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菸其實是個玩意兒。就說抽捲菸吧,你打開匣子或罐子,抽出煙來,在桌上頓幾下,銜上,擦洋火,點上。這其間每一個動作都帶股勁兒,像做戲一般。自己也許不覺得,但到沒有煙抽的時候,便覺得了。那時候你必然閒得無聊;特別是兩隻手,簡直沒放處。再說那吐出的煙,嫋嫋地繚繞着,也夠你一回兩回地捉摸;它可以領你走到頂遠的地方去。即便在百忙當中,也可以讓你輕鬆一忽兒。所以老於抽菸的人,一刁上煙,真能悠然遐想。他霎時間是個自由自在的身子,無論他是靠在沙發上的紳士,還是蹲在臺階上的瓦匠。有時候他還能夠刁着煙和人說閒話;自然有些含含糊糊的,但是可喜的是那滿不在乎的神氣。這些大概也算是遊戲三昧吧。
好些人抽菸,爲的有個伴兒。譬如說一個人單身住在北平,和朋友在一塊兒,倒是有說有笑的,回家來,空屋子像水一樣。這時候他可以摸出一支菸抽起來,借點兒暖氣。黃昏來了,屋子裏的東西只剩些輪廓,暫時懶得開燈,也可以點上一支菸,看菸頭上的火一閃一閃的,像親密的低語,只有自己聽得出。要是生氣,也不妨遷怒一下,使勁兒吸他十來口。客來了,若你倦了說不得話,或者找不出可說的,乾坐着豈不着急?這時候最好拈起一支菸將嘴堵上等你對面的人。若是他也這麼辦,便盡時間在煙子裏爬過去。各人抓着一個新伴兒,大可以盤桓一會的。
從前抽水煙旱菸,不過一種不傷大雅的嗜好,現在抽菸卻成了派頭。抽菸卷兒指頭黃了,由它去。用菸嘴不獨麻煩,也小氣,又跟煙隔得那麼老遠的。今兒大褂上一個窟窿,明兒坎肩上一個,由他去。一支菸裏的尼古丁可以毒死一個小麻雀,也由它去。總之,蹩蹩扭扭的,其實也還是個“滿不在乎”罷了。煙有好有壞,味有濃有淡,能夠辨味的是內行,不擇煙而抽的是大方之家。
原載於《大公報·文藝副刊》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