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祥英翻身八 分家

  有人說,因爲孟祥英能生產度荒,婆婆丈夫都跟她好起來了,仔細一打聽,完全不確。

  孟祥英採來的野菜,婆婆吃起來倒也不反對,可是不贊成她去採,說她是“勾引上一夥年輕人去放風”。“放風”這個說法,原有兩個出處:從前有一種開煤窯的惡霸,花錢買死了工人關在窯底,五天或十天放出來見一次太陽,名叫“放風”;放罷了收回去,名叫“收風”。監獄裏對犯人也是這樣——從屋子裏放到院子裏叫“放風”,從院子裏鎖到屋子裏叫“收風”。孟祥英的婆婆也不是絕不贊成放媳婦的風——只要看孟祥英初嫁的時候也到地裏收割、拔苗就是個證據。不過她想“就是放風,也得由我放由我收”。按“老規矩”,媳婦出門,要是婆婆的命令,總得按照期限回來;要是自己的請求,請得準請不準只能由婆婆決定,就是準出去,也得叫媳婦看幾次臉色;要是回來得遲了,可以打、可以罵、可以不給飯吃。孟祥英要領導全村婦女,按這一套“老規矩”如何做得通?因此婆婆便覺着“此風萬萬放不得”了。

  這種思想,不只孟祥英的婆婆有,恐怕還有幾個當婆婆的也同意。牛差差老婆趁此機會造出謠言,說野菜吃了不抵事,有些婆婆就不叫媳婦去了。孟祥英爲了這件事,特別召集婦女開會檢查了一次,纔算把這股謠言壓下去。

  採罷了野菜,割罷了白草,孟祥英自己總結成績的時候,婆婆也在一邊給她作另一種總結。她的總結,不是算一算孟祥英採了多少菜,割了多少草,她的總結是“媳婦越來越不像個媳婦樣子了”。她的腦筋裏,有個“媳婦樣子”,是這樣:

  頭上梳個笤帚把,下邊兩隻糉子腳,沏茶做飯、碾米磨面、端湯捧水、掃地抹桌……從早起倒尿壺到晚上鋪被子,時刻不離,喚着就到;見個生人,馬上躲開,要自己不宣傳,外人一輩子也不知道自己還有個媳婦。她自己年輕時候雖然也不全是這樣,可是她覺着媳婦總該是這樣。她覺着孟祥英越來離這個“媳婦樣子”越遠:頭上盤了個圓盤子,兩隻腳一天比一天大,到外邊爬山過嶺一天不落地,一個峧口村不夠飛,還要飛到十里外,不跟自己商量着有事瞞哄工作員,反把什麼事都告工作員說……她作着這個總結髮了愁:“怎麼辦呀!

  打不得,罵不得,管又管不住,賣又賣不了。眼看不是家裏的人了!工作員成人家的親爹了!”好幾夜沒有睡覺,纔算想了個好辦法——分家。

  婆婆請牛差差作證,跟孟祥英分了家。家分的倒還公道(不公道怕孟祥英不願分),孟祥英夫婦分得四畝平地四畝坡地,只是沒有分糧食。據婆婆說:“打得少,吃完了。”可是分開以後,丈夫又回婆婆家吃飯、睡覺,讓孟祥英一個人走了個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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