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德尼昂怒氣沖天,三步躥出候見室,撲到台階跟前,就要幾級一跨往下衝。正在這時,一個火槍手從特雷維爾先生辦公樓的一道旁門走出來。達德尼昂低著頭只顧跑,一頭撞在那個火槍手的肩膀上,撞得他大叫一聲,確切地講是嚎叫了一聲。
「對不起,」達德尼昂說道,還想繼續跑,「對不起,我有急事。」
他剛跨下第一級台階,一隻鐵一樣的手一把抓住了他的肩帶,使他停住了。
「您有急事!」那個火槍手臉色慘白,厲聲說道,「借口有急事撞了我,然後說聲『對不起』,您以為這就夠了嗎?沒那麼簡單,年輕人。您聽見特雷維爾先生今天不大客氣地說了我們,就以為可以像他那樣對待我們了?您錯了,夥計,您不是特雷維爾先生。」
「說實話,」達德尼昂答道,他認出對方是阿托斯,經醫生包紮之後,正回寓所去。「說實話,我不是故意的。我說了『對不起』,我覺得已經夠了。不過我現在還是對您再說一遍;這一遍也許是多餘的。我以名譽擔保,我真有急事,非常急。放我走吧,求您了,讓我去辦我的事。」
「先生,」阿托斯放了他,說道,「你沒有禮貌,顯然是從遠地來的。」
達德尼昂已經跨下三四級台階,聽到阿托斯的指責,頓時收住腳步。
「夠了,先生!」他說道,「告訴您,不管我是從多麼遠的地方來的,也不能由您來教訓我要懂禮貌。」
「也許吧。」阿托斯說道。
「哼!要不是我有急事,」達德尼昂大聲說,「要不是我正在追一個人──」
「有急事的先生,您不需要跑就能找到我,聽懂了嗎?」
「請問在什麼地方?」
「加爾默羅─赤足修道院旁邊。」
「幾點鐘。」
「正午時分。」
「正午時分,成,我一定到。」
「別讓我等候。我事先告訴您,十二點一刻不見您來,我可就要去找您,半路上割掉你的耳朵。」
「好!」達德尼昂答道,「我十二點差十分到達。」
說罷,他像被魔鬼驅使著,又跑起來,希望還能找到那個陌生人,因為陌生人走路不緊不慢,估計不會走得太遠。
但是在大門口,波爾多斯正與門衛在聊天。兩個聊天的人之間,只有可以通過一個人的空當兒。達德尼昂以為通過沒有問題,便箭一般從兩個人之間衝過去。偏偏在他正要過去時,風刮得波爾多斯的長斗篷鼓了起來,恰巧把達德尼昂罩住了。波爾多斯大概自有道理,不肯讓身上這件主要的衣裳落到地上,所以他抓住前擺的兩手不僅沒有鬆開,反而往身邊一拉,結果把達德尼昂裹了進去,而且他本來就一副倔脾氣,又拉得那樣猛,使達德尼昂在斗篷裡打了一個滾。
達德尼昂聽見這個火槍手罵娘,想從斗篷底下鑽出來,但眼睛看不見,便想從斗篷褶子間找出路。他尤其擔心把那條我們已經見過的漂亮肩帶弄髒。可是,當他膽怯地睜開眼睛時,發現自己正鼻子貼在波爾多斯的雙肩之間,就是說正貼在肩帶上。
唉!就像世界上大部分東西只講究外表一樣,這條肩帶前面是繡金的,後面卻只不過是水牛皮做的。難怪波爾多斯自命不凡:他雖然沒有一條整個兒繡金的肩帶,至少有一半是繡了金的嘛。不過,現在我們總算明白了他為什麼傷風了,為什麼非披上斗篷不可。
「活見鬼!」波爾多斯嚷道,他想盡力擺脫在他背後亂鑽的達德尼昂,「您瘋了嗎,這樣往人身上撞!」
「請原諒,」達德尼昂從大個子的肩膀底下鑽出來,「我有急事,正追一個人,所以──」
「您追起人來難道忘了帶眼睛嗎?」
「那倒沒忘,」達德尼昂被激怒了,「那倒沒忘。正因為帶了眼睛,我看見了別人看不見的東西。」
這句話波爾多斯是否聽明白了不得而知,不過他總是和以往一樣,發起火來就控制不住。
「先生,我告訴您,這樣向火槍手挑釁是自討苦吃。」
「自討苦吃!先生,」達德尼昂說,「這話未免太凶啦。」
「對於一向敢於正視敵人的人來講,這話恰到好處。」
「啊!這還用說!我知道您不會背朝著您的敵人。」
小伙子對自己這句俏皮話很得意,哈哈大笑著抬腿就走。
波爾多斯怒不可遏,準備向達德尼昂撲過去。
「稍許等一等吧,稍許等一等吧,」達德尼昂說道,「等你不穿斗篷再說。」
「那麼,一點鐘在盧森堡公園後面。」
「很好,一點鐘見。」達德尼昂說罷轉過了街角。
可是,無論是他跑過的街上,還是他現在舉目搜尋的街上,都沒看見那個陌生人的影子。那人即使走得慢,也該走遠了,也有可能進了某所房子。達德尼昂逢人就打聽是否見到過那個人。他一直下到渡口,然後又沿著塞納河街和紅十字街往上走。沒有見到那人,連影子都沒有見到。然而,這陣追趕對他還是有益處的:他跑得滿頭大汗,心裡漸漸冷靜下來了。
他開始考慮剛剛發生的事。剛發生的事不少,而且件件不吉利。現在才上午十一點鐘,可是這個上午使他失去了特雷維爾先生的信任,因為他離開他的那種方式,肯定會使特雷維爾先生覺得有點粗魯。
其次,他自找了兩場地道的決鬥,而那兩個對手,每個都能殺死三個達德尼昂。總之,兩個對手都是火槍手,就是說,都是他非常尊重的人。在他的心目中,他們是超乎一般人之上的人。
情況不妙。這個年輕人肯定自己會被阿托斯殺死,倒是沒怎麼把波爾多斯放在心上,這是不難理解的。然而,希望是人心靈裡最後熄滅的東西。達德尼昂還是希望自己在兩次決鬥中能夠倖存下來,當然會受到重傷。想到能夠倖存下來,他便為未來而自我責備道:
「我真冒失,真魯莽!那個正直而不幸的阿托斯肩膀受了傷,我卻剛好撞在他肩膀上,像頭山羊那樣頂著頭撞過去。唯一令我詫異的事情,他沒有不由分說殺了我。他本來有這種權利的,我那一頭撞得他肯定疼得不得了。至於波爾多斯!呃!至於波爾多斯,老實講,情況就比較滑稽了。」
小伙子情不自禁笑起來。然而,想起獨自一個人這樣笑,會使看見他笑的人感到莫名其妙,所以他抬眼打量一下四周,看他的笑是不是會傷害什麼行人。
「至於波爾多斯,情況則比較滑稽,但我也魯莽得可憐。有那樣連招呼也不打一聲就撲到人家身上的嗎?沒有!有那樣鑽到人家斗篷底下去看他不願意讓人看見的東西的嗎?他肯定可以原諒我,他本來已經原諒了我,如果我不對他提那條討厭的肩帶的話,不錯,只是含沙射影地提到;是的,巧妙的含沙射影!咳!我這個可惡的加斯科尼人,總是愛開玩笑,將來難免自討苦吃的。行啦,達德尼昂,老夥計,」他以這種自認為應有的禮貌態度,繼續對自己說道,「這次你要是能逃出條性命──這不大可能──,那麼將來無論對誰都要彬彬有禮。要做到讓世人敬佩你,引你為楷模。為人和氣、禮貌並不是怯懦。瞧人家阿拉密斯多麼溫文,多麼爾雅。那麼,是不是有人說阿拉密斯是個懦夫呢?肯定沒有。以後無論在哪方面,我都要以他為榜樣。哈!說阿拉密斯,阿拉密斯就恰巧在這兒。」
達德尼昂一邊走,一邊獨言自語,到了離埃吉翁公館幾步遠的地方,看見阿拉密斯正在公館前面愉快地與王室衛隊的幾個紳士閒聊。阿拉密斯也看見了達德尼昂,但是他沒有忘記,今天上午特雷維爾先生正是當著這個小伙子的面,對他們大發雷霆;一個親眼看見火槍手們受申斥的人是不受歡迎的,所以他裝作沒有看見達德尼昂。達德尼昂正相反,一心想著要和解,對人要禮貌,便走到四個年輕人跟前,笑容可掬地向他們深深鞠一躬。阿拉密斯只微微點了點頭,臉上沒有一絲笑容。四個人立即停止了閒聊。
達德尼昂並不傻,自然看出了自己是多餘的。不過,他也缺乏經驗,不瞭解上流社會的處事方式,不懂得遇到眼前這種尷尬情形,即碰見幾個不大認識的人,在一起談與自己無關的事情,應該巧妙地迴避。他心裡正琢磨用什麼法子退走,而又不使自己顯得笨拙,正在這時,他看見阿拉密斯把手絹弄掉了,顯然自己還沒有發現,一腳踩在上面。達德尼昂覺得補救自己舉止不當的時機到了,便彎下腰,極慇勤地把手絹從阿拉密斯腳下──儘管他踩住不放──拉出來,交到他手裡,說道:
「先生,這條手絹我想您是不願意丟掉的。」
那條手絹繡得很精緻,一個角上繡有一個花冠和一個勳徽。阿拉密斯頓時滿臉通紅,像搶似的一把將手絹從達德尼昂手裡奪了過去。
「哈哈!」一位衛士叫起來,「一向小心謹慎的阿拉密斯,這回您還說您與布瓦特拉西夫人合不來嗎?這位迷人的夫人連手絹都慇勤地借給您用啦!」
阿拉密斯惡狠狠瞪達德尼昂一眼。這一眼足以讓人明白,自己剛剛結了一個死對頭。然後,他恢復了溫和的神態說道:「你們誤會了,先生們,這塊手絹不是我的。不知道這位先生受什麼怪念頭支配塞到了我手裡,而沒有交給你們之中哪一位。我的手絹在我口袋,這就證明我說的不假。」
阿拉密斯說著掏出自己的手絹。那塊手絹也很漂亮,是用細亞麻布做的,儘管當時亞麻布很貴。不過上面沒有繡花,也沒有繡勳徽,只繡了物主姓名的起首字母。
這回達德尼昂一聲不吭了,明白自己又做了傻事。可是,阿拉密斯的朋友們根本不相信阿拉密斯否認的話,他們之中的一位裝出嚴肅的樣子問道:
「假如您所說的是真話,親愛的阿拉密斯,那麼就請您把那塊手絹給我,因為正如您知道的,布瓦特拉西先生是我的朋友,我不願意讓別人拿他妻子的東西作紀念品。」
「您這要求不合時宜。」阿拉密斯答道,「我雖然承認您的要求從實質上講是正確的,但從處理方式上講,我拒絕把它交給您。」
「事實上。」達德尼昂怯生生地插話道,「我沒有看見手絹是從阿拉密斯先生口袋裡掉出來的。他的腳踩住了它,就這麼回事。我想手絹既然在他的腳底下,就一定是他的了。」
「您想錯了,可愛的先生。」阿拉密斯冷冰冰說道,對達德尼昂極力補過無動於衷。
然後他轉向自稱是布瓦特拉西的朋友的那個衛士說道:「況且,我想,親愛的,您是布瓦特拉西的親密朋友,我也是他的朋友,同他的交情並不比您差,所以嚴格地講,這條手絹可能是從您口袋裡掉出來的,也有可能是從我口袋裡掉出來的。」
「不是從我口袋裡掉出來的,我以名譽擔保。」國王陛下的衛士說道。
「您以名譽擔保,我也賭咒發誓,那麼,顯然我們倆之中有一個是說假話。那麼,蒙塔蘭,我們最好各拿一半。」
「這條手絹各拿一半?」
「不錯。」
「好極了,」另外兩個衛士叫起來,「真堪稱所羅門王的審判〔註:所羅門為古代以色列國王。有兩婦人共爭一孩子,所羅門令將孩子劈為兩半,讓她們各取一半,孩子的真母親為保全親子性命,寧願放棄。所羅門遂將孩子判給她。此稱「所羅門王的審判」。〕。阿拉密斯,你的確非常聰明。」
幾個年輕人哈哈大笑。大家當然想得到,事情不會有別的下文。過了一會兒,閒聊結束,三個衛士與火槍手熱情握手告別,與阿拉密斯互朝相反的方向走了。
「唔,與這位溫文爾雅的人講和的時機到了。」達德尼昂暗自說道。剛才阿拉密斯與那幾個人最後閒聊時,他退得稍微遠點兒站在一旁。現在,他懷著這種善意的想法,走到阿拉密斯身邊。阿拉密斯正要離開,根本沒注意到他。
「先生,」他對阿拉密斯說道,「希望你會原諒我。」
「啊!先生,」阿拉密斯打斷他,「我謹向您指出,您在這種場合的舉止的確不像一個有禮貌的人。」
「什麼!先生,」達德尼昂大聲說道,「您想──」
「先生,我想您不是一個蠢貨,即使是從加斯科尼來的,也會明白一個人決不會無緣無故踩在手絹上。真見鬼!巴黎並非到處都鋪了細麻布。」
「先生,您這樣想方設法侮辱我可錯了。」達德尼昂說道。在他內心深處,吵架的本性正在戰勝和好的決心。「不錯,我是從加斯科尼來的;既然你知道這一點,我就沒有必要告訴您加斯科尼人是沒有多少耐心的。他們即使幹了一件傻事,道過一次歉之後,就認為該做的事已經做了一半。」
「先生,我對您說這些話,並不是想同您吵架。謝天謝地,我不是個好舞刀弄劍的人,當火槍手也不過是權宜之計,我只是迫不得已才與人決鬥,而且心裡總是非常厭惡。可是這一次,事情嚴重,您損害了一位貴夫人的名譽。」
「要說的話,是被你我兩個人損害的。」達德尼昂大聲說。
「您為什麼要笨手笨腳把手絹還給我?」
「您為什麼笨手笨腳把手絹掉在地上?」
「我說過了,我再重複一遍,先生:那塊手絹不是從我口袋裡掉出來的。」
「好呀,您說了兩次假話,先生。我親眼看見手絹從您口袋裡掉出來的。」
「哼!您居然用這種口氣說話,加斯科尼先生,我要教您怎樣做人。」
「我要打發您回去做您的彌撒去,教士先生!請您馬上拔出劍來。」
「請別,漂亮的朋友,至少別在這兒。您難道沒看見,我們對面就是埃吉翁公館,裡面儘是紅衣主教的人?誰能告訴我,您不是主教大人派來要我的腦袋的?可是,我偏偏非常珍惜我的腦袋,因為它長在我的肩膀上似乎挺合適的。所以,我倒想宰了您,不過別慌,我要慢慢地宰您,而且找一個偏僻的地方,以免您向別人誇口您是怎麼死的。」
「我願意奉陪,不過您不要太自信,還是帶上您的手絹吧,管它是不是您的,您也許用得著的。」
「先生是加斯科尼人?」阿拉密斯問道。
「不錯。先生不會出於謹慎而推遲一次約會吧?」
「先生,謹慎對於火槍手來說是一種沒有多大用處的品德,這我知道,但對於教士來說,卻是必不可少的品德。我當火槍手只是暫時為之,所以我堅持謹慎行事。兩點鐘,我在特雷維爾先生的公館裡恭候您,那時再告訴您適宜的地點。」
兩個年輕人就此告別。阿拉密斯沿著通向盧森堡公園的街道走了;達德尼昂見時候不早了,便向加爾默羅─赤足修道院走去,一邊走一邊對自己說:
「我這一去準回不來了,但就是死了,至少也是死在一個火槍手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