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前面所說過的去推測,誰也能看出來,我不能老靠著裱糊的手藝掙飯吃。像逛廟會忽然遇上雨似的,年頭一變,大家就得往四散裡跑。在我這一輩子裡,我彷彿是走著下坡路,收不住腳。心裡越盼著天下太平,身子越往下出溜。這次的變動,不使人緩氣,一變好像就要變到底。這簡直不是變動,而是一陣狂風,把人糊糊塗塗的刮得不知上哪裡去了。在我小時候發財的行當與事情,許多許多都忽然走到絕處,永遠不再見面,彷彿掉在了大海裡頭似的。裱糊這一行雖然到如今還陰死巴活的始終沒完全斷了氣,可是大概也不會再有抬頭的一日了。我老早的就看出這個來。在那太平的年月,假若我願意的話,我滿可以開個小鋪,收兩個徒弟,安安頓頓的混兩頓飯吃。幸而我沒那麼辦。一年得不到一筆大活,只仗著糊一輛車或兩間屋子的頂棚什麼的,怎能吃飯呢?睜開眼看看,這十幾年了,可有過一筆體面的活?我得改行,我算是猜對了。
不過,這還不是我忽然改了行的唯一的原因。年頭兒的改變不是個人所能抵抗的,胳臂扭不過大腿去,跟年頭兒叫死勁簡直是自己找彆扭。可是,個人獨有的事往往來得更厲害,它能馬上教人瘋了。去投河覓井都不算新奇,不用說把自己的行業放下,而去幹些別的了。個人的事雖然很小,可是一加在個人身上便受不住;一個米粒很小,教螞蟻去搬運便很費力氣。個人的事也是如此。人活著是仗了一口氣,多咱有點事兒,把這口氣憋住,人就要抽風。人是多麼小的玩藝兒呢!
我的精明與和氣給我帶來背運。乍一聽這句話彷彿是不合情理,可是千真萬確,一點兒不假,假若這要不落在我自己身上,我也許不大相信天下會有這宗事。它竟自找到了我;在當時,我差不多真成了個瘋子。隔了這麼二三十年,現在想起那回事兒來,我滿可以微微一笑,彷彿想起一個故事來似的。現在我明白了個人的好處不必一定就有利於自己。一個人好,大家都好,這點好處才有用,正是如魚得水。一個人好,而大家並不都好,個人的好處也許就是讓他倒霉的禍根。精明和氣有什麼用呢!現在,我悟過這點理兒來,想起那件事不過點點頭,笑一笑罷了。在當時,我可真有點嚥不下去那口氣。那時候我還很年輕啊。
哪個年輕的人不愛漂亮呢?在我年輕的時候,給人家行人情或辦點事,我的打扮與氣派誰也不敢說我是個手藝人。在早年間,皮貨很貴,而且不准亂穿。如今晚的人,今天得了馬票或獎券,明天就可以穿上狐皮大衣,不管是個十五歲的孩子還是二十歲還沒刮過臉的小伙子。早年間可不行,年紀身份決定個人的服裝打扮。那年月,在馬褂或坎肩上安上一條灰鼠領子就彷彿是很漂亮闊氣。我老安著這麼條領子,馬褂與坎肩都是青大緞的──那時候的緞子也不怎麼那樣結實,一件馬褂至少也可以穿上十來年。在給人家糊棚頂的時候,我是個土鬼;回到家中一梳洗打扮,我立刻變成個漂亮小伙子。我不喜歡那個土鬼,所以更愛這個漂亮的青年。我的辮子又黑又長,腦門剃得怪光青亮,穿上帶灰鼠領子的緞子坎肩,我的確像個「人兒」!
一個漂亮小伙子所最怕的恐怕就是娶個醜八怪似的老婆吧。我早已有意無意的向老人們透了個口話:不娶倒沒什麼,要娶就得來個夠樣兒的。那時候,自然還不時行自由婚,可是已有男女兩造對相對看的辦法。要結婚的話,我得自己去相看,不能馬馬虎虎就憑媒人的花言巧語。
二十歲那年,我結了婚,我的妻比我小一歲。把她放在哪裡,她也得算個俏式俐落的小媳婦;在定婚以前,我親眼相看的呀。她美不美,我不敢說,我說她俏式俐落,因為這四個字就是我擇妻的標準;她要是不夠這四個字的格兒,當初我決不會點頭。在這四個字裡很可以見出我自己是怎樣的人來。那時候,我年輕,漂亮,作事麻利,所以我一定不能要個笨牛似的老婆。
這個婚姻不能說不是天配良緣。我倆都年輕,都俐落,都個子不高;在親友面前,我們像一對輕巧的陀螺似的,四面八方的轉動,招得那年歲大些的人們眼中要笑出一朵花來。我倆競爭著去在大家面前顯出個人的機警與口才,到處爭強好勝,只為教人誇獎一聲我們是一對最有出息的小夫婦。別人的誇獎增高了我倆彼此間的敬愛,頗有點英雄惜英雄,好漢愛好漢的勁兒。
我很快樂,說實話:我的老人沒掙下什麼財產,可是有一所兒房。我住著不用花租金的房子,院中有不少的樹木,簷前掛著一對黃鳥。我呢,有手藝,有人緣,有個可心的年輕女人。不快樂不是自找彆扭嗎?
對於我的妻,我簡直找不出什麼毛病來。不錯,有時候我覺得她有點太野;可是哪個俐落的小媳婦不爽快呢?她愛說話,因為她會說;她不大躲避男人,因為這正是作媳婦所應享的利益,特別是剛出嫁而有些本事的小媳婦,她自然願意把作姑娘時的靦腆收起一些,而大大方方的自居為「媳婦」。這點實在不能算作毛病。況且,她見了長輩又是那麼親熱體貼,慇勤的伺候,那麼她對年輕一點的人隨便一些也正是理之當然;她是爽快大方,所以對於年老的正像對於年少的,都願表示出親熱周到來。我沒因為她爽快而責備她過。
她有了孕,作了母親,她更好看了,也更大方了──我簡直的不忍再用那個「野」字!世界上還有比懷孕的少婦更可憐,年輕的母親更可愛的嗎?看她坐在門坎上,露著點胸,給小娃娃奶吃,我只能更愛她,而想不起責備她太不規矩。
到了二十四歲,我已有一兒一女。對於生兒養女,作丈夫的有什麼功勞呢!趕上高興,男子把娃娃抱起來,耍巴一回;其餘的苦處全是女人的。我不是個糊塗人,不必等誰告訴我才能明白這個。真的,生小孩,養育小孩,男人有時候想去幫忙也歸無用;不過,一個懂得點人事的人,自然該使作妻的痛快一些,自由一些;欺侮孕婦或一個年輕的母親,據我看,才真是混蛋呢!對於我的妻,自從有了小孩之後,我更放任了些;我認為這是當然的合理的。
再一說呢,夫婦是樹,兒女是花;有了花的樹才能顯出根兒深。一切猜忌,不放心,都應該減少,或者完全消滅;小孩子會把母親拴得結結實實的。所以,即使我覺得她有點野──真不願用這個臭字──我也不能不放心了,她是個母親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