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胡適1932年1月1日下午致胡適

適之先生:

  志摩剛剛離開我們,遺集事尚覺毫無頭緒,爲他的文件就有了些糾紛,真是不幸到萬分,令人想着難過之極。

  我覺得甚對不起您爲我受了許多麻煩,又累了許多朋友也受了些許牽擾更是不應該。

  事情已經如此,現在只得聽之,不過我求您相信我不是個多疑的人,這一樁事的蹊蹺曲折,全在叔華一開頭便不痛快——便說瞎話——所致。

  我這方面的事情很簡單:

  (一)大半年前志摩和我談到我們英國一段事,說到他的“康橋日記”仍存在,回硤石時可找出給我看。如果我肯要,他要給我(因爲他知道我留有他當時的舊信,他覺得可收藏在一起)。

  (注:整三年前,他北來時,他向我訴說他訂婚結婚經過,講到小曼看到他的“雪池時代日記”不高興極了,把它燒了的話,當時也說過。不過我尚存下我的“康橋日記”。)

  (二)志摩死後,我對您說了這段話——還當着好幾個人說的——在歐美同學會,奚若思成從渭南迴來那天。

  (三)十一月廿八日星期六晨,由您處拿到一堆日記簿(有滿的一本,有幾行的數本,皆中文,有小曼的兩本,一大一小,後交叔華由您負責取回的),有兩本英文日記,即所謂Cambridge日記者一本,乃從July 31 1921起。次本從Dec 2nd(同年)起始,至回國止者,又有一小本英文爲志摩一九二五年在意大利寫的。此外幾包晨副原稿,兩包晨副零張雜紙,空本子小相片,兩把扇面,零零星星紙片,住址本。

  (注:那天在您處僅留一小時,理詩刊稿子,無暇細看箱內零本,所以一起將箱帶回細看,此箱內物是您放入的,我絲毫未動,我更知道此箱裝的不是志摩平日原來的那些東西,而是在您將所有信件分人分類撿出後,單單將以上那些本子紙包子聚成這一箱的。)

  (四)由您處取出日記箱後約三四日或四五日聽到奚若說:公超在叔華處看到志摩的康橋日記,叔華預備約公超共同爲志摩作傳的。[注:據公超後來告我,叔華是在十一月廿六日開會(討論悼志摩)的那一晚上約他去看日記的。]

  (五)追悼志摩的第二天(十二月七號)叔華來到我家向我要點志摩給我的信,由她編輯,成一種“志摩信札”之類的東西,我告訴她舊信全在天津,百分之九十爲英文,怕一時拿不出來,拿出來也不能印,我告訴她我拿到有好幾本日記,並請她看一遍大概是些什麼,並告訴她,當時您有要交給大雨的意思,我有點兒不贊成。您竟然將全堆“日記類的東西”都交我,我又embarrassed卻又不敢負您的那種trust——您要我看一遍編個目錄——所以我看東西絕對的impersonal帶上歷史考據眼光。interesting only in事實的輾進變化忘卻誰是誰。

  最後我向她要公超所看到的志摩日記——我自然作爲她不會說“沒有”的可能說法,公超既已看到。(我說:聽說你有志摩的康橋日記在你處,可否讓我看看等等。她停了一停說可以。)

  我問她“你處有幾本?兩本麼?”

  她說兩——本,聲音拖慢,說後極不高興。

  我問“兩本是一對麼? 未待答,是否與這兩本(指我處康橋日記兩本)相同的封皮?”

  她含糊應了些話,似乎說“是!不是,說不清”等,“似乎一本是——”現在我是絕對記不清這個答案(這句話待考)。因爲當時問此話時,她的神色極不高興,我大窘。

  (六)我說要去她家取,她說她下午不在,我想同她回去,卻未敢開口。

  後約定星三(十二月九號)遣人到她處去取。

  (七)星三九號晨十一時半,我自己去取,叔華不在家,留一信備給我的,信差帶復我的。

  此函您已看過,她說(原文):“昨歸遍找志摩日記不得,後撿自己當年日記,乃知志摩交我乃三本:兩小,一大,小者即在君處箱內,閱完放入的。大的一本(滿寫的)未閱完,想來在字畫箱內(因友人物多,加意保全),因三四年中四方奔走,家中書物皆堆疊成山,甚少機緣重爲整理,日間得閒當細撿一下,必可找出來閱。此兩日內,人事煩擾,大約須此星期底纔有空翻尋也。”

  [注:這一篇信內有幾處瞎說不必開論,即是“閱完放入”,“未閱完”兩句亦有語病,既說志摩交她三本日記,何未“閱完放入”君處箱內。可見非志摩支出,乃從箱內取出閱,而“閱完放入”,而有一本(?)未閱完而未放入。]

  此箱偏偏又是當日志摩曾寄存她處的一個箱子,曾被她私開過的(此句話志摩曾親語我。他自叔華老大大處取回箱時,亦大喊“我鎖的,如何開了,這是我最要緊的文件箱,如何無鎖,怪事——”又“太奇怪,許多東西不見了,

  missing,旁有思成Lilian Tailor及我三人。)

  (八)我留字,請她務必找出借我一讀。說那是個不幸事的留痕,我欲一讀,想她可以原諒我。

  (九)我覺得事情有些周折,氣得通宵沒有睡着,可是,我猜她推到“星期底”必是要抄留一份底子,故或需要時間(她許怕我以後不還她那日記)。我未想到她不給我。更想不到以後收到半冊而這半冊日記正巧斷在剛要遇到我的前一兩日。

  (十)十二月十四日(星一)

  half a book with l28 Pages received (dated from Nov.17,1920 ended with sentence “it was badly planned.”) 。叔華送到我家來,我不在家,她留了一個note說怕我急,“趕早送來”的話。

  (十一)事後知道里邊有古(故)事,卻也未胡猜,後奚若來說叔華跑到性仁家說她處有志摩日記(未說清幾本)徽音要,她不想給(不願意給)的話,又說小曼日記兩本她拿去也不想還等等,大家都替我生氣,覺得叔華這樣,實在有些古怪。

  (十二)我到底全盤說給公超聽了(也說給您聽了)。公超看了日記說,一本正是他那天(離十一月廿八日最近的那星期)看到了的,不過當時未注意底下是如何,是否只是半冊未注意到,她告訴他是兩本,而他看到的只是一本,但他告訴您 (適之)“I refuse to be quoted”,底下事不必再講了。

二十一年元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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