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的來源古得很。追溯起來,無非是藉著替人治病的名頭,造作種種神權,嚇詐一班人的財物供給,原是靠不住的。何以偏有一班人去迷信他呢?難道幾千年下來,簡直沒有人看破他?看破了,簡直沒有法子去革除他嗎?由此講來,巫的所以存在,和一班人的所以迷信,其中一定有一個道理的。
作者曾經仔細研究一番。從歷史上、社會上、政治上觀察起來,以為這種種巫術所以成為風俗的原故有三:
一、醫藥沒有標準。假使某種病是有治的,某種病是不治的;某種病應該用某種藥,一一的都有至當不移的診斷,那就病人和病家都有了投奔的方向。何至於寒熱雜投、中西並進、小病弄成大病、大病弄成死症呢!所以在那病急亂投醫的擋口,人心惶惶,毫無主意,毫無信賴。那時候除了求神拜鬼,向著虛無縹緲的地方,暫時寄託著生命,請問還有甚麼安慰病人和病家的法子?這是巫風成立到今不滅最普通的一個原因。
第二,法律沒有標準。假使人民的生命財產,確實有法律可以保護著:殺人的果然償命,欠債的果然還錢;乃至欺人害人的,都有正確的責罰,絕不許有萬一的僥倖,那就一班人都可以放心大膽的在秩序範圍裡過日子。然而不能,試看歷年來殺人放火的、霸佔別人妻子家業的,十九沒人敢管;卻是老實安分的、貧苦力作的,十之九都要遭冤枉、受刑罰、甚至於送了性命!請問這樣的世界,無錢沒勢的人時時刻刻都有身家生命的危險;他除了求菩薩保佑,那裡還有自衛的辦法?這就是巫風更加膨脹的一個原因。
第三,人類沒有立身的標準。假使社會上有點公論,做好人的雖然苦惱,大家卻知道尊重他;做惡人的雖然快活,大家卻知道唾罵他。這一種社會制裁也還可以引人向善,戒人莫作惡。
誰知一班人的是非之心,敵不住他的勢利之見。本來人不作惡絕不會有錢有勢;既然有錢有勢,作惡就更加凶了。然而一班人巴結有錢有勢的人還來不及,那裡敢反對他?有時候還恐怕巴結下上,那裡敢得罪他?
由此對於做好人而窮困不堪的人,不揶揄、不理睬已經是格外看得起,那裡還有尊重的一說呢?社會上既然沒有是非,作惡的不怕沒人學樣,自然而然的一天多似一天。於是受害的人和沒有作惡的能力的人,按捺不下一口不平之氣;又實在沒法子奈何那作惡的,也只好是希望東嶽大帝、十殿閻王,有靈有聖,把許多作惡者下地獄;將不作惡的,或被害的升入天堂。借此吐吐怨氣。這就是巫風永遠存在的一個原因。
有此三個重要的大前提,又有許多的小前提;古今一班人的迷信,就絕對不是毫無理解的了。迷信的人一多,巫所得的環境的助力,當然很大。加之巫的本身,又實在有許多興妖作怪的能耐,更自成了一種特殊的勢力。說起來又可怕、又可惱、又可醜、又可笑!作者今就見聞所及慢慢道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