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人认为,所谓创作的灵感是唯心的概念,实际上并不存在什么灵感。这种认识对不对呢?在一切文艺创作活动中,究竟要不要灵感呢?
应该承认,过去有许多资产阶级作家和文艺理论家,的确是把创作的灵感做了唯心的解释。特别是有一些解释也说了一些道理,文章也写得不坏,推理的方法也符合形式逻辑的一般要求。虽然它的前提本身往往违背事实,站不住脚,但是它所举的例证颇能迷惑不明真相的人们,而且有时叙述也颇生动,因此,有不少读者常常被那些解释所欺骗。
大概有许多读者,早年都曾经读过一些谈论创作的灵感问题的文章吧。我从前就曾读过梁任公的题为《烟土披里纯》的文章,当时觉得他的解释很有道理,文笔又富于情感,心中大为所动。后来慢慢地懂得了他的解释多半强词夺理,主观武断。真正要想了解灵感的实质是什么,这个问题决不能从唯心的观点中求得解答。那些关于灵感问题的唯心解释,根本上是错误的。对于那些错误的说法,应该心里有数,懂得用批判的眼光去看待它们。
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我们可以完全抹杀创作的灵感。事实上,许多作家在从事创作活动的过程中,不可能是毫无灵感的。问题是要看我们对于创作的灵感,怎样认识它的实质,怎样分析它的实际作用。不应该把有关灵感问题的研究,看得很神秘,也不应该害怕研究这个问题,不要躲避这个问题。难道一提起创作的灵感,就只能是唯心的概念吗?我们能不能对创作的灵感做出唯物的解释呢?
很明显,创作的灵感无非是一切作者思维活动的高潮的产物。它是人体这个物质结构中最高级最精密的物质构造—大脑的注意力最集中的时候所产生的。因此,不但艺术家在进行形象思维的时候,要有灵感;科学家在进行论理探讨的时候,也要有灵感。当然,任何思维过程,如果非常平静,没有什么波澜,大脑的活动不紧张,甚至于没有出现兴奋状态,不能形成高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灵感一般地是不会产生的。
照这样说来,灵感是人的创作思维高度集中的产物,而不是人的一切思维过程中都会出现的产物。但是,无论如何,灵感毕竟是大脑活动的产物。因此,它是物质性的。它对于文学艺术的创作和科学技术的研究,都有巨大的作用。因为,只有在思维活动最紧张的时候,大脑才能把对于客观事物的各种反映,加以分析和综合,得出全面的系统的认识,产生了鲜明的形象,或者掌握了科学的规律。我想这就是关于灵感的唯物主义的一个浅显的解释。
在这里,有人要问:那么,我们平常说的灵机一动的思想状态,能不能算是灵感呢?当然,我们不能把偶然的灵机一动和灵感混为一谈。偶然的灵机一动往往没有经过对客观事物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综合的过程,而仅仅根据临时的某些直觉的印象做出不完全的判断。这和灵感有什么共同点呢?
对于创作的灵感来说,特别是对于一个艺术家的灵感来说,只有在平日对于实际生活深入体验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在某些时候接受某种偶然的刺激,或者由于某些事物的启发,引起某种联想,因而触动了蕴藏已久的灵感。但是,这和偶然的灵机一动是迥然不同的啊!至于说唐代的大诗人李白“斗酒诗百篇”之类的传说,那只能作为谈笑的资料罢了。
说到这里,使我想起唐代著名画家吴道子的一个故事来了。据唐代的朱景玄编的《唐朝名画录》记载:
吴道元……浪迹东洛时,明皇知其名,召入内供奉。开元中驾幸东洛。吴生与裴旻将军、张旭长史相遇,各陈其能。时将军裴旻厚以金帛,召致道子于东都天宫寺,为其所亲将施绘事。道子封还金帛,一无所受,谓旻曰:闻裴将军旧矣,为舞剑一曲,足以当惠;观其壮气可助挥毫。旻因墨缞,为道子舞剑。舞毕,奋笔俄顷而成,有若神助。张旭长史亦书一壁。
这个例子说明,裴旻将军的舞剑,对于吴道子和张旭的书画创作的灵感是有启发作用的。但是,这种启发作用,无论如何不能代替创作的灵感。真正的创作灵感,只能来源于现实生活,这是毫无疑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