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样的英雄

  中国的绅商,中国“孔孙道统”的忠实信徒,不是说和平是中国的民族性么?然而社会斗争太剧烈了,短兵相接的阵势太紧张了。这种和平主义的假面具是不能够不揭穿的了。因此,战争变成了民族性。看是什么样的战争?

  现在,帝国主义的列强和中国各地方各派各系的绅商需要战争,需要势力范围,也就是抢夺民众膏血的剧烈斗争。现在,中国的红白战争一天天的剧烈,所谓剿匪更是中国天字第一号的要紧事情。而剿杀世界的匪头——尤其是中国绅商的太上皇的意旨。这就更需要杀人放火,更需要战争。“凡是必需的,都是合理的”,这是哲学家的话头。文学家就要说:“凡是必需的,都是神圣的。”这样的神圣战争就要有狗样的英雄。

  因此,中国绅商就定做一批鼓吹战争的小说,定做一种鼓吹杀人放火的文学。这叫做民族主义的文学。读者先生听见我这句话,也许会怀疑:“怎么!杀人放火是共匪呀!怎么又是……?”哼!绅商所要杀的并不是“人”,而是奴隶、牛马,并不是“中国民族”,而是别一个民族。请你放心好了。

每天晚上站在那闪烁的群星之下,手里执着马枪,耳中听着虫鸣,四周飞动着无数的蚊子,样样都使人想到法国“客车”在非洲沙漠里与阿拉伯人斗争流血的生活。


——《前锋》第五期《陇海线上》


  这真是神来之笔!中国“中央”政府的军队驻扎在陇海线上,居然和法国殖民家(colonisateur)的“客军”驻扎在非洲——有如此之相同的情调。这是不打自招的供状。他们自己认为是“客军”,而把民众当做野蛮的阿拉伯人看待。这是的确的事实。他要杀的正是这些“阿拉伯人”。他们所以和冯玉祥阎锡山打仗的缘故,也在于争这一口气:“究竟是你们来杀,还是我们来杀。”因此,打胜了冯阎之后,这支民族主义的军队立刻就去打猎了。打什么猎呢?——就是把战场附近的小百姓当做野兽,而去打他们了。于是乎“人”和“野兽”这两种民族之间的战争就开始了。请看民族主义文学家自己的描写:

  一方面是所谓阿拉伯人,“这里老百姓们的脸上都罩着一层阴恶的表示,屡次杀气腾腾地偷望着我,他们这些人真可怜,什么都不晓得……老百姓对于屠杀焚烧奸淫掳拐的故事,都已经看得不要看,一望见穿上制服的人,就发生同仇敌忾之心,马上想动手收拾掉他。……他们对于国家没有丝毫的了解,尤其是看见了中央军也发生厌恶之心。”这是一个民族。

  别方面是所谓中央军,雇用着德国的凶哥儿(Junker)顾问,豢养着白俄的哥什哈(Cossack)。这样的七个人驻扎在村落里:“这自命为英雄的七个人就是(一)巴格罗夫(前两天吃醉酒跛了腿),(二)任林(拿一把无用的好刀,据他说可以威吓),(三)庄克明,(四)张维新,(五)罗敏(十七岁的孩子),(六)驾雀罗夫,(七)我自己。”这是另外一个民族,——中国的“黄埔少年”,保镖世家,俄国的哥什哈,德国的凶哥儿混合组成的一种民族——孙逸仙所谓国族。

  这两个民族之间发生战争了,说得清楚些,是国族的猎狗去巡逻“野兽”了:

七人的远征队全副武装的到四围的村落里去巡逻一周……走到一个很好的村落之前,我发了“散开”的口令,大家马上构成一条散兵线,向村落搜索进去。这天晚上七点钟的时候,我们才狼狈不堪地回来。罗敏已经战死了。张维新的屁股上中了枪,我的帽子丢在一个坟场里。……失败本是意中之事,世界上又安有以七人的实力继续去搜索三个村落的豪举?况且这三个村落的老百姓又是久欲得我等而甘心的土匪呢。


  读者先生不要奇怪:七个良民和三村土匪——这土匪似乎太多了!其实,土匪的匪字已经不是《康熙字典》上那样的解释。现在的匪字是一个“民族”的名称。总之,这是七个人的中华国族和三个村落的“土匪民族”之间的战争。

  这只是民族主义的战争文学里面的一个小小的插话。不过插话虽然小,却把民族主义文学的原身完全显露了出来。

  至于民族主义的战争文学的正面题材,却是《陇海线上》的“为民族而战的尚武精神”。军阀混战之中,两方面都要自己说是“为民族而战”。民族主义的文学,不过在那些四六电报宣言布告之外,替军阀添一种欧化文艺的宣传品,去歌颂这种中世纪式的战争,叫几声“亲爱的同志”,唱几句“咨尔多士,为民前锋”,哼几声:

可是,朋友们—— 你可闻过号筒的雄音? 你可闻过战马的悲壮? 在朔风凛烈[冽]的天然里, 你可听见前进的步伐声? 呜呼,先驱者呵!先驱者的心


  一点不错!你们是绅商地主高利贷资产阶级的杀人的号筒,你们的声音是多么雄壮,多么壮烈!中世纪式的战争是多么浪漫谛克呵!你们这些号筒想号召民众来帮助军阀混战,但是,他们却“久欲得你们而甘心”。因此,你们不能不狼狈不堪的逃回去了。自然,民族主义的文学更加注重的是:鼓吹屠杀民众的剿匪战争了。首先出现的是剿杀“苏联红匪”的小说,叫做什么《国门之战》。这里,假造一些谣言,描写民族主义者杀老婆的本领。那又是多么英雄气概。神话化了的岳飞也拉进了剿匪战争,大声叫喊着“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种吃人肉喝人血的精神,的确值得帝国主义者称赞:“好狗子,勇敢得很!”请看:

大家围着这六个间谍,旅副瞪大了眼睛望着,旁边还有几个高而且大的兵,手里拿着巨斧,旅副停了半天说:——我看再找一把刺刀来切切他们看,……不大工夫,两个老兵抬着一把俄国的喂马切刀放在地下,旅副下令将他们眼睛上的蒙布拿下来,叫他们也认识认识我们中国的手段怎样。我一看那几个间谍:三个俄国人,三个不知国籍的人,嘴里塞满了东西,眼睛露出很凶的神气,似乎他们很欢迎死。旅副叫我先收拾一个,我那时吃了点高粱酒,并且看见了仇人是很喜欢杀掉他们,我用了一把大斧,抡起来照着绑在屋里左边那个长黑头发的人太阳穴上就是一下,差不多砍到鼻梁上了。那个人的头上着了这一斧,太阳穴立刻陷落下去,斧刃的周围都成了白色,我把斧子拿下来,紫黑的血跟着就飞射出来,那人临死的哀鸣也就很小而短促的一叫就完了。不大工夫,我们这几个屠夫弄得血肉狼藉,一股血腥的气味,要不叫吃酒也就呕出来了。


  不错,残杀俘虏,他们是会的。这里描写多么“动人”!杀的艺术实在高明。他们还会什么?还会涨着通红的脸,嘴里冒着白沫,慷慨激昂的口中念念有词道:“你们不要懦怯,不要顾惜!……你们打倒了赤俄,你们到了莫斯科,前进!……前进!”

  记得“五四”前一年鲁迅有一篇《狂人日记》发表。那狂人为什么发狂?只不过为着中国的礼教吃人。足见得那时候的人神经多么衰弱,为这点“小事”就气得发狂了。现在呢?现在吃人的不止是礼教,而老实不客气是真把人肉放在刀砧板上细细的剁,还要唱着新诗,歌颂一番这样英雄的事迹。可是,现在的“狂人”,他们也不是当年那么狂法了,他们不但“在脸上杀气腾腾的表示了”,而且……读者先生,请你等着新的《狂人日记》罢。

一九三二,八,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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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瞿秋白
类型:散文随笔
总字数:2672
阅读量: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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