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註疏

朝散大夫《尚書》兵部郎中充龍圖閣待制知通進銀臺司兼門下封?事兼判國子監止護軍賜紫金魚袋(臣)孫?撰

夫總羣聖之道者,莫大乎六經。紹六經之教者,莫尚乎《孟子》。自昔仲尼既沒,戰國初興,至化陵遲,異端並作,儀、衍肆其詭辯,楊、墨飾其淫辭。遂致王公納其謀,以紛亂於上;學者循其踵,以蔽惑於下。猶洚水懷山,時盡昏墊,繁蕪塞路,孰可芟夷?惟孟子挺名世之才,秉先覺之志,拔邪樹正,高行厲辭,導王化之源,以救時弊;開聖人之道,以斷羣疑。其言精而贍,其旨淵而通,致仲尼之教,獨尊於千古,非聖賢之倫,安能至於此乎?其書由炎漢之後,盛傳於世,爲之注者,則有趙岐、陸善經;爲之音者,則有張鎰、丁公著。自陸善經已降,其所訓說,雖小有異同,而共宗趙氏。惟是音釋二家,撰錄俱未精當,張氏則徒分章句,漏落頗多;丁氏則稍識指歸,僞謬時有。若非再加刊正,詎可通行?臣?前奉敕與同判國子監王旭、國子監直講馬龜符、國子學說書吳易直、馮元等作《音義》二卷,已經進呈。今輒罄淺聞,隨趙氏所說,仰效先儒釋經,爲之正義。凡理有所滯,事有所遺,質諸經訓,與之增明。雖仰測至言,莫窮於奧妙,而廣傳博識,更俟於發揮。謹上。

○題辭解

[疏]正義曰:案《史記》雲:“孟軻,受業子思門人,道既通,所於者不合,退與萬章之徒序《詩》、《》,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至嬴秦焚書坑儒,《孟子》之徒黨自是盡矣。其七篇書號爲諸子,故篇籍得不泯絕。漢興,高皇未遑庠序之事,孝惠雖除挾書之律,然而公卿皆武力功臣,亦莫以爲意。及孝文皇帝廣遊學之路,天下衆書往往稍出,由是《論語》、《孟子》、《孝經》、《爾雅》皆置博士,當時乃有劉歆九種《孟子》,凡十一篇。炎漢之後,盛傳於世爲之注者,西京趙岐出焉。至於李唐又有陸善經出焉。自陸善經已降,其所訓說雖小有異同,而鹹歸宗於趙氏。《隋志》雲:趙岐注《孟子》十四卷。又有鄭亢注《孟子》七卷。在樑時又有綦母邃《孟子》九卷。《唐書·藝文志》又云:《孟子》注凡四家,有三十五卷。至於皇朝《崇文總目》,《孟子》獨存趙岐注十四卷,唐陸善經注《孟子》七卷,凡二家二十一卷。今校定仍據趙注爲本。今以爲主題辭者,趙岐謂此書《孟子》之所作,所以題號《孟子》之書,其題辭爲《孟子》而作,故曰《孟子題辭》。

《孟子題辭》者,所以題號《孟子》之書本,末指義文辭之表也。

[疏]“孟子”至“表也”。○正義曰:此敘《孟子題辭》爲《孟子》書之序也。張鎰釋雲:《孟子題辭》即序也,趙注尚異,故不謂之序而謂之題辭。孟,姓也。

[疏]正義曰:此敘孟氏之所自也。案魯史桓公之後,桓公?子莊公爲君,庶子公子慶父、公子叔牙、公子季友。仲孫是慶父之後,叔孫是叔牙之後,季孫是季友之後。其後子孫皆以仲、叔、季爲氏。至仲孫氏後世,改仲曰孟。又云:孟庶長之稱也。言已是庶,不敢與莊公爲伯、仲、叔、季之次,故取庶長爲始也。又定公六年有仲孫何忌如晉,《左傳》即曰孟懿子往。是孟氏爲仲孫氏之後改孟也。子者,男子之通稱也。

[疏]正義曰:此敘凡稱子之例也。案經傳凡敵者相謂皆言吾子,或直言子,稱師亦曰子。是子者,男子有德之通稱也。《公羊傳》雲“子沈子曰”,何休雲:“沈子稱子冠氏上者,著其爲師也。不但言子曰者,闢孔子也。”然則後人稱先師則以子冠氏上,所以明其爲師也。如子公羊子、子沈子之類是也。凡書傳直言子曰者,皆指孔子,以其師範來世,人盡知之,故不必言氏也。孟軻有德,亦足以師範來世,宜其以氏冠子,使後人知之,非獨雲有孔子,又有孟子稱爲子焉。此書,孟子之所作也,故總謂之《孟子》。

[疏]正義曰:此敘孟子所作此書,故總名號爲《孟子》也。唐林慎思《續孟子書》二卷,以謂《孟子》七篇,非軻自著,乃弟子共記其言。韓愈亦云:孟軻之書,非軻自著,軻既沒,其徒萬章、公孫丑相與記軻所言焉。今趙氏爲《孟子》之所作,故?謂之《孟子》者,蓋亦有由爾。

其篇目,則各自有名。

[疏]正義曰:此敘孟子七篇各有名目也。故《梁惠王》、《公孫丑》、《滕文公》、《離婁》、《萬章》、《告子》、《盡心》是也。孟子,鄒人也。名軻,字則未聞也。鄒本《春秋》邾子之國,至孟子時改曰鄒矣。國近魯,後爲魯所並。又言邾爲楚所並,非魯也,今鄒縣是也。

[疏]正義曰:此敘孟子姓字及所居之國也。案《史記》列傳雲:“孟軻,鄒人也。”不紀其字,故趙氏雲字則未聞焉。後世或雲字子輿。雲“鄒本春秋邾子之國”至“是也”者,案《春秋》隱公元年書“公及儀父盟於蔑”,杜注云:“邾,今魯國鄒縣是也。”儀父事齊桓以獎王室,王命以爲邾子。《說文》雲:“鄒,孔子鄉也。一雲:“鄒,魯附庸之國。”雲“國近魯”者,案《左傳》哀公七年,“公伐邾,及範門,猶聞鍾聲”。又曰:“魯擊柝,聞於邾。”杜注云:“範門,邾郭門也。”是爲魯所並。雲“爲楚所並”者,案《史記》雲:“魯頃公二十四年,楚考烈王伐滅魯。”是又爲楚所並。

或曰:孟子,魯公族孟孫之後。故孟子仕於齊,喪母而歸葬於魯也。三桓子孫既以衰微,分?他國。

[疏]“或曰”至“他國”。○正義曰:此敘孟子爲魯公族孟孫之後也。其說在孟姓之段。雲“仕於齊,葬於魯”者,公孫丑篇之文也。《春秋》定公六年,季孫斯、仲孫何忌如晉。十年,叔孫仇如齊。哀公二十七年,公患三桓之後,欲以諸侯去之。杜預雲:欲求諸侯以逐三桓後。至魯頃公時,魯遂絕祀。由是三桓子孫衰微。

孟子》生有淑質,夙喪其父,幼被慈母三遷之教,長師孔子之孫子思,治儒述之道,通五經尤長於《詩》、《》。

[疏]“孟子”至“詩書”。○正義曰:此敘孟子自幼至長之事也。案《史·列女傳》雲:孟軻母,其舍近墓,孟子少嬉遊爲墓間之事,孟母曰:此非吾所以處子也。乃去舍市,傍其嬉戲乃賈人?賣之事。又曰:此非吾所以處子也。復徙舍學宮之傍,其嬉戲乃設俎豆揖遜進退。孟母曰:此真可以居吾子矣。遂居焉。及孟子既學而歸,孟母問學所至,孟子自若也。孟母以刀斷機,曰:子廢學,若吾斷機。孟子懼,旦夕勤學不息,師子思,遂成名儒。又案《史記》雲:孟軻受業於子思之門人,道既通,所幹不合,退與萬章之徒敘《詩》、《》。故趙氏雲:“尤長於《詩》、《》。

周衰之末,戰國縱橫,用兵爭強以相侵奪,當世取士,務先權謀以爲上賢。先王大道陵遲隳廢,異端並起,若楊朱、墨翟放蕩之言以干時感衆者非一。孟子閔悼堯、舜、湯、文、周、孔之業將遂湮微,正塗壅底,仁義荒怠,佞僞馳騁,紅紫亂朱。

[疏]“周衰之末”至“亂朱”。○正義曰:此敘周衰戰國縱橫之時,大道陵遲也。案太史公曰:秦紀至犬戎敗幽王,周東遷洛邑,秦襄公始封爲諸侯,作西?,用事上帝,於是僭端見矣。自後陪臣執政,大夫世祿,六卿分晉,及田常弒簡公而相齊國,諸侯晏然不討,海內爭於戰攻,於是六國盛焉。其務在強兵並敵謀詐用,而縱橫長短之說起。故秦用商君富國強兵,楚、魏用吳起戰勝弱敵,齊威宣王用孫子、田忌之徒而諸侯東面朝齊。天下於是方務於合縱連橫,以攻伐爲賢,而楊朱、墨翟以兼愛自爲,以害仁義。孟軻乃述唐虞三代之德,退敘《詩》、《》,述孔子之意。當此之時,念非《孟子》有哀憫之心,則堯、舜、湯、文、周、孔之業將遂沉小,而正道鬱塞,仁義荒怠,佞僞並行,紅紫亂朱矣。楊雄雲:古者楊、墨塞路,孟子辭而闢之。雲湮微者,湮,沉也;微,小也。雲壅底者,言正道鬱塞而不明也。雲仁義荒蕪者,《釋名》曰:仁,忍也,好生惡殺,善惡含忍也。義,宜也,裁製事物使合宜也。《莊子》雲:愛仁利物之謂仁。楊子云:事得其宜謂之義。《尚書》雲:無怠無荒。孔注云:迷亂曰荒,怠,懈怠也。雲佞僞馳騁者,《論語》雲:仁而不佞。孔雲:佞,口辭捷給,爲人所憎惡者,《說文》雲:僞,詐也。馳騁,奔走。雲紅紫亂朱者,《論語》雲:惡紫之奪朱也。孔注云:朱,正色;紫,間色。案皇氏雲:青、赤、黃、白、黑,五方正色也。不正謂五方間色,綠、紅、碧、紫、?亞黃是也。青是東方正,綠是東方間,東爲木木,色青。木克土,土色黃,並以所克爲間。故綠色,青、黃也。朱是南方正,紅是南方間,南爲火,火色赤,火克金,金色白,故紅色,赤、白也。白是西方正,碧是西方間,西爲金,金色白,金克木,故碧色,青、白也。黑是北方正,紫是北方間,北方水,水色黑,水克火,火色赤,故紫色,赤、黑也。黃是中央正,?亞黃是中央間,中央土,土色黃,土克水,水色黑,故?亞黃色,黃、黑也。是正間然。

於是則慕仲尼,周流憂世,遂以儒道遊於諸侯,思濟斯民。然由不肯枉尺直尋,時君鹹謂之迂闊於事,終莫能聽納其說。

[疏]“於是”至“其說”。○正義曰:此敘孟子周流聘世,時君不聽納其說也。言孟子心慕孔子遍憂其世,遂以儒家仁義之道歷遊諸侯之國,思欲救濟天下之民。然而諸侯不能尊敬之者,孟子亦且不見也,雖召之而不往,以其不肯枉尺以直尋。十寸曰尺,八尺曰尋。《史記》雲:孟子道既通,遊事齊,齊宣王不能用。?樑,梁惠王不果所言。是皆以爲迂遠而闊於事情,而莫有能聽納其說者。孟子亦自知遭蒼姬之訖錄,值炎劉之未奮。進不得佐興唐虞雍熙之和,退不能信三代之餘風,恥沒世而無聞焉。是故垂憲言以詒後人。仲尼有云:我欲託之空言,不如載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疏]“孟子”至“著明”也。○正義曰:此敘孟子自知道不行於世,恥沒世無名聞,故慕仲尼託之空言而載之行事也。言孟子生於六國之時,當衰週末,又遇漢之未興,上不得輔起唐虞二世之治,下不能伸夏商周三代之風化,自愧沒一世而無名聞,所以垂法言以貺後人。故託慕仲尼周流憂世,既不遇,乃退而與萬章之徒敘《詩》、《》而作此七篇也。趙氏意其然,乃引孔子之言而明孟子載七篇之意也。雲蒼姬者,周以木德王,故號爲蒼姬,姬,周姓也。雲炎劉者,漢以火德王,故號爲炎劉,劉,高祖之姓氏也。

於是退而論集所與高第弟子公孫丑、萬章之徒難疑答問,又自撰其法度之言,著書七篇,二百六十一章三萬四千六百八十五字。包羅天地,揆敘萬類,仁義道德性命禍福粲然靡所不載。

[疏]“於是”至“不載”。○正義曰:此敘孟子退而著述篇章之數也。《史記》雲:孟子所幹者不合,退而與萬章之徒敘《詩》、《》,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雲二百六十一章者,合七篇之章數言也。據趙氏分章則《梁惠王》篇凡二十有一章《公孫丑》篇凡二十有三章《滕文公》篇凡十有五章《離婁》篇凡六十一章《萬章》篇凡十有八章《告子》篇凡三十有六章《盡心》篇凡八十有四章總而計之,是二百六十一章也。雲三萬四千六百八十五字者,合七篇而言也。今計《梁惠王》篇凡五千三百三十三字,《公孫丑》篇凡五千一百二十字,《滕文公》篇凡四千五百三十三字,《離婁》篇凡四千二百八十五字,《萬章》篇凡五千一百二十字,《告子》篇凡五千五百三十五字,《盡心》篇凡四千一百五十九字,總而計之,是三萬四千六百八十五字也。雲“包羅天地”至“靡所不載”者,言此七篇之書,大而至於天地,微而至於昆?草木,又次而至於性命禍福,無有不載者也。然而篇所以七者,蓋天以七紀璇璣運度,七政分離,聖以布曜,故法之也。章所以二百六十一者,三時之日數也。不敢比《易》當期之數,故取於三時。三時者,成歲之要時,故法之也。三萬四千六百八十五字者,可以行五常之道,施七政之紀,故法五七之數而不敢盈也已。

帝王公侯遵之,則可以致隆平,頌清廟。卿、大夫、士蹈之,則可以尊君父,立忠信。守志厲操者儀之,則可以崇高節,抗浮雲。

[疏]“帝王”至“浮雲”。○正義曰:此敘《孟子》之七篇書爲要者也。言上而帝王遵循之,則可以興昇平之治,次而公侯遵循之,則可以頌清廟。雲“頌清廟”者,言公侯可以此助祭於天子之廟也。《詩》有《清廟》之篇以祀文王,注云:“天德清明,文王象焉,故祭而歌此詩也。”箋雲:“諸侯有光明著見之德者,來助祭也。”卿、大夫、士蹈之,則可以尊欽君父,主其忠信。守志厲操者儀而法之,則可以此崇其高節而抗富貴如浮雲。雲帝王公侯卿大夫士者,蓋帝以德言,王以業言,卿有諸侯之卿,有大夫之卿;士有中士,有下士。公侯是周之爵,所謂公侯伯子男,凡有五等是也。自帝王以下言之,則有公侯;自公侯以下,則有卿;自卿以下,則有大夫;自大夫以下,則止於有士也。

有風人之託物,二雅之正言,可謂直而不倨,曲而不屈,命世亞聖之大才者也。

[疏]“有風”至“者也”。○正義曰:此敘《孟子》七篇有風人二雅之言,爲亞聖者也。如對惠王欲以與民同樂,故以文王靈臺靈沼爲言;對宣王欲以好貨色與百姓同之,故以太王厥妃爲言;論仁則託以?爲喻,論性則託以牛山之木爲喻:是皆有風人之託物言也。雲二雅之正言者,如引他人有心、予忖度之,乃積乃倉,古公?父來朝,走馬不失其馳,舍矢如破,幾此之類,是皆有二雅之正言也。故可謂直其辭而且不失之倨傲,曲其辭而且不失之屈枉,而《孟子》誠爲間世亞聖之大才者也。言孟子之才比於上聖人之才,但相王天而已,故謂亞聖大才。

孔子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乃刪《詩》、定《》系《周易》、作《春秋》。

[疏]“孔子”至“春秋”。○正義曰:此敘引孔子退而著述之意也。案定公十四年,孔子去魯應聘諸國。哀公十一年,自衛反魯,是時道衰樂廢,孔子來還乃正之。又哀公十一年,《左傳》雲:“冬衛孔文子將攻太叔,訪於仲尼。仲尼曰:‘胡簋之事則嘗學之,甲兵之事未之聞也。’退,命駕而行,曰:‘鳥則擇木,木豈能擇鳥?’文子遽止之,曰:‘圉豈敢度其私?訪衛國之難也。’將止,魯人以幣召之,乃歸。”杜預曰“於是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是也。雲乃刪《詩》、定《》、系《周易》、作《春秋》者,案《世家》雲:魯定公五年,季氏僭公室,陪臣執國命,是以魯大夫以下皆潛離於正道,故孔子不什,退而修《詩》、《》、《禮》、《樂》,弟子彌衆,至自遠方,莫不受業焉。至哀十一年自衛反魯,乃上採契、后稷,中述商、周之盛,至幽、厲之缺,凡三百五篇,孔子皆絃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禮、樂自此可得而述,以備王道,成六藝。孔子晚喜《易》,序《彖》、《系》、《象》、《說卦》。孔子以《詩》、《》、《禮》、《樂》教,弟子蓋三千焉。哀十四年春狩大野,仲尼視之,曰麟也,取之曰:吾道窮矣。乃因史記作《春秋》,上至隱公,下訖哀十四年十二公,據魯親周,故商運之三代,約其文辭而指博,故曰:後世知丘者,其惟《春秋》;罪丘者,亦惟《春秋》。

孟子退自齊樑,述堯舜之道而著作焉,此大賢擬聖而作者也。

[疏]“孟子”至“者也”。○正義曰:此敘孟子退而擬孔子之聖而著述焉。案馬遷作列傳雲:“《孟子》遊仕齊宣王,宣王不能用。?樑,梁惠王不果所言。是以退而敘《詩》、《》,述仲尼之意,而作《孟子》七篇也。七十子之疇唬?集夫子所言以爲《論語》。《論語》者,五經之釒官釒害,六藝之喉衿也。

[疏]“七十子”至“衿也”。○正義曰:此敘引孔子弟子記諸善言而爲《論語》也。案《漢書·藝文志》雲:“《論語》者,孔子應答弟子時人及弟子相與言而接聞於夫子之語也。當時弟子各有所記,夫子既卒,門人相與集而論纂,故謂之《論語》。鄭注云:“仲弓、子游、子夏等撰述。論者,綸也,以此書可以經綸世務,故曰論也。”語者,鄭注《周禮》雲:“答述曰語。此書所載,皆仲尼答弟子及時人之辭,故曰語,而在論字下。”釒官釒害者,車軸頭鐵也。《說文》雲:“車鍵也。”喉衿者,《說文》雲:喉咽也。衿,衣領也。言《論語》爲五經六藝之要,如此釒官釒害與夫喉衿也。

孟子》之書則而象之。

[疏]正義曰:此敘孟子作此七篇之書而儀象《論語》之書,是亦釒官釒官喉衿。

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孔子答以俎豆。梁惠王問利國,孟子對以仁義。宋桓?欲害孔子,孔子稱天生德於予。魯臧倉毀鬲孟子,孟子曰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旨意合同,若此者衆。

[疏]“衛靈公”至“遇哉”。○正義曰:此敘孟子作七篇則象《論語》之旨意也。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孔子對曰俎豆之事,此《論語》之文也。案《左傳》哀公十一年云云,在孔子自衛反魯段。雲俎豆者,案《明堂位》雲:“俎,有虞氏以?完,夏后氏以?,商以?具,周以房。”俎,鄭注云:?完,斷木爲四足而已。

?之言蹶也,謂中足爲橫距之象,《周禮》謂之距。?具之言根?具也,謂曲橈之也,謂足下跗也。上下兩間有似於堂房。《魯頌》曰籩豆大房,又曰夏氏以?曷豆,商玉豆,周獻豆。鄭注云:?曷,無異物之飾也。獻,疏刻之。齊人謂無發爲禿?曷,其委曲制度,備在《禮圖》。梁惠王問利國,孟子對以仁義,說在《梁惠王》篇。宋桓?欲害孔子,孔子稱天生德於予,是亦《論語》之文也。案《世家》:孔子?宋,與弟子習禮大樹下,宋司馬桓?欲殺孔子,拔其樹,孔子去。弟子曰:可速矣。故孔子發此語,言“天生德於予”者,言孔子謂天授我以德性,德合天地,吉無不利,桓?必不能害我,故曰其如予何!雲“魯臧倉毀鬲孟子,孟子曰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者,說在《惠王》下篇,凡此者,是皆旨意合若此類者甚衆,故不特止此而已。

又有外書四篇,《性善》、《辯文》、《說孝經》、《爲正》,其文不能弘深,不與內篇相似,似非孟子本真,後世依放而託之者也。

[疏]正義曰:凡此外書四篇,趙岐不尚,以故非之。漢中劉歆九種《孟子》有十一卷,時合此四篇。

孟子既沒之後,大道遂絀,逮至亡秦,焚滅經術,坑戮儒生,孟子徒黨盡矣。其書號爲諸子,故篇籍得不泯絕。

[疏]“孟子”至“泯絕”。○正義曰:此敘《孟子》之書得其傳也。蓋孟子生於六國之時,憫道之不行,遂著述,作七篇之書。既沒之後,先王之大道遂絀而不明於世,至嬴秦並六國,號爲秦始皇帝,因李斯之言,遂焚書坑儒,自是孟子徒黨盡矣。《秦紀》雲:秦皇三十四年,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今陛下創大業,是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三代之事,臣請史官非《秦紀》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所不去者,惟有醫、卜、種藝之書。故《孟子》之書號爲諸子,以故篇籍不亡而得傳於世。

漢興,除秦虐禁,開延道德,孝文皇帝欲廣遊學之路,《論語》、《孝經》、《孟子》、《爾雅》皆置博士,後罷傳記博士,獨立五經而已。訖今諸經通義得引《孟子》以明事,謂之博文。

[疏]“漢興”至“博文”。○正義曰:此敘孟子之書自漢而行也。案《漢書》雲:高皇帝誅項羽,引兵圍魯,魯中諸儒尚講習禮,絃歌之音不絕,豈非聖人遺化好學之國哉!於是喟然興於學。然尚有干戈,平定四海,亦未遑庠序之事。至孝惠乃除挾書之律,然公卿皆武力功臣,莫以爲意。至孝文始使掌故晁錯從伏生受《尚書》。《尚書》出於屋壁,《詩》始萌芽,天下衆書往往頗出,猶廣立於學官,爲置博士。由是《論語》、《孟子》、《孝經》、《爾雅》皆置博士。及後罷傳記博士,以至於後漢,惟有五經博士。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員多至數十人。漢武建元五年初,置五經博士。宣帝黃龍九年,增員二十人。自是之後,五經獨有博士,訖於西京趙岐之際,凡諸經通義,皆得引《孟子》以明事,故謂之博文也。

孟子長於譬喻,辭不迫切而意以獨至,其言曰“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爲得之矣。”斯言殆欲使後人深求其意以解其文,不但施於說《詩》也。今諸解者往往摭取而說之,其說又多乖異不同。

[疏]正義曰:此敘孟子作七篇之書長於譬喻,其文辭不至迫切,而趙岐遂引孟子說《詩》之旨,亦欲使後人知之,但深求其意義,其旨不特止於說《詩》也。然今之解者摭取而說之,其說又多乖異而不同矣。《孟子》以來五百餘載,傳之者亦已衆多。

[疏]正義曰:此言《孟子》七篇之書,自孟子既沒之後,至西京趙岐已五百有餘年。傳七篇之書解者,亦甚衆多也。

餘生西京,世尋丕祚,有自來矣。少蒙義方訓涉典文。知命之際,嬰戚於天,遘屯離蹇,詭姓遁身,經營八?之內,十有餘年,心剿形瘵,何勤如焉!嘗息肩弛擔於濟岱之間,或有溫故知新雅德君子矜我劬瘁,眷我皓首,訪論稽古,慰以大道,餘困吝之中,精神遐漂,靡所濟集,聊欲系志於翰墨,得以亂思遺老也。惟六籍之學,先覺之士釋而辯之者既已詳矣。儒家惟有《孟子》閎遠微妙,?奧難見,宜在條理之科。於是乃述已所聞,證以經傳,爲之章句,具載本文,章別其旨,分爲上、下,凡十四卷。究而言之,不敢以當達者,施於新學,可以寤疑辯惑。愚亦未能審於是非,後之明者見其違闕,儻改而正諸,不亦宜乎。

[疏]“餘生”至“不亦宜乎”。○正義曰:此是趙岐自敘已意而爲《孟子》解也。言我生自西漢之京,若以世代根尋其祚,其先與秦共祖,皆顓帝之裔孫也。其後子孫造父爲穆王,攻徐偃王,大破之,以功封趙城,後因氏焉。故其來端有自矣。在幼少蒙義方教訓之以先王典籍。及五十之歲間,乃零丁嬰戚於天,是其時遇??之險難,遂詭詐其姓氏,逃遁其身,經營治身於八?之內,至十餘年,心神形色莫不焦瘁疲瘵,謂何勤如此之甚。曾因息肩弛負擔於濟岱之地,或有溫故君子有雅德者,憐我勤苦焦瘁,見我頭白,遂訪我談論,以稽考古人,仍慰我以大道。然於困吝之中,其精神亦且遐漂,未有歸定,聊欲系志於筆墨,以亂思遺我老也。思其六經皆得先覺之賢士釋而辯論之,亦巳甚詳,於儒家獨有《孟子》七篇之書,其理蘊奧,深妙難造,宜在於聖智條理之科,於是乃申述己之聞見,驗以六經之傳,斷爲章句,具載本文,章章別爲意旨,分七篇作上、下篇,爲十四卷。究極而言,雖不敢當於達士,然於初學者資之,亦可以曉悟其疑惑。其有是非得失,愚亦未敢審實,後之有明哲者,如見其違理疑闕者,改而正之,是其宜也。(原缺)云爲之章句,分爲上、下凡十四卷者,各於卷下有說,此更不言。(原缺)丁公著案:《漢書·趙岐本傳》雲:趙岐字?卿,京兆長陵人也,嘗遇疾甚,誡其子曰:吾死之後,置一圓石安墓前,刻曰漢有逸人姓趙名岐,有志無時。後疾瘳,仕至大僕卿。嘗仕州郡,以廉直疾惡見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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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岐
类型:古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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