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佐長官以盡心爲本
讀書人不宜接參與政務,而只輔佐別人從事政務,是情勢不得不如此而作出的選擇。然而當幕僚所得的收入,實際上也是官俸,因而也算是作官的俸祿。既然吃的是別人給的飯,在替這個人考慮問題、謀求幸福的時候卻不忠心,那麼這樣的人上天難道會保佑他不成?何況當官者和幕僚之間,並不全都是同鄉或親戚,並不是都有親朋好友那樣的深情厚意,卻受到了很高的待遇,其程度甚至十倍、百倍於同鄉或親戚故舊。這是由於主人把維繫職守的重任託付給了他,而且把他看成是工作中的左右手而加以信賴倚重。假如受到這種禮遇的幕僚,對他主人的幸福歡樂和憂心悲愁的事卻漠不關心,無動於衷,沒有一點點的行動,那麼在良心上上天縱然不譴責他,也逃不脫人們對他的譴責。正因爲如此,輔佐別人治理政務,應該以盡心盡力作爲根本原則。
【點評】
對事務盡心,就是一定要竭盡自己所知道的,自己所能夠辦到的,去權衡輕重;考慮到一點的時候就想到另外一點;在壞事剛露出端倪的時候加以補救,並且將這些壞事或不利因素在沒有產生之前就加以阻止。後文中的"檢吏"、"省事"、"息訟"、"求生"、"體察俗情"、"隨機杜弊"各條都是講的這個道理。本文首先揭示的"盡心"兩個字,是這本書的大綱,也是我的原則的實際應用。
報德莫如盡言
所謂盡心,並不是根據主人的意見看法而左右自己的意思。凡是當官的人,他們的至親骨肉,未必都是明白事理的人。至於他們身邊的聽差、僕役、小官之類的人,對待別人的時候,更都是傲慢無禮,目空一切地支使指揮別人。更不要說關係到利害得失的事情,他們這些人不能夠進上一言。即使他們中有忠心耿耿的人,或許能夠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張,然而由於他們自身地位低微,所說的話份量也就不夠,必定難以說動主人加以採納。而且如果剛好遇到主人發怒心情不好,那隨之而來的就是譴罵和責備。在這種情況下,惟有幕僚才能做到他們所做不到的事情。因爲幕僚往往多處在客人和教師這種特殊地位上,對事情的來龍去脈、委婉曲折之處,已經瞭解得清清楚楚了。又可以用有禮節的方式和主人相抗衡,陳述事理又切中要害,合情合理,也可以將是非得失辨別論述得清楚明瞭。這樣,他們作爲幕僚,自有開源導流,力挽狂瀾的能力,所以說作爲幕僚一定要說出自己想要說的話,然後才能夠做到盡心。
【點評】
回報主人的恩德沒有比盡言更好的辦法了。比如遇到地方上有益的事情亟待興辦,有弊端的事亟待革除,刑罰不公正,催徵苛刻急迫,以及消滅盜賊,解救饑荒,勸人學習,消除強暴等等事情,都必須深思熟慮地作好籌劃,全盤考慮。提出忠告,指明善道,使它們見諸於行動,給一方的老百姓造福,這就叫做能夠盡言。
官場中有句俗諺叫"公門中好修行",說的是一個在位爲官的人,如果制訂了一項好政策好措施並且付諸於施行的話,就會讓廣大的黎民百姓都會得到福利,從中受益。然而如果制訂的政策不好,措施不力的話,也就會造成無窮無盡的惡果,後患無窮。作爲一個幕客,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沒有權力,而實際上卻是參與了每件事情的。假公、幕僚諸人真心誠意地想要利物利人的話,那麼他們就應該依據時間的推移,按照事情的變化,竭盡自己的心力,知無不言,言無不暢,一心一意要對老百姓有所幫助有所掉益,做到這一點,纔可以說是公門中人"修行"至關重要的地方。
合則留,不合則去
唉!"盡言"這兩個字,對那些難於言說的公事和公言,其中那些可以進行據理力爭,抗額相諫的,在懇切陳詞的時候還可以也容易把它們說清楚;然而當對方假公濟私的時候,我自己卻站在正義和公理的立場上,這個時候,這種情況之下,和對方几乎沒有不發生衝突的。於是那些辦事敷衍了事、工作馬虎的人就會這樣來勸解安慰:"匠人最好按照土人的意思幹活。姑且先遵照他的想法行事,在適當的時候再因勢利導地啓發他吧。"也有的人會這樣說:"照他的意思行事,我這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啊!"唉!這是什麼話呀!一個人跌倒的時候卻不去挽扶他,那麼在旁邊專門挽扶他的人還有什麼作用呢?利雖然足以蠱惑人心,使人動搖猶疑,但若不是十分愚笨遲鈍的人,難道都會沉迷於當局之中?果真能夠據情理來斟酌的情況,對於事情應該是這個樣子以及之所以是這個樣子的原因,反反覆覆仔仔細細地研討,挑出其中的利益和弊端,直言強諫,那麼就沒有不害怕恐懼而幡然醒悟的。況且,在幕的賓客和他們的主人之間,並非有勢力之不同。如果與主人志同道合,就留下來輔佐他,這樣我自身本來就沒有對不起別人的地方;如果志不同、道不合就乾脆拂袖而去,對自己的良心來說,我本來也就沒有值得內疚之處。如果以去留來作抗爭,可對方卻始終執迷不悟,那麼這種人就確實不是那種可以一起造福別人的人。既然如此,我又還有什麼可以留戀的呢?所以說要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話,一定得給自己留一條易於退守的路子,那就是"不合則去"。
【點評】
這一條是專門針對主人和賓客在共同處理一件事的時候,雙方的意見相左,邊然不同的情況而言。而在談及災荒時不表示撫卹憂愁之意,談到重要事情的時候對實情任意增減,不注意實事求是,而且在談話中還故意給人加上重罪,或者替人開脫重罪。如此這類的情況,作幕僚的人經過了反反覆覆的規勸,主事者卻充耳不聞,不加採納,那麼離開這樣的主事之人是完全可以的。然而如果是在處理一般的,極爲平常的公事上,發生了意見相左,各執一詞的情況,作幕僚的人不妨從從容容不作計較,一笑了之就過去了。
得失有數
有人說:"貧窮的讀書人把墨硯當成田。清晨時得到了一個主人,由於言語不合就離開了他;傍晚又得到了一個主人,因言語不合又離開了他。那麼寒苦的讀書人究竟要在什麼地方纔能找到自己的主人呢?"唉!可惜可嘆呀,這是眼光短小者的謬誤。作幕僚的人不得不依據不同的人來做不同的事,沒有什麼功名事業可以博取。他的話如果行得通,那麼他的理想也就能行得通,只能是把所輔佐的人的賢明不賢明來作爲他自己賢明不賢明的標準。主人如不賢明,那麼在他治理下的人民,也就沒有不受牽累的。當官者領取的俸祿,是老百姓的聰膏;然而作幕客的收入,也是官方薪水中的一部分。可是我自己卻留戀不捨於這館之帷,坐視爲官者虐待殘害黎民百姓,良心上忍不忍呢?何況當今之世,固然不缺乏賢明公正的官吏,他們也確實不同凡俗,卓然獨立,名聲和威望也一天比一天突出。雖然這樣,那些不善良的奸詐之輩所不喜歡的事,正是我輩善良正直之土所喜愛的。所以留戀自己當前所得的人,或許在未來人生道路上尚有窮途末路境遇坎坷;而剛正不阿的人,也並非不到處逢迎。
隔壁聽聲,不如當場辨色
言出必行的人,其不足之處也在這裏,這樣做有時是不允許的。作爲一個幕僚,與主人之間的道義關係,完全應該把公事放在首要地位來考慮。古人說:"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愚者於虛,必有一得",正是這個道理。況且幕僚的智慧和能力,不一定就比當官的人強多少,只不過當官的人,往往礙於利害關係,在處理事務和考慮問題時,進退維谷,猶豫不定。而當幕僚的人就不同了,他們考慮問題處理事物時,只依據事理而不考慮情勢如何,也就不會在事局中沉迷不醒。然而不管怎麼說,隔壁聽一個人說話的聲音,或許始終不如當場面對面地觀察一個人的表情。也有爲官的人能力比幕僚強的,卻對自己的幕僚唯命是從。這種做法,對於他自己的聲價毫無損害。幕僚一味堅持自己的觀點和做法,偶爾也會把整個事情搞得很糟糕。既然有這種情況。作爲一個入幕輔佐的讀書主人,在向知己朋友申述自己的觀點時,尤其不可以不虛心向別人學習,聽取別人的意見。
【點評】
"虛心"二字,並非一定要在和主人討論事情時纔要求做到。凡是與事情稍有關係的,共同謀事的各位同道,有很好的見解,那就應該採納。這樣做的目的,不外是求得對整個事情沒有分毫差錯罷了。關於這個問題,應該參看"辦事無分少域"這一條,作爲補充。
立言先立品
樹立信義,纔可以規勸別人,對待朋友也是這樣的。想讓主人採納你的見解,就得讓主人信任你的品行,沒有一點猶疑之處。忠。心耿耿地爲主人謀劃籌思,其要領就是隻考慮名節而不要去計較那些蠅頭微利。凡是跟主人相互依緣,效忠於主人的人,都是惟利是視之徒,也不能實現他想要做的事,達到他的目的。同時也就往往成爲敗壞的媒介。這類人勢力已經孤立,和主人也容易產生隔閡和不和。言行上稍不檢點,譭譽攻擊之辭也就會緊緊伴隨著他。因此想要實現志向的人,不可不首先樹立自己的良好品行。
【點評】
樹立良好品行,是從事幕僚工作的根本。下文中"素位"、"自潔"、"儉用"、"慎交"各篇,都屬於這個內容,然而這些篇目,特別值得重視的是"自潔"篇。儉是樹立良好品行的根本,品行樹立之後才能做到盡心和盡言。
以力自食,不亢不卑
幕客憑藉自己的才能養活自己,名義上雖然說是受僱於主人,爲他抄寫文書,從早到晚都離不開文書,做的完全是下級官吏們才做的事情。然而這些事卻是關係到一個官員在職時的政治聲譽好壞的大事情,也是與老百姓生計問題利害攸關的。一個當幕客的人,若非是跟在職官員以及當地百姓有著割捨不斷的深厚緣分的話,他在那兒一定是呆不長的。因此處在這個位置上的幕客,千萬不要把自己的才能看得太高,自視太高了往往就會意氣用事;當然也千萬不要把自己看得過於卑微,自視太低了,在思考問題和解決問題時,就往往對和他不相關的幸福與疾苦都漠不關心。
【點評】
作爲一個幕客,他"維繫著在職官員政治聲譽的好壞,老百姓生計的利害"。處在這個地位上的幕客,地位非常重要。也許有人會想到,他所維繫的所涉及的,無非都是地方上的事情,沒有什麼了不起的。然而讀了這兩句話後,難道還敢對此淡然處之,掉以輕心嗎?
心術要端正
俗語說:"官斷十條路",作幕僚的人,在處理公事時也應該這樣。握著三寸之筆,心中思慮揣度著官事,其結果是所得和所失各佔一半。他能夠辨別得清楚的事只不過是在於公與私的區別而已。心術正而無所偏私,即使出了差錯,也是無心之過,到最後還是會被百姓子民的輿論所寬容;心術不正,包藏禍心,按照道理辦事也會產生訴訟和糾紛,還要受到天地良。心的譴責。所以作爲一個幕僚,要正直無私。
【點評】
正直的心地,是做人的根本原則。心地正直無私,他的本領就會端正不邪惡。這就是說,平時都要有操守,臨到行事時又能區別公與私的不同,極爲恭敬謹慎。千萬不要誤會爲,在有事情的時候纔去端正自己的心術。如果這樣理解,那就是以辭害意,應該糾正的。
正心之學,先在治守
端正心術的學問,首先就在於廉潔自守。如果不謹慎,在心中就會產生偏差。我們這些幕僚,都是些研究孔孟章句之學的讀書人。假如給小孩子當塾師,每年的薪水收入,也不超出數十兩銀子。而在幕府中工作所得的收入,有時是當塾師所得收入的數倍,有時甚至是數十倍,歷來沒有不夠自己開銷的。並且當官的人有專門應酬往來的費用,而幕客則沒有需求索取的對象,還有待於向別人求取。這是爲什麼呢?過去有人向我談及這樣的事,並且說:"這個人的操守品行值得信賴。"我聽了這話以後,心裏很不高興。那位客人就說:"我非常瞭解你,才說這樣的話,難道有什麼不對嗎?"我回答他說:"現在有這樣的人,爲一個淑女牽線作媒,卻聲稱她不淫蕩,行不行呢?"那位客人笑了笑就離開了。
【點評】
先生在《自序》中說:"假若不是誠心盡力所得到的,祭祖我的父親或者談及下扶持我子孫的人,我立誓讓他不敢進入這個領域。"這條就是說的這個意思。樹立良好品質,端正心術,全部祕訣在於廉潔自守。
保持本性宜尚節儉
古時候有這樣的記載:有節儉來培養廉潔的品德。我們這些靠遊幕爲生的讀書人,家庭毫無背景,實在是屬於清寒的門第,遠遠比不上家財豐厚者,因爲畢竟沒有什麼封爵賜邑。對我們來說,一定是不忍離開年邁的父母,拋下嬌妻弱子,離鄉背井,去過著寄人籬下的屈辱生活。靠賣文爲生,將所得的錢積蓄起來,也算是點家財吧。而有的人則勉強自己,倣傚別人的豪華奢靡,盡情地揮霍享受,向別人誇耀自己的裘衣美馬,顯示啓己的打扮裝束。這就已經喪失了清寒之土的本色了。更有甚者,養蓄優童,狎押娼妓。一次宴席的開銷,單是賞金就是數兩。做了這些事情之後,才把剩下的錢,拿去供家養口;對於嗷嗷待哺的家人,視而不見,置若罔聞。這類人,當他們在春風得意的時候,就已經被熟知底細的人瞧不起了。有時候,一旦斷了這種奢華生活的經濟來源,就只能是靠當抵押過日子了。典當抵押都不頂事時,接下來就只好向別人借貸。如此一來,日子一多,負債纍纍,越來越重;而同時也越來越多地接受別人的恩惠。得到了館帷之職後,身不由己地爲人情所牽累,被形勢所羈絆。即使想要保持自己的操守品行,最終是難於自主行事。況且習慣和性格都已養成,身敗名裂是難免了。所以,照我看來,我們這些人失於檢點,並不是由於喪失了本來的心志。如果想永遠保持我們的真實本性,那麼起先就應該崇尚節儉。
【點評】
古人說:"人人對於錢財這事,是經常擔憂它的來源太少了。"其實,問題倒是在另外一個方面:錢財不怕來源少,只怕錢財去處多。每每見到收入低微的小職員,卻也能夠贍養父母,供養妻子兒女;而收入頗豐的幕帷人員,卻反而左支右納。甚至還有的人由於日子窘迫,言行失於檢點;這正是由於錢財的去處太多的毛病。所以要潔身自守,就一定要先做到節儉開支。請和下一條參看。
模範治家
治理家政,自己都沒有做到節儉,在家裏就絕對不可能起到模範治家的作用,也不能治理好家政。一個家庭不講求節儉,到頭來必定會累及自身。貧寒的讀書人,設館授徒,幾個月下來的收入,少的只有幾兩銀子。家裏的人由於親眼看到了賺錢的艱難,來之不易,所以在用錢的時候,也就特別節省珍惜。那些輔佐別人,遊於幕府的讀書人,每個月的收入達到了幾十兩銀子。積蓄了幾個月,往家裏一寄,數字就比較大了。家裏人收到這筆錢後,認爲既來得容易,開始不大珍惜,以後甚至浪費。如此獲得幕府中的收入,僅僅是剛好和失去幕府收入相抵銷,一定會達到虧損的程度,這正好像俗語說的"放下筆就窮"一樣。因此務必要讓家裏的所有人,都知道錢是來之不易的。懂得了這個道理,家中的每位成員纔會燒得節儉持家的重要,因而付諸於具體行動。那種不懂得自己珍惜節儉的人,他的錢來得容易,但是耗費也會更快。這不僅僅是一般的人事,大概也是上天的自然法則吧!
約束承辦文書之吏
衙門之中必定配備有六房專門承辦各種文書的官吏:有關刑法的事,由刑書管理;錢財糧米之事,則由戶書掌握。並非是沒有更爲瞭解的人,而只是依靠幕客,這主要是因爲設置幕客這一職位的根本目的在於,輔佐每位在職的官員,並且約束其下屬的各個官吏的行爲。有句諺語是這樣描述這種情況的:"清官難逃猾吏手",意思是說,無論你是多麼清正廉潔的官吏,也難於逃出奸滑似鬼的小吏的卑劣手段。這個道理很簡單,一個官員統率著下屬的各級官吏,而這些下屬,又各自憑藉自己的精力和手腕,挖空心思,鑽上級主管官員的空子。在任的官員,政事本來就繁忙,從情勢上來看,難以事事躬親,一一加以檢查。唯有幕客諸人,每人都專門負責著不同的事務,因此可以監查出下屬官吏的舞弊行爲。這些下屬的小官吏,沒有官棒收入。但他們卻有相沿已久的陳陋習俗,作爲自己的生活來源。這本不必過分地搜索挑剔。但是如果他們因此而有舞弊連累他人的事情發生,斷斷不可不杜絕其源頭。總而言之,幕客和小官吏,選擇的方法上懸殊有別。如果這些沒有俸祿的小官吏高興的話,老百姓就會受到騷擾,然後他們就趁機漁利;如果幕客高興愉快,老百姓也就會安寧無事,沒有騷擾。假如小吏獻上一條建議,事情如果有益於平民百姓,他們申述之詞冠冕堂皇。如果沒有透澈考慮盤算,輕聽他們的話,率意而行,老百姓必定會受累無窮。所以約束好這些承辦文書的小官吏,是幕客們的第一件重要事情。
【點評】
衙門裏的公事,全都得憑藉文案。平時就應該命令文書官吏,把所要處理的稿件,按照年月的順序依次粘連成卷宗,隨時呈送批閱,以便記錄在案。一個案件結束以後,蓋上印章歸入檔案。這樣做有四個便利之處:奸狡的官吏不能抽出案卷,加以添加、改動或隱藏其中的案件;有時候,如果需要檢查,從開始到結束都在上面清楚記錄著;若上級領導要提閱案卷,不必另外去抄寫;在任官員離職卸任,幕客辭聘等,都免除了臨事之時的周章費事。
這是講的公和私的區別,禍與福的本源。所以應當嚴格地要求自己,冷靜地管理約束他人。
減省事務
俗語說:"衙門六扇開,有理無錢莫進來。"其實並非真的是說當官的人就一定是貪婪的,當小吏的並非就都是黑心腸昧良心的人。實際上,一張訴訟狀子獲准進行審理後,衙門中的當役就要到投狀人家裏去,這樣這家人就得請他吃飯喝酒,臨走時得送點禮物給他。探聽消息的人進城後,還得付車船差旅之費。而請示審理案件,是有一定期限的。專爲人打官司的訟師,所作的證詞,以及關心這個案件的親朋好友,相互邀約到庭。這以上請人的開銷花費,都是由投訴案件的那個人承擔。有時候,審理案件的時間改變了,上述各項開銷就得重新來一次。除此之外,衙門中其他差房,各種巧立名目的不合理規定,名稱不一。民間俗話說:"在山靠山,在水靠水。"有些事情是官府中法律不能禁絕的。至於勒索詐騙所得的贓物,就更不用說了。我曾經對當幕僚的那些人說過,對於判處斬首、絞刑、流放等重罪,沒有不特別檢點的。最易連累及人,帶來禍孽的,多半是民事官司。比如有一個鄉下農民,家中有十畝田。男人種田,女人織布,所得收入可以養活好幾口人。牽連進了一場官司後,就要耗費三千文錢,於是就借高利貸來作爲官司費用。如此一來,要不了兩年,就會賣田償債;不出七八年時間,就再也無法生活下去了。雖然家道敗落,貧窮的日子在七八年之後纔出現,但是導致貧窮的禍根,實際上在獲准訴訟打官司的時候,就已經埋下了。所以對官府來說,若非十分急切的案件,適宜於批示和開導,不宜輕易傳訊,派差役提人。不是重要的人,應隨時釋放,不宜隨手牽連火案。被告中不少人,何妨加以選擇取證。成百成千的證據羅列在一起,自然可以選擇和刪除。少傳訊一個人,就少牽累一個人。諺語說:"堂上一點朱,民間乾點血。"審定案件時,下筆定奪之前多花一時半刻的心思,牽涉到這個案件的人就已經受到了無窮的恩惠。因此在作幕僚工作的人,必須加以留心的事情,是把減省事務作爲上上之策。
【點評】
地方上有關人命和盜竊等重大案件,並不是隨時都有發生。唯有民事官司,卻是源源不斷,隨時隨地都有,實在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最爲繁雜,最爲急迫待決的事情;也是在幕府中工作的人,第一類需要盡心盡力地辦理的事情。我曾經聽到前輩的談及辦理這類案件的經驗:"覈審批閱呈狀上的訴訟之詞,有三個關鍵之處:首先是要做當事人的開導工作,要他們不隨意打官司;其次是審查和處理該案;在不得不覈准打官司的情況下,才選擇傳訊人證。"所說的意思正好和這條講的內容相吻合。假如辦理官司之時漫不經心,隨便批准開庭審理,輕意地傳喚證人,恐怕不僅僅是使老百姓花費更多的錢財,導致他們貧窮破產。更爲嚴重的恐怕應該是把他們拖累進了打官司的漩渦中,從而死於這場官司。等到釀成了這樣的嚴重事件後,即使後悔也來不及了。面對可能造成的惡果,難道不應該更謹慎些嗎?至於田產糾紛這樣的案件,更容易牽涉百姓,釀成這種結果。這類案子,一經官府掛名立案,當事人就會好多年,甚至好幾代人,都無法避免它帶來的苦果。所以在審覈批准狀子時,應該特別留心注意。
結案應迅速
處理和裁決案件,是主人的事情,並不是幕賓所能負責作主的。可是權衡事理的輕重緩急,斟酌道里的遠近,催促差人召集有關人員審理,就屬於幕賓的事責了。請示審理按照主人的才能器局加以考慮,讓他有較充足的時間,寬鬆有餘地處理案子。這樣纔不至於讓主人因畏懼困難而沮喪。既然批示有審理日期,爭訟的原告和被告都已召集到了,因此絕對不宜到了審理案子時又更改日期。如果到了開庭審理的日子卻未能如期舉行,那麼之所以逾期的原因,一定要解釋清楚,好讓每個人都知道。如若是沒有任何理由就更改開審日期,那麼雙方當事人在等候審理之時,多等一天就多一天的費用。既耗費了錢財,又耽擱了官司,老百姓的怨憤之情必定會沸騰起來。因此與其批准進行訴訟而不審理裁決,還不如在批准審理的時候鄭重其事地考慮受不受理該案歹與其公佈了開庭日期而改動日期進行,不如在還沒有公佈審理日期之前就鄭重考慮。以前曾有一個犯了法的婦女,被初判爲凌遲斬首。後來在監牢中關了很久,她就質問看守:"爲什麼到現在都還不把我剮成零碎?剮了我以後,我就好回家去養我的蠶子。"這些話雖然是惡意的戲嚯,但卻極力渲染了這樣一個事實:拖延審判裁決甚至比讓人受剮刑還要痛苦。所以方便老百姓的事情,莫過於迅速地處理、裁決案件。
【點評】
勤勉地處理訴訟案件,是爲官者需要盡心盡力地去做的頭等事。老百姓來官衙提出訴訟,如果不是事情形勢極爲嚴重的,多數情況下,是不難於區分是非曲直的,同時也可以平服老百姓胸中的鬱結憤懣之情。平常百姓,如果心裏稍微有些自愛的,都還願意給人排除困難和困境,解決糾紛爭鬥。但是爲官在位卻不受理訴訟,並不一定都是他內心的本來意思。原因在於,訴訟之事,原本就又多又長,不容易著手進行工作。當然,其中也有的官吏按照前任的舊規矩辦理訴訟,而表現出懈怠、貪圖玩樂的思想和情緒。因此,在主人身邊的幕賓僚友,平時就要有意識地注意啓發他的善良的心地。臨到處理具體事情之時,又要激發起他辦理事務的濃厚興緻。而期待著老百姓的訴訟逐漸消失,大家都安居樂業;主人爲官的政績和聲望也漸漸地提高。於是主人與幕中賓客都因此而得到福廕。文中說的"權衡事情的輕重緩急"、"考慮來往過路的遠近民"斟酌審理日期"以及"衡量主人的才能器局"等內容,其中作者的確是煞費苦心的,透露出對讀者循循善誘的深意。輔助政要們治理政務的人,尤其應該好好地領略其中的精要之處。
平息百姓爭端
民事訴訟案件中,應該批准審理的,十個案件裏沒有四五個。其中鄉親鄰居之間的口角是非,弟兄骨肉之間的反目成仇,仔細地探究,原因不過是一時負氣,各不相讓而造成的。若非是冒冒失失的提出訴訟,就一定是有不肖之徒,在他們中間播弄是非,挑撥離間。果真夠得上審理的案子,平服他們的情緒,讓他們明白事情的要害,對他們講清楚得失利害關係,一般說來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能後悔,明白事情的真相。而申訴的理由也就因此而消除,當事雙方也就握手言歡了。偶爾也有案子在批准審理後,經過親朋好友和鄰里鄉親的調解處理,而強烈請求撤回訴訟,撤銷立案審理的情況。當事人雙方既已歸於和睦友好,官府就應當加以憐惜成全。訴訟案件,可以平息的就加以平息,這纔是安定和睦老百姓的方法。絕對不要弦柱鼓瑟,固執成見,非使雙方當事人在法庭上相見不可。否則,會傷害鄉親鄰里之間的和睦,同時滿足了差房役吏們的個人私慾。
【點評】
衙門中除了官家幕賓諸人而外,大都喜歡製造事端,增添麻煩;事情搞得越複雜,他們就越高興。原本很簡單的事情,他們就是不願意立刻善罷甘休,爲的是企圖從中漁利,雨露均沾,個個有份。所以難怪有諺語這樣描述:"一紙入公門,九牛拔不出。"它極爲生動準確地說明了,老百姓如果要起訴打官司很容易,但要想撤回申訴,不把官司打下去,卻是難之又難。官府方面如果對百姓加以憐憫和成全,同意他們撤回訴訟,老百姓必定會感恩稱頌。如果仔細調查事實,發現是有訟師在裏面興風作浪,挑動雙方當事人打官司的話,也應該首先寬容原諒那些還蒙在鼓中、不明真相的老百姓,懲戒這種奸狡之徒。
替人求生機
"求生"兩個字,是崇公仁慈之心,委婉曲折地流傳到文忠公的筆下。這兩個字,實則是千古刑罰政策的主要祕訣。按照法律必須處以死刑的,就一定會被處死。國家有著自己固定的法律,原本就不是幕賓敢曲意操縱的。那些介於可以從輕處理,也可以從重處理的罪行,引起爭議的也只不過是片言隻語,然而卻關係到判處犯人死刑這樣的重大問題。這種情形,除非設身處地,誠心誠意地去探求,否則是難以辦到的。誠意地去探求,反反覆覆地思考,心中只要有一線生的希望,就可以藉手爲人犯求得生機。我研究刑法之學,輔佐律吏,共二十六年,人犯中被判決爲死刑的人,只不過六個。在仁和莫姓婦女,由於姦情而謀殺自己丈夫,被判了死刑;在錢塘則有鄭姓女子,謀害了一家人,參與此案的另兩個人均未判死罪,原因在於他們只是參與謀劃,有殺人的意圖,因而抵了一些罪;在平湖則有人由於犯了偷竊罪,而故意殺害自己的妻女,被處以死刑;有毛姓二人行竊偷盜,偷竊被人發現時,使用暴力又遇到反抗,因而殺人,判了極刑;而殺害服侍主人的人,則有姓唐的一個人。其他沒有罪行能符合秋審中情實條款的人犯,都在初報時,予以開脫輕罰,並且再三地審查。謹慎地核實。因此在秋審之後,這些人都沐浴皇恩,被緩決或減免死罪。由此可知,生存未嘗是不可追求的呢!
【點評】
替犯人求取一線生機,並不是故意以重判輕或以有判無,每每設身處地爲重罪犯人考慮,反覆地真心誠意地爲他們尋找可以減免罪行的途徑,正是平心靜氣,比照實情,斟酌事理,客觀公正地判案。這個時候,是容不得有半毫私心的。請參閱下條"設死者相質,有詞以對"的說法,一句話就可以指點迷津。還應該和下邊兩條合在一起參閱。
凡是鬥毆殺人等案件,多半是出於無心造成的。假設不是情況嚴重,傷人太多,都應該列入覈審中的緩決類,以便等候皇恩沐浴。但這類情況中,也有由於片詞只語不完全,就介於情實和緩決兩類完刑之間的。因此在辦理案件,決定犯人罪名之時,不可不先查閱有關秋審法的條款,以免因錯而誤判人罪名。
初報要慎重
對罪案要特別重視初報工作。縣裏面的首次案情報告,特別重要。繁冗的駁問反詰,既拖累當官的也勞累百姓,原因就在於初報時不夠審慎。初次案情報告應該簡潔明瞭,與犯罪情節無關的罪名,和案情無關的人證,都應該詳細審查覈實,加以節刪。多一個情節,就會多增加一處疑竇;多一個人證,就會多添一個麻煩。怎麼能不謹慎呢!辦理案件有方法,有僅僅是定罪應該謹慎,就是免除罪名也很不容易。假如那個人應該抵罪,卻有意識地給他開脫免罪,就是讓已死的受害者含冤莫白,死不瞑目。以前曾經聽人說過在鄉會戰場裏,審訊人犯的坐號之內,往往有鬼魂出沒在那兒。我每次要爲人犯開脫減免死罪時,一定要翻來覆去地酌量案情,研究犯罪情節。有時還假設讓死了的被害者在坐號內和我互相對質,讓他有話可說。在這之後,纔開始下筆辦理。否則的話,我是不敢輕易草率地動筆完罪的。如此行事,二十多年以來,我的所作所爲,都可以和鬼神對質,這種思想二十餘年如一日,緊緊伴隨我的生涯。
【點評】
犯了殺死本宗族尊長的罪行,是關涉到斬決與否的大案。如果確是情節輕的案子,按照規定是不准許作爲介於兩種罪行都可以的案子來處理的。然而在豫東等地方,辦理這類案件時,就在請求免除死罪的行文下面,切切實實地加以聲明,並敘述情節較輕的各種理由。這樣做了之後,都會得到恩寵,改判爲監候,即暫緩死刑,等到刑部秋審時再行裁定。粵東從道光三年起,也有這樣的案例處理。如果遇到這婁案件,切記不要遺漏了要聲明的話。
命案察情形
殺人案件的成立或不成立,全看作案時的情形。所謂情,是指殺人案件造成的原因;所謂形,就是指爭鬥毆打時的經過情狀。造成殺人傷命的原因有曲也有直,是秋審案件時判爲情實條,或者緩決條,或者可矜條,作爲區別的重要憑證。爭鬥毆打時拿的作案工具,被打傷的地方,根據它們可以將其定爲有心和無心。有心的人,是屬於故意殺害,必定牽涉到秋審條款中的情實;無意識殺人,是在爭鬥中誤傷,可以歸入秋審條款中的緩決類。如果對毆鬥的具體過程和情形不清楚,那麼對罪案的情狀就易混淆。這是定不定爲死罪的最爲關鍵的環節。在審理承辦的時候,必須讓檢驗死傷的詩作跟兇手按照供詞所述摹擬犯罪過程。罪犯敘述的詳盡的供詞,就宛如出現了一個爭鬥毆打的場面,清楚而確切地浮現在眼前。這樣纔不會在辦案中出現差錯,不涉及到以後駁潔的禍患。
【點評】
承辦處理持械鬥毆的案件,將其寫入秋審案件的文書中時,只須論證犯人的具體作案情形,對於引起鬥毆的原因則可不必論及。處理這類案件時,要仔細地核實刑部的秋審條款,務必要使歸入情實類或緩決類的罪案證據充足,不可辯駁。比如有四個人蔘與共同作案,其中三個人用火器殺了人,另外一個人一槍殺死了一個人。處理這個案子,就應該將用火器殺人的那三個人列成一個案子,定爲情實條款;另外那個人屬一個案子,歸入緩決條。那麼就只需要在兩個案卷內加上一句"除某人列入緩決外"的句子,整個案情就很清晰明白了。千萬不要用籠統含糊之辭,否則會使犯案定性不清。
辦理盜案慎勿株連
只要贓物真實,那麼盜竊案就是確實無誤的,竊賊的偷盜行爲也就是可以確認的。但主盜的罪行,也還有值得原諒寬容的。尤其要謹慎對待的是,被賊誣陷行竊的人和收購窩藏贓物的人家,盜賊往往是選擇殷實大戶人家下手,並且藉故連累誣陷別人人案,因而必須加以對質審問。對那些沒有罪證的人,也可以釋放。至於那些不明真相,受盜賊矇騙而收買、窩藏贓物的人,按照法律是沒有罪行的。但是辦案之人,不能不按照竊賊的供詞進行調查詢問。以前官府對這些人不派捕役去收審,只命令地保傳下命令,並在官府文書公告中註明:"窩贓的交出贓物給當地地保,不須投案;沒有窩藏贓物的,則要寫出原因,加以解釋,不允許把窩家帶庭審訊。"從來就沒有窩藏贓物,卻敢隱藏不上繳的人,自己到官自首,也是保全善良百姓的一個方法;因爲只要一經差役提審,不僅僅是要花上很多錢,而且被盜賊牽連後,差不多要被同鄉之人唾棄不齒。把無辜受累的善良人,帶到庭上和盜賊當場對質,並不是一個賢明善良的官吏可以忍受的事。
【點評】
盜賊在受審時,翻來覆去地牽連別人,未必都是出於有意識地誣陷他人,或者由於估計自己非死不可,或者是因爲畏懼受刑,才隨口指供別人,希望能藉此機會苟延殘喘。這種情況大約有十分之六七。關鍵在於審訊犯人的人,當場察言觀色,尋找蛛絲馬跡;作幕賓的人嚴守法律條文,同時也善於通達權變,抓緊時機進行推敲琢磨。這樣,案情的真僞,供詞的真假也就自然而然地分辨出來了。切記不要被犯人牽著鼻子轉,墮入五里煙霧之中,而造成誤判,冤枉好人。這其中的機謀和權變,完全取決於審訊者的智慧,應該和後面的"草供未可全信"條參看。如果能夠做到身體力行,有據可驗,最容易得到老百姓的擁戴和支持。這個道理的詳細闡述,請看《學治臆說》一書。
嚴治地棍
治理地方政治事務,是把安撫善良作爲基本政策,而安撫善良,最重要的事情莫過於誅除強暴。地方上有地痞流氓,附近的老百姓都不安寧。這些地否痞惡棍,假如訛騙強借東西,沒有達到目的的話,就會挑起事端,揭露別人的陰私。更爲嚴重的是參與賭博或嫖娼宿妓。這種事情,原本就沒有任何憑據,然而卻可以將有宿仇或不和的對手,一網打盡;更不用說冤枉不冤枉,馬上平了冤,新的冤又來了。由於受誣陷而被審訊的人,接下來就是傾家蕩產。只有專門處罰原告之人,不提審被告,也不將案子上報,那麼善良誠實的人,纔會有了依靠。這樣一來,那些地痞惡棍們就會倚仗普吏,給他們作爪牙打手。管吏也倚仗這些惡棍的勢力,把他們視爲心腹之人,狼猾爲好。如果當政者不是個賢明的主人,對這幫子人就會相信有加。這就好比那逆水而行的上水船一樣,用百來文的繩子來拉,確是不容易啊!
【點評】
土豪地痞這類人,沒有哪個地方不存在。關鍵是要看當地當官長的人,是不是非常賢明,治理有方。這些人,如果發現爲官的賢明,就會收斂行動;如果他們發覺爲官者不賢明,就會肆無忌憚,爲所欲爲。爲官的人如果確實能盡忠職守,在幕的賓客也能發揮自己的能力,加之舉措得當,地痞土豪也就會自然畏懼敬服,不敢輕舉妄動。因此上文中的嚴厲懲治的說法,不可拘泥。
認真研習法律
作幕賓、當位吏的人,完全要靠明習法律條理。法律作爲法定文件,各個條款都具有精確的含義。仁至義盡,要徹底理解很不容易。不對法律條例中相同相異之處,加以融會貫通,就很少有不失之毫釐,差之千里的。幕賓使用法律條文,就像艉才使用"四書"一樣。對"四書"理解或解釋錯誤,其害處只不過是在應考時列入下等成績。解釋理解錯了法律條文,就會禍及生靈百姓。以前我有個朋友,辦理一個由於通姦而拐逃的案件。他的意思是要爲姦夫開脫罪名,認爲是姦婦自己逃離家庭後再改嫁,並非是由於有了姦情才拐逃。後來這個婦女就以背夫自嫁罪而判爲絞首,後上訴被駁詰,予以平反重審,頗費周折。這是想要寬容姦夫而造成的,但卻差點置姦婦於死地。這就叫做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所以市明制定法律的含義,在於能夠避開某些律例,而不僅僅在於能夠引用法律條文。如只能做到引用法律條文,那麼摘引法律條文來比附所犯的罪行,一個小小的刑吏就足夠了,還需要幕賓來幹什麼呢?
【點評】
法律條文一制訂出來以後,不能改變其律例規則。隨著時間的推移,也應該將這些條文奉行不渝,嚴加遵守。在平時宜隨手抄寫法律文本,以免辦案時引用失誤。爾後,仍然要經常閱讀條例,以便能繹衍其意義,通達時分。
引經以斷者非讀書不可
先學習前代知識,再步入仕途當官,並不能拿這樣的標準來責備幕賓。當幕賓的人輔佐官吏治理政務,實際上和主人也同樣具有相互議政的責任。如遇到了疑難大事,難於定奪,而必須引用經書來幫助判斷的,就非讀書不可了。我以前在艉水的時候,有陶姓人氏某某,把長房的獨生兒子過繼給了叔父。後來生了五個兒子。可是長子死去了,按倒應該以次子的兒子作爲後嗣。他的另外三個兒子都打算把自己的兒子作爲後嗣。後來他的伯兄乘著父親過世,僞造假遺囑,命令二兒子歸嗣原來的親生父母。偏袒次房的人,則認爲把孫子立在宗廟中來稱祖先,按照禮法來說是很難歸回本宗繼嗣的。偏袒三房的人則認爲,其親生父母有兒子卻沒有後嗣,按清理是講不通的,讓他歸宗繼嗣未必就不行。結紳先生,紛紛聚集到衙門打官司。上臺就發下公文,讓縣衙處理這樁公案。我也沒有能力居中調停,於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反覆思索,尋求解決的辦法。突然,我腦海裏浮現出了《禮經》中的句子:"未成年而夭折或突然死亡的人,和沒有後代的人,可以和祖先在祖廟中享社會祭"。這句話啓發了我辦案的靈感,於是幫助主人議論。我認爲以孫子林祖的說法,一定不能實行。陶某既已出繼叔父爲後,絕對難以他的兒子歸嗣本宗。他的本宗雖然有兒子,但卻無人繼嗣,於情理上來說都難以讓人感到安寧,因此請求准許把他的兒子作爲主人來社會食,他的父親聽任陶某人的子孫奉敬祭掃。我這樣處理這個案件,大大受到了上臺的賞識。後來我在烏程時,有一家姓馮的人的兒子,由於自己本宗沒有人可以繼嗣,就自己撫養他姑母的孫子作爲後嗣。他死了以後,同姓的人卻不把他當作本宗看待。於是馮氏站出來爭嗣繼之人,太守批准了這個請求。我當時在輔助府主處理政務,依據宋代儒者陳氏的《北溪字義》對這種情況的理解,是重視同一宗族,同一姓氏,不同宗就和異姓沒有任何區別。故而根據這個道理,處理了馮氏爭繼的爭議。假如不是旁通典籍,不就一直身處困境,無法解決困難嗎?我經常看見幕帷中公暇的時候,幕友們總是飲酒下圍棋,閒談胡侃地打發日子。或者拿上一本野史、小說之類,作爲自娛,消遺時光。仔細探求這些做法,我以爲對身心並沒有多大益處,也與世務沒有關係。哪裏比得上摒除一切干擾,清靜寡慾,讀點有用的書籍,然後把學到的知識應用到處理政務中去,其所獲得的神益,難道會少了嗎?
【點評】
讀書不一定非讀傳統的經傳書籍不可,凡是對身心有一點益處的書籍,都可以閱讀。讀書最大的益處在於能開闊人的心胸和思維,增長見識,也能激發文思和機巧,活絡創作的思路。況且也可醫治俗氣,讓人刮目相看。
我過去曾經看到過一個朋友,在下級送來的報告中可以加以駁信批示的地方,卻不加以駁秩,只是批上"暫且等候"之類的語句。想到我們過從甚密,便不動聲色,從容地和他談論。然而這個朋友的辯論稿問卻極爲精切,而且常常有出人意外的論斷。我吃驚之餘,就對他說:"你既然能如此深刻地觀察洞悉事理,何不在呈報上加以批示呢?"我的朋友陡然之間就垂頭喪氣:"我真後悔自己從前書讀得太少了啊!因此常常由於筆頭枯竭,寫不出東西來而感到羞愧難當。"當時他的書桌上就有古文書籍,我就指著那些書對他說:"你的才能和見識都很高,要是真的能夠讀一讀書,這個時候開始也還不算太遲啊!"我的那位朋友聽了這話後,很高興地選了些較易理解的文章,專心致志地閱讀。這樣堅持了沒有幾個月,他的文筆就極爲流暢通達,辭彩宏麗,一時間稱爲最佳筆桿子。這事旋即就被上級知道了,硬是想方設法把他調到了上一級幕府中任職。幾年以後。按照慣例,他在幕府中獲得副職而離任。所以幕賓中有感到寫文章辭不達意的人,那麼就請把我這個朋友作爲一個良好的榜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