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嘗問魯迅先生,在他所作的短篇小說裏,他最喜歡哪一篇。
他答覆我說是《孔乙己》。
有將魯迅先生小說譯成別種文字的,如果譯者自己對於某一篇特別有興趣,那當然聽憑他的自由;如果這位譯者要先問問原作者的意見,準備先譯原作者最喜歡的一篇,那麼據我所知道,魯迅先生也一定先薦《孔乙己》。
魯迅先生自己曾將《孔乙己》譯成日文,以應日文雜誌的索稿者。
《孔乙己》的作者,把創作的鏡頭,放在一個小酒店學徒的身上,憑了他來攝取一個酒店顧客(孔乙己)的肖像。
“孔乙已是站着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原來魯鎮咸亨酒店的顧客有兩類。第一類:“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銅錢買一碗酒。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現在每碗要漲到十文,靠櫃外站着,熱熱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買一碟鹽煮筍,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幾文,那就能買一樣葷菜,但這些顧客,多是短衣幫,大抵沒有這樣闊綽。”第二類:“只有穿長衫的,才踱進店面隔壁的房子裏,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孔乙己卻在兩類當間,不屬於哪一類,所以說是“站着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
他有士大夫階層的知識程度,所以他開口便是“之乎者也”,一般顧客連掌櫃在內都不懂。他有士大夫階層的疏懶習慣,雖然“寫得一筆好字,替人家抄書,換一碗飯吃,可惜好喝懶做,坐不到幾天,便連人和書籍紙張筆硯,一齊失蹤”。只是他沒有士大夫階層的經濟背景和處世技術,而仍有士大夫階層的體面問題,“偶然做些偷竊的事”,卻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甚至被人打斷了腿,還低聲說道:“跌斷,跌,跌。”以後他一定忍受不住這樣苦痛的生活而死了。
文中所提的“魯鎮”,在作者的小說中有好幾處提到,實在是一個創造的地名;我想這個地名所包含的內容就是作者的父系故鄉(紹興城內都昌坊口)和母系故鄉(紹興東皋鄉安橋頭)的混合體,我們到那兩處附近去,一定可以尋到許多跡象。
而“咸亨酒店”卻是一個真店號,就在都昌坊口,作者故里的斜對門,我還見過多少回,大概至今還在,這稱小規模的老字號是不大容易倒閉的。
《孔乙己》中的主角孔乙己,據魯迅先生自己告我,也實有其人,此人姓孟,常在咸亨酒店喝酒,人們都叫他“孟夫子”,其行徑與《孔乙己》中所描寫的差不多。
何以魯迅先生自己最喜歡《孔乙己》呢?我簡括的敘述一點作者當年告我的意見。
《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寫一般社會對於苦人的涼薄。
對於苦人是同情,對於社會是不滿,作者本蘊蓄着極豐富的情感。不滿,往往刻畫得易近於譴責;同情,又往往描寫得易流於推崇。《吶喊》中有一篇《藥》,也是一面描寫社會,一面描寫個人;我們讀完以後,覺得社會所犯的是彌天大罪,個人所得的卻是無限同情。自然,有的題材,非如此不能達到文藝的使命;但是魯迅先生自己,並不喜歡如此。他常用四個紹興字來形容《藥》一類的作品,這四個紹興字我不知道應該怎樣寫法,姑且寫作“氣急虺隤”,意思是“從容不迫”的反面,音讀近於“氣急海頹”。
《孔乙己》的創作目的既在描寫一般社會對於苦人的涼薄,那麼,作者對於咸亨的掌櫃,對於其他的顧客,甚至對於鄰舍孩子們,也未始不可用《藥》當中處理康大叔,駝背五少爺,紅眼睛阿義等的方法來處理他們。一方面固然是題材的關係,《藥》的主人公是革命的先烈,他的苦難是國家民族命運所繫;而《孔乙己》的主人公卻是一個無關大局的平凡的苦人。另一方面則是作者態度的“從容不迫”,即使不像寫《藥》當時的“氣急虺隤”,也還是達到了作者描寫一般社會對於苦人的涼薄的目的。魯迅先生特別喜歡《孔乙已》的意義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