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狗

  “走狗”这个名称,大家想来都是很耳熟的。说起“走”这件事,并不是狗独有,猪猡会走,自称“万物之灵”的人也会走,何以独有“走狗”特别以“走”闻名于世?飞禽走兽,飞是禽的本能;走是兽的本能;这原是很寻常的事实,并不含有褒贬的意味。但是“走狗”的徽号,却没有人肯承认——虽则这个人的行为的的确确地是在表示着他是一位道地十足的走狗,换句话说,被人称为走狗,大概没有不认为是一件大不名誉的事情。你倘若很冒昧地对你的朋友当面说“老兄是个走狗”,无疑地是得不到什么愉快的反应的。这又是什么道理呢?

  玩狗是西洋女子的一件很普遍的消遣的事情——这些女子当然是属于有闲阶级的。中国的“阔”女子中也有很少数的染着这样的“洋气”。听说中国某著名外交官的太太便极爱养狗,养了十几只小哈吧狗,她的丈夫贵为公使,有时和她出门带着秘书,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等等要很小心谨慎地替她抱狗,恭恭敬敬地侍候着。但这在中国,究竟寥寥可数,所以我们未曾做过著名外交家的娇贵太太的随从者,对于玩着狗的游戏,究竟不易得到“赏鉴”的机会。依记者“萍踪”所到,在英国看见太太小姐们拖着狗在公园里或小山上从容闲步的很多。我在伦敦有一次住宅的附近有一个很广大的草原(Hampsterd Heath)遇着星期日,在这里游行的男女老幼非常的多,你在这里可以看见许多妇女手里拖着一只小狗。有许多把拉狗的皮带解下,让狗自由地随着。在这种地方,我才无意中仔细看出走狗的特色。你可常看到这种随着的小狗,它的主人可随便地带着它玩,无不如意。它的主人把一只皮球往前远抛,它就兴会淋漓地往前跑,拼命把那个皮球抓着衔回来给它的主人;它的主人再抛,它再跑,再拼命抓着球衔回来。有的没有带着皮球,只要拾着一根树枝,也可以这样抛着玩。这大草原上有池塘,有的狗主人领着狗走进池边,把一根树枝抛在池里远处,呼唤着狗去衔回来,这狗也兴会淋漓地往小池里钻,拼命游泳过去,很吃力地把那根树枝衔回来,主人顾盼着取乐。至于这主人是怎样的人,平日干的什么事,叫它干的是什么事,有什么意义,有什么效果,在这疲于奔命的走狗,并没有什么分别,只要你豢养它,它就对你“唯命是听”。自号“万物之灵”的人类里面的走狗,最大的特色,无疑地也是这个和狗“比美”的美德。其实“衣冠禽兽”的人类中的“走狗”较真的走狗,还要胜一筹的,是真的走狗除非是疯狗,至多是供人玩玩,有的在乡村里还能担负守夜的责任,“衣冠禽兽”中的“走狗”却要帮着豢养他(或它)的主子无恶不作,越“忠实”越“兴会淋漓”就越糟糕!在这种地方也可以说是人不如狗,不要再吹着什么“万物之灵”了。

(原载《大众生活》1935年11月23日第1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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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韬奋
类型:散文随笔
总字数: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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