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帝紀第六 武帝下

建德四年春正月戊辰,以柱國枹罕公辛威爲寧州總管,太原公王康爲襄州總管。初置營軍器監。壬申,詔曰 :“今陽和布氣,品物資始,敬授民時,義兼敦勸。詩不云乎 :“弗躬弗親,庶民弗信。”刺史守令,宜親勸農,百司分番,躬自率導。事非機要,並停至秋。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所在量加賑恤。逋租懸調,兵役殘功,並宜蠲免 。”癸酉,行幸同州。

二月丙戌朔,日有蝕之。辛卯,改置宿衛官員。己酉,柱國、廣德公李意有罪免。

三月丙辰,遣小司寇淮南公元(衛)〔偉〕、納言伊婁謙使於齊。郡縣各省主簿一人。丙寅,至自同州。甲戌,以柱國、趙王招爲雍州牧。

夏四月甲午,柱國、燕國公於寔有罪免。丁酉,初令上書者併爲表,於皇太子以下稱啓。

六月,詔東南道四總管內,自去年以來新附之戶,給復三年。

秋七月丙辰,行幸雲陽宮。己未,禁五行大布錢不得出入關,布泉錢聽入而不聽出。丁卯,至自雲陽宮。甲戌,陳遣使來聘。 丙子,召大將軍以上於大德殿,帝曰 :“太祖神武膺運,創造王基,兵威所臨,有征無戰。唯彼僞齊,猶懷跋扈。雖復戎車屢駕,而大勳未集。朕以寡昧,纂承鴻緒,往以政出權宰,無所措懷。自親覽萬機,便圖東討。惡衣菲食,繕甲治兵,數年已來,戰備稍足。而僞主昏虐,恣行無道,伐暴除亂,斯實其時。今欲數道出兵,水陸兼進,北拒太行之路,東扼黎陽之險。若攻拔河陰,兗、豫則馳檄可定。然後養銳享士,以待其至。但得一戰,則破之必矣。王公以爲何如?”羣臣鹹稱善。丁丑,詔曰:

高氏因時放命,據有汾、漳,擅假名器,歷年永久。朕以亭毒爲心,遵養時晦,遂敦聘好,務息黎元。而彼懷惡不悛,尋事侵軼,背言負信,竊邑藏奸。往者軍下宜陽,釁由彼始;兵興汾曲,事非我先。此獲俘囚,禮送相繼;彼所拘執,曾無一反。加以淫刑妄逞,毒賦繁興,齊、魯軫殄悴之哀,幽、並啓來蘇之望。既禍盈惡稔,衆叛親離,不有一戎,何以大定。今白藏在辰,涼風戒節,厲兵詰暴,時事惟宜。朕當親御六師,龔行天罰。庶憑祖宗之靈,潛資將士之力,風馳九有,電掃八紘。可分命衆軍,指期進發。以柱國陳王純爲前一軍總管,滎陽公司馬消難爲前二軍總管,鄭國公達奚震爲前三軍總管,越王盛爲後一軍總管,周昌公侯莫陳瓊爲後二軍總管,趙王招爲後三軍總管,齊王憲率衆二萬趣黎陽,隨國公楊堅、廣寧侯薛回舟師三萬自渭入河,柱國樑國公侯莫陳芮率衆一萬守太行道,申國公李穆帥衆三萬守河陽道,常山公於翼帥衆二萬出陳、汝。壬午,上親率六軍,衆六萬,直指河陰。

八月癸卯,入於齊境。禁伐樹踐苗稼,犯者以軍法從事。丁未,上親率諸軍攻河陰大城,拔之。進攻子城,未克。上有疾。

九月辛酉夜,班師,水軍焚舟而退。齊王憲及於翼、李穆等所在克捷,降拔三十餘城,皆棄而不守。唯以王藥城要害,令儀同三司韓正守之。正尋以城降齊。

戊寅,至自東伐。己卯,以華州刺史、畢王賢爲荊州總管。

冬十月戊子,初置上柱國、上大將軍官,改開府儀同三司爲開府儀同大將軍,儀同三司爲儀同大將軍,又置上開府、上儀同官。甲午,行幸同州。

閏月,齊將尉相貴寇大寧,延州總管王慶擊走之。以柱國齊王憲、蜀國公尉遲迥爲上柱國,柱國代王達爲益州總管,大司寇滎陽公司馬消難爲梁州總管。詔諸畿郡各舉賢良。

十一月己亥,改置司內官員。

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庚午,至自同州。丙子,陳遣使來聘。

是歲,岐、寧二州民飢,開倉賑給。

五年春正月癸未,行幸同州。辛卯,行幸河東涑川,集關中、河東諸軍校獵。

甲午,還同州。丁酉,詔曰 :“朕克己思治,而風化未弘。永言前古,載懷夕惕。可分遣大使,周省四方,察訟聽謠,問民恤隱。其獄犴無章,侵漁黎庶,隨事究驗,條錄以聞。若政績有施,治綱克舉;及行宣圭蓽,道着丘園:並須撿審,依名騰奏。其鰥寡孤獨,寔可哀矜,亦宜賑給,務使周贍 。”廢布泉錢。戊申,初令鑄錢者絞,其從者遠配爲民。

二月辛酉,遣皇太子贇巡撫西土,仍討吐谷渾,戎事節度,並宜隨機專決。

三月庚子,月犯東井第一星。壬寅,至自同州。文宣皇后服再期,戊申,祥。

夏四月乙卯,行幸同州。開府、清河公宇文神舉攻拔齊陸渾等五城。

五月壬辰,至自同州。

六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辛亥,祠太廟。丙辰,利州總管、紀王康有罪,賜死。丁巳,行幸雲陽宮。月掩心後星。庚午,熒惑入輿鬼。

秋七月乙未,京師旱。

八月戊申,皇太子伐吐谷渾,至伏俟城而還。乙卯,至自雲陽宮。乙丑,陳遣使來聘。

九月丁丑,大醮於正武殿,以祈東伐。

冬十月,帝謂羣臣曰 :“朕去歲屬有疹疾,遂不得克平逋寇。前入賊境,備見敵情,觀彼行師,殆同兒戲。又聞其朝政昏亂,政由羣小,百姓嗷然,朝不謀夕。天與不取,恐貽後悔。若復同往年,出軍河外,直爲撫背,未扼其喉。然晉州本高歡所起之地,鎮攝要重,今往攻之,彼必來援,吾嚴軍以待,擊之必克。

然後乘破竹之勢,鼓行而東,足以窮其窟穴,混同文軌。”諸將多不願行。帝曰:

“幾者事之微,不可失矣。若有沮吾軍者,朕當以軍法裁之。”

己酉,帝總戎東伐。以越王盛爲右一軍總管,杞國公亮爲右二軍總管,隨國公楊堅爲右三軍總管,譙王儉爲左一軍總管,大將軍竇(泰)〔恭〕爲左二軍總管 ,廣化公丘崇爲左三軍總管,齊王憲、陳王純爲前軍。庚戌,熒惑犯太微上將。

戊午,歲星犯太陵。癸亥,帝至晉州,遣齊王憲率精騎二萬守雀鼠谷,陳王純步騎二萬守千里徑,鄭國公達奚震步騎一萬守統軍川,大將軍韓明步騎五千守齊子嶺,(焉)〔烏〕氏公尹升步騎五千守(鍾)鼓〔鍾〕鎮,涼城公辛韶步騎五千守蒲津關,柱國、趙王招步騎一萬自華谷攻齊汾州諸城,柱國宇文盛步騎一萬守汾水關。遣內史王誼監六軍,攻晉州城。帝屯於汾曲。齊王憲攻洪洞、永安二城,並拔之。是夜,虹見於晉州城上,首向南,尾入紫微宮,長十餘丈。帝每日自汾曲赴城下,親督戰,城中惶窘。庚午,齊行臺左丞侯子欽出降。壬申,齊晉州刺史崔景嵩守城北面,夜密遣使送款,上開府王軌率衆應之。未明,登城鼓譟,齊衆潰,遂克晉州,擒其城主特進、開府、海昌王尉相貴,俘甲士八千人,送關中。

甲戌,以上開府樑士彥爲晉州刺史,加授大將軍,留精兵一萬以鎮之。又遣諸軍徇齊諸城鎮,並相次降款。

十一月己卯,齊主自幷州率衆來援。帝以其兵新集,且避之,乃詔諸軍班師,遣齊王憲爲後拒。是日,齊主至晉州,憲不與戰,引軍度汾。齊主遂圍晉州,晝夜攻之。齊王憲屯諸軍於涑水,爲晉州聲援。河東地震。癸巳,至自東伐。獻俘於太廟。甲午,詔曰 :“僞齊違信背約,惡稔禍盈,是以親總六師,問罪汾、晉。

兵威所及,莫不摧殄,賊衆危惶,烏棲自固。暨元戎反旆,方來聚結,遊魂境首,尚敢趑趄。朕今更率諸軍,應機除剪。”丙申,放齊諸城鎮降人還。丁酉,帝發京師。壬寅,度河,與諸軍合。

十二月戊申,次於晉州。初,齊攻晉州,恐王師卒至,於城南穿塹,自喬山屬於汾水。庚戌,帝帥諸軍八萬人,置陣東西二十餘里。帝乘常御馬,從數人巡陣處分,所至輒呼主帥姓名以慰勉之。將士感見知之恩,各思自厲。將戰,有司請換馬。帝曰 :“朕獨乘良馬何所之?”齊主亦於塹北列陣。申後,齊人填塹南引。帝大喜,勒諸軍擊之,齊人便退。齊主與其麾下數十騎走還幷州。齊衆大潰,軍資甲仗,數百里間,委棄山積。辛亥,帝幸晉州,仍率諸軍追齊主。諸將固請還師,帝曰:“縱敵患生。卿等若疑,朕將獨往 。”諸將不敢言。甲寅,齊主遣其丞相高阿那肱守高壁。帝麾軍直進,那肱望風退散。丙辰,師次介休,齊將韓建業舉城降,以爲上柱國,封郇國公。丁巳,大軍次幷州,齊主留其從兄安德王延宗守幷州,自將輕騎走鄴。

是日,詔〔齊王公以下〕曰:

〔夫樹之以君,司牧黔首,蓋以除其苛慝,恤其患害。朕君臨萬國,志清四海,思濟一世之人,寘之仁壽之域。嗟彼齊趙,獨爲匪民,乃睠東顧,載深長想。僞主涼德早聞,醜聲夙着,酒色是耽,盤遊是悅。閹豎居阿衡之任,胡〕人寄喉脣之重。棟樑骨鯁,翦爲仇讎;狐、趙緒餘,降成皁隸。民不見德,唯虐是聞。朕懷茲漏網,置之度外,正欲各靜封疆,共紓民瘼故也。 爾之主相,曾不是思,欲構厲階,反貽其梗。我之率土,鹹求倳刃,帷幄獻兼弱之謀,爪牙奮干戈之勇,贏糧坐甲,若赴私讎。是以一鼓而定晉州,再舉而摧逋醜。僞丞相高阿那肱驅逼餘燼,竊據高壁;僞定南王韓建業作守介休,規相抗擬。聊示兵威,應時崩潰,那肱則單馬宵遁,建業則面縛軍和,爾之逃卒,所知見也。

若其懷遠以德,則爾難以德綏;處鄰以義,則爾難以義服。且天與不取,道家所忌,攻昧侮亡,兵之上術。朕今親馭羣雄,長驅宇內,六軍舒旆,萬隊啓行。勢與雷電爭威,氣逐風雲齊舉。王師所次,已達近郊,望歲之民,室家相慶,來蘇之後,思副厥誠。僞主若妙盡人謀,深達天命,牽羊道左,銜璧轅門,當惠以焚櫬之恩,待以列侯之禮。僞將相王公已下,衣冠士民之族,如有深識事宜,建功立效,官榮爵賞,各有加隆。若下愚不移,守迷莫改,則委之執憲,以正刑書。嗟爾庶士,胡寧自棄。或我之將卒,逃彼逆朝,無問貴賤,皆從盪滌。善求多福,無貽後悔。璽書所至,鹹使聞知。

自是齊之將帥,降者相繼。封其特進、開府賀拔伏恩爲郜國公,其餘官爵各有差。

戊午,高延宗僭即僞位,改年德昌。己未,軍次幷州。庚申,延宗擁兵四萬出城抗拒,帝率諸軍合戰,齊人退,帝乘勝逐北,率千餘騎入東門,詔諸軍繞城置陣。至夜,延宗率其衆排陣而前,城中軍卻,人相蹂踐,大爲延宗所敗,死傷略盡。齊人慾閉門,以閽下積屍,扉不得闔。帝從數騎,崎嶇危險,僅得出門。

至明,率諸軍更戰,大破之,擒延宗,幷州平。壬戌,詔曰:

昔天厭水運,龍戰於野,兩京圮隔,四紀於茲。朕垂拱巖廊,君臨宇縣,相邠民於海內,混楚弓於天下,一物失所,有若推溝。方欲德綏未服,義徵不譓。

僞主高緯,放命燕齊,怠慢典刑,俶擾天紀,加以背惠怒鄰,棄信忘義。朕應天從物,伐罪弔民,一鼓而蕩平陽,再舉而摧勍敵。僞署王公,相繼道左。高緯智窮數屈,逃竄草間。僞安德王高延宗擾攘之間,遂竊名號,與僞齊昌王莫多婁敬顯等,收合餘燼,背城抗敵。王威既振,魚潰鳥離,破竹更難,建瓴非易,延宗衆散,解甲軍門。根本既傾,枝葉自霣,幽青海岱,折簡而來,冀北河南,傳檄可定。八紘共貫,六合同風,方當偃伯靈臺,休牛桃塞,無疆之慶,非獨在餘。

漢皇約法,除其苛政,姬王輕典,刑彼新邦。思覃惠澤,被之率土,新舊臣民,皆從盪滌。可大赦天下。高緯及王公以下,若釋然歸順,鹹許自新。諸亡入僞朝,亦從寬宥。官榮次序,依例無失。其齊僞制令,即宜削除。鄒魯縉紳,幽並騎士,一介可稱,並宜銓錄。百年去殺,雖或難希,期月有成,庶幾可勉。 丙寅,出齊宮中金銀寶器珠翠麗服及宮女二千人,班賜將士。以柱國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杞國公亮、樑國公侯莫陳芮、庸國公王謙、北平公寇紹、鄭國公達奚震併爲上柱國。封齊王憲子安城郡公質爲河間王,大將軍廣化公丘崇爲潞國公,神水公姬願爲原國公,廣業公尉遲運爲盧國公。諸有功者,封授各有差。

癸酉,帝率六軍趣鄴。以上柱國、陳王純爲幷州總管。

六年春正月乙亥,齊主傳位於其太子恆,改年承光,自號爲太上皇。壬辰,帝至鄴。齊主先於城外掘塹豎柵。癸巳,帝率諸軍圍之,齊人拒守,諸軍奮擊,大破之,遂平鄴。齊主先送其母並妻子於青州,及城陷,乃率數十騎走青州。遣大將軍尉遲勤率二千騎追之。是戰也,於陣獲其齊昌王莫多婁敬顯。帝責之曰:

“汝有死罪者三:前從並走鄴,攜妾棄母,是不孝;外爲僞主戮力,內實通啓於朕,是不忠;送款之後,猶持兩端,是不信。如此用懷,不死何待 。”遂斬之。

是日,西方有聲如雷者一。

甲午,帝入鄴城。齊任城王湝先在冀州,齊主至河,遣其侍中斛律孝卿送傳國璽禪位於湝。孝卿未達,被執送鄴。詔去年大赦班宣未及之處,皆從赦例。封齊開府、洛州刺史獨孤永業爲應國公。丙申,以上柱國、越王盛爲相州總管。己亥,詔曰 :“自晉州大陣至於平鄴,身殞戰場者,其子即授父本官。”尉遲勤擒齊主及其太子恆於青州。

庚子,詔曰 :“僞齊之末,奸佞擅權,濫罰淫刑,動掛羅網,僞右丞相、咸陽王故斛律明月,僞侍中、特進、開府故崔季舒等七人,或功高獲罪,或直言見誅。朕兵以義動,翦除兇暴,表閭封墓,事切下車。宜追贈諡,並窆措。其見存子孫,各隨蔭敘錄。家口田宅沒官者,並還之。”

辛丑,詔曰 :“僞齊叛渙,竊有漳濱,世縱淫風,事窮雕飾。或穿池運石,爲山學海;或層臺累構,概日凌雲。以暴亂之心,極奢侈之事,有一於此,未或弗亡。朕菲食薄衣,以弘風教,追念生民之費,尚想力役之勞。方當易茲弊俗,率歸節儉。其東山、南園及三臺可並毀撤。瓦木諸物,凡入用者,盡賜下民。山園之田,各還本主。”

二月丙午,論定諸軍功勳,置酒於齊太極殿,會軍士以上,班賜有差。丁未,齊主至,帝降自阼階,以賓主之禮相見。高湝在冀州擁兵未下,遣上柱國、齊王憲與柱國、隨公楊堅率軍討平之。齊定州刺史、范陽王高紹義叛入突厥。齊諸行臺州鎮悉降,關東平。合州五十五,郡一百六十二,縣三百八十五,戶三百三十萬二千五百二十八,口二千萬六千(六)百八十六。乃於河陽、幽、青、南兗、豫、徐、北朔、定並置總管府,相、並二總管各置宮及六府官。

癸丑,詔曰 :“無侮煢獨,事顯前書;哀彼矜人,惠流往訓。僞齊末政,昏虐寔繁,災甚滔天,毒流比屋。無罪無辜,系虜三軍之手;不飲不食,僵仆九逵之門。朕爲民父母,職養黎人,念甚泣辜,誠深罪己。除其苛政,事屬改張,宜加寬宥,兼行賑恤。自僞武平三年以來,河南諸州之民,僞齊被掠爲奴婢者,不問官私 ,並宜放免。其住在淮南者,亦即聽還 ,願(往)〔住〕淮北者,可隨便安置。其有癃殘孤老,飢餒絕食,不能自存者,仰刺史守令及親民長司,躬自檢校。無親屬者,所在給其衣食,務使存濟。”

乙卯,帝自鄴還京。丙辰,以柱國、隨公楊堅爲定州總管。

三月壬午,詔山東諸州,各舉明經幹治者二人。若奇才異術,卓爾不羣者,弗拘多少。

夏四月乙巳,至自東伐。列齊主於前,其王公等並從,車轝旗幟及器物以次陳於其後。大駕布六軍,備凱樂,獻俘於太廟。京邑觀者皆稱萬歲。戊申,封齊主爲溫國公。庚戌,大會羣臣及諸蕃客於露寢。乙卯,廢蒲、陝、涇、寧四州總管。己巳,祠太廟。詔曰 :“東夏既平,王道初被,齊氏弊政,餘風未殄。朕劬勞萬機,念存康濟。恐清淨之志,未形四海,下民疾苦,不能上達,寢興軫慮,用切於懷。宜分遣使人,巡方撫慰,觀風省俗,宣揚治道。有司明立條科,務在弘益。”五月丁丑,以柱國、譙王儉爲大冢宰。庚辰,以上柱國杞國公亮爲大司徒,鄭國公達奚震爲大宗伯,樑國公侯莫陳芮爲大司馬,柱國應國公獨孤永業爲大司寇,鄖國公韋孝寬爲大司空。辛巳,大醮於正武殿,以報功也。己丑,祠方丘。

詔曰 :“朕欽承丕緒,寢興寅畏,惡衣菲食,貴昭儉約。上棟下宇,土階茅屋,猶恐居之者逸,作之者勞,詎可廣廈高堂,肆其嗜慾。往者,冢臣專任,制度有違,正殿別寢,事窮壯麗。非直雕牆峻宇,深戒前王,而締構弘敞,有踰清廟。

不軌不物,何以示後。兼東夏初平,民未見德,率先海內,宜自朕始。其露寢、會義、崇信、含仁、雲和、思齊諸殿等,農隙之時,悉可毀撤。雕斲之物,並賜貧民。繕造之宜,務從卑樸。”癸巳,行幸雲陽宮。戊戌,詔曰:“京師宮殿,已從撤毀。並、鄴二所,華侈過度,誠復作之非我,豈容因而弗革。諸堂殿壯麗,並宜除蕩,甍宇雜物,分賜窮民。三農之隙,別漸營構,止蔽風雨,務在卑狹。”.

庚子,陳遣使來聘。是月,青城門無故自崩。

六月丁未,至自雲陽宮。辛亥,御正武殿錄囚徒。癸亥,於河州雞鳴防置旭州,甘鬆防置芳州,廣州防置弘州。甲子,帝東巡。丁卯,詔曰 :“同姓百世,婚姻不通,蓋惟重別,周道然也。而娶妻買妾,有納母氏之族,雖曰異宗,猶爲混雜。自今以後,悉不得娶母同姓,以爲〔妻〕妾。其已定未成者,即令改聘。”

秋七月己卯,封齊王憲第四子廣都公負爲莒國公,紹莒莊公洛生後。癸未,應州獻芝草。丙戌,行幸洛州。己丑,詔山東諸州舉有才者,上縣六人,中縣五人,下縣四人,赴行在所,共論治政得失。戊戌,以上柱國、庸公王謙爲益州總管。八月壬寅,議定權衡度量,頒於天下。其不依新式者,悉追停。詔曰 :“以刑止刑,世輕世重。罪不及嗣,皆有定科。雜役之徒,獨異常憲,一從罪配,百世不免。罰既無窮,刑何以措。道有沿革,宜從寬典。凡諸雜戶,悉放爲民。配雜之科,因之永削 。”甲子,鄭州獻九尾狐,皮肉銷盡,骨體猶具。帝曰 :“瑞應之來,必昭有德。若使五品時敘,四海和平,家識孝慈,人知禮讓,乃能致此。今無其時,恐非實錄 。”乃命焚之。

九月壬申,以柱國鄧國公竇熾、申國公李穆併爲上柱國。戊寅,初令民庶已上,唯聽衣綢、綿綢、絲布、圓綾、紗、絹、綃、葛、布等九種,餘悉停斷。朝祭之服,不拘此例。甲申,絳州獻白雀。壬辰,詔東土諸州儒生,明一經已上,並舉送,州郡以禮發遣。癸卯,封上大將軍、上黃公王軌爲郯國公。吐谷渾遣使獻方物。

冬十月戊申,行幸鄴宮,戊午,改葬德皇帝於冀州。帝服緦,哭於太極殿,百官素服哭。是月,誅溫國公高緯。

十一月庚午,百濟遣使獻方物。壬申,封皇子充爲道王,兌爲蔡王。癸酉,陳將吳明徹侵呂梁,徐州總管樑士彥出軍與戰,不利,退守徐州。遣上大將軍、郯國公王軌率師討之。是月,稽胡反,遣齊王憲率軍討平之。

詔自永熙三年七月已來,去年十月已前,東土之民,被抄略在化內爲奴婢者;及平江陵之後,良人沒爲奴婢者:並宜放免。所在附籍,一同民伍。若舊主人猶須共居,聽留爲部曲及客女。 詔曰 :“正位於中,有聖通典。質文相革,損益不同。五帝則四星之象,三王制六宮之數。劉、曹已降,等列彌繁,選擇遍於生民,命秩方於庶職。椒房丹地,有衆如雲。本由嗜慾之情,非關風化之義。朕運當澆季,思復古始,無容廣集子女,屯聚宮掖。弘贊後庭,事從約簡。可置妃二人,世婦三人,御妻三人,自茲以外,悉宜減省。”己亥晦,日有蝕之。

初行刑書要制。持杖羣強盜一匹以上,不持杖羣強盜五匹以上,監臨主掌自盜二十匹以上,小盜及詐僞請官物三十匹以上,正長隱五戶及十丁以上、隱地三頃以上者,至死。刑書所不載者,自依律科。

十二月戊午,吐谷渾遣使獻方物。己未,東壽陽土人反,率衆五千襲幷州城,刺史東平公宇文神舉破平之。庚申,行幸幷州宮。移幷州軍人四萬戶於關中。丙寅,以柱國、滕王逌爲河陽總管。丁卯,以柱國、隨國公楊堅爲南兗州總管,上柱國、申國公李穆爲幷州總管。戊辰,廢幷州宮及六府。是月,北營州刺史高寶寧據州反。

宣政元年春正月癸酉,吐谷渾僞趙王他婁屯來降。壬午,行幸鄴宮。分相州廣平郡置洺州,清河郡置貝州,黎陽郡置黎州,汲郡置衛州;分定州常山郡置恆州;分幷州上黨郡置潞州。辛卯,行幸懷州。癸巳,幸洛州。詔於懷州置宮。

二月甲辰,柱國、大冢宰譙王儉薨。丁巳,帝至自東巡。

乙丑,以上柱國越王盛爲大冢宰,陳王純爲雍州牧。

三月戊辰,於蒲州置宮。廢同州及長春二宮。壬申,突厥遣使獻方物。甲戌,初服常冠。以皁紗爲之,加簪而不施纓導,其制若今之折角巾也。上大將軍、郯國公王軌破陳師於呂梁,擒其將吳明徹等,俘斬三萬餘人。丁亥,詔 :“柱國故豆盧寧徵江南武陵、南平等郡,所有民庶爲人奴婢者,悉依江陵放免。”壬辰,改元。

夏四月壬子,初令遭父母喪者,聽終制。庚申,突厥入寇幽州,殺掠吏民。

議將討之。

五月己丑,帝總戎北伐。遣柱國原公姬願、東平公宇文神舉等率軍,五道俱入。發關中公私驢馬,悉從軍。癸巳,帝不豫,止於雲陽宮。丙申,詔停諸軍事。

六月丁酉,帝疾甚,還京。其夜,崩於乘輿。時年三十六。遺詔曰:

人肖形天地,稟質五常,修短之期,莫非命也。朕君臨宇縣,十有九年,未能使百姓安樂,刑措罔用,所以昧旦求衣,分宵忘寢。昔魏室將季,海內分崩,太祖扶危翼傾,肇開王業。燕趙榛蕪,久竊名號。朕上述先志,下順民心,遂與王公將帥,共平東夏。雖復妖氛蕩定,而民勞未康。每一念此,如臨冰谷。將欲包舉六合,混同文軌。今遘疾大漸,氣力稍微,有志不申,以此嘆息。天下事重,萬機不易。王公以下,爰及庶僚,宜輔導太子,副朕遺意。令上不負太祖,下無失爲臣。朕雖瞑目九泉,無所復恨。朕平生居處,每存菲薄,非直以訓子孫,亦乃本心所好。喪事資用,須使儉而合禮,墓而不墳,自古通典。隨吉即葬,葬訖公除。四方士庶,各三日哭。妃嬪以下無子者,悉放還家。諡曰武皇帝,廟稱高祖。

己未,葬於孝陵。

帝沉毅有智謀。初以晉公護專權,常自晦跡,人莫測其深淺。及誅護之後,始親萬機。克己勵精,聽覽不怠。用法嚴整,多所罪殺。號令懇惻,唯屬意於政。羣下畏服,莫不肅然。性既明察,少於恩惠。凡布懷立行,皆欲踰越古人。身衣布袍,寢布被,無金寶之飾,諸宮殿華綺者,皆撤毀之,改爲土階數尺,不施櫨栱。其雕文刻鏤,錦繡纂組,一皆禁斷。後宮嬪御,不過十餘人。勞謙接下,自強不息。以海內未康,銳情教習。至於校兵閱武,步行山谷,履涉勤苦,皆人所不堪。平齊之役,見軍士有跣行者,帝親脫靴以賜之。每宴會將士,必自執杯勸酒,或手付賜物。至於征伐之處,躬在行陣。性又果決,能斷大事。故能得士卒死力,以弱制強。破齊之後,遂欲窮兵極武,平突厥,定江南,一二年間,必使天下一統,此其志也。

史臣曰:自東西否隔,二國爭強,戎馬生郊,干戈日用,兵連禍結,力敵勢均,疆埸之事,一彼一此。高祖纘業,未親萬機,慮遠謀深,以蒙養正。及英威電發,朝政惟新,內難既除,外略方始。乃苦心焦思,克己勵精,勞役爲士卒之先,居處同匹夫之儉。修富民之政,務強兵之術,乘讎人之有釁,順大道而推亡。

五年之間,大勳斯集。攄祖宗之宿憤,拯東夏之阽危,盛矣哉,其有成功者也。

若使翌日之瘳無爽,經營之志獲申,黷武窮兵,雖見譏於良史,雄圖遠略,足方駕於前王者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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