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韜犬韜 分兵第五十一

武王問太公曰:“王者帥師,三軍分數處,將欲期會合戰,約誓賞罰,爲之奈何?” 

太公曰;“凡用兵之法,三軍之衆,必有分合之變。其大將先定戰地、戰日,然後移檄書與諸將吏,期攻城圍邑;各會其所;明告戰日,漏刻有時。大將設營而陳,立表轅門,清道而待。諸將吏至者,校其先後,先期至者賞,後期至者斬。如此則遠近奔集,三軍俱至,併力合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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