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句經生死品法句經第三十七(十有八章)

生死品者,說諸人魂靈亡神在隨行轉生。命如果待熟,常恐會零落。已生皆有苦,孰能致不死。

從初樂恩愛,可淫入泡影。受形命如電,晝夜流難止。是身爲死物,精神無形法。假令死復生,罪福不敗亡。

終始非一世,從癡愛久長。自此受苦樂,身死神不喪。身四大爲色,識四陰曰名。其情十八種,所緣起十二。

神止凡九處,生死不斷滅。世間愚不聞,蔽闇無天眼。自塗以三垢,無目意妄見。謂死如生時,或謂死斷滅。

識神造三界,善不善五處。陰行而默到,所往如響應。欲色不色有,一切因宿行。如種隨本像,自然報如意。

神以身爲名,如火隨形字。著燭爲燭火,隨炭草糞薪。心法起則起,法滅而則滅。興衰如雨雹,轉轉不自識。

識神走五道,無一處不更。捨身復受身,如輪轉著地。如人一身居,去其故室中。神以形爲廬,形壞神不亡。

精神居形軀,猶雀藏器中。器破雀飛去,身壞神逝生。性癡淨常想,樂身想疑想。嫌望非上要,佛說是不明。

一本二展轉,三垢五彌廣。諸海十三事,淵銷越度歡。三事斷絕時,知身無所直。命氣熅暖識,捨身而轉逝。

當其死臥地,猶草無所知。觀其狀如是,但幻而愚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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