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集註右第十二章

子思之言,蓋以申明首章道不可離之意也。其下八章,雜引孔子之言以明之。

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爲道而遠人,不可以爲道。

道者,率性而已,固衆人之所能知能行者也,故常不遠於人。若爲道者,厭其卑近以爲不足爲,而反務爲高遠難行之事,則非所以爲道矣

詩云:‘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執柯以伐柯,睨而視之,猶以爲遠。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

睨,研計反。詩豳風伐柯之篇。柯,斧柄。則,法也。睨,邪視也。言人執柯伐木以爲柯者,彼柯長短之法,在此柯耳。然猶有彼此之別,故伐者視之猶以爲遠也。若以人治人,則所以爲人之道,各在當人之身,初無彼此之別。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其人能改,即止不治。蓋責之以其所能知能行,非欲其遠人以爲道也。張子所謂“以衆人望人則易從”是也。

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

盡己之心爲忠,推己及人爲恕。違,去也,如春秋傳“齊師違谷七裏”之違。言自此至彼,相去不遠,非背而去之之謂也。道,即其不遠人者是也。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忠恕之事也。以己之心度人之心,未嘗不同,則道之不遠於人者可見。故己之所不欲,則勿以施之於人,亦不遠人以爲道之事。張子所謂“以愛己之心愛人則盡仁”是也。

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謹,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餘不敢盡;言顧行,行顧言,君子胡不慥慥爾!”

子、臣、弟、友,四字絕句。求,猶責也。道不遠人,凡己之所以責人者,皆道之所當然也,故反之以自責而自修焉。庸,平常也。行者,踐其實。謹者,擇其可。德不足而勉,則行益力;言有餘而訒,則謹益至。謹之至則言顧行矣;行之力則行顧言矣。慥慥,篤實貌。言君子之言行如此,豈不慥慥乎,讚美之也。凡此皆不遠人以爲道之事。張子所謂“以責人之心責己則盡道”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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