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人菩薩經有爲無爲品第十一

佛告持人,何謂菩薩曉了分別有爲無爲法。云何有爲無爲法。若有菩薩以真正覺。有爲無爲順理求之。云何順理。云何求之。亦不作有爲法。有所見者自然得號。已造有爲故曰有爲。又有爲法以虛僞轉。云何爲轉。由已合會自然歸之。以二緣立緣本際教。用以所有自因而生。一切諸法。無爲作者勸使作者,自然生已,是有爲法斯自然法。無有回還故曰有爲。其有爲法。無內無外亦無中間。住存欺惑。無合無散。由從虛妄思想興立。從無明緣生愚癡業有一切法。自然轉行無教造行。從有爲事受其相業因其顛倒。以愚凡夫猗名之故。又明智者,覺了有爲不可得邊。不猗有爲無合有法。乃曰明智。明智分別至實。有所造行滅一切爲。明智剖判一切諸行虛無欺詐。是諸法者悉無所有。鹹爲自然亦無自然。從意念成一切有爲。所以者何。不當奉行有爲因緣。或曉無爲未曾複習有爲緣行。若曉無爲爾乃通耳。云何曉之。一切有爲皆爲不真而無有形。悉無邊際無至合會。明智觀之。不以有爲至生究竟。其有爲者亦無所受悉以無異。有爲無爲亦復無異生。宣斷有爲業。是有爲是無爲。斯有爲相斯無爲相。彼何謂有爲相。知生當死合會別離。何謂無爲相。不生不滅不會無別。愚冥凡夫不能解了。入斯二義不曉有爲。所由起相及滅壞相。不住異相。因無相生。住於異也。若無是相。如來所說,從是相生。從是相滅。住如是相。佛言:持人。如來所云一切諸法皆無有相。以能得成。無所生相。無滅壞相。無所住相。如來敷演無爲之相。是相非相。其有爲相不成無爲導師。所以愚冥凡夫所宣道法。有爲所起會歸滅盡。惟無爲安以能無爲。不生不滅亦無所住。故曰無爲。從其所習而令生滅。其無所習則無究盡。無行無究無異住處。其以真正解其斯慧。不致合會。有所起生而有滅也。無有異住。若有菩薩當作是觀。其有爲法及無爲法。無有不無常見如應。不睹有爲及無爲法。有爲不見無爲。無爲不見有爲。不見異無爲。而自謂念我身有矣。真有正是見有爲業。無餘有爲是諦有耳。思念妄想。其有爲無爲法永無所想。有爲無爲以無所想分別諸想。皆斷諸著以了無爲。除去衆緣本淨無緣。其因本淨所睹真正。以能曉了悉無所作則無合會。菩薩能逮是有爲無爲,則了諸法不有不無。亦復不猗有爲無爲。乃逮正覺也。

佛告持人,若有菩薩分別五陰。曉了諸種解達六入。以能暢知十二緣。剖判四意止。五根八道。能覺世俗度世之業。明知有爲無爲之事。以曉了是。逮解一切諸法之無。宣佈諸法。所不達得意力勢。解暢一切諸法章句。斷生老死心不能絕壞。能自究竟無上正真道。成最正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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