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胡適1932年1月1日晚上致胡適

適之先生:

  下午寫了一信,今附上寄呈,想歷史家必不以我這種信爲怪,我爲人直爽性急,最恨人家小氣曲折說瞎話。此次因爲叔華瞎說,簡直氣糊塗了。

  我要不是因爲知道公超看到志摩日記,就不知道叔華處會有的。誰料過了多日,向她要借看時,她倒說“遍找不得”“在書畫箱內多年未檢”的話。真叫人不寒而慄!我從前不認得她,對她無感情,無理由的,沒有看得起她過。後來因她嫁通伯,又有“送車”等作品,覺得也許我狗眼看低了人,始大大謙讓真誠的招呼她,萬料不到她是這樣一個人!真令人寒心。

  志摩常說“叔華這人小氣極了”。我總說“是麼?小心點吧,別得罪了她”。

  女人小氣雖常有事,像她這種有相當學問知名的人也該學點大方纔好。

  現在無論日記是誰裁去的,當中一段缺了是事實,她沒有坦白的說明以前,對那幾句瞎話沒有相當解釋以前,她永有嫌疑的。(志摩自己不會撕的,小曼尚在可問。)

  關於我想着那段日記,想也是女人小氣處或好奇處多事處,不過這心裏太Human了,我也不覺得慚愧。

  實說,我也不會以詩人的美談爲榮,也不會以被人戀愛爲辱。我永是“我”,被詩人恭維了也不會增美增能,有過一段不幸的曲折的舊歷史也沒有什麼可羞慚。(我只是要讀讀那日記,給我是種滿足,好奇心滿足,回味這古怪的世事,紀念老朋友而已。)

  我覺得這樁事人事方面看來真不幸,精神方面看來這樁事或爲造成志摩爲詩人的原因,而也給我不少人格上知識上磨練修養的幫助,志摩in a way不悔他有這一段苦痛歷史,我覺得我的一生至少沒有太墮入凡俗的滿足也不算一樁壞事,志摩警醒了我,他變成一種Stimulant在我生命中,或恨,或怒,或Happy或Sorry,或難過,或苦痛,我也不悔的,我也不Proud我自己的倔強,我也不慚愧。

  我的教育是舊的,我變不出什麼新的人來,我只要“對得起”人——爹孃、丈夫(一個愛我的人,待我極好的人)、兒子、家族等等,後來更要對得起另一個愛我的人,我自己有時的心,我的性情便弄得十分爲難。前幾年不管對得起他不,倒容易——現在結果,也許我誰都沒有對得起,您看多冤!

  我自己也到了相當年紀,也沒有什麼成就,眼看得機會愈少——我是個興奮type accomplish things by sudden inspiration and master stroke,不是能用功慢慢修煉的人。現在身體也不好,家常的負擔也繁重,真是怕從此平庸處世,做妻生仔的過 一世!我禁不住傷心起來。想到志摩今夏的inspiring friendship and love;對於我,我難過極了。

  這幾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實上太不可能。也許那就是我不夠愛他的緣故,也就是我愛我現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確證。志摩也承認過這話。

徽音
二十年正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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