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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青木关到歌乐山一带等处,在我所认识的文友中要算吴组缃先生为最阔绰。他养着一口小花猪。据说,这小动物的身价,值六百元!每次我去访组缃先生,必附带的向小花猪致敬,因为我与组缃先生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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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讨厌母鸡。不知怎样受了一点惊恐,听吧,它由前院嘎嘎到后院,由后院再嘎嘎到前院,没结没完,而并没有什么理由;讨厌!有的时候,它不这样乱叫,可是细声细气的,有什么心事似的,颤颤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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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刚住了几天,我已经感到乡间的确可喜。在这生活困难的时候,谁也恐怕不能不一开口就谈到钱;在乡间住,第一个好处是可以省下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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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观剧之前,务须伤风,以便在剧院内高声咳嗽,且随地吐痰。(二)入剧场务须携带甘蔗,桔柑,瓜子,花生,……以便弃皮满地,而重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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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幺”儿子。母亲在生我的时候已四十二岁了。我还不到两岁,父亲即去世。母亲没有乳,只给我打一点面糊吃。父亲去世后,家更穷了,天天吃棒子面与咸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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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看了不少青年朋友们写的小说。其中有很好的,也有很不好的。那些不好的,大概都犯了一个毛病,就是写得太慌忙。“世事多因忙里错”,作文章当然不是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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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中国内地的人民不会跳舞。因为不跳,歌谣音乐也就贫乏。礼乐之邦,于是,就很寂寞。,我明白了:恐怕“礼教之邦”一语比“礼乐之邦”还更切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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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写作者:(1)把长诗《剑北篇》写完。此篇已成二十八段,希望再写十二段,凑成四十段,于今年四月里全稿可以付印。(2)试写歌剧,拟请茅盾先生设计,由我去试写,合撰一小型的歌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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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小的征收局。九位职员,两三位工友。正屋中间,麻雀一桌。旁屋里,木床一张,灯枪俱全,略有薄雾。月收二百元左右,十一二位的薪资、赌金、烟费,都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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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静,故怕旅行。自然,到过的地方就不多了。到的地方少,看的东西自然也就少。就是对于兔儿爷这玩艺也没有看过多少种。稍为熟习的只有北方几座城:北平,天津,济南,和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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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罗成关。”二十三岁那一年的确是我的一关,几乎没有闯过去。从生理上,心理上,和什么什么理上看,这句俗话确是个值得注意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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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是我所爱读的月刊之一。每逢接到,我总要晚睡一两点钟,好把它读完;一向是爱早睡的,为心爱的东西也只好破例而不悔。《西风》的好处是,据我看,杂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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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人爱花草,爱猫狗。由一个中国人看呢,爱花草是理之当然,自要有钱有闲,种些花草几乎可与藏些图书相提并论,都是可以用“雅”字去形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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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期:准每月一日刊发,永不差日子。封面:素的与花的相间,半年素,半年花。素的是浅黄或乳白的纸,由有名的书家题字,只题刊名也好,再写上一首诗或几句散文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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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声明,我并不轻视为投稿而作文章的人,因为我自己便指着投稿挣饭吃。这,却挡不住我要说的话。投稿者可以就是文艺家,假若他的稿子有文艺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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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的事情自从去年秋天辞去了教职,就拿写稿子挣碗“粥”吃——“饭”是吃不上的。除了星期天和闹肚子的时候,天天总动动笔,多少不拘,反正得写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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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春本来就不长,还往往被狂风给七手八脚的刮了走。济南的桃李丁香与海棠什么的,差不多年年被黄风吹得一干二净,地暗天昏,落花与黄沙卷在一处,再睁眼时,春已过去了!记得有一回,正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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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干事邀我到这边来,原规定是大伙坐下吃点东西,教我说个五六分钟的话,所以我预备的材料,一点也不新奇。我以前作过小学教员,小学校长,还作过督学,所以我对小学教员的情形,都知道……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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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议说搬家,我就知道麻烦又来了。住着平安,不吵不闹,谁也不愿搬动。又不是光棍一条,搬起来也省事。既然称得起“家”,这至少起码是夫妇两个,往往彼此意见不合,先得开几次联席会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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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与作书各有困难。以此为业,都要受气。仿佛根本不是男儿大丈夫所当作的。借此升官发财,希望不多;专就吃饭而言,也得常杀杀裤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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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应以艺术为妻,实际上就是当一辈子光棍儿。在下闲暇无事,往往写些小说,虽一回还没自居过文艺家,却也感觉到家庭的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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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讲恋爱,讲革命,讲志愿,似乎天地之间,唯我独尊,简直想不到组织家庭——结婚既是爱的坟墓,家庭根本上是英雄好汉的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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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有妇女的聪明与本事,用不着我来操心替她们计划什么。再说呢,我这人刚直有余,聪明可差点,给男友作参谋,已往往欠妥;自己根本不是女子,给她们出主意,更非失败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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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友人从远道而来看我,已七八年没见面,谈起来所以非常高兴。一来二去,我问他有了几个小孩?他连连摇头,答以尚未有妻。他已三十五六,还作光棍儿,倒也有些意思;引起我的话来,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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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的文化里,相片的重要几乎胜过了音乐、图画与雕刻等等。在一个摩登的家庭里,没有留声机,没有名人字画,没有石的或铜的刻像,似乎还可以下得去;设若没几张相片,或一二相片本子,简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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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林语堂先生,头戴纱帽盔,上面两个大红丝线结子;遮目的是一对崂山水晶墨镜,完全接近自然,一点不合科学的制法。身上穿着一件宝蓝团龙老纱大衫,铜钮扣,没有领子——因为反对洋服的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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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见过的鬼都是鼻眼俱全,带着腿儿,白天在街上蹓跶的。夜间出来活动的鬼,还未曾遇到过;不是他们的过错,而是因为我不敢走黑道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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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是我最忙的时候。有十年了吧,我没有歇过夏。平均的算来,过去的十年中,每年写出一本十万字上下的小说,都是在暑假里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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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年已过了半个月,旧新年还差着十来天。两对付着,用“新年试笔”,大概还是免不了“过犹不及”。这可也真无法!一九三六来到,我不敢施礼向前,道完新禧,赶紧拿笔;我等着炮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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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笔头已生了锈,因为粉笔老不离手。拿粉笔不是个好营生,自误误人是良心话,而良心扭不过薪水去。钢笔多么有意思:黑黑的管,尖尖的头,既没粉末,又不累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