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劍客第一章 達德尼昂老爹的三件賞賜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頭一個星期一,《玫瑰傳奇》〔註:法國中世紀後期最流行的詩歌之一,全詩二萬一千餘行,前四千五百八十行為吉約姆‧德‧洛利所作,是向一個以玫瑰花苞為象徵的少女求愛的寓言,大約一二八○年由讓‧德‧默恩續完。〕作者的故鄉默恩鎮,彷彿陷入了大動亂,就像胡格諾派〔註:十六世紀歐洲宗教改革運動中興起於法國,而長期慘遭迫害的新教派。〕把它變成了第二個拉羅謝爾〔註:法國西南部海濱城市,十六至十七世紀胡格諾派教徒抵抗天主派教徒進攻的最大軍事據點。〕似的。幾個店主看見婦女們向大街那邊跑,聽見孩子們在門口叫喊,便趕忙披上鎧甲,拿起火槍或長矛,鎮定一下多少有些恐慌的情緒,向誠實磨坊主客店跑去。客店前面擠著一堆人,而且越來越多,一個個吵吵嚷嚷,顯得很好奇。

  在那個年頭,恐慌的情景司空見慣,難得有一天平靜無事,不是這個城鎮就是那個城鎮,總要發生可供記載的這類事件。領主與領主相打,國王與紅衣主教相鬥,西班牙人向國王開仗。除了這些暗的或明的、祕密的或公開的戰爭,還有盜匪、乞丐、胡格諾派教徒、野狼以及達官貴人的跟班,也全都與大眾為敵。因此,市民都武裝起來,常備不懈,抵禦盜匪、野狼和達官貴人的跟班,也常常抵禦領主和胡格諾派教徒,有時也抵禦國王,但從來不抵禦西班牙人和紅衣主教。久而久之養成了習慣,所以在上文所說的一六二五年四月頭一個星期一,默恩鎮的人聽到沸沸揚揚的聲音,也不管看見沒看見紅黃兩色的軍旗或黎塞留公爵〔註:此處指的是當時擔任宰相和紅衣主教的黎塞留。〕部下的號衣,便紛紛向誠實磨坊主客店跑去。

  到了那裡一看,大家才明白這騷動的原因。

  原來是一個年輕人──讓我們簡單勾畫一下他的模樣吧:諸位不妨想像一下十八九歲的唐吉訶德〔註:西班牙作家塞萬提斯的名作《唐吉訶德》的主人公。〕,不過這個唐吉訶德沒有披掛防護之物,既沒有鎖子甲,也沒有盔甲,只穿了一件羊毛織的緊身短上衣;那件短上衣本來是藍色的,但變得酒渣色不像酒渣色,天藍色不像天藍色了。一張黑紅的長臉,突出的顴骨顯示出足智多謀,而下上頜的肌肉非常發達,一眼就可以斷定是加斯科尼人〔註:加斯科尼是法國西南部的古地區,加斯科尼人以倔強悍勇著稱。〕,即使不戴無簷平頂軟帽也看得出來,何況我們這個年輕人戴了這樣一頂軟帽,上面還插了一根翎毛呢;一對眼睛顯得坦誠、聰慧;鼻子鉤鉤的,但挺秀氣;個子嘛,算小青年太高,算成年人又嫌矮;皮斜帶上掛柄長劍,走路時磕碰腿肚子,騎馬時摩擦坐騎蓬亂的鬃毛;沒有這柄長劍,缺乏經驗的人也許會把他看做莊稼人子弟。

  不錯,我們這個年輕人有匹坐騎,那匹坐騎甚至還挺出色,引起了大家注意哩。那是一匹貝亞恩矮馬,口齒十二或十四歲,一身黃毛,一條禿尾巴,腿彎處生有壞疽,行走時腦袋低到膝蓋以下,不需要繫頜韁,儘管如此,每天還是可以走八法里〔註:一法里約合四公里。〕。不幸的是,這匹馬的優點完全被古怪的毛色和不得體的姿態掩蓋了。因此,在那個人人自命為相馬行家的年代,當這匹矮馬約一刻鐘前從波讓西門踏進默恩鎮時,牠給人的印象不佳,連騎在牠背上的主人也受到輕視。

  這種輕視使年輕的達德尼昂(這就是這位騎著另一匹洛西南特〔註:唐吉訶德的馬的名字。〕的唐吉訶德的姓)感到非常難堪,因為不論他是多麼高明的騎手,也無法掩飾這樣一匹坐騎使他顯得可笑的一面。所以,當達德尼昂老爹把這匹馬賞賜給他時,他一邊接受,一邊長噓短歎。他心裡很清楚,這樣一匹馬,至少要值二十利弗爾〔註:金法郎的古稱。〕,而隨同這件賞賜給他的訓示,的確堪稱金玉良言。

  「孩子,」那位加斯科尼紳士用純粹的、連亨利四世也沒能改過來的貝亞恩土話說道,「孩子,這匹馬生在你老子家裡,眼看就滿十三個年頭了,從生下來就沒離開過,你應該珍愛牠才是。千萬別把牠賣了,讓牠安靜、體面地老死吧。假如你騎著牠去打仗,一定要好生愛護牠,就像愛護一位老僕人一樣。到了朝廷裡,」達德尼昂老爹接著說道,「如果你有幸進朝廷的話,其實,你古老的貴族出身賦予了你享受這種榮耀的權利。到了朝廷,你決不要辱沒自己的紳士姓氏;這個姓氏,你的列祖列宗高貴地保持了五百年。這可是為了你和你的親人啊。我說你的親人,就是指你的雙親和你的朋友。你只能聽命於紅衣主教和國王。如今,一個紳士要想平步青雲,全憑自己的勇氣,聽明白了沒有?全憑自己的勇氣。你在一剎那間畏首畏尾,很可能就錯過了幸運之神在這剎那間送給你的機遇。你年紀輕輕,從兩條理由講你都應當勇敢無畏:第一你是加斯科尼人;第二你是我兒子。不要錯過時機,要敢於冒險。我教會了你擊劍,你兩腿很有勁,手腕子很有力,一有機會就應該大打出手;如今禁止決鬥,要打架更需有雙倍的勇氣。孩兒,我所能給你的,只有十五埃居、我這匹馬和你剛才聽到的這番忠告。你母親還要告訴你一種藥膏的祕方,那是她從一個吉卜賽女人那裡學來的,凡是不觸及心臟的傷口,抹那種藥膏有奇效。你要事事爭先,快快活活地生活,長命百歲。除了這些,我只還有一句話要補充:我建議你傚法一個榜樣。這個榜樣不是我,我從來沒有在朝裡做過事,只是早年隨義勇軍參加過宗教戰爭;我想說的是德‧特雷維爾先生。他從前是我的鄰居,小時候有幸經常與我們的國王路易十三一塊玩耍。願上帝保佑國王!有時,他們玩著玩著就打起來,而一打起架來,國王並非總是最強者。他沒少挨揍,而這反而使他對德‧特雷維爾先生頗產生了一些敬重和友情。特雷維爾呢,後來頭一次到巴黎旅行就與別人決鬥過五次;從老王過世到儲王成年親政期間,他除了參加打仗和攻城,又與別人決鬥過七次;而從當今國王登基到現在,他可能又決鬥過上百次!所以,儘管有法令,有諭旨,有禁止決鬥的規定,他卻當上了火槍隊的隊長,即國王非常倚重的禁軍的首領。這支禁軍,連紅衣主教也懼怕三分,雖然誰都知道,紅衣主教是什麼也不怕的。特雷維爾先生每年掙一萬埃居,算得上一個很大的爵爺啦,可是他當初也與你一樣。你帶上這封信去拜見他吧,應該以他為榜樣,像他一樣飛黃騰達。」

  達德尼昂老爹說完這番話,就把自己的劍給兒子佩上,深情地親了親他的雙頰,並為他祝福。

  小伙子出了父親的房間就去找母親。母親手裡拿著那個神妙的藥方,正等著他。正如我們剛才說過的,這個藥方以後該會經常使用。母子之間的話別,比父子之間的話別更長久,更充滿柔情。這倒不是說達德尼昂老爹不管自己的兒子,不愛這根獨苗苗,而是只為他是男子漢,感情上纏纏綿綿,算得上什麼男子漢!達德尼昂太太則不同,她是女人,又是母親,所以一個勁地哭。至於小達德尼昂,倒也值得稱道,他想到以後要當火槍手,便竭力表現得意志堅強,不過最終還是讓天性佔了上風,流了不少眼淚,只是盡力忍著,才忍住了一半。

  小伙子當天就上路了,帶著父親的三件賞賜。正如我們在前面所說的,這三件賞賜就是十五埃居、一匹馬和一封給德‧特雷維爾先生的信;此外當然還有種種囑咐,這是大家都想得到的。

  隨身帶著這些東西,達德尼昂徹頭徹尾活脫脫就是塞萬提斯筆下那個主人公,我們剛才本著歷史學家的職責為他描繪小照時,已經恰如其分地把他比作那個主人公。唐吉訶德把風車當成巨人,把羊群當成軍隊,達德尼昂則把每一個微笑當成侮辱,把每一個眼神當成挑釁。正因為如此,他從塔布走到默恩鎮,兩個拳頭一直攥得緊緊的,兩隻手每天十來次去握劍柄,只不過他的拳頭沒有揍人,那柄劍也沒有出鞘。行人們見到那匹黃矮馬的倒霉樣子,都禁不住想笑,可是一瞧見黃矮馬上面響著一柄長得嚇人的劍,瞧見劍上面又閃爍著兩道凶狠多於傲慢的目光,便都忍住不敢笑了;萬一笑的慾望壓倒了謹慎心理,也只是半邊臉露出笑容,像古代的面具一樣。就這樣,一直走到倒霉的默恩鎮,達德尼昂始終保持著尊嚴和敏感。

  可是,進了默恩鎮,他在誠實磨坊主客店前面準備下馬的時候,卻不見任何人,既不見店主,也不見茶房或馬伕前來替他抓住馬鐙,只見樓下一個半開的窗口站著一位紳士,體態勻稱,神情高傲,微微皺著眉頭,正在與另外兩個人說話,那兩個人畢恭畢敬地聽著。達德尼昂自然習慣地以為那三個人議論的就是他,便側耳細聽。這回他只誤會了一半:那三個人議論的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馬。那位紳士似乎正在列舉達德尼昂這匹馬的種種品質,另外兩個人正如我剛才所講的,完全是一副洗耳恭聽的樣子,不時哈哈大笑。既然一絲微笑都足以惹得我們這個年輕人大動肝火,那麼這樣哈哈大笑對他會產生什麼影響,便可想而知了。

  然而,達德尼昂想先看清楚,那個譏諷他的毫無禮貌的傢伙是副什麼模樣,便用傲慢的目光盯住那個陌生人,發現他介於四十至四十五歲之間,黑溜溜的眼睛,目光犀利,臉色蒼白,鼻子高高的,黝黑的鬍子修剪得很整齊;穿著紫色緊身短上衣、紫色短褲,褲腿繫著紫色細帶子,渾身上下除了露出襯衣的袖衩之外,沒有任何裝飾;緊身短上衣和短褲雖然是新的,但全都皺巴巴,像在箱子底壓久了的旅行服。這一切,達德尼昂是以最細心的觀察者那種迅捷的目光觀察到的,大概本能的感覺告訴他,這個人將會對他未來的生活產生巨大的影響。

  然而,當達德尼昂兩眼盯住穿紫色短上衣的紳士時,那位紳士正對他那匹貝亞恩矮馬發表極為精采而深刻的議論,另外兩個人聽了大笑不止,紳士本人呢,顯然一反常態,臉上掠過一絲淡淡的微笑。這一回確鑿無疑了,達德尼昂覺得真是受到了侮辱。他確信對方是在譏笑他,便把帽子往眼睛上面一拉,模仿路過加斯科尼的某些貴族老爺擺出的官架子,一手壓住劍柄的護手,一手叉腰,朝他們走過去。不幸的是,他越朝前走,怒火越旺,竟至完全喪失了理智,把想好的傲慢而莊嚴的挑釁話忘到了腦後,怒氣沖沖地用手朝人家一指,嘴裡吐出的完全是一個莽漢的語言:

  「喂!先生,」他嚷道,「窗板後面的那位先生!不錯,我喊的就是您!您在笑什麼?說說看,好讓我們來一快兒笑!」

  那位紳士慢慢地把目光從坐騎移到騎士身上,彷彿一時還沒明白這種奇怪的指責是針對他的,等到終於明白過來之後,他略略皺一下眉頭,又停頓了相當長時間,才用一種難以形容的譏諷、傲慢的口氣說道:

  「先生,我並沒有和您說話。」

  「我嗎,可是在和您說話!」。小伙子被這種既傲慢又優雅,既禮貌又蔑視的態度激怒了,這樣說道。

  陌生人臉上掛著淡淡的微笑,又打量達德尼昂一會兒,然後離開窗口,走出客店,來到與他相距兩步遠的地方,站在馬的對面。另外兩個人始終留在窗口,看見陌生人那副從容不迫而又蔑視譏諷的態度,笑得更厲害了。

  達德尼昂見他朝自己走過來,便把劍從鞘裡拔出一尺光景。

  「這匹馬的確是,或者更確切地講,牠年輕的時候的確是一朵金色的毛莨花,」陌生人繼續對窗口的兩個人發表已經開始的議論,似乎根本沒有注意到達德尼昂怒不可遏的樣子,雖然達德尼昂站在他和那兩個人之間。「這種顏色在植物界很常見,不過這種顏色的馬,至今很少見。」

  「笑馬者未必有膽量笑馬的主人吧!」特雷維爾先生的效仿者怒氣沖沖地說道。

  「本人不常笑,先生,」陌生人答道,「這從我的表情您自己可以看得出來,不過,在老子高興的時候,這笑的特權我是要保留的。」

  「可是,老子不願意別人在我不高興的時候笑!」達德尼昂嚷道。

  「真的嗎,先生?」陌生人問道,顯得異乎尋常地平靜,「好啊,這太合乎情理啦。」說完他一轉身,準備從大門回到屋裡去。達德尼昂到達的時候,就看見門洞裡停著一匹上了鞍子的馬。

  達德尼昂的性格,豈能放過一個如此無禮嘲笑自己的傢伙!他嗖的一聲從鞘裡把整個劍拔出來,追上去喊道:「轉過身來,那位嘲笑人的先生,給我轉過身來,我不想從背後給您一劍。」

  「給我一劍!」那人轉過身,吃驚而又輕蔑地打量著這個年輕人,說道,「啊哈,親愛的,得了吧,您莫不是瘋了!」

  接著,他又自言自語般低聲說道:

  「真遺憾,本來倒是塊好料子。國王陛下正派人四處尋找,招募火槍手哩!」

  他的話還沒落音,達德尼昂就憤怒地一劍刺了過去。他要不是趕緊往後一跳,這輩子恐怕就是最後一回取笑人了。陌生人見事情已經越出唇舌相譏的界限,便也拔出劍,向對手施了施禮,認真地擺出了防衛的姿勢。而正在這時,他那兩個聽眾隨同店主,揮舞著棍棒、鏟子和火鉗,劈頭蓋臉朝達德尼昂打將過去。這突如其來的進攻,立刻把達德尼昂完全牽制住了,使他不得不回轉身,對付這雨點般的打擊,而他的對手準確地把劍插回了劍鞘,從沒有當成的戰鬥者,變成了戰鬥的旁觀者,不動聲色地在一旁觀看,一邊嘴裡咕嚕道:

  「加斯科尼人真該死!把他扔回到那匹枯黃色的馬背上,叫他滾蛋!」

  「不宰了你老子才不會走呢,孬種!」達德尼昂一邊嚷著,一邊盡力抵抗,並沒有在三個圍攻上來的敵人面前後退一步。

  「還是一副加斯科尼人的牛脾氣。」紳士嘟囔道,「我敢肯定,這些加斯科尼人的本性是改不了啦!既然他非要這樣不可,你們就繼續讓他這樣蹦蹦跳跳,等他跳累了,就會說夠了的。」

  不過,陌生人不知道他面對的這個人多麼倔強。達德尼昂是條絕不會求饒的漢子。因此,戰鬥又繼續了一會兒。終於,達德尼昂筋疲力盡了,手裡的劍被對方一棍擊斷為兩截,他只好扔了。另一棍擊傷了他的前額,他立刻摔倒在地上,鮮血淋漓,幾乎失去了知覺。

  就是在這時,鎮上的人才從四面八方向出事的地點跑來。店主怕發生醜聞,便叫幾個茶房幫忙,把受傷者抬進廚房,稍事包紮。

  那位紳士回到了他剛才所站的窗口,帶著不耐煩的神情,望著黑壓壓的人群。這人群待在那裡,似乎使他感到非常不痛快。

  「喂!那個渾小子怎麼樣啦?」他聽見門吱呀一聲開了,便轉過頭,對出來向他問安的店主問道。

  「閣下安然無恙吧?」店主問道。

  「是的,絕對安然無恙,親愛的店主。我問您咱們那個年輕人怎麼樣了。」

  「好些啦。」店主答道,「剛才他完全昏過去了。」

  「真的嗎?」紳士問道。

  「不過,在昏過去之前,他使出吃奶的力氣拚命喊您,一邊喊一邊向您挑釁。」

  「這傢伙莫非是魔鬼的化身嗎?」陌生人大聲說道。

  「啊!不,大人,他不是魔鬼。」店主輕蔑地做了做鬼臉說道,「因為在他昏迷不醒的時候,我們搜了他身上。他的行囊裡只有一件襯衣,錢包裡只有十一埃居。在昏過去的時候,他卻誇海口說:這種事如果發生在巴黎,你們會立刻後悔莫及的;在這裡,你們只不過晚一點後悔罷了。」

  「那麼,」陌生人冷冷地說,「他莫非是個喬裝改扮的王子?」

  「我對您說這些,老爺,」店主接著說道,「是要您提高警惕。」

  「他發火的時候提到什麼人的姓名沒有?」

  「提到的。他拍著口袋說:等特雷維爾先生知道有人如此侮辱他所保護的人,看他會怎樣收拾你們!」

  「特雷維爾先生?」店主的話引起了陌生人注意,「他拍著口袋提到特雷維爾先生的姓名?──啊,親愛的店主,在您那個小伙子暈過去的時候,我可以肯定,您不會不看看他的口袋的。那裡面有什麼東西?」

  「有一封給火槍隊隊長特雷維爾先生的信。」

  「真有這事?」

  「我所稟報的半句不假,老爺。」

  店主不是一個很善於察言觀色的人,沒有注意到陌生人聽到這些話之後,臉上表情的變化。陌生人一直將胳膊肘擱在窗台上,這時離開了那裡,不安地皺起眉頭。

  「見鬼!」他自言自語地咕嚕道,「特雷維爾居然派了這個加斯科尼人來刺殺我?他還乳臭未乾呢!不過刺一劍總是一劍,不論行刺者多大年紀,況且,一個孩子比起其他人,不大會引起警覺。有時,一個小的障礙足以使一項偉大的計劃受阻。」

  陌生人陷入了沉思,過了幾分鐘才說道:

  「喂,店主,您不能幫助我擺脫這個瘋子嗎?出於良心,我不能宰了他。可是,」他現出冷酷、威脅的表情繼續說,「可是,他礙我的事。他現在在什麼地方?」

  「在樓上我太太房間裡。正在給他包紮。」

  「他的衣服和那個口袋可還在身上?他沒有脫下緊身短上衣吧?」

  「全脫下啦,都放在樓下廚房裡哩。既然這個小瘋子礙您的事──」

  「可能礙我的事。他在您的客店裡胡鬧,正直的人都不能容忍。您上去給我結賬吧,並且通知我的跟班。」

  「怎麼!先生這就要離開敝店了?」

  「這您很清楚,既然我早已吩咐您給我備馬。難道沒有按照我的吩咐去做?」

  「哪能呢,大人您不是看見,馬已備好在門洞裡,說走就可以走了?」

  「好。您就照我說的去辦。」

  「是。」店主答應著,但心裡嘀咕道:「他莫非害怕那個小青年?」

  但陌生人威嚴地瞪他一眼,使他再也不敢多想,謙卑地行個禮,退了下去。

  「不能讓米萊迪給這個怪傢伙看見。」陌生人想道,「米萊迪馬上就要經過這裡,她甚至已經誤了時間。顯然,我最好是騎馬迎頭去找她──要是能知道那封給特雷維爾先生的信的內容就好了。」

  陌生人獨自嘀咕著向廚房走去。

  店主深信不疑,是小青年的到來把陌生人從他的客店裡趕走的。這時,他到了樓上太太的房裡,發現達德尼昂終於甦醒過來了。於是,他提醒達德尼昂,由於他剛才向一位大爵爺尋釁──據店主的看法,陌生人肯定是一位大爵爺──,警察可能會來找他的麻煩。他可不管達德尼昂身體還很虛弱,硬是勸他起來,去趕他的路。達德尼昂神志還沒有完全清醒,身上沒有了短上衣,頭上纏著許多繃帶,就這麼爬了起來,由店主推著往樓下走去。走到廚房門口,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個向他尋釁的傢伙,正站在一輛笨重的馬車的踏腳板上,平靜地與人交談;那輛馬車套了兩匹膘肥體壯的諾曼底馬。

  與陌生人交談的是個女人,頭從車門裡露出來,看上去二十至二十二歲光景。我們已經提到過,達德尼昂能如何迅速地觀察一個人的容貌。他頭一眼就看出,那女人既年輕又漂亮。然而,這女人的美貌令他吃驚,因為在他有生以來居住的南方地區,壓根兒就沒見到過如此漂亮的女人。這女人臉色蒼白,金色的長髮鬈曲地披在肩頭,一對大眼睛現出憂鬱的神色,嘴唇粉紅,兩手雪白。她正興奮地與陌生人交談。

  「所以,紅衣主教閣下吩咐我──」車子裡的女人說道。

  「──立刻返回英國,如果公爵離開了倫敦,就直接通知他。」

  「那麼,給我的其他指示呢?」漂亮的女旅客問道。

  「全都封在這個匣子裡,您過了拉芒什海峽再打開。」

  「很好。您打算幹什麼呢?」

  「我嗎,回巴黎。」

  「不懲罰一下那個無禮的小子?」

  陌生人正要回答,但嘴剛張開,一切全聽到了的達德尼昂,已經衝到門口嚷道:

  「是那個無禮的小子要來懲罰你們。我希望,這回他要懲罰的傢伙,不會像頭一回那樣逃出他的手掌心了。」

  「不會像頭一回那樣逃出你的手掌心?」陌生人眉頭一皺說道。

  「是的,當著一個女人的面,我料你也沒有臉逃走。」

  「三思而行。」米萊迪見紳士伸手拔劍,忙勸阻道,「可要三思而行,稍稍耽擱都可能滿盤皆輸。」

  「言之有理。」紳士大聲說道,「您趕您的路吧,我趕我的。」

  他向米萊迪點頭告別,隨即飛身上馬,而馬車上的車伕也揮鞭抽打牲口。兩個交談的人沿著大街,朝相反的方向飛馳而去。

  「喂!您的賬!」店主高聲喊道。他見這位房客連賬也不付就走了,心裡對他的好感頓時變成了蔑視。

  「給他錢呀,蠢貨!」那位旅客馬不停蹄地對自己的跟班喊道。跟班掏出兩三枚銀幣往店主腳邊一扔,也打馬跟著主人飛奔而去。

  「哈!膽小鬼。哈!無恥之徒。哈!冒牌紳士。」達德尼昂追在那跟班後面罵道。

  但是他受了傷,身體還很虛弱,經受不了折騰,跑了不到十步,耳朵裡嗡嗡作響,只覺得天旋地轉,眼前一黑,便一頭裁倒在地上,嘴裡還在罵著:

  「膽小鬼!膽小鬼!膽小鬼!」

  「他的確是個膽小鬼。」店主低聲說著走到達德尼昂身邊,試圖以這種討好的方式與可憐的小伙子和解,就像寓言裡的鷺鷥傍晚時分對待蝸牛一樣〔註:拉封丹寓言:鷺鷥感到餓了,但不屑吃鯉魚等,熬到傍晚時分,不得不連蝸牛也吃。〕。

  「對,真是個膽小鬼。」達德尼昂喃喃道,「可是她,真漂亮啊!」

  「她,誰?」店主問道。

  「米萊迪啊。」達德尼昂含糊不清地說道。

  說完,他第二次暈了過去。

  「反正不虧,」店主嘀咕道,「我失去了兩個房客,但這一位留下了,可以肯定他至少要待上幾天。十一埃居還是可以賺到手的。」

  我們已經知道,十一埃居恰好是達德尼昂錢袋子裡的數目。

  店主盤算:達德尼昂要留在店裡養十一天傷,每天一埃居。不過,這是他的盤算,並沒有問過旅客。第二天清晨五點鐘,達德尼昂就起了床,自己下到廚房裡,要了點葡萄酒、橄欖油和迷迭香,還照方子要了幾樣我們不得而知的東西,隨後一手捏著母親給他的方子,照著配製了一劑藥膏,接著把藥膏抹在遍體的傷口上,又自己換了紗布和繃帶。大概因為這種藥真有效,抑或因為沒有醫生,傍晚時分,達德尼昂就行走自如,第二天就差不多痊癒了。

  他遵守絕對禁食療法,所以唯一的花銷,就是那點迷迭香、橄欖油和葡萄酒錢,可是照老闆的說法,他那匹黃馬所吃的草料,足比按牠的個頭估計的數量多三倍。達德尼昂付賬時,只找到那隻磨損的絲絨錢袋子和裡面的十一埃居,至於那封準備交給德‧特雷維爾先生的信,則不見了蹤影。

  小伙子開始很有耐心地找那封信,一次又一次把身上大大小小的口袋翻過來翻過去,又在行囊裡反覆翻尋,把錢袋子打開又收攏。最後,他確信那封信再也找不到了,就第三次暴跳如雷,差點又要用一劑藥膏,因為客店裡的人見這位脾氣暴躁的年輕人失去了理智,揚言如果不把那封信找出來,就要搗毀整個客店,老闆已經綽起一枝長矛,老闆娘拿起了一個笤帚把,茶房們也都綽起了前天用過的棍棒。

  「我的推薦信!」達德尼昂嚷道,「我的推薦信,他媽的快給我找出來!否則,我把你們像穿雪鵠一樣用鐵扦子穿起來!」

  遺憾的是,情況根本不允許小伙子把他的威脅付諸實踐,因為正如我們前面交代過的,他的劍在頭一次交手中已經斷成兩截。這一點他早已忘得一乾二淨,所以他伸手去拔劍,可是拔出來捏在手裡的,僅僅是一截十來寸長的斷劍。那是店主仔細地插在劍鞘裡的,至於另一截子,已被廚房裡手捷眼快的領班師傅拿去,改製成了剔肥膘的尖刀。

  達德尼昂大為失望。然而要不是店主想到他的要求十分合理,這失望大概也不會使我們這位狂怒的年輕人住手。

  「對呀,」店主不再把長矛對著達德尼昂,「那封信哪裡去了呢?」

  「就是嘛,信哪裡去了呢?」達德尼昂嚷道,「首先,我告訴您,那封信是寫給特雷維爾先生的,非找到不可,要是找不到,特雷維爾先生準會打發人來找的!」

  這一威脅終於把店主鎮住了。除了國王和紅衣主教,特雷維爾這個名字是軍人,甚至平民最常提到的。固然還有紅衣主教的親信、被世人稱為灰衣主教的約瑟夫神父,不過人們提到他的名字時總是悄悄的,因為他引起極大的恐怖。

  於是,店主把手裡的長矛扔得遠遠的,而且叫妻子扔掉笤帚把,叫茶房們扔掉棍棒,接著便身先士卒,親自開始尋找那封不見了的信。

  「那封信裡是不是裝有什麼珍貴的東西?」店主一無所獲地找了一陣之後問道。

  「那還用說!當然裝了珍貴東西。」加斯科尼人本來指望靠這封信去飛黃騰達的,所以信口說,「裡面裝著我的全部財產。」

  「可是儲蓄銀行的存票?」老闆不安地問道。

  「國王特別金庫的存票。」達德尼昂指望靠那封推薦信去謀求給國王當差的,所以並不覺得這樣回答是說假話。

  「見鬼了!」店主完全絕望了。

  「不過關係不大,」達德尼昂以法蘭西人特有的鎮定態度說道,「關係不大,錢算不了什麼,要緊的是那封信。我寧願丟掉一千比斯托爾〔註:法國古幣名,相當於十利弗爾。〕,也不願丟掉那封信。」

  他就是說寧願丟掉兩萬比斯托爾,也不會冒什麼風險。不過,一種青年人的廉恥心使他沒有那麼說。

  信找不到,店主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突然他眼前一亮,大聲說道:

  「那封信沒丟。」

  「噢?」達德尼昂這麼說了一聲。

  「沒丟,是有人拿走了。」

  「拿走了?誰拿走了?」

  「昨天那位紳士。他下樓去過廚房,而你的短上衣當時擱在那裡。他一個人待在廚房裡,我敢擔保是他拿走了。」

  「您相信是他?」達德尼昂問道。他不大相信店主的話,因為他比誰都清楚,那封信僅僅對他個人來說挺重要,他看不出別人有什麼理由想得到它。事實上,在場的所有僕人和房客,誰得到那封信也沒有用處。

  「您說您懷疑那位放肆無理的紳士?」達德尼昂又問道。

  「我對您說我可以肯定。當我告訴他,老爺您是受德‧特雷維爾先生保護的,您甚至有給這位赫赫有名的紳士的一封信,他聽了顯得很不安,問那封信在什麼地方。他知道您的短上衣放在廚房裡,便立刻下樓去那裡了。」

  「那麼,這傢伙是偷我的東西的賊了,」達德尼昂說道,「我一定到特雷維爾先生那裡去告他。特雷維爾先生一定會到國王面前參他一本。」說罷,他挺神氣地從口袋裡掏出兩埃居,給了店主。店主慌忙摘下帽子拿在手裡,把他送到大門口。達德尼昂又跨上黃馬,一路平安無事到了巴黎聖安端納門。在那裡,他把黃馬賣了三埃居。這價錢相當不錯,因為在最後階段,他過度驅使了那匹馬。馬販子拿出九利弗爾,達德尼昂便把馬賣給了他。馬一到手,馬販子毫不隱諱地告訴達德尼昂,他之所以出這麼高的價,是因為這匹馬的毛色挺稀罕。

  這樣,達德尼昂只好步行進巴黎城,腋下夾著小小的行囊,走了好多路,才找到一間他口袋裡那點錢能租得起的房子。那是一間頂樓的房子,位於盧森堡公園附近的掘墓人街。

  交過定金,達德尼昂就住進了那個房間,利用白天剩餘的時間,把隨身帶的絛子縫在自己的緊身短上衣和緊身長褲上。那些絛子,是他母親從他父親一件幾乎嶄新的緊身短上衣上面拆下來的,悄悄地塞給了他。縫完絛子,他走到沿河鐵器街,配了劍身,然後折回來走到羅浮宮,向遇到的頭一個火槍手打聽特雷維爾先生的官邸在什麼地方。特雷維爾先生的官邸位於老鴿棚街,恰好與達德尼昂所租的那個房間相距不遠。他把這一點視為預示此行成功的好兆頭。

  而後,他懷著對在默恩鎮的行為感到滿意,對過去毫不後悔,對現在滿懷信心,對未來充滿希望的心情,上床安歇,很快就像好漢一樣睡著了。

  他還是像鄉下人一樣,一覺睡到早晨九點鐘才起床,準備去拜訪大名鼎鼎的特雷維爾先生。照他父親的說法,特雷維爾先生是王國的第三號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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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仲馬
类型:外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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