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學在仙台醫學專校的時候,倫理學的成績例在優等,從此可知他的涵養德性,有本有源,他的判斷事物的價值,有根有據。我常常說:他不但於說明科學攻習有素,且於軌範科學如倫理學、美學之類也研究極深。客觀方面既說明事實的所以然,主觀方面又能判斷其價值的所在,以之運用於創作,每有雙管齊下之妙。舉例言之,他利用了醫學知識寫《狂人日記》,而歸結於羞惡是非的判斷,說“有了四千年吃人履歷的我,當初雖然不知道,現在明白,難見真的人!”此非有得於倫理學的修養,明白善惡的價值判斷,何能達到這種境地呢!
魯迅作品中,未嘗明言道德,而處處見其德性的流露。他的偉大,不但在創作上可以見到,即在其起居狀況,瑣屑言行之中,也可見得偉大的模範。現在略略的舉出魯迅的德行的特點:
第一是誠愛。他的創作,即以其誠愛爲核心的人格表現。例如《一件小事》(《吶喊》),他描寫車伕扶着一個車把摔倒的花白頭髮的女人,走向巡警分駐所去的時候,突然感到這車伕人格的偉大,說:
……我這時突然感到一種異樣的感覺,覺得他滿身灰塵的後影,剎時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須仰視才見。而且他對於我,漸漸的又幾乎變成一種威壓,甚而至於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來。”
這事到了現在,還是時時記起。我因此也時時熬了苦痛,努力的要想到我自己。幾年來的文治武力,在我早如幼少時候所讀過的“子曰”、“詩云”一般,背不上半句了。獨有這一件小事,卻總是浮在我眼前,有時反更分明,教我慚愧,催我自新,並且增長我的勇氣和希望。
第二是勤勞。魯迅發憤寫作,每每忘晝夜、忘寒暑,甚而至於忘食。民國十六年,我和他同住在中山大學中一間最中央而最高大的處所,通稱“大鐘樓”的時候,親見他徹宵寫作。《鑄劍》一篇,便在這時修改謄正的,雖則註明“一九二六年十月作”。後來同居在白雲樓的時候,也親見“他的住室,陽光侵入到大半間,別人手上搖着扇子,尚且流汗,可是他能在兩窗之間的壁下,伏案寫稿,修訂和重抄《小約翰》的譯稿;編訂《朝花夕拾》,作後記,繪插圖;又編錄《唐宋傳奇集》”。(拙著《魯迅的生活》)景宋有云:“他不自己承認有天才,又說:‘哪裏有天才,我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工作上的。’他實在是不斷學習,不斷努力。”(《魯迅全》編校後記)
第三是堅貞。魯迅的戰鬥精神堅韌無比,他常常說:“無論愛什麼,——飯、異性、國、民族、人類等等——只有糾纏如毒蛇,執着如怨鬼,二六時中,沒有已時者有望。”(《華蓋集·雜感》)又說:“對於舊社會和舊勢力的鬥爭,必須堅決,持久不斷,而且注重實力。舊社會的根柢原是非常堅固的,新運動非有更大的力不能動搖它什麼。並且舊社會還有它使新勢力妥協的好辦法,但它自己是決不妥協的。……我們急於要造出大羣的新的戰士,但同時,在文學戰線上的人還要‘韌’。所謂韌,就是不要像前清做八股文的‘敲門磚’似的辦法……”(《二心集·對於左翼作家聯盟的意見》)
魯迅是一位爲民請命,拼命硬幹的人。民國十九年春,忽負密令通緝的罪名,相識的人都勸他暫避。魯迅答道:“不要緊的,如果是真的要捉,就不會下通緝令了。就是說有點討厭,別給我開口——是那麼一回事。”俯仰無怍,處之泰然。所以他的身子雖在圍攻禁錮之中,而始終奮鬥,決不屈服,雖則因爲肺結核的病而至垂死的時候,還是不肯小休,“要趕快做”。彌留的前夕,還是握管如恆,真真實踐了二十三歲所作《自題小像》的“我以我血薦軒轅”的詩句!
第四是謙虛。魯迅不自己承認有天才,對於自己的作品,總是“自視欿然”,所以始終有進步的。舉個例吧。一九二七年,瑞典人S對於中國新文學,甚感興趣,欲託人選譯魯迅作品,送給《管理諾貝爾文學獎金委員會》。S以爲極有希望的,託人徵求魯迅的同意時,他卻答道不願:
……請你,轉致半農先生,我感謝他的好意,爲我,爲中國。但我很抱歉,我不願如此。
諾貝爾賞(獎)金,梁啓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這錢,還欠努力。世界上比我好的作家何限,他們得不到。你看我譯的那本《小約翰》,我哪裏作得出來,然而這作者就沒有得到……
我覺得中國實在還沒有可得諾貝爾賞(獎)金的人,瑞典最好是不要理我們,誰也不給。倘因爲黃色臉皮人,格外優待從寬,反足以長中國人的虛榮心,以爲真可與別國大作家比肩了,結果將很壞……(《魯迅書簡·答臺靜農》)
此外,魯迅的節約、整潔、負責任、富友誼以及爲大衆服務……美德舉不勝舉,都足爲國民的模範。景宋的《魯迅的日常生活》、《魯迅和青年們》等等,記述得甚爲詳贍。足供參考。偉哉魯迅!中華民族之魂!
民國三十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