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狗

  “走狗”這個名稱,大家想來都是很耳熟的。說起“走”這件事,並不是狗獨有,豬玀會走,自稱“萬物之靈”的人也會走,何以獨有“走狗”特別以“走”聞名於世?飛禽走獸,飛是禽的本能;走是獸的本能;這原是很尋常的事實,並不含有褒貶的意味。但是“走狗”的徽號,卻沒有人肯承認——雖則這個人的行爲的的確確地是在表示着他是一位道地十足的走狗,換句話說,被人稱爲走狗,大概沒有不認爲是一件大不名譽的事情。你倘若很冒昧地對你的朋友當面說“老兄是個走狗”,無疑地是得不到什麼愉快的反應的。這又是什麼道理呢?

  玩狗是西洋女子的一件很普遍的消遣的事情——這些女子當然是屬於有閒階級的。中國的“闊”女子中也有很少數的染着這樣的“洋氣”。聽說中國某著名外交官的太太便極愛養狗,養了十幾只小哈吧狗,她的丈夫貴爲公使,有時和她出門帶着祕書,一等祕書二等祕書三等祕書等等要很小心謹慎地替她抱狗,恭恭敬敬地侍候着。但這在中國,究竟寥寥可數,所以我們未曾做過著名外交家的嬌貴太太的隨從者,對於玩着狗的遊戲,究竟不易得到“賞鑑”的機會。依記者“萍蹤”所到,在英國看見太太小姐們拖着狗在公園裏或小山上從容閒步的很多。我在倫敦有一次住宅的附近有一個很廣大的草原(Hampsterd Heath)遇着星期日,在這裏遊行的男女老幼非常的多,你在這裏可以看見許多婦女手裏拖着一隻小狗。有許多把拉狗的皮帶解下,讓狗自由地隨着。在這種地方,我才無意中仔細看出走狗的特色。你可常看到這種隨着的小狗,它的主人可隨便地帶着它玩,無不如意。它的主人把一隻皮球往前遠拋,它就興會淋漓地往前跑,拼命把那個皮球抓着銜回來給它的主人;它的主人再拋,它再跑,再拼命抓着球銜回來。有的沒有帶着皮球,只要拾着一根樹枝,也可以這樣拋着玩。這大草原上有池塘,有的狗主人領着狗走進池邊,把一根樹枝拋在池裏遠處,呼喚着狗去銜回來,這狗也興會淋漓地往小池裏鑽,拼命游泳過去,很吃力地把那根樹枝銜回來,主人顧盼着取樂。至於這主人是怎樣的人,平日干的什麼事,叫它乾的是什麼事,有什麼意義,有什麼效果,在這疲於奔命的走狗,並沒有什麼分別,只要你豢養它,它就對你“唯命是聽”。自號“萬物之靈”的人類裏面的走狗,最大的特色,無疑地也是這個和狗“比美”的美德。其實“衣冠禽獸”的人類中的“走狗”較真的走狗,還要勝一籌的,是真的走狗除非是瘋狗,至多是供人玩玩,有的在鄉村裏還能擔負守夜的責任,“衣冠禽獸”中的“走狗”卻要幫着豢養他(或它)的主子無惡不作,越“忠實”越“興會淋漓”就越糟糕!在這種地方也可以說是人不如狗,不要再吹着什麼“萬物之靈”了。

(原載《大衆生活》1935年11月23日第1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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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鄒韜奮
类型:散文随笔
总字数: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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