或是有食物可吃,他就可以吃頓午飯或晚飯。只要睏了,不管白天黑夜或是隨便在什麼地方,他都能睡上一覺。雖說在森林中不可能隨時找到一張飯桌,可是,要找到一張床卻不需花費任何周折:比如在大樹下面,或濃密低矮的灌木叢中都可以。再說,托雷斯也不是那種十分講究舒適的人。由於幾乎整整一上午都在走路,而且剛才又吃了點東西,托雷斯這會兒感到有必要睡上一覺。兩、三個小時的睡眠就能使他消除疲勞,恢復精力,繼續趕路。於是,他便舒舒服服地躺在草地上等著瞌睡蟲的降臨。

  然而,托雷斯可不是那種無需做任何睡前準備便可蒙頭大睡的人。他習慣先喝上幾口烈性燒酒,再抽上一袋菸,然後才能入睡。燒酒能使大腦極度興奮,而繚繞的煙霧有助於睡眠,至少,他是這樣想的。

  於是,托雷斯先將隨身帶的酒壺拿到嘴邊喝了幾口。酒壺裡裝的酒,在祕魯被人們稱為「芒加」,而在上亞馬遜河一帶,這種酒則被冠以「凱徐馬」的名字。人們將發酵後的甜木薯根稍加蒸餾便製成了這種酒。對於這個味覺有些麻木的森林隊長而言,在這種酒中還須摻進一定量的「塔菲亞」酒方可過癮。

  托雷斯呷了幾口酒,晃了晃酒壺──很遺憾,他發現酒壺快要空了,於是便說了一句:

  「又該灌了!」

  隨後,他拿出一個由樹根做成的短菸斗,塞入一些在巴西粗糙加工過的嗆人的菸絲。這種菸草屬於一種古老的茄科植物,曾由尼柯帶回法國種植。今天,法國人能夠普遍推廣種植這種產量最高、分布最廣的茄科植物,尼柯實在是功不可沒。

  雖然這種菸草根本無法與法國生產的優質菸草相媲美,可是托雷斯對這方面倒也不太挑剔。他劃了一下火石,燃起少許一點名為「蟻馬絨」的粘性物質,這種物質是由膜翅目昆蟲分泌的。然後,他點燃了菸斗。

  吸到第十口,他的眼睛閉上了,菸斗也從指間滑了下來。與其說他睡著了,倒不如說他是陷入了一種迷迷糊糊的、半睡半醒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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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儒勒.凡爾納
类型:外国文学
总字数:15.5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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