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素問陰陽別論篇第七

黃帝問曰:人有四經,十二從,何謂?岐伯對曰:四經,應四時;十二從,應十二月;十二月應十二脈。

脈有陰陽,知陽者知陰,知陰者知陽。

凡陽有五,五五二十五陽。

所謂陰者,真髒也。見則爲敗,敗必死也。

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

別於陽者,知病處也,別於陰者,知生死之期。

三陽在頭,三陰在手,所謂一也。

別於陽者,知病忌時,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謹熟陰陽,無與衆謀。

所謂陰陽者,去者爲陰,至者爲陽,靜者爲陰,動者爲陽,遲者爲陰,數者爲陽。

凡持真脈之藏脈者,肝主懸絕急,十八日死;心至懸絕,九日死;肺至懸絕,十二日死;腎至懸絕,七日死;脾至懸絕,四日死。

曰:二陽之病發心脾,有不得隱曲,女子不月;其傳爲風消,其傳爲息賁者,死不治。

曰:三陽爲病,發寒熱,下爲癰腫,及爲痿厥,__;其傳爲索澤,其傳爲?疝。

曰:一陽發病,少氣,善咳,善泄;其傳爲心掣,其傳爲隔。

二陽一陰發病,主驚駭、背痛、善噫、善欠,名曰風厥。

二陰一陽發病,善脹、心滿善氣。

三陰三陽發病,爲偏枯萎易,四肢不舉。

鼓一陽曰鉤,鼓一陰曰毛,鼓陽勝急曰弦,鼓陽至而絕曰石,陰陽相過曰溜。

陰爭於內,陽擾於外,魄汗未藏,四逆而起,起則薰肺,使人喘嗚。

陰之所生,和本曰和。

是故剛與剛,陽氣破散,陰氣乃消亡。

淖則剛柔不和,經氣乃絕。

死陰之屬,不過三日而死,生陽之屬,不過四日而死。

所謂生陽死陰者,肝之心謂之生陽,心之肺謂之死陰,肺之腎謂之重陰,腎之脾謂之闢陰,死不治。

結陽者,腫四支。

結陰者,便血一升,再結二升,三結三升。

陰陽結斜,多陰少陽曰石水,少腹腫。

二陽結,謂之消。

三陽結,謂之隔。

三陰結,謂之水。

一陰一陽結,謂之喉痹。

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陰陽虛,腸澼死。

陽加於陰,謂之汗。

陰虛陽搏,謂之崩。

三陰俱搏,二十日夜半死;二陰俱搏,十三日夕時死;一陰俱搏,十日死;三陽搏且鼓,三日死;三陰三陽俱搏,心腹滿,發盡不得隱曲,五日死;二陽俱搏,其病溫,死不治,不過十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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