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語第二十二卷

王昊廬宗伯是蓮花長老


  王昊廬宗伯,未第時,自黃岡赴京應試。路過廬山,宿於蓮花宮內,因次日仍欲啓行,未晚便睡。夢身坐大殿之上,面供齋果,下有袈裟百輩環拜誦佛,因隨手取面前棗子,偶啖數枚,遂醒。醒時,口中有餘味。正驚訝間,忽見住房外燈燭輝煌,几筵肆設,衆僧方膜拜,宛然夢中光景。啓戶問之,是日乃此庵已故淨月上人忌辰,衆方祭祀。宗伯大異,起視所供盤中之棗,其頂微缺,如少二三枚者,恍悟自己前身乃此庵長老也。故終身奉佛甚虔。先是,宗伯父用子公崇禎翰林。殉節廬山,故自號“昊廬”,取“昊天罔極”之義,諱澤宏。

鬼買兒


  洞庭貢生葛文林,在庠有文名。其嫡母周氏亡後,父荊州續娶李氏,即文林生母也。于歸三日後,理周氏衣箱,有繡九枝蓮紅襖一件,愛而着之。

  食次即昏迷,自批其頰曰:“餘,前妻周氏也。箱內衣裳是我嫁時帶來。我平日愛惜,不忍上身。今汝初來,公然偷着,我心不甘,來索汝命。”家人環跪,替李求情,且雲:“娘子業已身故,要此華衣何用?”曰:“速燒與我,我等要着。我自知氣量小,從前妝奩,一絲不能與李氏,皆速燒與我,我才肯去。”家人不得已,如其言,盡焚之。鬼拍手笑曰:“吾可以去矣。”李即霍然病癒。家人甚喜。

  次日李方晨妝,忽打一呵欠,鬼又附其身曰:“請相公來。”其夫奔至,乃執其手曰:“新婦年輕,不能理家事,我每早來代爲料理。”嗣後,午前必附魂於李身,查問薪米,呵責奴婢,井井有條。如是者半年,家人習而安之,不復爲怪。

  忽一日謂其夫曰:“我要去矣。我柩停在此,汝輩在旁行走,震動靈牀,我在棺中骨節俱痛,可速出殯,以安我魂。”其夫曰:“尚無葬地,奈何?”曰:“西鄰賣爆竹人張姓者有地在某山,我昨往看,有鬆有竹,頗合我意。渠口索六十金,其心想三十六金,可買也。”葛往觀,果有地有主,絲毫不爽,遂立契交易。

  鬼請出殯日期,葛曰:“地雖已有,然啓期告親友,尚無孝子出名,殊屬缺典。”鬼曰:“此說甚是。汝新婦現有身矣,但雌雄未卜,與我紙錢三千,我替君買一兒來。”言畢去。至期,李氏果生文林。

  三日後,鬼又附婦身如平時,其姑陳氏責之曰:“李氏新產,身子孱弱,汝又來糾纏,何太不留情耶?”曰:“非也。此兒系我買來,嗣我血食,我不能忘情。新婦年輕貪睡,倘被渠壓死奈何?我有一言囑婆婆:俟其母乳畢後,婆婆即帶兒同睡,我才放心。”其姑首肯之,李婦打一呵欠,鬼又去矣。

  擇日出喪,葛憐兒甫滿月,不勝粗麻,易細麻與着。鬼來罵曰:“此係齊衰,孫喪祖之服。我嫡母也,非斬衰不可。”不得已,易而送之。臨葬,鬼附婦身大哭曰:“我體魄已安,從此永不至矣。”嗣後果斷。

  先是,周未嫁時,與鄰女結拜三姊妹,誓同生死,其二妹先亡。周病時曰:“兩妹來,現在牀後喚我。”葛怒,拔劍斫之。周頓足曰:“汝不軟求,而斫傷其臂,愈難挽回矣。”言畢而亡,年甫二十三。

鬼搶饅頭


  文林言:洞庭山多餓鬼。其家蒸饅頭一籠,甫熟揭蓋,見饅頭唧唧自動,逐漸皺縮,如碗大者,頃刻變小如胡桃。食之,味如麪筋,精華盡去。初不解其故,有老人云:“此餓鬼所搶也,起籠時以硃筆點之,便不能搶。”如其言,點者自點,縮者仍縮。蓋一人之點,不能勝羣鬼之搶也。

荷花兒


  餘姚章大立,康熙三年舉人。家居授徒,忽有二冤鬼,一女一男,白日現形。初扼其喉,繼推之地,以兩手高撐,梏而不開,若空中有繩系之者。先作女聲曰:“我荷花兒也。”繼作男聲曰:“我王奎也。”皆北京口氣。

  家人問:“何冤?”曰:“章大立前身姓翁,亦名大立,前朝隆慶時爲刑部侍郎。其時我主人周世臣,官錦衣指揮,家貧無妻,只荷花兒與王奎一婢一奴相伴。有盜入室殺世臣去,我二人報官。官遣張把總入室捕盜,疑我二人因奸弒主。刑部嚴刑拷訊,我二人不勝楚毒,遂自誣服。刑部郎中潘志伊疑之,獄久不決。及大立爲侍郎,忽發大怒,別委郎中王三錫、徐一忠再訊,二人迎合,竟照前議定罪。志伊苦爭不能得,遂剮我二人於市。越二年,別獲真盜,都人方知我二人之冤。傳入宮中,天子怒,僅奪大立官職,而調一忠、三錫於外。請問:凌遲重情,可是奪職所能蔽辜否?我故來此索命。”

  家人問:“何以不報王、徐之冤?”曰:“彼二人惡跡更多。一已變豬,一囚酆都獄中。我不必再報。惟大立前身頗有清官之號,又居顯秩,故爾遲遲。今渠已投第三次人身矣,祿位有限,方能報復。且明季朝綱不整,氣數將絕,陰司鬼神亦多昏聵。我等屢訴不準,不許出京,豈若當今大清之世,冥司陰官,亦洗心革面耶!”家人跪求說:“召名僧爲汝超度何如?”曰:“我果有罪,方要名僧超度。我二人絲毫無罪,何用名僧超度?況超度者,不過要我早投人身耳。我想就投人身,遇着大立,也要報仇,渠必死我二人之手。然而旁觀者不解來歷,即我與大立既已隔世,雖報其人,兩邊都不曉來歷,無以垂戒作官之人。故我二人每聞陰司喚令輪迴,堅辭不肯。今冤報後,可以輪迴矣。”言畢,取几上小刀自割其肉,片片墜下。作女聲問曰:“可像剮耶?”作男聲問曰:“可知痛耶?”血流滿席而死。

歐陽澈


  宋浙西有陳東、歐陽澈廟,當時士民憐其忠,故私立而祠之也。后王倫從金國來,見面惡之,命有司拆毀。明季有富而好義者李士貴,又立廟於艮山門外,鄉民祈求頗靈。

  一日,李夢神人布袍革履叩門求見,曰:“我歐陽澈也,當日位卑而言高,獲罪系我自取,幸上帝憐我忠誠,命我司杭城水旱之事。杭城地方甚大,我一人難以辦理。我有友二人,一樊安邦,一傅國璋,皆布衣有氣節。可塑二人像於我側,助我安輯地方。”李允許,既而笑問曰:“陳東先生安在,何不相助爲理?”曰:“李伯紀相公現司南嶽,聘陳先生作記室去矣。”士貴於次日即增兩像於旁。

浮尼


  戊戌年,黃河水決。河官督治者每築堤成,見水面有綠毛鵝一羣翱翔水面,其夜堤必崩。用鳥槍擊之,隨散隨聚,逾月始平。雖老河員,不知鵝爲何物。後閱《桂海稗編》載前明黃蕭養之亂,黃江有綠鵝爲祟,識者曰:“此名浮尼,水怪也,以黑犬祭之,以五色糉投之,則自然去矣。”如其言,果驗。

雷火救忠臣


  全椒金光辰,以御史直諫觸崇禎皇帝之怒,召對平臺,將重懲之。忽迅雷震御座,乃免之。嘉靖怒劉魁、楊爵、周怡直諫,杖置獄中。有神降乩言三人冤,乃赦之。後因熊浹言乩仙不足信,重捕入獄。亡何,高元殿火起,帝禱於靈臺,火光中有呼三人姓名稱忠臣者,乃急傳詔釋之,且復其官。

滑伯


  河南滑邑署中有滑伯墓甚大,邑令到任,必先祭奠,朔望行香。滑伯之神時時出現,珪璋袞冕而出者,官必升遷;深衣便服而出者,官多不詳。餘門生呂炳星宰滑州,忽一日見滑伯衣胄立於墓上,是年,升香河同知。墓前古木甚多,木葉落時,風吹四散,從未有落墓上者,亦奇。

盤古腳跡


  西洋錫蘭山,高出雲漢,其顛有巨人腳跡,入石深二尺,長八尺,雲是盤古皇帝開天落地之腳跡。其國人多裸形,有穿衣者,皮肉必爛。

珠重七兩


  《明史》:永樂十五年,蘇祿國貢大珠,重七兩有零。

採膽入酒


  占城國取生人膽入酒與家人飲,且以浴身,曰:“通身是膽。”每伺人於道,出其不意殺之,取膽以去。若其人驚覺,則膽先裂,不足用矣。置衆膽於器,必以中華人膽居上。王在位三十年,則避位入深山,以兄弟子侄代,而己持齋受戒告於天曰:“我爲君無道,願虎狼食我,或病死。”居一年無恙,則復位如初。

膽長三寸


  福王之敗,有起義兵者吳漢超,宣城生員也。兵潰,逃出城,念其母在,乃入見大帥曰:“首事者我也。”殺之,剖其腹,膽長三寸。

湖神守屍


  明季大學士賀逢聖,在武昌爲張獻忠所逼,投墩子湖死。自夏至秋,有神託夢於湖之居民某雲:“我奉上帝命,守賀相屍殊苦,汝可撈而視之,有黑子在其左手者是也。”某覺而異之,俟於湖,赫然屍出,乃殮而葬之。屍在水中百有七十日,面如生。

殭屍抱韋馱


  宿州李九者,販布爲生。路過霍山,天晚,店客滿矣,不得已,宿佛廟中。漏下兩鼓,睡已熟,夢韋馱神撫其背曰:“急起,急起,大難至矣!躲我身後,可以救你。”李驚醒,踉蹌而起。見牀後厝棺砉然有聲,走出一屍,遍身白毛,如反穿銀鼠套者,面上皆滿,兩眼深黑,中有綠眼,光閃閃然,直來撲李。李奔上佛櫃,躲韋馱神背後。殭屍伸兩臂抱韋馱神而口咬之,嗒嗒有聲。李大呼,羣僧皆起,持棍點火把來。殭屍逃入棺中,棺合如故。

  次日,見韋馱神被殭屍損壞,所持杵折爲三段,方知殭屍力猛如此。羣僧報官,焚其棺。李感韋馱之恩,爲塑像妝金焉。

窮鬼祟人富鬼不崇人


  西湖德生庵後門外厝棺千餘,堆積如山。餘往作寓,問庵僧:“此地嘗有鬼祟否?”僧曰:“此間皆富鬼,終年平靜。”餘曰:“城中那得有如此許多富人?焉能有如此許多富鬼?且久攢不葬,不富可知。”僧曰:“所謂富者,非指其生前而言也,凡死後有酒食祭祀、紙錢燒化者,便謂之富鬼。此千餘棺雖久攢不葬,僧於每年四節必募緣作道場,設盂蘭會燒紙錢千萬,鬼皆醉飽,邪心不生。公不見世上人搶劫詐騙之事,皆起於飢寒。凡病人口中所說,目中所見,可有衣冠華美、相貌豐腴之鬼乎?凡作祟求祭者,大率皆蓬頭歷齒,藍縷窮酸之鬼耳。”餘甚是其言,果住月餘,雖家僮婢子,當陰霾之夜,無聞鬼嘯者。

雷神火劍


  乾隆戊申八月,河庫道司馬公遣兩僕還家,一名祝升,年三十;一名壽子,年十六。二人僱船行至寶應劉家堡地方,天漸陰晦,壽子忽喜曰:“前面搭臺喝戲,有金盔金甲神在場上,甚熱鬧。”旁人皆不見,笑曰:“前面河水滔滔,絕無戲臺。汝孩子氣,一心想看戲耶?”祝升同一篙工爭曰:“果然有戲,諸君何獨不見?”言未畢,有惡風吹折桅杆,滿船昏黑,震雷一聲,擊殺壽子、祝升於船頭,並殺篙工於船尾。雷雨稍定,艙中人大驚,泊船報縣,請官相屍。

  俄而祝升蘇曰:“我與壽子正在船看戲,忽見前面萬道金光,不見河路,地上俱鋪雪白銀磚。臺上宮殿巍峨,中坐冕旒神,方面白鬚,旁立金盔金甲者數十。一金甲神向冕旒者鞠躬白事,語不可辨,但見冕旒神點首,金甲者遂趨出,上船擒我與壽子、篙工三人去跪殿上。抽腰下掛劍,紅光照耀,將壽子頸上橫穿過去,又將篙工胸上橫穿過去。我看見光景不好,側身要逃,被別個金甲神扯住,用金瓜錘當頭一打,我遂昏絕,以後便不知人事了。”

  縣官萬公來驗,即取此段口供,申詳立案。驗壽子、篙工兩屍,果有細眼穿喉、胸二處,買棺殮埋。因祝尚活,在船中不便醫治,乃撐船至大王廟停泊,扛祝升入廟。祝望見大王,驚曰:“剛纔上坐者,即此神也。”又旁睨曰:“諸位神道,都在殿上,何不救救我耶?”言畢,食粥一碗,仍氣絕矣。

  是年冬,餘同劉霞裳遊沭陽,過劉家堡,泊船大王廟。往看諸神,皆尋常金裝木偶,無他靈異。劉向神問:“壽子年幼,有何惡而犯天誅?”神不答。餘笑曰:“癡秀才!此所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耳!幽明一理,何必對神饒舌耶?”

水精孝廉


  廣東紀孝廉,童時誤入蛇腹。黑無所見,但聞腥氣。捫其壁,滑澾不可近。幸身邊有小刀,因挖其壁。漸見微明,就明鑽出,困臥於地。鄰人見之,攜歸其家。是日,村郊三十里外有大蛇死焉。孝廉爲毒氣所傷,通身皮脫如水精,腸胃皆見,從幼至壯不改。鄉舉後,同年皆見之,呼爲“水精孝廉”。

水鬼移家


  王某居杭城之東園,地多魚池,東西相接,中隔一埂。季夏日正午,立埂上乘涼,見東池忽有一道浮漚,闊尺許,似潮涌而來,湱湱有聲。及近埂岸,有尺半長一段黑氣從東池飛入西池而寂,鼻中作羊羶氣。問之鄰人,雲:“是乃水鬼移家也。”

負妻之報


  杭城仙林橋徐鬆年,開銅店。年三十二,驟得瘵疾。越數月,疾漸劇,其妻泣謂曰:“我有兩兒俱幼,君或不諱,我不能撫,我願禱於神,以壽借君。君當撫兒,待其長娶媳,可以成家,君不必再娶矣。”夫許之,婦投詞於城隍,再禱於家神,婦疾漸作,夫疾漸瘳,浹歲而卒。

  鬆年竟違其言,續娶曹氏。合巹之夕,牀褥間夾一冷人,不許新郎交接,新婦驚起,蓋前妻附魂於從婢以鬧之也。口中痛責其夫,共寢五六月,齋禱不靈,鬆年仍以瘵歿。

四小龜扛一大龜而行


  杭城橫塘鎮有孤靜庵,一老僧焚修其後殿。見有四小龜共扛一大龜,逕尺許,循牆依檻,團團而走,迴環不止。老僧唪經畢,清罄一聲,龜方斂跡。數年後,老僧圓寂,龜亦不復再見。雍正年事。

鬼送湯圓


  杭州王生繩玉,課蒙於橫良鍾氏。鍾第三子字有條,年已二十,自瞞其年,稱十六,問:“弟子此時尚可讀書否?”王答以:“果能志堅,書何不可讀耶?”有條大喜,諷誦不輟。其父俗賈也,不以爲然,迫之赴吳門貿易。有條鬱郁而往,日赴市廛,夜仍闔戶,隱身帷帳中,私自鑽研。滿房貼“歲不我與”四字。越四月,疾亟而歸。時近重九,抵家遂卒。柩停於家。

  次年七夕前一日,王睡夢中,聞內屋啓門聲,步至書舍排闥入。見有條左手秉燭,右手執碗,碗內騰騰熱氣,至王牀前,啓帳笑曰:“先生肚飢耶?特送點心來。”王坐起接其碗,見內浮湯圓四個,兼有銅銚。遂忘其爲鬼,竟挑食之。及三而飽,尚留其一,隨手交還有條,有條復爲下帳閉門而去。

  王忽大悟,驚曰:“有條歿已週歲,今夕胡爲而來?”方舉念間,體中寒熱頓作,自夜及明,循環三次。憊甚,不能起,乃呼輿歸家。家中攔門鬼以百十計,男女大小他鄉本郡之鬼無所不有,大約鳩形鵠面披衣曳履之窮鬼爲最多,恰無怪狀奇形之可怖者。

  王有妹嫁翟家,來視兄疾,鬼在病人口中雲:“汝是鄭家橋翟家娘子,亦來此耶!”王弟訪之,果翟鄰家修發之妻新縊死者也。

  王父爲延醫投藥,掖起病人命服,衆鬼擠肩揎背,持其手,使不得服。如是者再四,王心厭焉,竟違父命,終不飲藥。次晨,另延一醫診視,問:“曾投藥否?”父語以故,醫索方視之,驚曰:“幸而未飲,否則今日不能出聲矣!”另立一方,鬼不復來奪。從此衆鬼闐門塞屋,日掩天光,夜蔽燈火,或坐或立,或言或笑,聚集十餘日。家中持經放焰口,毫無效驗。一女鬼呼曰:“汝家該延老僧宏道來,我輩便去。”如其言,往請宏道。甫到門,衆鬼轟然散矣。病亦漸安。

  袁子曰:同是唸經放焰口,而有驗有不驗,此之謂有治人,無治法也。不知鬼食之不宜人食,而以奉其先生,此之謂愚忠愚孝也。

忠恕二字一筆寫


  黃燡照,歙縣人,原任福山同知,罷官後主講韶州書院。嘗書“忠恕”二大字,勒石講堂,款落“新安後學某敬書”。

  忽一日,夢黑衣者二人執燈至曰:“奉命召汝。”黃即隨往。至一處,歷階而升,聞呼曰:“止。”黃即立定,黑衣人分左右立,中隔一層白雲。聞有人曰:“汝爲大清官員,何以生今反古,書‘忠恕’二字,款落‘新安’?宜速改正。”黃驚醒,急將前所刻“新安”二字改寫“歙縣”。

  越數日,又夢前黑衣人引至原處,仍聞雲中人語曰:“汝改書勒石固善,但亦知‘忠恕’二字之義是一氣讀否?汝可於古帖中求之。”黃醒,檢閱十七帖,見“忠恕”二字行書乃是“中心如一”四字,恍然大悟。復將壁間石刻毀去,仿貼中行書,另寫勒石。今現存韶州書院。

土雨


  乾隆十四年,李元叔秀才自京就館瀋陽,越明年夏四月,回京師,渡遼水。是日往北臺子,站路過遠,昏黑不得抵宿。時乘四套車投一深林中,聞樹葉上簌簌作雨聲,沾灑衣上,視之皆土也。未幾,四馬攢蹄,退後不敢前。騾腳大呼曰:“有鬼蹲踞當道,車拉不動!”乃取開路鐵鋤抓土撒之,口中作咒語,車始得行。不數步,見一火,茶杯大,傍車而行,其光上下遠近不定,照裏許而滅。土人云:“凡鬼物出,皆先有土雨。”

降廟


  粵西有降廟之說。每村中有總管廟,所塑之像,美醜少壯不同。有學降廟法者,法將成,則至廟中卜卦降神。初至,插一劍於廟門之中,神降則拔劍而回;神不降,則用腳踢倒之。能隨足而起則生,如不起,則爲神誅矣。

  其法將一碗淨水寫一“井”字圈繞之,地上亦寫一“井”字圈繞之,八仙桌中間亦寫一“井”字圈繞之,召童子四人,手上各寫一“走”字圈繞之,將桌面反對碗口之上,四童以指擡桌,其人口唸咒雲:“天也轉,地也轉,左叫左轉,右叫右轉,太上老君急急如令轉。若還不轉,銅叉叉轉,鐵叉叉轉。若再不轉,土地、城隍代轉。”唱畢,桌子便轉,然後請藥方,無不驗者。

隴西城隍神是美少年


  康熙間,隴西城隍塑黑麪而髯者,貌頗威嚴,忽於乾隆間改塑像爲美少年。或問庵僧,僧曰:“聞之長老雲,雍正七年,有謝某者,年甫二十,從其師在廟讀書。夜間先生出外,謝步月吟詩。見一人來禱,乃隱於神後伺之,聞其祝雲:‘今夜若偷物有獲,必具三牲來獻。’方知是賊也。心疑神乃聰明正直之人,豈可以牲牢動乎?次日,賊竟來還願,生大不平,作文責之。神夜託夢於其師,將降生禍。師醒後問生,生抵賴。師怒,搜其篋,竟有責神之稿,怒而焚之。

  “是夜,神踉蹌而至曰:‘我來告你弟子不敬神明,將降以禍,原不過嚇嚇他。你竟將他文稿燒化,被行路神上奏東嶽,登時將我革職拿問。一面將此城隍之位奏明上帝,即將汝弟子補缺矣。’欷歔而退。

  未三日,少年卒。廟中人聞呼騶聲,雲是新城隍到任。嗣後,塑像者易黑胡之貌爲美少年。”

城隍赤身求衣


  張觀察挺修湖州城隍廟,以檀香雕三丈法身,繡袞爲袍衣之,供奉三日矣。忽夜夢一巨人,頭帶平天冠,而身無衣服,赤兩股直立帳前。公驚醒心動,急欲赴廟查看,而廟中道士已來報神衣被竊矣。乃爲另制,且命拿賊雲。

水怪吹氣


  杭州程志章由潮州過黃崗,渡海汊。半渡,天大風,有黑氣衝起,中有一人渾身漆黑,惟兩眼眶及嘴脣其白如粉,坐船頭上以氣吹舟中人。舟人共十三人,頃刻貌盡變黑,與之相似,其不變者三人而已。少頃,黑氣散,怪亦不見。開船,風浪大作,舟覆水中,死者十人,皆變色者也,其不變色之三人獨免。

壇響


  杭州北門外三清院林道士能擒妖,在興化收妖壇中,放三清神座下。逾年,錢生袖海與友孔傳經餞行,上南京鄉試,醉後向壇雲:“我友中則壇響。”果響一聲。客散,生夜看書,見白衣人坐檻上與之拱手。生用界尺打之,撫掌大笑而退。是年孔君果中。

貞女訴冤


  陸作梅作潯州太守,有和姦自盡一案,縣詳到府,文卷在案上,將批“如詳核轉”矣。其晚,幕友房中起大風,宛然一女子,立而不言,五更始去。幕友告太守,適太守奉調上省,謂其子曰:“汝膽大,今晚可至幕友房伺之。”

  晚間,公子遵父命,宿幕友書房。果如前風起,幕友又見此女,即告公子,而公子無見也,因大聲問曰:“汝何爲者?”女曰:“吾即几上案中人也,因拒奸至死。父母受賄,證成和姦,污我名節。曩訴之縣,縣亦受賄,不爲申理,所以來此訴冤。”公子唯唯,即以其言寫家信馳告太守。太守從省歸,適經是縣,因札致幕友,將原案發回本縣。

  未幾,縣令來迎。太守不宿公館,先往城隍廟行香,謂令曰:“吾訪聞前奸案事有冤,信乎?”縣據其父母口供,抗詞請質。太守無奈何,即宿城隍廟中,傳犯人及鄰證人等於大殿後陪宿,陰伏人於殿後察之。至三更餘,鄰證等各自言語,有罵其父母之無良,憐其女之貞烈者,聽者取筆書之。

  至天明,先盤詰鄰證,取夜間所書示之,俱服。遂以強姦致死定案。旌其女入節孝祠。

楊成龍成神


  處州太守楊成龍,性正直,作官五十年,頗有政聲。壬寅春,餘遊天台,招餘飲酒,歷敘辦山東數大案,有古循吏風,餘許作傳,以表章之。不料別後告老,就養於伊子深州署中,無疾而卒。先是,太守宰歷城時,買沙板一副,置張秋僧舍。身亡後,其子浚文必欲遣人取歸,然後入殮,以慰乃父之心。

  忽其幼孫某頭暈仆地,旋起坐,厲聲曰:“浚文,汝太糊塗!當此六月天,我屍在牀,待從張秋取棺來,則吾屍壞矣。深州木材儘可用,何必遠取?現在處州人來迎我作彼處城隍,我俟汝喪事小定,即往到任。我無他語,大凡人在世上,肯做好官,必有好報,汝緊記之。明年三月十四日,二孫所生之子,將來可以紹我之志,取名‘紹志’可也。若葬我,當在唐務山中做癸丁山向。”幼孫言畢,沉沉睡去,俄而嬉戲如初。浚文悚然,一遵父命。

  次年,果生紹志,月日無爽。

周倉赤腳


  相傳東臺白駒場關廟周倉赤腳,因當日關公在襄陽放水淹龐德時,周倉親下江挖坑故也。戊申冬,餘過東臺,與劉霞裳入廟觀之,果然赤腳,又見神座後有一木匣,長三尺許。相傳不許人開,有某太守祭而開之,風雷立至。

張飛治河


  大學士嵇文敏公總督南河,將築堤東岸。夢有兜鍪而短鬚者直入一揖,隨即上坐曰:“某堤須築某所,才保無虞。若在此,不能成功。”嵇頷之。已而思其人狀貌乃一武夫,言復椎魯,何以公然與宰相抗禮?意頗不懌,叱叱而醒。次日上工,次過張桓侯廟,小住啜茶,上塑神像,宛然夢中人,乃命停工。

神佑不必貴人


  章觀察家奴陳霞彩,居上元義直巷中,與其外婦同宿。夜聞風雨聲,似震雷擊物。初不介意,天明揭帳,則臥榻後山牆夜崩,榻之前後左右,皆磚堆數尺,惟留一榻不打壞。青衣青樓,亦得神佑如此。

成神不必賢人


  李海仲秀才,秋試京師,在蘇州僱鴨嘴船。行至淮上,見艙前來王某求附舟,舊時鄰也,因與同行。

  洎晚,王笑問:“君膽大否?”秀才愕然,漫應曰:“大。”王曰:“懼君生畏,故以膽問。君既膽大,我不得不以實告。我非人,乃鬼也。我別君六年矣,前年歲荒,爲飢寒所迫,掘墳盜財,被捕拿獲罪,已斬決。今作鬼依舊飢寒,故往京中索逋,仗君乞帶。”李問:“往索何人之債?”曰:“汪某。渠作刑部司官,許擬斬文書到部時爲駁減等,故饋以五百金。不料渠全無照應,終不能保全性命,故往祟之。”汪某者,李戚也。李大駭,曉之曰:“汝罪宜誅,部議不枉,汪舍親不應騙汝財物,我帶汝往,說明原委,令渠還汝,以解此仇可也。但汝已死,要銀何用?”王曰:“我雖無用,尚有妻子在家,居與君鄰。我索得後,可代我付之。”李唯唯。

  又數日,將到京師,王請先行,曰:“我且到令親處作祟,令渠求救無方,君再往說之,方肯聽君。否則渠系貪財之人,君雖有言,渠不聽也。”言畢不見。李入都覓寓,遲三日,往汪家,汪果得風狂之病,舉家求神問卜,毫無效驗。李方至門,病人口語曰:“汝家救星到矣!”家人爭迎問李,李告以原委。汪妻初意要燒紙錢數萬爲償,病人大笑曰:“以假錢還真錢,天下無此便宜之事!速兌五百金交李老爺,我便饒你。”其家如其言,汪病果愈。

  又數日,來李處催與同歸,李不肯,曰:“我未下場。”鬼曰:“君不中,不必下場也。”李不聽。畢三場後,鬼又催歸。李曰:“我要等榜。”鬼曰:“君不中,不必等榜也。”榜發無名,鬼來笑曰:“君此時可以歸乎?”李慚沮,即日起身。鬼與同船,一切飲食,嗅而不吞,熱物被嗅,登時冷矣。

  行至宿遷,鬼曰:“某村唱戲,盍往觀乎?”李同至戲臺下。看數出,鬼忽不見,但聞飛沙走石之聲,李回船待之。天將黑,鬼盛服而來曰:“我不歸矣,我在此做關帝矣。”李大駭曰:“汝何敢做關帝?”曰:“世上觀音、關帝,皆鬼冒充。前日村中之戲,還關神願也。所還願之關神,比我更無賴,我故大怒,與決戰而逐之。君獨不聞飛沙走石之聲乎?”言畢拜謝而去。李替帶五百金付其妻子。

中一目人


  康熙甲戌科,丹徒裴公之仙偕數友人入都會試。都中有善召乩者,延之問中否。仙至,判一“貴”字。衆不解,再叩之,則曰:“皆判明矣。”榜發後,惟裴公中會元,餘皆落第。裴公眇一目,始悟向所判“貴”字,乃“中一目人”也。

女鬼告狀


  鎮江包某,年少美丰姿,娶室王氏。包世業賈,常與同事者往來閭巷。乾隆庚子秋日,偕數友爲狎邪之遊,日暮乃返。王氏方同一老嫗入廚下治晚餐,聞叩門聲,命老嫗往啓,見一少婦盛妝而入,直赴內室,問之不答。嫗疑爲姻戚,往告王氏。王急趨至室,則包在焉,因大笑老嫗目昏,誤認主人爲婦人也。

  忽包作女態襝衽而前,與王氏寒暄,且言:“包郎在某娼家飲酒時,我在門後專守,俟其出,方得同回。”王見其聲音舉動不類包郎,恐其瘋狂,急召僮僕及鄰里姻戚共來看視。包皆一一與見,禮儀周到,稱謂無誤,宛然一大家女也。或男子稍與相狎,鬼即怒曰:“我貞女也,誰近我,我即取其命!”衆問:“你與包有何仇?”鬼曰:“妾與包實因愛成仇,曾控告於城隍神,前後共十九狀,俱未見準。今又告於東嶽帝君,始蒙批准,不日與包同往矣。”詢其姓名,鬼曰:“我好人家兒女,姓名不可聞也。”“告包者何詞?”鬼即連誦十九詞,其詞甚急,不能悉曉,大概控包負心,令彼無歸之意。或又問:“汝即託包身而言,包今何在?”鬼微笑曰:“渠被我縛在城隍廟側小屋中矣。”王氏泣拜,求放其夫,鬼不答。

  至夜分,衆姻戚私語曰:“彼鬼曾言告城隍狀不準,今縛包於城隍廟側,何不往告於神,求其伸理?”於是共覓香燭楮鏹,若將往者。鬼忽言曰:“今諸人既同來相求,且放彼歸,自有東嶽審斷。”言畢倒地。

  少頃包蘇,極稱困頓,衆環問所見,包曰:“初出某娼門,即見此婦相隨。初尚或左或右,至教場,婦遽前扯我往城隍廟左側小屋內,黑暗中以繩縛我手足,置之於地,旁似有相守之人。適聞婦來曰:‘今且放汝歸。’推我出戶,一跌而醒,身已在家。此事明日東嶽當傳審矣。”再詢其細,包惟酣睡而已。

  次日午後起,曰:“差人至矣,速具酒食。”自出廳向空座拱揖,語多不解。酒既設,復歸臥牀上,更許死矣,惟心頭微熱。王氏與諸人泣守之,見包面色時青時紅時黃,變幻不測。三更後,胸前及喉頰間見紅斑爪痕數處。次夜二鼓,髮辮忽散亂。至曉始蘇,索茶飯盡十數器,吞嚥迅速,觀者駭然。少定,呼:“取酒食款差役!”王氏如前設之;又命取紙錢六千,須去其破缺者,以四千焚於廳前,二千焚於門側巷內。復自起至大門作拜送狀,反室熟睡兩日乃能起。悉言所見:

  “自女鬼解縛放回後,次日下午,有二差役來傳,其一不識,其一陳姓,亦賈人子,兒時與包爲同窗友。陳家貧,娶婦時,包曾助以錢數千文,今已歿三載。謂包曰:‘此事已發速報司審辦,爾我同窗好友,在生又承高誼,自當用情照應,不必上刑具。’同行至中途,見二役鎖前女鬼,鬼大恚,以首觸包,手抓傷包面頰,此包身所以有紅斑爪痕之現也。女鬼詈二差賣法,差不得已,爲包亦上鎖同行。路愈遠愈黑,陰風慘烈,辮髮俱散。

  “至一處,彷彿見衙署,差令坐地守候。旋見二紅燈由內出,二差去包鎖,帶入跪於燈止處。見有公案文卷,一官上坐,紅袍烏紗,以手捋須,問曰:‘汝包某耶?’包應曰:‘諾。’官即提女鬼至,訊答語頗多。女與包並跪階下,相去尺許,絕不聞其一字。見官震怒,令批女鬼頰十五,即上枷鎖,二役牽之,痛哭而去。

  “包初跪案前,覺沮洳泥濘,陰風吹髮,面上絲絲如刀刺,寒慄難當。迨批女頰時,陳役從旁悄言曰:‘老兄官司已贏矣,吾爲兄辮起發來。’包再舉首,燈與官俱不復見。二役乃送之回,言明差錢四千文,其二千,則陳役所私得也。”

  人問包:“曾識此女否?”包力言不識。揣其情,女鬼因慕包之色而亡,又欲招包以偕陰耦,逞私妄控,故爲陰司所責譴。

丁大哥


  康熙間,揚州鄉人俞二耕種爲生。入城取麥價,鋪戶留飲,回時已遲,途逕昏黑。行至紅橋,有小人數十扯拽之。俞素知此地多鬼,然膽氣甚壯,又值酒酣,奮拳毆擊,散而復聚者數次。聞鬼語曰:“此人兇勇,非我輩所能制,必請丁大哥來,方能制他。”遂鬨然去。俞心揣丁大哥不知是何惡鬼,但已至此,惟有前進。方過橋,見一鬼長丈許,黑影中彷彿見其面色青紫,猙獰可畏。愈念動手遲則失勢難脫,不若乘其未至迎擊之。解腰間布裹錢二千文迎面打去,其鬼隨手倒地,觸街石上,鏗然有聲。俞以足踏之,漸縮漸小,其質甚重,牢握歸家。燈下照視,乃古棺上一大鐵釘也,其長二尺,粗如巨指。入火熔之,血涔涔出。俞召諸友笑曰:“丁大哥之力量不如俞二哥也。”

汪二姑娘


  紹興吳某行三,在趙州刺史署中主刑名。後又延一管書稟者,亦吳姓行三,蘇州人。署有“老吳師爺”、“小吳師爺”之稱。其館舍對房而居,甚相親洽。刺史有妾七八人,侍婢甚夥,亦皆妖豔,常出入於館舍左右。二吳每評論某某當吾意,某某當君意,以爲戲謔。

  一日,公事畢時,已三鼓,各回房就寢。小吳方坐牀上吸菸,燃燭於帳外,命僕反掩門而去。少頃,舉署皆寂,忽有人推門。小吳問爲誰,不答。見一女子年可二十,容色甚美,急趨而進,至牀前瞪目視。小吳驚問:“爾何人?何爲至此?”女曰:“我汪二姑娘也,來尋紹興吳三。誤矣!誤矣!”吳疑其爲東家侍婢,與老吳有約,因笑指曰:“紹興吳三在對房,我蘇州吳三也。”女瞥然竟去。

  明日,向老吳戲謔曰:“昨夜大快活。”老吳不解。屢言之,老吳究問所以,小吳笑曰:“吾所目擊,尚抵賴乎?”老吳益疑,再三問,小吳告以衣服形狀,並汪二姑娘來尋紹興吳三之語。老吳爽然失色曰:“彼何至此耶?”少定,告小吳曰:“此吾至親也,亡去已十數年,不識何故尋我?”小吳驚異,見其顏色沮喪,不復再問。

  至晚,老吳默默無語,而畏懼之容愈甚,拉小吳至房同居。小吳力辭,老吳不得已,命二僕夾牀而臥。小吳徹夜潛聽,毫無聲息。至曉,其二僕起,視老吳,則已死矣。

謝銅頭


  鎮江西門,舊在唐頹山,國初遷於北城外陽彭山,有佛寺,殿宇廊廡修潔,即麗春臺古蹟也。地近孔道,縉紳當道迎送飲餞,皆在此處。自城門遷後,路既隔遠,此寺遂廢,惟存大銅佛三尊,相傳五代時所鑄,約數萬斤,露處山內。

  有謝某者,素販銅爲業,潛勾通書役銷熔而朋分之,議定工費皆謝出,謝取其半,諸人分其半。銷燬之日,四體皆化,惟佛頭不壞。衆皆疑懼。謝曰:“此易事耳。”登爐溺之,佛頭竟毀。謝年四十餘,尚無子。是時方歡笑間,傭工者至前,賀家中已生子矣。謝大喜,以爲此佛劫數,當爲我毀,遂名其子爲“謝銅頭”。家由此少裕,日以私鑄制錢爲事。

  數年後,其黨以私鑄見獲,詞連謝某。謝自以熱灰揉瞎雙目,到案時,言目瞽已久,仇扳顯然,竟得漏網。及銅頭長成,仍事私鑄,復爲人所控。乾隆某年,父子對縛,斬於陽彭山下。

烏頭太子


  吳某,世以丹徒江上洲田爲業。乾隆十八年冬初,至洲收租,以所收稻曬於場上。有烏鴉羣集食稻,吳取土塊逐之,隨手中一烏,啞然墜地,復奮起飛去。吳歸莊房,晚餐後,忽聞風雨聲,啓戶仰視,天色深黑,大雨如注,急入室,衣色全白,皆鴉糞矣。吳因憶人言禽糞着身者不吉,我今被污,殆將死乎?自此遂病雀爪風,手足抽掣,不便起臥,又不能持物飲食,需人扶喂,不堪其苦。然心甚明晰。因自念鴉食我稻,我逐之,有何過?乃敢祟我,將控之於神。屢動此念,實未能寫狀也。

  一日盡寢,夢以黃紙自寫一狀,將投於城隍廟。忽空中有黑雲二片飛下,至地化青衣人向吳曰:“君前所擊者,非鴉也,乃烏頭太子也。君因得罪於彼,故患此恙。若再往告彼,罪益重矣!不如具酒食請罪於太子,可保全也。”吳不聽,且怒曰:“彼食我稻,又妄祟我,我必告之!”

  須臾,空中又下黑雲二片,化作少年,玄色冠巾,一人持黑傘隨其後,向吳拱手曰:“君欲控烏頭太子耶?控詞何擬?”吳持與觀之。少年曰:“君前擊中太子,故有此疾,今知其誤也,某爲君緩頰於太子,可保君如舊,何須控告耶?”因取控詞懷之飛去。吳遽前往奪,忽然驚醒。自此所患漸愈,兩月後平復如常。

吳生兩入陰間


  吳某,丹徒舊家子也,其祖、父俱在庠序。祖爲人端直,鄉閭推重,歿十數年,某始娶婦,琴瑟甚篤。乾隆丙子,其婦暴卒,吳追思不已。

  有朱長班者,合城皆知其走陰差,因吳治喪,彼朝夕來供役,吳因私問陰司事。朱言陰司與人世無異,無罪者安閒自適,有罪者始入各獄。吳遂懇其攜往陰司,一與妻見。朱雲:“陰陽道隔,生人尤不宜濫入。老相公侍我甚好,我豈肯作此狡獪?”吳嬲之不已,朱雲:“此事我不爲,相公果堅意欲往,可往城裏太平橋側尋丹陽常媽,許以重資,或可同往。”吳欣然。

  次日,尋得常媽,初亦不允;許錢數千,始允之,且曰:“相公某日可擇一靜屋獨宿,我即來相約,但衣履一切,不可使人稍爲移動。稍移動,即不能還陽矣。”諄囑再四而歸。

  吳自妻歿後,即獨宿於一廂屋內。至某日,吳私囑其嬸母曰:“侄今病甚,須早臥,望嬸母爲我鎖房,切不可令人擅入動我衣履,此侄生死關頭也。”嬸母甚駭,問其故,不告,乃陰爲檢點之。吳既入房,燃一燈於牀前,心有此事,展轉不寢,私念曰:“彼原未囑我熟睡,但彼從何來招我耶?抑妄言耶?”

  二鼓後,見有黑煙一線自窗隙間入,嫋嫋然如蛇之吐舌也,吳心甚懼。少頃,其煙變成一黑團,大如鬥,直撲吳面,遂昏暈。有人在耳邊悄言曰:“吳相公同去。”聲即常嫗也。以手扶起,同由門隙而出,所過窗戶皆無礙。見其嬸母房門有火光數叢,蓋與諸弟同宿於內。

  甫出大門,則另一天地,黃沙漫漫,不辨南北。途中所見街市衙署,與人世彷彿。行至一處,見一大池水,紅色,婦女在內哀號。常指曰:“此即佛家所謂‘血污池’也,娘子想在其內。”吳左右顧,見其妻在東角,吳痛哭相呼,妻亦近至岸邊,垂淚與語,並以手來拉吳入池。

  吳欲奔赴,常嫗大驚,力挽吳,告之曰:“池水涓滴着人,即不能返。入此池者,皆由生平毒虐婢妾之故。凡毆婢妾見血不止者,即入此池,以婢妾身上流血之多寡爲入池之淺深。”吳曰:“我娘子並無毆婢妾,何由至此?”嫗曰:“此前生事也。”吳又問:“娘子並未生產,何入此池?”嫗言:“我前已言明,此池非爲生產故也,生產是人間常事,有何罪過?”言畢,牽吳從原路歸。吳昏睡過午始起,面色黃白若久病者,數日方復。

  月餘,吳思妻轉甚,走至常嫗家,告以欲再往看之意,常甚難之。許以數倍之資,始爲首肯。如前囑嬸母鎖門,常嫗復來相約。出門行裏許,常嫗忽撇吳奔去。吳不解其故,錯愕間,見前有一老翁肩輿至,覿面乃其祖也。吳惶遽欲避,祖喝之曰:“汝何爲至此?”吳無奈何,告以故。其祖大怒曰:“各人生死有命,汝乃不達若此!”手批其頰罵曰:“汝若再來,我必告陰官,立斬常嫗。”遣輿夫送至河畔,輿夫從後推吳入河,大叫而醒。左頰青腫,痛不可忍,託病臥房中,十數日始愈。

  時吳有姻戚某翁病篤,吳謂其嬸母曰:“某翁某日方死。”嬸驚問之,吳告以兩次所見,並言於一衙署前,見所掛牌上姓名月日,故知之也。自後吳神氣委靡,兩目藍色,下午後即常見鬼,至今猶存。吳嬸母,法嘉蓀中表,法故悉其顛末,而爲予言。

狐道學


  法君祖母孫氏外家有孫某者,鉅富也,國初,海寇之亂,移家金壇。一日,有胡姓攜其子孫奴僕數十人,行李甚富,過其門,雲是山西人,遇兵不能行,願假尊屋暫住。孫見其言貌,知非常人,分一宅居之。暇日過與閒話,見其室中有琴劍書籍,所讀書皆《黃庭》、《道德》等經,所談者皆心性《語錄》中語,遇其子孫奴僕甚嚴,言笑不苟。孫家人皆以“狐道學”稱之。

  孫氏小婢有姿。一日,遇翁之幼孫於巷,遽抱之,婢不從,白於胡翁。翁慰之曰:“汝勿怒,吾將杖之。”明日,日將午,胡翁之門不啓,累叩不應。遣人逾牆開門閱之,宅內一無所有,惟書室中有白金三十兩置几上,書“租資”二字。再尋之,階下有一掐死小狐。

  法子曰:“此狐乃真理學也。世有口談理學而身作巧宦者,其愧狐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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