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珠成了说唱艺人之后,同时也还是一个羊倌,还是个孝顺儿子。他和阿妈不识字。每次邮递员把汇款单交给他时,都告诉他简短附言栏上写着的话,诸如:阿妈买点好吃的,别舍不得花钱∣∣我在这挺好的,部队番号保密,不要回信了∣∣我现在是班长了--我现在是排长了--我现在是连长了--我还在开车--部队任务紧,请阿妈原谅我不能回家探望云云。顿珠每次都一字不误地记下来转述给阿妈。阿妈挺知足的,娘俩也就不用多惦记了。
尼姆的事顿珠是否多想过,不得而知。大概只有顿珠知道顿月和尼姆有恋情,然而这不能使顿珠因此就认定尼姆的私生子就是弟弟顿月的。牧羊汉子顿珠不可能潜心计算尼姆生产距顿月离家整整九个月,他知道的简单事实是尼姆在顿月走后很久生了一个私孩子,谁知道是哪个的野种呢?另一个人所共知的事实,是尼姆的阿爸因此把尼姆赶出去了。她阿爸咒她,骂她,到死也没原谅她(他是在某个上午在自己的帐蓬里被邻人发现的,身子硬了,仍然带着酒气)。顿珠还知道那个从不说话的男孩子从熊掌下脱生的故事,那孩子有五六岁了,长得粗大笨拙。尼姆赶着羊群出去的时候,这孩子总是拽住某只大羊的尾巴跟上去。与孩子为伴的只有牧羊犬、羊和鹰或者其他鸟儿。这些顿珠都是知道的。
现在,就是白天放牧的时候,仍然有人凑在顿珠的羊群附近,听顿珠说唱那些又古老又亲切又悲壮的故事。时间久了。再没有人问顿珠是怎么学会的,跟谁学会的;顿珠的关于格萨尔王的故事,自然而然地成了这里的藏族牧民们自古以来的生活的有机部分。
如果顿珠不健忘的话,他肯定记得顿月走前的晚上那些愉快的憧憬。如果他富于联想,有足够的浪漫气,他肯定会设想在过去的这些年头里,弟弟顿月开着汽车不止一次地去到成都、西安、北京和上海这些地方。开始带着一班人,后来是一个排。现在是一个整连,幸运的顿月啊!顿月应该看了几百场演出了吧?有内地的,也有拉萨的,他一定不会错过任何机会的。顿珠最知道弟弟了。
也许顿月已经跑遍全藏了。日喀则,阿里,拉萨,山南。对了,还有昌都。他追过大群的黄羊吗?一定追过的,就是轧了千把只也说不定,他是个多么好玩的家伙呵。
还有,为了到各地开眼界,顿珠想顿月肯定会把什么地理课重新好好学一学。顿月是个肯学习肯动脑筋的,顿珠知道自己不如弟弟。
现在顿珠和从前一样,利用闲暇到处拣牛粪,到处弄柴草,从老远老远的地方往回背。顿珠一定还记得弟弟的许诺,等着弟弟开汽车回来,带他到西山西面老远的大林子里拉满车的干树枝干叶子回来。那里是太远了,乡亲们没有一个人到过那呢。
还有,顿珠是喜欢看电影的,他是否同时期待着弟弟开车送他到拉萨看电影呢?
也许吧,什么都是可能的。
然而∣∣
尼姆呢?顿月走前讲的关于尼姆那些话?顿珠并不健忘,他记得,全记得,那么
我不知道那么后面该是什么,删节号?或者一些可以连缀上下文的文字?我不知道,我找不到合适的东西,因为结果大出我的意料。我尤其不知道该用什么伦理道德标准去衡量这个结果。问题明摆着清楚。顿月对于尼姆是失踪了,对于顿珠正在纵横驰骋于自我想像。尼姆对于顿珠,是某个野孩子的母亲(她早已不是弟弟顿月的恋人了),同时又是一个年龄相近的女人;尼姆不丑也不算老。就这些。
是这样,尼姆水葬了阿爸,之后在河边站了半天半宿,据说她没有掉泪。周年过了,她找到顿珠,顿珠正在捡牛粪,冬天就要到了。没有人知道尼姆对顿珠说的什么,也许就是“跟我结婚吧”。或者“把我娶到家里去吧”这么简单又直接的一句话。尼姆好久没说一句话了,她一定不会讲更多的。我想。反正她和她那拽羊尾巴长大的不说话的儿子一起和顿珠家合了帐篷。真想知道顿珠的阿妈对这件事作何感想∣∣读者知道,那是她老人家的嫡生孙子,她该不会把孙子当成一个小野种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