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凡·伊里奇之死

  二



  伊凡.伊里奇的身世極其普通、極其簡單而又極其可怕。

  他是個法官,去世時才四十五歲。他父親是彼得堡一名官員,曾在好幾個政府機關任職,雖不能勝任某些要職,但憑著他的資格和身分,從沒被逐出官場,因此總能弄到一些有名無實的官職和六千到一萬盧布的有名有實的年俸,並一直享受到晚年。

  伊里亞.葉斐莫維奇.高洛文就是這樣一個多餘機關裡的多餘的三等文官。

  他有三個兒子。伊凡.伊里奇排行第二。老大像他父親一樣官運亨通,不過在另一個機關,也快到領乾薪的年齡。老三沒有出息。他在幾個地方都敗壞了名聲,眼下在鐵路上供職。父親也好,兩位哥哥也好,特別是兩位嫂子,不僅不願同他見面,而且非萬不得已從不想到有他這樣一個兄弟。姐姐嫁給了格列夫男爵,他同他岳父一樣是彼得堡的官員。伊凡.伊里奇是所謂家裡的佼佼者。他不像老大那樣冷淡古板,也不像老三那樣放蕩不羈。他介於他們之間:聰明,活潑,樂觀,文雅。他跟弟弟一起在法學院念過書。老三沒有畢業,唸到五年級就被學校開除了;伊凡.伊里奇則畢了業,而且成績優良。他在法學院裡就顯示了後來終生具備的特點:能幹,樂觀,厚道,隨和,但又能嚴格履行自認為應盡的責任,而他心目中的責任就是達官貴人所公認的職責。他從小不會巴結拍馬,成年後還是不善於阿諛奉承,但從青年時代起就像飛蛾撲火那樣追隨上層人士,模仿他們的一舉一動,接受他們的人生觀,並同他們交朋友。童年時代和少年時代的熱情在他身上消失得乾乾淨淨。他開始迷戀聲色,追逐功名,最後發展到了自由放縱的地步。不過,他的本性還能使他保持一定分寸,不至於過分逾越常規。

  在法學院裡,他認為自己的有些行為很卑劣,因此很嫌惡自己。但後來看到地位比他高的人都在那樣幹,而且並不認為卑劣,他也就不以為意,不再把它們放在心上,即使想到也無動於衷。

  伊凡.伊里奇在法學院畢業,獲得十等文官官銜,從父親手裡領到治裝費,在著名的沙爾瑪裁縫鋪裡訂製了服裝,錶墜上掛一塊《高瞻遠矚》的紀念章,向導師和任校董的親王辭了行,跟同學們在唐農大飯店歡宴話別,帶著從最高級商店買來的時式手提箱、襯衣、西服、剃刀、梳妝用品和旅行毛毯,走馬上任,當了省長特派員。這個官職是他父親替他謀得的。

  伊凡.伊里奇到了外省,很快就像在法學院那樣過得稱心如意。他奉公守法,兢兢業業,生活得歡快而又不失體統。他有時奉命到各縣視察,待人接物穩重得體,對上待下恰如其分,不貪贓枉法,而且總能圓滿完成上司交下的差事,主要是處理好分裂派教徒事件。

  他雖然年輕放蕩,但處理公務卻異常審慎,甚至可以說是鐵面無私;在社交場中,他活潑風趣而又和藹有禮,正像他的上司和上司太太──他是他們家的常客──稱讚他的那樣,是個好小子。

  他同省裡一位死纏住他這個風流法學家的太太有曖昧關係;還同一個女裁縫私通;有時同巡察的副官們狂飲歡宴,飯後還去花街柳巷尋歡作樂。他奉承上級長官,甚至長官夫人,手法高明,無懈可擊,從未引起非議,人家至多說一句法國諺語:年輕時放蕩在所難免。這一切他都幹得體體面面,嘴裡說的又是法國話,主要則是因為他躋身在最上層,容易博得達官顯貴的青睞。

  伊凡.伊里奇就這樣幹了五年。接著他的工作調動了,因為成立了新的司法機關,需要新的官員。

  於是伊凡.伊里奇就調任這樣的新職。

  伊凡.伊里奇被推薦任法院偵訊官的職務,他接受了,雖然這位置在另一個省裡,因此他得放棄原有的各種關係,另起爐灶,重新結交朋友。朋友們給伊凡.伊里奇餞行,同他一起攝影,還贈給他一個銀煙盒留念。他就走馬上任去了。

  伊凡.伊里奇當法院偵訊官同樣循規蹈矩,公私分明,並且像做特派員一樣受到普遍尊敬。對伊凡.伊里奇來說,偵訊官的工作比原來的工作有趣得多,迷人得多。以前他感到揚揚得意的是,身穿精工縫製的文官制服,昂首闊步地經過戰戰兢兢等待接見的來訪者和對他羨慕不止的官員們面前,一直走進長官辦公室,並且跟長官一起喝茶吸煙;但那時直接聽命於他的人,只有縣警察局長和分裂派教徒,而且要在他奉命出差的時候。他對待他們總是客客氣氣,使他們感到,他儘管操著生殺大權,卻平易近人,毫無架子。那個時候,這樣直接聽命於他的人不多。如今伊凡.伊里奇當上法院偵訊官,他懂得就連達官貴人的命運也都操在他手裡,他只要在公文上批幾句,不論哪個要人都將成為被告或證人來到他面前,並且得站著回答他的問題──如果他不請他坐下的話。伊凡.伊里奇從不濫用權力,相反總是不露鋒芒,而這種權力的意識和適當用權的技術,就成了他擔任新職後最感興趣的事。從事這項新職,也就是說審查工作,伊凡.伊里奇很快就掌握一種本領,能排除一切與本案無關的情節,使各種錯綜複雜的案情在公文上表現得簡單明了,不帶絲毫個人意見,完全符合公文要求。這是一項新的工作,而伊凡.伊里奇則屬於第一批執行一八六四年新法典的人。

  自從在新地方就任法院偵訊官以來,伊凡.伊里奇結交了一批新朋友,建立了一些新關係,獲得了新的社會地位,並多少採取了新作風。他在省裡同政府保持一定距離,卻周旋於司法界頭面人物和豪門巨富之間,對當局稍表不滿,發表溫和的自由主義言論和開明觀點。此外,伊凡.伊里奇就任新職後仍舊講究服飾,注意儀表,只是不再刮去下巴頦上的鬍子而聽其自然生長。

  伊凡.伊里奇在新地方過得很愉快。他跟一批反對省長的人關係很好;薪俸比以前優厚;他逢場作戲,打打紙牌,以增添樂趣。他頭腦聰敏,很會打牌,因此常常贏錢。

  伊凡.伊里奇在新地方任職兩年後遇見了後來成為他妻子的普拉斯柯菲雅.費多羅夫娜.米海爾。她是伊凡.伊里奇出入的圈子裡最迷人最伶俐最出色的姑娘。伊凡.伊里奇在公餘之暇,找點消遣,其中包括同普拉斯柯菲雅.費多羅夫娜戲謔調情。

  伊凡.伊里奇任特派員時常常跳舞,但當上偵訊官後就難得跳了。如今他跳舞只是為了要顯示,儘管他身為偵訊官和五等文官,跳舞水準可絕不比別人差。這樣,有時晚會將近結束,他就請普拉斯柯菲雅.費多羅夫娜一起跳舞,主要藉這種機會去征服普拉斯柯菲雅.費多羅夫娜的心。她愛上了他。伊凡.伊里奇並沒有明確想到要結婚,但既然人家姑娘愛上了他,他就問自己:「是啊,那麼何不就結婚呢?」

  普拉斯柯菲雅.費多羅夫娜出身望族,長得不錯,而且小有家產。伊凡.伊里奇可以指望找到一個更出色的配偶,但這個配偶也不錯。伊凡.伊里奇自己有薪俸收入,他希望她也有同樣多的進款。她出身名門,生得又溫柔美麗,很有教養。說伊凡.伊里奇同她結婚,是因為愛上這位小姐,並且發覺她的人生觀同他一致,那不符合事實。說他結婚,是因為在他的圈子裡大家都贊成這門婚事,那同樣不符合事實。伊凡.伊里奇結婚是出於雙重考慮:娶這樣一位妻子是幸福的,而達官貴人們又都贊成這門親事。

  伊凡.伊里奇就這樣結了婚。

  在準備結婚和婚後初期,夫妻恩愛,妻子尚未懷孕,再加上嶄新的家具,嶄新的餐具,嶄新的衣服,日子過得很美滿。伊凡.伊里奇認為他原來的生活輕鬆愉快而又高尚體面,並且受到上流社會的讚許,如今結婚不僅不會損害這種生活,而且使它更加美滿。但在妻子懷孕幾個月後,出現了一種痛苦難堪而有失體統的新局面,那是他萬萬沒有料到的,而且怎麼也無法擺脫。

  伊凡.伊里奇認為妻子完全出於任性,破壞快樂體面的生活,莫名其妙地動輒猜疑,要求他更加體貼她。不論什麼事她都橫加挑剔,動不動就對他大吵大鬧。

  起初伊凡.伊里奇想繼續用快樂體面的人生態度來排除煩惱。他不管妻子的情緒,照舊高高興興地過日子:請朋友到家裡來打牌,自己上俱樂部或者到朋友家串門子。可是有一次妻子氣勢洶洶對他破口大罵。這以後只要他稍不順她的意,她就把他臭罵一頓,顯然非把他制服不可,也就是說要他安守在家裡,並且像她一樣唉聲嘆氣,無病呻吟,這使伊凡.伊里奇感到心驚膽戰。他懂得了,夫婦生活,至少是他同妻子的生活,並不能始終維持快樂和體面,相反,常常會損害這樣的氣氛,因此必須設法防範。伊凡.伊里奇藉口公務繁忙,來對付普拉斯柯菲雅.費多羅夫娜。他發現這種辦法很有效,因此常用它來保衛自己的獨立天地。

  孩子生下來後,餵養很費事,常常發生這樣那樣的麻煩,不是嬰兒害病就是做母親的害病,有時是真病,有時是假病。不管怎樣,伊凡.伊里奇都得照顧,儘管他對這些事一竅不通。而伊凡.伊里奇保衛自己獨立天地、不受家庭干擾的欲望卻越來越強烈。

  妻子的脾氣越來越暴躁,要求越來越苛刻,伊凡.伊里奇也越來越把生活的重心轉移到公務上。他更加喜愛官職,醉心功名。

  不久,在結婚一年後,伊凡.伊里奇懂得了,夫婦生活雖然也有一些好處,但卻是一種很複雜很痛苦的事。而要盡到自己的責任,過一種受社會讚許的體面生活,必須像做官一樣建立適當的關係。

  伊凡.伊里奇就給自己建立了這樣的夫婦關係。他對家庭生活的要求,只是能吃到家常便飯,生活上有照料和過床笫生活,而這些都是她能向他提供的。他主要的要求是維持社會所公認的體面的夫婦關係。此外,他就自尋歡樂,獲得了歡樂也就心滿意足。要是家裡遇到不愉快,他就立刻逃到公務活動的獨立天地裡去,並在那裡自得其樂。

  伊凡.伊里奇當偵訊官,聲譽顯赫,三年後就升任副檢察官。新的官職、重要的地位、控訴和拘捕任何人的權力、當眾的演說、輝煌的功績──這一切使伊凡.伊里奇更加官迷心竅。

  孩子一個個生下來。妻子變得越來越乖戾,越來越易怒,但伊凡.伊里奇確立的家庭關係幾乎不受妻子脾氣的影響。

  伊凡.伊里奇在這個城市裡任職七年,接著被調到另一個省裡當檢察官。他們搬了家,手頭的錢不多,妻子又不喜歡那新地方。薪俸儘管比原來多,但生活程度高,再說又死了兩個孩子,因此伊凡.伊里奇就感到家庭生活比以前更乏味了。

  普拉斯柯菲雅.費多羅夫娜搬到新地方後,不論遇到什麼麻煩,總要責怪丈夫。夫婦間不論談什麼事,尤其是談教育孩子問題,總會聯想到以前的不和,引起新的爭吵。夫婦倆如今難得有恩愛的時刻,即使有,也是很短暫的。他們在愛情的小島上臨時停泊一下,不久又會掉進互相敵視的汪洋大海,彼此冷若冰霜。要是伊凡.伊里奇認為家庭生活不該如此,他準會對這種冷漠感到傷心,不過他不僅認為這樣的局面是正常的,而且正是他所企求的。他的目標就是要盡量擺脫家庭生活的煩惱,而表面上又要裝得若無其事,保持體面。為了達到這一目的,他盡量少回家和家人待在一起,如果不得已必須這樣做,也總是竭力找有旁人在場的機會。不過,伊凡.伊里奇這樣過日子,主要靠的是他有公務。他把全部生活樂趣都集中在官場的天地裡。而這種樂趣支配了他的整個身心。意識到自己的權力,對任何人都操有生殺大權,每次走進法庭和遇到下屬時那種威風凜凜的氣派(即使只是表面的),在上司與下屬之間周旋的本領,尤其是自覺高明的辦事能力──這一切都使他揚揚得意,再加上跟同事們談天、宴會和打牌,他的生活就顯得很充實。總之,伊凡.伊里奇的生活過得合乎他的願望:快樂而體面。

  就這樣他又過了七年。大女兒已經十六歲,另外又死了一個孩子,只剩下一個男孩在中學唸書。這個孩子是引起夫婦爭吵的一大因素。伊凡.伊里奇要送他讀法學院,而普拉斯柯菲雅.費多羅夫娜卻偏把他送進普通中學。女兒在家裡學習,成績良好;兒子學得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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