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孟祥英給丈夫補衣服,向婆婆要布,婆婆叫她向公公要。就按“老規矩”,補衣服的布也不應向公公要。孟祥英和她講道理,說得她無言答對,她便罵起來。孟祥英理由充足,當然要和她爭辯,她看這情勢不能取勝,就跑到地裏叫她的孩子去:
“梅妮!你快回來呀!我管不了你那個小奶奶,你那小奶奶要把我活吃了呀!”
娘既然管不了小奶奶,梅妮就得回來擺一擺小爺爺的威風。他一回來,按“老規矩”自然用不着問什麼理由,拉了一根棍子便向孟祥英打來。不過梅妮的威風卻也有限——十六七歲個小孩子,比孟祥英還小一歲——孟祥英便把棍子奪過來。這一下可奪出禍來了:按“老規矩”,丈夫打老婆,老婆只能挨幾下躲開,再經別人一拉,作爲了事。孟祥英不只不挨,不躲,又繳了他的械,他認爲這是天大一件丟人事。他氣極了,拿了一把鐮刀,劈頭一下,把孟祥英的眉上打了個血窟窿,經人拉開以後還是血流不止。
拉架的人似乎也說梅妮不對,差不多都說:“要打打別處,爲什麼要打頭哩?”這不過只是說打的地方不對罷了,至於究竟爲什麼打,卻沒人問,按“老規矩”,丈夫打老婆是用不着問理由的。
這一架打過之後,別人都成了沒事人,各自漫散了,只有孟祥英一個人不能那麼清閒。她想:滿理的事,頭上頂個血窟窿,也沒人給說句公道話,以後人家不是想打就可以打嗎?這樣下去,日子長着哩,什麼時候才能了結?想來想去,沒有個頭尾,最後想到尋死這條路上,就吞了鴉片煙。
弄來的鴉片煙太少了,喝了以後死不了,反而大吐起來。
家裏人發現了,灌了些洗木梳的髒水,才救過來。
婆婆說:“你愛喝鴉片多得很,我還有一罐哩,只要你能喝!”孟祥英覺着那倒也痛快,可是婆婆以後也沒有拿出來。
又一次,孟祥英在地裏做活,回來天黑了,婆婆不讓她吃飯,丈夫不讓回家。院門關了,婆婆的屋門關了,丈夫把自己的屋門也關了,孟祥英獨自站在院裏。鄰家媳婦常貞來看她,姐姐也來看她,在院門外說了幾句悄悄話,她也不敢開門。常貞和姐姐在門外低聲哭,她在門裏低聲哭,後來她坐在屋檐下,哭着哭着就瞌睡了,一覺醒來,婆婆睡得呼啦啦的,丈夫睡得呼啦呼啦的,院裏靜靜的,一天星斗明明的,衣服潮得溼溼的。
第二天早上沒有吃飯,午上還沒有吃飯,孟祥英又覺着活不下去了,趁着丈夫在婆婆屋裏睡午覺,她便回房裏上了吊。
鄰家媳婦常貞又去看她,聽見她公婆丈夫睡得穩穩的,以爲這會總可以好好談談,誰知一進門見她直挺挺吊在樑上,嚇得常貞大喊一聲跳出來。一陣喊叫,許多人都來搶救。祥英的姐姐也來了,把屍首抱在懷裏放聲大哭。
救了好久,祥英又睜開了眼,見姐姐抱着自己,已經哭成個淚人了。
兩次尋死,都沒得死了,仍得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