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伦敦落魄记第一章


  巴黎,金鸡街,早上七点钟。街上响起一连串大吵大闹的声音,怒气冲冲,又沙又哑。蒙塞太太,我所住旅馆对面另一家小旅馆的老板娘,走出来站在人行道上向三楼的某个房客喊话。她的赤脚勉强塞在木鞋里,花白的头发披散着。

  蒙塞太太:“贱货!贱货!别把臭虫按死到墙纸上,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你以为你把整个旅馆买下来了,呃?你就不能像别人一样扔到窗户外面?婊子,贱货!”

  三楼的女人:“母牛!”

  话音刚落,街两边的窗户都猛地打开,响起七嘴八舌的喊叫声,半条街上的人都加入了争吵。十分钟后,在听到一队骑兵骑马经过时,人们一下子全住了口,不再喊叫,而是看骑兵。

  我勾勒出这副情景,只是为了略表金鸡街的韵味,倒不是说那里除了吵架就没别的——话虽如此,我们还是几乎每天早上都少不了听到上述那种吵闹,说来就来,至少会有一场。吵架声,街头小贩有气无力的叫卖声,在鹅卵石街道上抢橘子皮的小孩儿的大呼小叫声,还有垃圾车的酸臭味,这些构成了这条街的氛围。

  这条街很窄——一道峡谷,两边都是高大而丑陋的房子,奇特地互相凑着,像是正要塌掉,却全被定了形。这些房子都是旅馆,房客住得满当当的,主要是波兰人、阿拉伯人和意大利人。旅馆楼底是小酒馆,可以花相当于一先令的钱买醉。星期六晚上,这一带的男性居民中有三分之一都会醉掉。会为了女人打架,住在最廉价旅馆里的阿拉伯苦力经常莫名其妙地结仇,用椅子来解决,偶尔还用上左轮手,现在应该把枪。夜里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只敢两个一块儿来。这是个闹哄哄的地方,然而在这一片喧嚣和污秽中,还住着常见的品行端正的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店主、面包师和洗衣妇等诸如此类的人,不惹事生非,埋头发着小财。这是一处很具代表性的巴黎贫民窟。

  我所住的旅馆名叫三雀旅馆,五层楼,用木板隔成了四十个房间,里面光线阴暗,处处摇摇晃晃,拥挤不堪。房间小,而且脏得不可收拾,因为没请清洁女工,老板娘F太太也根本没时间打扫。墙壁极薄,只比火柴盒厚一点儿,为了遮住缝隙,墙上用粉红色纸糊了一层又一层,但是已经松脱,里头臭虫藏得密密麻麻。靠近天花板那里,整天有长长的臭虫队伍在行进,像是一队队士兵。夜里就下来了,饿死鬼一般,让人不得不每隔几个钟头就起来对它们大开杀戒。有时臭虫闹得太厉害,房客会点硫黄把臭虫熏到隔壁,这样一来,隔壁的也会以牙还牙地用硫黄熏他的房间,把臭虫再赶回来。这地方脏是脏,不过有点家的味道,因为F太太跟她丈夫都是好人。房租为每周三十到五十法郎不等。

  房客全住不久,主要是外国人,他们来的时候经常连行李也没有,待上一周就又不知所踪。干什么的都有——鞋匠,泥水匠,石匠,苦力,学生,妓女,捡破烂的。有的一贫如洗。一间阁楼上住了个保加利亚学生,他制作销往美国市场的漂亮鞋子。每天六点到十二点,他坐在床上做十二双鞋子,挣三十五法郎,剩下的时间去巴黎大学听课。他学习是想担任圣职,神学课本反扣在他屋里的地板上,那里到处都是皮革。另外一个房间里住着一个俄两天它都区别国女人和她那位自称艺术家的儿子,当妈的每天干十六个钟头的活,织补袜子,每双挣二十五生丁,儿子衣冠楚楚地在蒙巴纳斯区的咖啡馆消磨时间。有个房间租给了两个房客,一个是白班工人,另外一个上夜班。还有个房间里住着一个寡妇,跟两个已经成年的女儿睡在同一张床上,两个女儿都得了肺结核。

  这个旅馆里有一些古怪角色。巴黎的贫民窟是个怪人成堆的地方,他们已经陷入人生那孤独、半已狂乱的轨道,不再努力去过上正常或者体面的生活。贫困把他们从一般的行为标准中解脱出来,正如金钱把人们从工作中解脱出来。我们的旅馆里,有些房客的稀奇古怪生活难以用笔墨形容。

  比如罗吉耶夫妇,这对夫妇年纪又老,穿得又破,五短身材,他们从事的行当很特别。他们经常在圣米歇尔大道卖明信片,特别之处在于把明信片密封起来像春宫画那样卖,实际上是卢瓦尔河畔的城堡照片,等到买主发现就为时已晚,自然也从来不会投诉。罗吉耶夫妇每周挣一百法郎左右,他们精打细算,勉强一直过着半饥半醉的生活。他们的房间臭得从楼下那层就能闻到。听F太太说,罗吉耶夫妇俩人都是四年没换过衣服。

  要么说说亨利吧,他在下水道里干活,是个郁郁寡欢的高个子,一头卷发,穿着下水道工人的高腰靴,样子很浪漫。亨利的怪异之处,在于除了工作时所需,其余时间不说话,真的是一连好几天不说话。仅仅一年前,他还是个私家司机,雇主不错,他在攒钱。有一天,他恋爱了,那个女孩拒绝他时,他发脾气踢她。这么一踢,女孩死心塌地爱上了亨利,两人同居两周,花了亨利两千法郎。后来女孩红杏出墙,亨利拿刀攮了她的上臂,被关了半年。女孩挨了一刀后,比以前更爱亨利了,两人冰释前嫌,商量好等亨利出狱后就去买辆出租车,两人结婚,安定下来过日子。可是两周后,女孩再次红杏出墙,亨利出狱时,她已有孕在身。亨利这次没攮她,而是把存款全提出来大喝特喝,结果又被关了一个月,后来他就去干下水道的活了。根本别指望能从亨利的嘴里掏出什么话,你问他为什么要在下水道里干活,他从来不回答,只是叉着手腕示意手铐,还猛地把头往南边扭,那是监狱的方向。好像一天之内,厄运就把他变成了一个弱智。

  要么说说R吧。他是个英国人,一年里有半年时间跟他父母住在普特尼,半年住在法洗衣粉放在红国。他在法洗衣粉放在红国时,每天喝四升葡萄酒,星期六喝六升。他最远去过亚速尔群岛,因为那里的葡萄酒比欧洲任何地方都便宜。他这个人温文尔雅,从来没见过他大声嚷或者喜欢跟人吵架,也从来没有清醒的时候。他会在床上一直躺到中午,然后从那时起一直到半夜,他坐在小酒馆里常坐的角落,安安静静、不慌不忙地灌酒。一边灌酒一边聊天,语气彬彬有礼,宛如女士,聊的是古董家具。这一带除了我,只有R是英国人。

  还有很多别的人,他们的古怪行径跟上述几位比起来不遑多让:罗马尼亚人朱尔先生,他有一只眼是假眼,却不肯承认,利穆赞来的石匠福莱克斯,吝嗇鬼鲁科勒——不过我还没去那儿他就死了——收卖破衣服的老洛朗,他经常照着口袋里装的一张纸片模仿自己的签名。谁有时间的话,给这些人立传会是件好玩的事。我试着描写我们这一带的人,并非仅仅出于好奇,而是因为他们都是故事的一部分。我所写的是贫困,在这带贫民窟,我头一次接触了贫困。贫民窟里一是脏,一是有奇奇怪怪的众生相,是关于贫困的第一堂直观教学课,也是我亲身经历的背景所在。因此,我想对那里的生活状况略述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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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乔治·奥威尔
类型:外国文学
总字数:5.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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