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句經地獄品法句經第三十(十有六章)

地獄品者,道泥梨事作惡受惡罪牽不置。妄語地獄近,作之言不作。二罪後俱受,是行自牽往。法衣在其身,爲惡不自禁。

苟沒惡行者,終則墮地獄。無戒受供養,理豈不自損。死啖燒鐵丸,然熱劇火炭。放逸有四事,好犯他人婦。

臥險非福利,毀三淫泆四。不福利墮惡,畏惡畏樂寡。王法重罰加,身死入地獄。譬如拔菅草,執緩則傷手。

學戒不禁制,獄錄乃自賊。人行爲慢惰,不能除衆勞。梵行有玷缺,終不受大福。常行所當行,自持必令強。

遠離諸外道,莫習爲塵垢。爲所不當爲,然後致鬱毒。行善常吉順,所適無悔吝。其於衆惡行,欲作若已作。

是苦不可解,罪近難得避。妄證求敗,行已不正,怨譖良人。以抂治士,罪縛斯人,自投於坑。如備邊城,中外牢固,自守其心。

非法不生,行缺致憂,令墮地獄。可羞不羞,非羞反羞,生爲邪見。死墮地獄,可畏不畏,非畏反畏。信向邪見,死墮地獄,可避不避。

可就不就,玩習邪見,死墮地獄。可近則近,可遠則遠,恆守正見。死墮善道。

上一頁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