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十章
子思曰。喪三日而殯。凡附於身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爾矣。三月而葬。凡附於棺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爾矣。喪三年以爲極。亡則弗之忘矣。故君子有終身之憂。而無一朝之患。故忌日不樂。
曾子謂子思曰。伋。吾執親之喪也。水漿不入於口者七日。子思曰。先王之制禮也。過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故君子之執親之喪也。水漿不入於口者三日。杖而後能起。
子思之母死於衛。柳若謂子思曰。子。聖人之後也。四方於子乎觀禮。子盍慎諸。子思曰。吾何慎哉。吾聞之。有其禮。無其財。君子弗行也。有其禮。有其財。無其時。君子弗行也。吾何慎哉。
子思之母死於衛。赴於子思。子思哭於廟門。人至曰。庶民之母死。何爲哭於孔氏之廟乎。子思曰。吾過矣。吾過矣。遂哭於他室。
子上之母死而不喪。門人問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喪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隆。道污則從而污。伋則安能爲。伋也妻者是爲白也。母不爲伋也妻者。是不爲白也。母故。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也。
子思居於衛。魯繆公卒。縣子使乎衛。聞喪而服。謂子思曰。子雖未臣。魯。父母之國也。先君宗廟在焉。奈何無服。子思曰。吾出愛乎禮不得也。縣子曰。請聞之。曰。臣而去國。君不掃其宗廟。則不爲之服。寓乎是國。而爲國服。吾既無列於魯。而祭在衛。吾何服哉。是寄臣而服所寄之君。則舊君反服。明不二君之義也。縣子曰。善哉。我未之思也。
曾子曰。小功不爲位也者。是委巷之禮也。子思之哭嫂也。爲位婦人倡踊。申祥之哭言思也亦然。
魯人有同姓死而弗吊者。人曰。在禮當免不免。當吊不弔。有司罰之。如之何子之無吊也。曰。吾以其疏遠也。子思聞之曰。無恩之甚也。昔者季孫問於夫子曰。百世之中。有絕道乎。子曰。系之以姓。義無絕也。故同姓爲宗。合族爲屬。雖國君之尊。不廢其親。所以崇愛也。是以綴之以食。序列昭穆。萬世姻不通。忠篤之道然也。
司徒文子改葬其叔父。問服於子思。子思曰。禮。父母改葬。緦。既葬而除。不忍無服送至親也。非父母無服。無服則吊服而加麻。文子曰。喪服既除。然後乃葬。則其服何服。曰。三年之喪。未葬服不變。除何有焉。期大功之喪。服其所除之服以葬。既葬而除之。其虞也。吉服以行事也。
衛將軍文子之內子死。復者曰。皋媚女復。子思聞之。曰。此女氏之字。非夫氏之名也。婦人於夫氏以姓氏稱。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