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靈柩平人絕谷第三十二

黃帝曰:願聞人之不食,七日而死,何也?伯高曰:臣請言其故。

胃大一尺五寸,徑五寸,長二尺六寸,橫屈受水谷三鬥五升,其中之谷,常留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滿,上焦泄氣,出其精微,慓悍滑疾,下焦下溉諸腸。

小腸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受谷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

迴腸大四寸,徑一寸寸之少半,長二丈一尺,受谷一斗,水七升半。

廣腸大八寸,徑二寸寸之大半,長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腸胃之長,凡五丈八尺四寸,受水谷九鬥二升一合合之大半,此腸胃所受水谷之數也。平人則不然,胃滿則腸虛,腸滿則胃虛,更虛更滿,故氣得上下,五臟安定,血脈和利,精神乃居,故神者,水谷之精氣也。故腸胃之中,當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後,後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鬥五升,而留水谷盡矣;故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小谷精氣津液皆盡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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