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须有先生坐飞机以后第十一章 一天的事情

  莫须有先生从学校回家吃午饭,纯望见爸爸回来了,连忙出来迎接道:

  “爸爸,家里今天有好东西吃!人家送的!”

  莫须有先生看着纯的欢喜的情状,是真个“有好东西吃!”什么好东西呢?此地地瘠人贫,莫须有先生住在这里,他曾经戏称为苏武牧羊,不会有什么好东西了。

  “芋头,这么大!”

  纯说着拿两手,四指,作一个大圆的范围,大约有三寸的直径了。芋头,不错,此地可以有,莫须有先生乃认为很是自然了。而且这个东西确是好东西,如果要莫须有先生举出世间的食物什么最好吃,他或者一时想不起来,如果想得起,他一定举芋头了。说这个东西好吃总不一定是贪吃,人生在世总还应该保有这一个味觉了,因为是乡土味,正如足必履地。纯说是“人家送的”,这个“人家”是谁,莫须有先生也有点生问题,因为不会是腊树窠石家,那样纯便说是“石老爹家送的”;也不会是顺家,顺的芋头已经吃过好几回了,不好吃;也不会是龙锡桥花子兄弟送的,那样纯便举出花子兄弟的名字了。莫须有先生知道纯所说的好吃的东西是芋头便已足矣,至于究竟是谁家送的,他无心从纯的口里问明白,只是心里很是欢喜,世间到处有人情了,正如到处有和风拂面。

  这时天空远远有一行雁飞,莫须有先生无意间抬头望见了,指着远远的天空叫纯看道:

  “你看,那里雁飞来了。”

  纯抬头看了一看,但不答话了。这时的天空对于莫须有先生便是哲学家的空间,上面有飞鸟,欢喜着望,同时却是没有时间,因为不留记忆。纯则飞鸟对于他已经是时间不属空间,因为他记住了,不再向天上看。同时好吃的东西又占据了他的空间,因为他不忘芋头了。大概小孩子最深的印象是好吃的东西的印象了。莫须有先生却是故意耽误时间,具有教育的意义,告诉纯人生最要紧的是要有忍耐性了,不可以急迫。即如此刻,家里有芋头吃,固然是一个好消息,但不可以先看看天上的鸿雁么?莫须有先生每逢当着纯急于有一件事占据胸中的时候,便故意耽误时间,同时莫须有先生且训练自己了,因为自己有时也急迫。教训小儿女,是试验自己最好的功课了,这时完全不能撒谎,本着不撒谎的报告,莫须有先生有时还很有错处,即是教自己的孩子不能同教学生一样从容,不免躁急了。

  这时慈也放学回来了,正走在路上,莫须有先生尚不进屋,站在门口等候慈来。慈一面走路一面注意天上的雁的,她望着雁而笑,她喜欢天空,喜欢天空有雁了。她望雁同望燕子一样,因为鸟儿飞得甚高,显得甚小,故她甚是喜欢了,天空好像是母亲的怀抱了。她不喜欢大东西,喜欢小东西。她却又看见了一只鹞鹰在天上飞,她最不喜欢鹞鹰,因为牠是大鸟,而且凶,常无原无故地把一只小鸡攫去了。这时的飞鸟之空,鹞鹰的爪牙,该是多么令人怕敢想像呢?飞鸟的世界完全变得黑暗了。她挂着书包,自己便也像是小鸟儿了,到了家了。爸爸望着她笑,而且说道:

  “你猜我笑什么?”

  “我不知道。”

  “家里今天有芋头吃,纯等着我们吃芋头,我今天要讲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人名叫孔融,他四岁的时候,家里分梨吃,因为他年纪小些,他便挑小的吃,把大的让给年纪大的,……”

  “那我不也要吃小芋头吗?我觉得我一定做不到!要我忍耐我做得到。”

  纯的话,说得莫须有先生哈哈大笑了。纯说话常是说“我觉得”,大约是从莫须有先生的口中听惯了。

  “你觉得忍耐两个字究竟该怎么讲呢?自己吃小的,把大的让给别人,也叫做忍耐。”

  “这个忍耐我觉得我做不到!叫我忍耐,不要忙,待一会儿再吃,我做得到。”

  “你觉得你将来能做一个大人物吗?”

  “怎么样叫做大人物呢?”

  “大人物不贪,能舍得。”

  莫须有先生的话把纯呆着了,他觉得他不敢有这个把握了。

  “大人物要能公,要能够喜欢别人的长处,不怕人家比我高。”

  “这个我做得到。”

  “这个便很不容易,中华民国现在便没有这样一个大人物,——好,你将来便记着这一句话,作事要公,喜欢人家的长处。”

  慈在旁边听着只是笑,她立志与纯不同,她喜欢“不贪”,她知道不贪确乎很不容易,她有志于不容易的事了。她笑着向爸爸说道:

  “我觉得我勇敢。”

  “历史上没有女子是大勇。”

  莫须有先生说着笑。

  “我觉得我将来能够不贪。”

  “不贪便能成佛,——你觉得你能成佛吗?”

  “我觉得我不能成佛,——我记得爸爸的话将来做一个大人物。”

  纯抢着说,莫须有先生笑了。各人的根器都是有一定的,但将来能否有成就又关乎各人的命运了。

  莫须有先生的门口属于顺的稻场的范围,农村间只有稻场上最是洁净,上面不放置任何什物,在秋天以后,有稻堆立于其上,另外有石滚横陈于其间,是天下最自然的同时也是最人工的一幅图案了。这里也最显得富与贫,顺的稻场是一个贫家的收获了,稻堆怪小的,孤单独自,石滚也不大。因为有莫须有先生太太天天打扫于其门前,故顺的稻场格外显得白而洁了。莫须有先生太太是打扫屋头枫树上落下来的“枫球”与枯叶子,但爱清洁者每每扩充清洁的范围了,稻场地势较高,临于一块芋田之上,这芋田便是顺的芋田,顺的芋田产生的芋头也贫穷,挖掘时声势亦不壮,夫妇二人每每是一人在场,有时有纯加入,现在尚未挖掘完尽,不时来挖掘了。莫须有先生同了两个小孩在家门外谈话,便是站在顺的稻场上谈话,因为说芋头的原故,莫须有先生便望着顺的寂寞的芋田与寂寞的稻场,一顿话完了之后,莫须有先生感得寂寞了。并不是心情的寂寞,乃是地方的寂寞。莫须有先生的心情是做父亲的心情,是教育家的心情,无所谓寂寞了。莫须有先生小时见过丰富的芋田丰富的稻场,那是外家全盛时,稻场上新立的稻堆等于金堆,伟大而具有光辉;芋田等于布施,十里之内贫家妇孺都来拾遗剩的芋头了。在堆稻时,莫须有先生,一个小孩,看着躯体强壮的庄稼汉子站在半空中尚待完成的稻堆上指挥若定工作自如,他觉得他们是天下最成功的人物了,只可惜他不能上这个高梯,上到那高处望一望了。有一梯子挨堆竖着,挑稻者一步一步地踏上去,顶上头便是最有本事的工作者在那里立定了。黄昏时,一切的工作已成,大家都回去休息了,莫须有先生,一个小孩,常是一个人在这里苍茫四顾一下,地下比天上富丽得多,繁星远不如稻草的光芒切实了。莫须有先生真是仿佛偷偷地来到这里做神仙,他留恋地上了。稻场上是一篇史诗,芋田的收获则是一首情歌,他后来读英国济慈的《夜莺之歌》乃记起他小时在田野间的背景了,收割之后田野间确是寂寞,并不是舍不得一切,一切确是给人家拿去了,只有天上的飞雁最懂得秋野的相思了。莫须有先生丰富的感情可以说是田间给的,但这个田间也还是私人的,因为莫须有先生所经历的田间不是贫家,现在慈同纯,随着父亲母亲在贫苦的佃农之家避难,将来能有博大的感情吗?思想是不是因此单薄了呢?莫须有先生希望他们能为豪杰,不要受环境的影响,为一己的生活所小了。一个人能够忘贫确是很不容易的,但做一个人,最低的意义亦必须忘贫。莫须有先生这样思想着,抚着两个小孩倚着他的贫家之屋,仿佛做了一场大的梦了,人生在世何以这样居徙无定呢?世乱烽烟居然是真实的么?……

  “小鸡真聪明,知道怕鹞鹰,——是母亲教给他的么?”

  慈望见顺家今年生的几只小鸡都向屋里趋避,知道鹞鹰在头上飞来了,这么说。

  “小鸡他不怕死么?”

  纯的话。

  “小鸡是怕死么?如果是怕死,应该怕养活他的人。”

  莫须有先生的话。

  “为什么呢?”

  “小鸡的命运不是给人杀着吃的么?为什么一定怕鹞鹰呢?”

  “那么他为什么怕鹞鹰呢?”

  “我不知道。”

  莫须有先生说着笑了,他确实不知道。纯也确实知道爸爸的话有理由,小鸡如果怕死,应该不活了。因为小鸡的命运确是给人杀着吃的。

  “猪也是死在人的手里,猪也应该怕人。”

  纯又瞥见顺家的猪,把话更说得质直了。

  “可见鹞鹰不是怕死,——一切东西都是活着罢了,所以活着并不是最高的意义。你们长大了,顶好也信佛教,就不一定要学佛,学做人也顶好亲近佛教的道理。”

  这是莫须有先生教子同一般儒者教子不同的地方。莫须有先生认为天下最好的道理为父母者都应该以之做家训,换一句话说能做家训才是最好的道理。莫须有先生的家训可以教人信佛教,可以教人学孔子,比新文化运动时期受西方文学的影响因而兴起的恋爱至上主义要得人生意义多了。比教儿子信科学还要合乎理智。教儿子信科学实在不如信基督教。可惜这个道理一时还不容易使人明白。

  纯忽然自动的溜进屋子里去了,等他再出来的时候他手上已经拿着一个大芋头吃了。莫须有先生一看,这芋头真大,看样子是一种最好吃的芋头了,于是很想知道这芋头是谁家给的,其情意太重了,是很经了一番选择,——这还不是说芋头本身的选择,而是本身以外的选择,对于城市与乡村,对于本地与通都大邑,因为莫须有先生是走过通都大邑的,总之对于莫须有先生的环境与为人,简直是对于莫须有先生的生平,都经过一番思索了,这个人情太可贵了,莫须有先生乃连忙走进屋问太太道:

  “是谁送我们芋头呢?”

  “我也不认得他,他说他姓王,是后面村子里住的。”

  莫须有先生太太当然已经认得他了,因为是当面送芋头来的,只是不知道名字,也没有关系,除了认得他的形容之外无以形容他了,所以莫须有先生太太说着很是窘。语言文字以及一切的关系有时真没有用,都是假的,大家认为唯感情最可贵,而感情有时也没有用,反而需要语言文字以及一切的关系了,甚至于这个人本身都不足以表现感情了。

  在莫须有先生与莫须有先生太太相视而笑,莫逆于心,即是需要语言文字以及世间一切的关系然后可以开口说话而现在开口不得时,顺从他的大门内走出来了,他出来说道:

  “这个人是后面村子里的王玉叔,——莫须有先生不曾经到那村子参观私塾吗?村子里都是姓王的,送芋头的是王玉叔,他好久就说送芋头给先生。”

  顺这话是不得已而出来说,因为莫须有先生同莫须有先生太太虽是相视而笑,莫逆于心,而其实是在这边议论不休,不能共同解决一个困难问题,送芋者谁耶?故顺不得已而出来解决了。方王玉叔送芋来时,顺在家,感得惭愧,因为他的芋头远不如王玉叔的芋头肥硕而好吃,这可见他的人事不及王玉叔,或者是工作不勤,或者是家贫肥料不足,而且他对于本家的莫须有先生的感情亦似不及乡邻王玉叔,顺虽是已经送芋头给莫须有先生,不完全是本乎感情,而多半是出乎礼貌,出乎礼貌即是出乎勉强,王玉叔则毫无送之之礼,故他送来完全是出乎向慕出乎感情了。所以顺本心对于王玉叔刚才送芋之事佯为不知,而莫须有先生同莫须有先生太太在这边无所措手足,无以表示其对人感激之情意,故顺不得已出来说明,送芋者王玉叔也。顺说明时,甚忸怩,“人家的芋头比我的好吃多了。”莫须有先生同莫须有先生太太一听得“王玉叔”这个名字,同一个得道的人忽然得了道一样,名字其实有什么关系,只是自己的感情而已。

  “我们将来要怎样报答王玉叔呢?”

  莫须有先生太太说。

  “是的,礼尚往来,要报答。”

  莫须有先生说。莫须有先生从二十六年回故乡避难以来,以王玉叔送芋为最有古道了,其余一切人情都不免俗气,莫须有先生后来教的门徒甚多,连师生之间都不免俗气了。莫须有先生又同太太说道:

  “我推想王玉叔的年龄总在四十以上,我感觉乡间四十以上的人有古道存乎其间,二十至三十便差,这简直同天气一样令我感觉得着,难怪世界要乱了。”

  莫须有先生说着叹息。他连忙想起了一位青年,是莫须有先生的姑母之子,今年二十五岁,富有感情,努力为善,很是难得了。此人自认是得了莫须有先生的益处,他常同莫须有先生说,“你如果早几年回家,在文字方面我也一定比现在进步,这真是可惜的事。”他在德行方面能以自立,文字力量差,而他以为做一个人是应该有文章的。莫须有先生同情于他的话,很爱他,同时知道人材确是多方面的,有的人是短于文了。如果能够不羡慕别人的文学,自己精进于道德,那应是“回也如愚”了,今世有其人乎?更附说一事,莫须有先生的这位表弟,程其姓,后来结婚生子,有一天同莫须有先生说道:“等我的孩子长大,你有多大年纪?还在黄梅县吗?我一定要他跟你上学!”莫须有先生道:“不管我多大年纪,我一定教他!”说着两人都笑了。

  还是说王玉叔,莫须有先生太太说:

  “王玉叔是四十以上的人,——不要说许多,来吃芋头罢!”

  莫须有先生太太一面答应莫须有先生的话,一面感觉莫须有先生的世道人心之感为多事,叫他赶快来吃芋头了。芋头和着米一起蒸着吃的,在贫家为得节省米,叫做“吃饭”,正同北平人吃窝窝头也叫“吃饭”;在富家为得“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叫做“吃芋头”,王玉叔的芋头真是好吃了,首先是大,因为大而显得多,又因为多而显得大,总之不用选择,天下从来没有这样容易的事了,你喜欢,我喜欢,但纯与慈都无须竞争,个个是大芋头了,个个是一样的好吃了,吃不完了。他们不知道王玉叔是经过了一番选择,这是说芋头的选择,择其最美者拿来了。纯本来已经事先额外吃了一个,现在围着桌子,大家共同吃,正式吃,没有菜,因为吃芋头正如吃点心,不是吃饭,不要菜,纯的两只小手在空中指使间使了,不知道到底拿那一个好了,芋头以一筲箕盛着放在桌子当中了。

  “呀!——呀!——呀!”

  因为手小了,拿不着,他乃惊叹了,惊叹号有时也是惊讶的表示了。

  慈则笑得吃……,她在快乐时总是笑了。妈妈便笑她道:

  “这个小孩子总是傻笑,——吃饭的时候也笑吗?”

  莫须有先生则不说话,他是童年与朝闻道夕死之年合在一起,而还是味觉成分大了,因为还正是中年,贪口腹了。他虽然同太史公一样游过名山大川,但从来没有这一篇芋头赞了。但他也只赞美了这样一句:

  “这个芋头是真好吃。”

  可见世间的语言真是贫穷,这样一句空话,何足以形容“这个芋头是真好吃”呢?

  “粉得很。”

  纯赞美半句。虽是半句,却是比爸爸具体些,他说这芋头“粉得很”。“粉”者,是黄梅县的方言,是一个形容词,凡说芋,说甘薯,说栗子等物,如果淀粉成分多,便说牠“粉得很”。

  “是的,粉得很,这个字我还忘记了,——北平叫‘面’得很。”

  莫须有先生给纯提醒了,替芋头拾得了一个形容词。但在咬文嚼字之后,把禅意都失掉了,莫须有先生已不觉得芋头好吃了。

  “为什么把‘面粉’两个字拆开用呢?”

  慈问爸爸。

  “不应该说拆开,应该说合拢,南方北方一个意义用了两个不同的字,合拢来恰好是‘面粉’,可见意义是一样的了。”

  莫须有先生把慈说得笑了。纯又连忙说道:

  “黄梅县说人老实也说粉得很。”

  “是的,河北山东一带说人老实也说面得很。”

  莫须有先生乃觉得这个考证一定不错了,一家人都笑了。大家又连忙头埋吃芋头了。最可笑的莫须有先生自始至终不认得王玉叔,他常常在田塍间同王玉叔交臂而过,王玉叔是荷锄,他是独游,但他不知道他就是王玉叔,因为王玉叔认为他们两人不同道,故敬之而不相为谋,从来不招呼他,只是心里佩服他现在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古人了。他认莫须有先生为古人。而他不知道莫须有先生认他为古人。可见王玉叔认得莫须有先生而已,莫须有先生不认得施主。王玉叔的布施,莫须有先生的吃芋头,可谓饭蔬食饮水,乐亦在其中矣。

  然而莫须有先生为得今天中午吃芋头的事情,结果有终身之忧,其午后的生活则学陶潜一个人跑到松树脚下去了。这是一篇散文,是一天的日记,决不是小说。只有莫须有先生自知最明。原来莫须有先生虽然佩服孔子,同时却是一个佛教徒,他今天吃芋头明明是贪吃,贪吃而侈谈佛教,岂不是自欺欺人吗?他相信有佛,正如相信中国有孔子,简直可以翻过来说,从《论语》所记孔子的言行句句真切看来,人都可以做到圣人,故人都可以成佛,因为佛不过是另一个民族的圣人罢了,圣人不过是真理的代表罢了,真理的代表应推德行罢了。孔子的德行连孔子自己都不敢说,要到七十岁方说“从心所欲不逾矩”,莫须有先生何人,敢妄议圣人?只是有些事情上面,莫须有先生说他不懂得孔子,而懂得佛,因之乃所愿则学佛了。这是一些关于食的事情。莫须有先生坚决地相信,人是不应该食肉的,食肉必然是兽的。同时兽不一定都食肉,食肉兽有犬齿,草食兽有臼齿,即是说这个食并不是善恶问题,是“生”的问题。换一句话说,“生”应该有问题,不能空口说是“天生的”了。人是懂道理的,便应该懂得道理,首先不应该杀生,而从反抗食肉的味觉做起。莫须有先生坚决地相信,“生”如果是“天理”,不是业,大家便不应该有犬齿,蔬食不好吗?犬齿与杀人以刃有何异哉?儒家与佛教不同,或者不如说孔子与佛不同就只这一点。莫须有先生从感情上爱好孔子,崇拜孔子,因为他确实懂得孔子的为人,(关于佛还只是一些道理,佛的生活无从知道,道理必然是生活却是知道的。)孔子的为人是可以学得及的,孔子是日日新的,总是进步的,从十五以至七十都有经验告诉我们的,但孔子“三月不知肉味”,“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孔子确是一个肉食者了,而且很懂得肉食的卫生了,莫须有先生乃不懂得孔子。真理未必如此,生活岂可以不是真理吗?有人或者以中庸二字来解释,以孔子为中庸之道。是不然。中庸正是真理,是绝对的,不是折衷的意思。“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这个解释是不错的,他无所不在而不偏,无事不可应用而不易,佛教的“真如”正是这个意义了。本着这个意义,我们的生活应以这句话为标准:“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我们的居与食,我们活着,是为得懂道理的,不可以因活着而违背道理了。“食无求饱”,莫须有先生认为是食的最好的标准,即是中庸之道了。莫须有先生总喜欢援引《论语》作为他的就正有道,而其出发点是宗教,是佛教。这是他同一般佛教徒引经据典不同的。同程朱陆王引经据典亦有不同。“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这个记载很好,即是孔子这个态度好,门弟子用心记载。“子钓而不网,弋不射宿。”这当然也是孔子的生活。莫须有先生不敢说他不喜欢孔子的生活,他确是不喜欢这章书了,因为他不喜欢钓鱼,不喜欢射鸟。他对于佛经所载的投身饲饿虎的故事倒十分喜欢,虽然那是故事,莫须有先生认为是真实的了,真理实是如此。莫须有先生深自叹息,“予未得为孔子徒也!”否则他一定要问先生了,先生何取于钓鱼射鸟呢?莫须有先生不但佩服孔子,而且崇拜二帝三王,他认为儒家是宗教,凡属真理一定超过哲学范围而为宗教,故儒家经典提出格物二字,格物者即是非唯物的世界观也。儒家承认“上帝”,即是承认“天”,这个宗教是现世主义的宗教,一切以“天理”为标准,孔子“五十而知天命”。因为是宗教,故儒家重祭祀,而祭必杀生,只有这一点莫须有先生认为儒家不属于理智的宗教范围了,同乎一般的宗教。佛教则是理智的宗教。一般的宗教属于科学的研究范围,佛教则是真理。从真理观之,科学与哲学俱系梦耳。总之莫须有先生坚决地相信,真理是不可以食肉的。莫须有先生信佛教,而莫须有先生尚是食肉兽,故莫须有先生有终身之忧。今天吃芋头,虽属于蔬食,而是贪吃,殊失“食无求饱”之义,与食肉一样是口腹之欲,莫须有先生不能自欺欺人,故他真是感得忧,一个人跑到松树脚下徘徊了。

  这是一个大松林,在名叫卢家坂的村子后面,莫须有先生从金家寨到停前去偶尔发现了,发现时甚喜,想不到乡间还有这样大树为林,这同北平公园的柏林一样,很可以供幽人徘徊了。自从发现松林以后,莫须有先生课余每每独游到此。卢家坂距金家寨半里,距莫须有先生之寓庐一里。莫须有先生游松林我们说他学陶潜跑到松树脚下者,因为莫须有先生有一天在松树脚下忽然记起陶渊明,他觉得陶渊明真爱松树,诗中每每说到松树,并不一定是比兴,只是他喜欢在这树下喝酒。“故人赏我趣,挈壶相与至,班荆坐松下,数斟已复醉。”有时又一个人“提壶挂寒柯,远望时复为。”莫须有先生最爱他的是“怀此贞秀姿,卓为霜下杰,衔觞念幽人,千载抚尔诀!”莫须有先生自民国二十四年闻道以来,乃所愿则学孔子,学佛,便是颜回有时也叹有所不及,并不怎样把陶公喝酒看得了不起,他曾说陶公是诗人,不能谈学问了。于此,莫须有先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者喜自己有进于学问,惧者道理毫不能假借,陶公总算是中人以上,其固穷之节能令顽夫廉懦夫有立志,而其思想还是庄周思想,“行止千万端,谁知非与是?是非苟相形,雷同共誉毁!”他不知“是非”是绝对的了,便是中庸。中庸便是“这一点”的意思,无论何处都有“这一点”,所以你难得中,无论何事都可以应用,故谓之庸了。中庸也便是老子之所谓“常道”,因为只有一点,而无不在,无不可应用,故不可道,不可名。岂是庄周之齐物?岂是“雷同共誉毁”?还有,不懂得中庸之道者,必见其思想之唯物,因其未能格物。陶公自言其“总角无道,白首无成”,是的,“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他不还是在那里闭着眼睛想像这个世界吗?这便是唯物。“人生似幻化,终当归空无”,真理那里会是“空无”呢?不过莫须有先生很喜爱他的有情与合理,在他的挽歌里有这样有趣的句子:“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是庄周之徒而好孔氏之礼了。但这决不是中庸,因为中庸是天理,人情物理是“义外”,殆即孔子所谓“不知而作之者”。换一句话说,唯物思想不是中庸之道。所以莫须有先生现在并不喜欢诗,他喜欢陶渊明这个人,他喜欢他的生活态度坚决,喜欢他的“千载”之感。陶公看见松树,每每喜欢起来了,好像古人不是不可见,“千载抚尔诀!”大约喝酒的人都有此情态,辛稼轩“昨夜松边醉倒,问松我醉何如?只疑松动要来扶,以手推松曰:‘去!’”陶公也是一个醉汉的姿势,不过他的抚松是端着杯子与古人握手,比金圣叹的恸哭古人还要妩媚了,即是古人不是不可见。而古人不是个人,是道义,是时间,是个人生在世间是不可以使历史寂寞的,所谓“百世当谁传?”陶诗里头“道丧向千载”句凡两见,其余“千载”一词甚多,虽然他的诗并不多,薄薄一个本子而已。所以莫须有先生甚爱他。而莫须有先生甚爱他,而莫须有先生觉得学问之事难言,以陶公之辛勤一生而不能言学问,真是可惧。陶公自己已有此感慨矣,故他的诗有云:“壑舟无须臾,引我不得住,前涂当几许,未知止泊处。古人惜寸阴,念此使惧人〔人惧〕。”莫须有先生做大学生时最喜欢惜阴二句,真是道着了好学的感情,莫须有先生由诗人的惜阴进而入孔门的好学矣,今日则敢批评孔子,千载之下完全有一个批评的精神矣。这个批评的精神便是道义,即是人生在世不可以错,错了而别人知道不要紧,故孔子说,“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除了孔子而外,那里有这样亲切的话呢?除了孔子而外,那里有这样绝对不错的心情呢?这个心情便是圣人。我错了不要紧,只要道理给人明白了,这是孔子的精神。这是批评精神。莫须有先生大约爱好这个精神的原故,今日乃为了吃芋头一点小事引起许多思想来,对于古人,对于自己,简直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他认为非常之得要领了,好像庖丁解牛,踌躇满志。同时又想到今人,想到今人便想起两个人来,一是知堂老,一是熊十力翁。并不因为此二老同莫须有先生之家庭最有密切关系,故而莫须有先生同莫须有先生太太一样,说起往日在外面的事形便说起这两位老人来,实在这两位老人是今世的大人物,莫须有先生对之如对古人一样,乐于批评一番。在本书第二章所说的“一位老哲学家”便是熊十力翁,第五章说的“在北平遇见一位老人”便是知堂老,现在本书越来越是传记,是历史,不是小说,无隐名之必要,应该把名字都拿出来了。知堂老最近没有信来,以前还常通信,道路传闻说他在北平做了汉奸,莫须有先生非常之寂寞,岂有知堂老而做汉奸的事情?说具体些,道理最要表现于爱祖国的感情。他知道,知堂老简直是第一个爱国的人,他有火一般的愤恨,他愤恨别人不爱国,不过外面饰之以理智的冷静罢了。他愤恨中国的历史便是亡国的历史。是的,亡国确乎是中国的历史,现在北平又给日本亡了,要怎样复兴呢?他不相信别人,(这或者是知堂先生的错误!)他相信他自己,他相信他自己是民族主义者,他生平喜欢孙中山先生替我们把辫子去掉了,喜欢“中华民国”四个字而感激孙中山先生。他说中国只有汉字还是中国的,而现在的急进者主张废汉字,知堂老于是伤心了。他深知中国的爱国论者都是亡中国者。大家说他做汉奸,容或有之,因为他倔强,正如同他愤恨一样,岂有一个人而不忠于生活的?忠于生活什么叫做“死”?“死”有什么可怕的?“死”有什么意义?倒是“生”可怕!无求生以害仁最为难。不欺自己才是求生者的功课。求有益于国家民族才是求生者的功课。他只注重事功,(这或者是他的错误!)故他不喜欢说天下后世,倒是求有益于国家民族。知堂先生真想不到中国真个这样亡了,因为他住在华北,华北沦陷了,他的痛切之感当然是中国亡了,他常批评中国历史上的人物,现在轮到他自身了,人岂有不忠于道理的,忠于道理便是忠于生活,于是大家说他做汉奸容或有之,因为本着他的理智他是不喜欢宋儒的,换一句话他是反抗中国的历史的。这一层莫须有先生知之最深。莫须有先生,甚至于熊十力翁,有时不免随俗,即是学世人的样儿说话作事,知堂老一生最不屑为的是一个“俗”字,他不跟着我们一齐逃了,他真有高士洗耳的精神,他要躲入他的理智的深山,即是危城,他的家在这里。而我们则是逃之。本来我们的家也不在这里。孔子说,“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人不敢说自己没有过,知堂先生如有过,大家知道了,有什么关系呢?只求有益于国家民族。莫须有先生本着批评精神,一切话也决是为国家民族,要是自己的话说得不错,何暇作私人辩护呢?知堂先生生平太严了,他对己严,而对人则宽,而人只觉其严不觉其宽,因之人不与之亲近,所以知之者甚少。与知堂老相反的,是熊十力翁,此翁天资绝高,知堂老与陶渊明均有所不及,而其人对自己太不严了,即是习气太重。他可如孟子说的“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而照莫须有先生的意思,“不失其赤子之心”是学问上最大的损失,于是熊翁有最大的损失了。他不知为什么那样喜欢名誉。为什么那样要出板,也便是藏之名山传之其人。熊翁有一部《新唯识论》,(这个名字很滑稽!)应该是空前的成功,同时铸九洲铁不足以成此大错,因为他不懂得佛教。就儒家说,熊翁不知道儒家是宗教,他唯心而是唯形,他喜欢孟子说的“形色者天性也”,其实形而上者谓之道,儒家而不知“形而上”,非二帝三王周公孔子之麟。而且,熊翁憧憬于生物进化论,熊翁真是太不纯粹。然而当世言哲学,熊翁是大力,熊翁亦甚寂寞。莫须有先生认为科学只有一个答案,哲学可有好几个答案,宗教最好以孔子与佛为代表也只有一个答案,不过这一个答案不固定,随处可有这一个答案,——但决没有两个答案。熊翁没有认得这一个答案,故是哲学家。莫须有先生批评古今人物,还是就中国说,孔子圣人,以后应以程朱为伟大,因其懂得宗教之儒,懂得致知在格物。于此益见孔子的伟大,因为孔子对于人生的态度没有程朱的狭隘。孔子有陶渊明的儒雅,而后来李卓吾老子的识见也确是出于孔子的。孔子称管仲为仁,“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孔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孔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宋儒又何足以见孔子的立功之意哉?知堂先生现在居在北平,莫须有先生但愿赠老人这一句话:“君子居之,何陋之有?”那么将来抗战胜利了,知堂先生将以国民的资格听国家法律的裁判而入狱,莫须有先生亦将赠老人这一句话:“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莫须有先生本来为得痛恨自己贪口腹,跑到那个大松林里去解忧,结果把自己的忧愁都忘记了,大约因为自己是中国人的原故,说的尽是有为法的话。然而莫须有先生决不因此自足,自己的不精进还只有自己知道,说起来仍是陶公“古人惜寸阴,念此使人惧”之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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