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外集渡河與引路


  玄同(2)兄:

  兩日前看見《新青年》(3)五卷二號通信裏面,兄有唐俟也不反對Esperanto(4),以及可以一齊討論的話;我於Esperan-to固不反對,但也不願討論:因爲我的贊成Esperanto的理由,十分簡單,還不能開口討論。

  要問贊成的理由,便只是依我看來,人類將來總當有一種共同的言語;所以贊成五Esperanto。至於將來通用的是否Esperanto,卻無從斷定。大約或者便從Esperanto改良,更加圓滿;或者別有一種更好的出現;都未可知。但現在既是隻有這Esperanto,便只能先學這Esperanto。現在不過草創時代,正如未有汽船,便只好先坐獨木小舟;倘使因爲豫料將來當有汽船,便不造獨木小舟,或不坐獨木小舟,那便連汽船也不會發明,人類也不能渡水了。

  然問將來何以必有一種人類共通的言語,卻不能拿出確鑿證據。說將來必不能有的,也是如此。所以全無討論的必要;只能各依自己所信的做去就是了。

  但我還有一個意見,以爲學Esperanto是一件事,學Es-peranto的精神,又是一件事。——白話文學也是如此。——倘若思想照舊,便仍然換牌不換貨:才從“四目倉聖”(5)面前爬起,又向“柴明華先師”(6)腳下跪倒;無非反對人類進步的時候,從前是說no,現在是說ne(7);從前寫作“咈哉”(8),現在寫作“不行”罷了。所以我的意見,以爲灌輸正當的學術文藝,改良思想,是第一事;討論Esperanto,尚在其次;至於辨難駁詰,更可一筆勾消。

  《新青年》裏的通信,現在頗覺發達。讀者也都喜看。但據我個人意見,以爲還可酌減:只須將誠懇切實的討論,按期登載;其他不負責任的隨口批評,沒有常識的問難,至多隻要答他一回,此後便不必多說,省出紙墨,移作別用。例如見鬼,求仙,打臉之類(9),明明白白全是毫無常識的事情,《新青年》卻還和他們反覆辯論,對他們說“二五得一十”的道理,這功夫豈不可惜,這事業豈不可憐。

  我看《新青年》的內容,大略不外兩類:一是覺得空氣閉塞污濁,吸這空氣的人,將要完結了;便不免皺一皺眉,說一聲“唉”。希望同感的人,因此也都注意,開闢一條活路。假如有人說這臉色聲音,沒有妓女的眉眼一般好看,唱小調一般好聽,那是極確的真話;我們不必和他分辯,說是皺眉嘆氣,更爲好看。和他分辯,我們就錯了。一是覺得歷來所走的路,萬分危險,而且將到盡頭;於是憑着良心,切實尋覓,看見別一條平坦有希望的路,便大叫一聲說,“這邊走好。”希望同感的人,因此轉身,脫了危險,容易進步。假如有人偏向別處走,再勸一番,固無不可;但若仍舊不信,便不必拚命去拉,各走自己的路。因爲拉得打架,不獨於他無益,連自己和同感的人,也都耽擱了工夫。

  耶穌(10)說,見車要翻了,扶他一下。Nietzsche(11)說,見車要翻了,推他一下。我自然是贊成耶穌的話;但以爲倘若不願你扶,便不必硬扶,聽他罷了。此後能夠不翻,固然很好;倘若終於翻倒,然後再來切切實實的幫他擡。

  老兄,硬扶比擡更爲費力,更難見效。翻後再擡,比將翻便扶,於他們更爲有益。

  唐俟。十一月四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新青年》第五卷第五號“通信”欄,署名唐俟。《渡河與引路》是《新青年》發表本篇和錢玄同的覆信時編者所加的標題。

  (2)玄同錢玄同(1887—1939),名夏,後改名玄同,浙江吳興人,文字學家。早年留學日本,歷任北京大學、北京師範大學教授。“五四”時期積極參加新文化運動,是《新青年》編者之一。著有《文字學音篇》、《古韻二十八音讀之假定》等。

  (3)《新青年》綜合性月刊,“五四”時期倡導新文化運動、傳播馬克思主義的重要刊物。一九一五年九月創刊於上海,由陳獨秀主編。第一卷名《青年雜誌》,第二捲起改名《新青年》。一九一六年底編輯部遷至北京,從一九一八年一月起李大釗等參加編輯工作,一九二二年七月休刊。共出九卷,每卷六期。

  (4)Esperanto世界語,一八八七年波蘭柴門霍甫所創造的一種國際輔助語。《新青年》自第二卷第三號(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一日)起,曾陸續發表討論世界語的通信,當時孫國璋、區聲白、錢玄同等主張全力提倡,陶孟和等堅決反對,胡適主張停止討論。因此,錢玄同在第五卷第二號(一九一八年八月十五日)“通信”欄裏說:“劉半農、唐俟、周啓明、沈尹默諸先生,我平日聽他們的言論,對於Esperanto,都不反對,吾亦願其騰出工夫來討論Esperanto究竟是否可行”。(5)“四目倉聖”指倉頡。相傳爲黃帝的史官,漢字的創造者。《太平御覽》卷三六六引《春秋孔演圖》:“蒼頡四目,是謂並明。”(6)“柴明華先師”指柴門霍甫(L.Zamanhof,1859—1917),波蘭人,一八八七年創造世界語,著有《第一讀本》、《世界語初基》等。

  (7)no英語;ne,世界語。都是“不”的意思。(8)“咈哉”意思是“不”。《尚書·堯典》:“帝曰:籲,咈哉!方命圮族。”

  (9)見鬼,求仙指上海《靈學叢志》宣揚的“鬼亦有形可象,有影可照”等謬論和提倡扶乩求神等迷信活動。《新青年》第四卷第五號(一九一八年五月)曾刊載陳大齊、陳獨秀等的文章,予以駁斥。打臉,指傳統戲曲演員勾畫臉譜。《新青年》從第四卷第六期(一九一八年六月)起,連續刊載錢玄同、劉半農等與張厚載討論舊戲臉譜等問題的通訊。

  (10)耶穌(JesusChrist,約前4—30)基督教的創始者,猶太族人。

  (11)Nietzsche尼采(1844—1900),德國哲學家,唯意志論和超人哲學的鼓吹者。著有《札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善惡的彼岸》等。

上一頁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