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四簽名七 木桶的插曲





我坐着警察坐來的馬車送摩斯坦小姐回家。她是個天使一樣可愛的婦女,在危難之中,只要旁邊有比她更脆弱的人,她總是能夠保持鎮定的。當我去接她回去的時候,她還很有精神地安坐在驚恐的女管家身旁。可是她坐進車裏以後,經過了這一夜的離奇驚險,就再也忍耐不住了。先是暈倒,後來又嚶嚶地哭泣。事後她曾責備我說,那晚一路上我的態度未免太冷淡無情。可是她哪裏知道我當時內心的鬥爭和強自抑制的痛苦呢。正像我們在院中手握手的時節,我對她的同情和愛已經流露出來。我雖然飽經世故,若是沒有經過像這一晚的遭遇,我也難以認識到她那溫柔和勇敢的天性。在當時,有兩樁事使我難以開口:一是因爲她正在遭受困難,孤苦伶仃無依無靠,倘若冒昧向她求愛,未免是趁人之危;再說更使我爲難的就是,如果福爾摩斯真能破案,她得到寶物,就要變成鉅富,我這個半俸的醫師趁着這個和她親近的方便機會而向她求愛,這還能夠算是正大光明的事嗎?她會不會把我看成了一個粗鄙的淘金者?我不能叫她心裏產生這種不良的印象,這批阿格拉寶物實在是我們二人中間的障礙物啊。


差不多深夜兩點鐘我們纔到達西色爾.弗里斯特夫人的家中。僕役們早已入睡,可是弗里斯特夫人對摩斯坦小姐接到怪信這件事非常關心,所以她還坐在燈下等候着摩斯坦小姐,是她親自給我們開的門。她是一位中年婦人,舉止大方。她用胳臂親切地摟着摩斯坦小姐的腰,還像慈母般地溫言慰問着,真給我心中無限的快慰。可見摩斯坦小姐在這裏的身分顯然不是一個被僱用的人,而是一位受尊重的朋友。經介紹後,弗里斯特夫人誠懇地請我進去稍坐,並要求我告訴她今晚的奇遇,我只好向她解釋,我還有重要的使命,並且答應她今後一定要把案情的進展隨時前來報告。當我告辭登車以後,我存心回過頭去看了一眼,我彷彿看見她們兩個手拉手的端莊的身影立在臺階上,還隱約看見半開着的房門、從有色玻璃透出來的燈光、掛着的風雨表和光亮的樓梯扶手。在這種煩悶的時候,看見這麼一個寧靜的英國家庭的景象,心神也就暢快得多了。對於今晚所遭遇的事,我愈想愈覺得前途離奇黑暗。當馬車行駛在被煤氣路燈照着的寂靜的馬路上的時候,我重新回憶起這一連串的情節。已經搞清楚了的基本問題是:摩斯坦上尉的死,寄來的珠寶,報上的廣告和摩斯坦小姐所接的信。所有這些事件,我們都已大體明確了。但是這些事件竟將我們引向更深、更悽慘的、奧祕的境界裏去:印度的寶物,摩斯坦上尉行李中的怪圖,舒爾託少校臨死時的怪狀,寶物的發現和緊跟着就發生了的寶物發現者的被害,被害時的各種怪象,那些腳印,奇異的兇器,在一張紙上所發現和摩斯坦上尉的圖樣上相同的字。這可真是一串錯綜複雜的情節,除非有和福爾摩斯一樣的天賦奇才,平常的人簡直是束手無策,無法來找線索的。


品琴裏位於萊姆貝斯區盡頭,是一列窄小破舊的兩層樓房。我叫三號門叫了很久纔有人應聲。最後,在百葉窗後出現了燭光,從樓窗露出來一個人頭。


那個露出來的頭喊道:“滾開,醉鬼!你要是再嚷,我就放出四十三隻狗來咬你。”


我道:“你就放一隻狗出來吧,我就是爲這個來的。”


那聲音又嚷道:“快滾!我這袋子裏有一把錘子,你不躲開我就扔下去了!”


我又叫道:“我不要錘子,我只要一隻狗。”


謝爾曼喊道,“少廢話!站遠點兒。我數完一、二、三就往下扔錘子。”


我這才說:“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這句話真有不可思議的魔力,樓窗立即關上了,沒過一分鐘門也開了。謝爾曼先生是個瘦高個老頭兒,脖子上青筋暴露,駝背,還戴着藍光眼鏡。


他說:“福爾摩斯先生的朋友來到這裏永遠是受歡迎的。請裏邊坐,先生。小心那隻獾,它咬人呢。”他又向着一隻從籠子縫鑽出頭來有兩隻紅眼睛的鼬鼠喊道:“淘氣!淘氣!你不要抓這位先生呀。”又道,“先生不要害怕,這不過是隻蛇蜥蜴,它沒有毒牙,我是把它放在屋裏吃甲蟲的。您不要怪我方纔對您失禮,實在因爲常常有頑童跑到這兒來搗亂,把我吵起來。可是,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要什麼呢?”


“他要你的一隻狗。”


“啊!一定是透比。”


“不錯,就是透比。”


“透比就住在左邊第七個欄裏。”謝爾曼拿着蠟燭慢慢地在前面引路,走過他收集來的那些奇禽怪獸。我在朦朧閃爍的光線下,隱約看到每個角落裏都有閃閃的眼睛在偷偷地望着我們。就連我們頭上的架子上面也排列了很多野鳥,我們的聲音攪醒了它們的睡夢,它們懶懶地把重心從一隻爪換到另一隻爪上去。


透比是一隻外形醜陋的長毛垂耳的狗──是混血種。黃白兩色的毛,走起路來搖搖擺擺。我從謝爾曼手中拿了一塊糖餵過它以後,我們中間就樹立了友誼,它這才隨我上車。我回到櫻沼別墅的時候,皇宮的時鐘方纔打過三點。我發現那個做過拳擊手的麥克默多已被當做同謀,已經和舒爾託先生同被逮捕到警署去了。兩個警察把守着大門,我提出偵探的名字後,他們就讓我帶着狗進去了。


福爾摩斯正站在臺階上,兩手叉在衣袋裏,口裏銜着菸斗。


他道:“啊,你帶它來了!好狗,好狗!埃瑟爾尼.瓊斯已經走了。自從你走後,我們大吵了一陣。他不但把我們的朋友塞笛厄斯逮捕了,並且連守門的人、女管家和印度僕人全捉去了。除在樓上留了警長一人以外,這院子已是屬於咱們的了。請把狗留在這兒,咱們上樓去。”


我們把狗拴在門內的桌子腿上,就又重新上樓去了。房間裏的一切仍保持着以前的樣子,只是在死者身上蒙了一塊牀單。一個疲倦的警長斜靠在屋角里。


我的夥伴道:“警長,請把你的牛眼燈①借給我用一用。把這塊紙板替我係在脖子上,好讓它掛在胸前。謝謝你!現在我還要脫下靴子和襪子。華生,請你把靴襪帶下樓去,我現在要試一試攀登的本事。請你把這條手巾略蘸些木餾油,好了,蘸一點就成。請再同我到屋頂室來一趟。”


《注①牛眼燈是前面裝有圓形凸玻璃罩的警察使用的燈。》


我們從洞口爬了上去。福爾摩斯重新用燈照着灰塵上的腳印,說道:“請你特別注意這些腳印,你看出這裏有什麼特殊的情況沒有?”


我道:“這是一個孩子或者一個矮小婦人的腳印。”


“除了腳的大小以外,沒有別的了嗎?”


“好像和一般的都相同。”


“絕不相同。看這兒!這是灰塵裏的一隻右腳印,現在我在他旁邊印上一個我的光着腳的右腳印,你看看主要的區別在哪裏?”


“你的腳趾都併攏在一起,這個小腳印的五個指頭是分開的。”


“很對,說得正對,記住這一點。現在請你到那個吊窗前嗅一嗅窗上的木框。我站在這邊,因爲我拿着這條手巾呢。”


我依着去嗅,覺得有一股沖鼻的木餾油氣味。


“這是他臨走時用腳踩過的地方,如果你能辨得出來,透比辨別這氣味就更不成問題了。現在請你下樓,放開透比,等我下來。”


我下樓回到院裏的時候,福爾摩斯已經到了屋頂。他胸前掛着燈,好像一個大螢火蟲在屋頂上慢慢地爬行。到煙囪後面就不見了,後來又忽隱忽現地繞到後面去了。我就也轉到後面去,發現他正坐在房檐的一角上。


他喊道:“那兒是你麼,華生?”


“是我。”


“這就是那個人上下的地方,下面那個黑東西是什麼?”


“一隻水桶。”


“有蓋嗎?”


“有。”


“附近有梯子嗎?”


“沒有。”


“好混帳的東西!從這兒下來是最危險的了。可是他既然能夠從這兒爬上來,我就能從這兒跳下去。這個水管好像很堅固,隨他去吧,我下來了!”


一陣窸窸窣窣的腳的聲音,那燈光順着牆邊穩穩當當地降了下來,然後他輕輕一跳就落在桶上了,隨後又跳到了地上。


他一邊穿着靴襪一邊說道:“追尋這個人的足跡還算容易。一路上的瓦全都被他踩鬆了。他在急忙之中,遺漏下這個東西。按你們醫生的說法就是:它證實了我的診斷沒有錯。”


他拿給我看的東西是一個用有顏色的草編成的,同紙菸盒一般大小的口袋,外面裝着幾顆不值錢的小珠子,裏邊裝着六個黑色的木刺,一頭是尖的,一頭是圓的,和刺到巴索洛謬.舒爾託頭上的一樣。


他道:“這是危險的兇器,當心不要刺着你。我得到這個高興極了,因爲這可能是他全部的兇器。咱們兩人這纔可能免除被刺的危險。我寧願叫槍打我也不願中這個刺的毒。華生,你還有勇氣跑六英哩的路嗎?”


我答道:“沒有問題。”


“你的腿受得住嗎?”


“受得住。”


他把浸過木餾油的手巾放在透比的鼻子上說:“喂,透比!好透比!聞一聞這個,透比,聞一聞!”透比叉開多毛的腿站着鼻子向上翹着,好像釀酒家在品佳釀一般。福爾摩斯把手巾丟開了,在狗脖子上繫了一根堅實的繩子,牽着它到木桶下面。這隻狗立刻就不斷地發出高而顫抖的狂叫,把鼻子在地上嗅着,尾巴高聳着,跟蹤氣味一直往前奔去。我們拉着繩子,緊隨在後面。


這時,東方已漸發白,在灰色的寒光裏已能向遠處瞭望。我的背後是那所四方的大房子,窗裏黯然無光,光禿禿的高牆,慘淡孤獨地聳立在我們的身後。院裏散亂地堆着垃圾,灌木叢生,這悽慘的景況正好象徵着昨夜的慘案。


我們通過了院內錯雜的土丘土坑,到達了圍牆下面。透比跟着我們一路跑來,在牆的陰影裏焦急得汪汪地叫着,最後,我們來到了長着一棵小山毛櫸樹的牆角。較低的地方,磚縫已被磨損,磚的棱角被磨圓了,似乎是常被用作爬牆的下腳之處。福爾摩斯爬上去,從我手裏把狗接過去,又由另一面把它放了下去。


在我也爬上了牆頭的時候,他說道:“牆上還留有木腿人的一個手印,你看那留在白灰上的血跡。昨晚幸而沒有下雨,雖然隔了二十八小時,氣味還可以留在路上。”


當我們走過車馬絡繹不絕的倫敦馬路的時候,我心中未免懷疑,透比究竟能不能夠循着氣味追到兇手。可是透比毫不猶豫地嗅着地,搖搖擺擺向前奔去,因此不久我也就放心了。顯然這強烈的木餾油味比路上的其他氣味更爲強烈。


福爾摩斯道:“你不要認爲我只是依靠着在這個案子裏有一個人把腳踩進了化學藥品,才能夠破獲這個案子。我已經知道幾個另外的方法可以捕獲兇犯了。不過既然幸運之神把這個最方便的方法送到咱們的手裏,而咱們竟忽視了的話,那就是我的過失了。不過把一個需要有深奧的學問才能解決的問題簡單化了。從一個簡單的線索來破案,未免難於顯得出來我們的功績了。”


我道:“還是有不少功績呢。福爾摩斯,我覺得你在這個案子裏所使用的方法比在傑弗遜.侯波謀殺案裏所用的手法更是玄妙驚人,更是深奧而費解。舉例來說吧,你怎麼能毫無懷疑地形容那個裝木腿的人呢?”


“咳,老兄!這事本身就很簡單,我並不想誇張,整個情況是明明白白的。兩個負責指揮看守囚犯的部隊的軍官聽到了一件藏寶的祕密。一個叫做瓊諾贊.斯茂的英國人給他們畫了一張圖。你記得吧,這個名字就寫在摩斯坦上尉的圖上。他自己簽了名,還代他的同夥簽了名,這就是他們所謂的‘四個簽名’。這兩個軍官按照這個圖──或者是他們中間的一個人──覓得了寶物,帶回英國。我想像可能這個帶回寶物的人,對於當初約定的條件,有的沒有履行。那麼,爲什麼瓊諾贊.斯茂自己沒有拿到寶物呢?這個答案是顯而易見的。畫那張圖的日期,是摩斯坦和囚犯們接近的時候。瓊諾贊.斯茂所以沒有得到那寶物,是因爲他和他的同夥全都是囚犯,行動上不得自由。”


我道:“這個不過是揣測罷了。”


“並不盡然。這不僅僅是揣測,而是唯一合乎實情的假設。咱們且看一看這些假設和後來的事實如何地吻合吧。舒爾託少校攜帶寶物回國後,曾安居了幾年,可是有一天接到了印度寄來的一封信,就使他驚駭失措,這又是爲了什麼呢?”


“信上說:被他欺騙的囚犯們已經刑滿出獄了。”


“與其說是刑滿出獄,不如說是越獄逃出比較合理,因爲舒爾託少校知道他們的刑期。如果是刑滿出獄,他就不會驚慌失措了。他那時採取了什麼措施呢?他對裝木腿的人格外戒備。裝木腿的是一個白種人,因爲他曾開槍誤傷了一個裝木腿的英國商人。在圖上只有一個白種人的名字,其餘的全是印度人或回教徒的姓名,所以咱們就可以知道這個裝木腿的人就是瓊諾贊.斯茂了。你看這些理論是否有些主觀?”


“不然,很清楚,而且扼要。”


“好吧,現在咱們設身處地地站在瓊諾贊.斯茂的立場上來分析一下事實吧。他回到英國有兩個目的:一個是爲了獲得他應得的一份寶物,一個是向欺騙了他的人報仇。他找到了舒爾託的住處,還極有可能買通了他家裏的一個人。有一個叫拉爾.拉奧的僕人,咱們沒有見過,博恩斯通太太說他的品行惡劣。斯茂沒有找到藏寶物的地方,因爲除了少校自己和一個已死的忠實僕人以外,別人都不知道。這一天,斯茂忽然聽說少校病危,他恐怕藏寶的祕密將要和少校的屍體一同埋入黃土,所以盛怒之下,他冒着被守衛抓住的危險,跑到垂死的人的窗前。又因爲少校的兩個兒子正在牀前,所以沒有能夠進入屋裏。他對死者懷恨在心,當天晚上又重新進入屋裏,翻動文件,希望得到藏寶的線索。在失望之下,留了一張寫着四個簽名的紙條作爲表記。在他預作計畫的時候,無疑是準備把少校殺死後在屍旁留一個同樣的表記,表示這並不是一件普通的謀殺,而是爲了正義替同伴們報仇。像這樣希奇古怪的辦法是常見的,有時還可以指明兇犯的一些情況。這些你全都領會了嗎?”


“全很清楚。”


“可是瓊諾贊.斯茂還能怎麼辦呢?他只能暗地留心別人搜尋寶物的行動。可能他有時離開英國,有時回來探聽消息。當屋頂室和寶物被發現的時候,馬上就有人報告給他。這更加證明,他有內線是毫無疑問的了。瓊諾贊裝着木腿,要想爬上巴索洛謬.舒爾託家的高樓是絕對不可能的,所以他帶了一個古怪的同謀,讓他先爬上樓去。不意他的光腳踏了木餾油,因此才弄來了個透比,並使一個腳筋受傷的半俸軍官不得不跛着走了六英哩路。”


“那麼說,殺人的兇犯是那個同謀,而不是斯茂了。”


“是的。從斯茂在屋內頓足的情形來判斷,瓊諾贊還是很反對這樣乾的。他和巴索洛謬.舒爾託並沒有仇恨,至多把他的嘴塞上再捆起來就夠了。殺人須要抵命,他絕不肯以身試法的。沒想到他的同謀一時蠻性發作,竟用毒刺殺人。他已無法挽回,因此瓊諾贊.斯茂留下紙條,盜了寶物,便和同謀一同逃走了。這就是我所能推想出來的一些情況。至於他的相貌,當然從他在奇熱的安達曼島拘押了多年,可以知道他必然是中年而皮膚很黑的了。他的高矮從他步子的長短可以計算出來。他的臉上多須,這是塞笛厄斯.舒爾託從窗內親自見過的。此外大概沒有什麼遺漏的了。”


“那麼,那個同謀呢?”


“啊!這個也沒有多大神祕,不久你就會知道了。這早晨的空氣真新鮮呀!你看那朵紅雲,就像一隻紅鶴的羽毛一樣美麗,紅日已越過倫敦的雲層。被日光所照的人,何止萬千,可是像咱們兩個負着這樣奇怪使命的人,恐怕是絕無僅有的了。在大自然裏,咱們的一點兒雄心,顯得多麼渺小!你讀約翰.保羅的著作有心得嗎?”


“多少領會些,我先讀了卡萊爾①的著作,回過來才研究他的作品的。”


《注①卡萊爾ThomasCarlyle(1795─1881):英國有名的論文家,寫過兩篇推崇瑞奇特的名文。》


“這如同由河流回溯到湖泊一樣。他曾說過一句奇異而有深意的話‘一個人的真正偉大之處就在於他能夠認識到自己的渺小。’你看這裏還論到比較和鑑別的力量,這種力量本身就是一個崇高的證明。在瑞奇特①的作品裏,能找到許多精神食糧。你帶手槍來了沒有?”


《注①瑞奇特Richter(1763─1825):德國有名作家,筆名約翰.保羅Jean Paul。》


“我有這根手杖。”


“咱們一找到匪穴,可能就需要這類的兵器了。我把斯茂交給你,他那個同伴如果不老實,我就用手槍把他打死。”他隨手掏出左輪手槍,裝上兩顆子彈,放回到他大衣的右邊口袋裏。


我們跟隨着透比到達了通往倫敦市區的路上,兩旁是半村舍式的別墅,已經臨近了人煙稠密的大街。勞動的人和碼頭工人正在起牀,家庭婦女們正在開門打掃門階。街角上四方房頂的酒館剛剛開始營業,粗壯的漢子們從酒館裏出來,用他們的袖子擦去鬍子上沾的酒。野狗在街頭張大了眼睛望着我們,可是我們忠心無比的透比,毫不左瞻右顧,鼻子衝着地,一直往前,偶而從鼻子裏發出一陣急切的叫聲,說明所循的氣味仍很濃厚。


我們經過了斯特萊塞姆區,布瑞克斯吞區,坎伯韋爾區,繞過了許多條小巷弄,一直走到奧弗爾區的東面纔到達了肯寧頓路。我們所追尋的人彷彿是專走彎曲的路,也許是故意避免被人跟蹤,只要有曲折前行的小路,他們就避開正路。從肯寧頓路的盡頭,他們轉向左行,經過證券街,麥爾斯路到達了騎士街。透比忽然不再往前走了,只是來回亂跑,一隻耳朵下垂,一隻耳朵豎立,似乎在遲疑不決。後來又打了幾個轉,擡起頭來,似乎向我們請示。


福爾摩斯呵叱道:“這隻狗是怎麼回事?罪犯們不會上車的,也不會乘上氣球逃跑。”


我建議道:“他們可能在這裏停過一會兒。”


我的夥伴心安了,他道:“啊!好了,它又走啦。”


狗確是重新前進了。它往四下裏又聞了一陣之後,似乎是突然間下了決心,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和決心飛跑起來。這氣味似乎較前更重了,因爲它已不需要鼻子着地,而使勁牽直了繩子往前奔跑。福爾摩斯兩眼發亮,似乎覺得已經快到匪穴了。


我們經過九榆樹到了白鷹酒店附近的布羅德里克和納爾遜大木場。這隻狗興奮而緊張,從旁門跑進了鋸木工人已經上工的木場,它繼續穿過成堆的鋸末和刨花,在兩旁堆積木材的小路上跑着,最後很得意地叫着跳上了還在手車上沒有卸下來的一隻木桶上面。透比伸着舌頭,眼睛眨巴着站在木桶上,望着我們兩人表示得意。桶邊和手車的輪上都沾滿了黑色的油漬,空氣中有濃重的木餾油氣味。


夏洛克.福爾摩斯和我面面相覷,不覺同時仰天大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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