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事新談二十 李離自殺

  李離是晉文公的理獄官。有一次,他斷錯了案子,誤殺一人。他自己拘禁起來,以爲應死。文公道:“官有貴賤,罰有輕重。這是下吏的過失,並不是你的罪。”李離道:“我做了長官,並沒有讓高位給下吏們;我受了厚祿,也並沒有分利給下吏們。如今斷錯了案子,誤殺了人,倒要把罪過推到下吏身上去,實在不敢這末做。”因此,辭謝而不受文公的命令。文公遂道:“你便自己以爲有罪,那末,我也是有罪的麼?”李離道:“做理獄官的人有成法在那裏;錯刑了人,則當受刑;錯殺了人,則當受死。你以我能夠聽察微理,以決疑獄,故叫我做了理獄官。如今我斷錯了案子,以致誤殺了人,罪當死!”遂不受文公的命令,拿劍自殺而死。

——《史記》卷一百十九


這樣明白法律責任的人,勇於引咎自責的人,歷史上能有幾個?今日還有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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