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新探案第五篇 皮肤变白的军人





我朋友华生的某些想法虽然为数有限,却是执拗得出奇。很久以来他就一直在撺掇我自己写一篇办案记录。这也许是我自找的,因为我总是藉机会对他指出他的描述是多么肤浅,并且指责他不严格遵守事实和数据,而是去迁就世俗的趣味。“你自己来试试吧!”这就是他的反驳。而轮到我提起笔来的时候,我也不得不承认,内容确乎是必须以一种吸引读者的方式来加以表达。下面记录的这件案子看来必然会吸引读者,因为它是我手里最稀奇的一件案子,而碰巧华生在他的集子里没有收进它。谈到我的老朋友和传记作者华生,我要在此说明,我之所以在我微不足道的研究工作中不嫌麻烦地添一个同伴,那不是出于感情用事和异想天开,而是因为华生确有其独到之处,但出于本身的谦虚以及对我工作的过高评价,他忽略了自己的特色。一个能预见你的结论和行动发展的合作者总是有危险性的,但如果每一步发展总是使他惊讶不止,而未来总是使他迷糊,那倒确实是一个理想的伙伴。


根据我笔记本上的记载,那是在一九○三年一月,即布尔战争刚刚结束之际,詹姆斯‧M‧多德先生来找我的。他是一个魁梧挺拔、精神饱满、皮肤晒黑的英国公民。当时,忠实的华生由于结婚而离开了我,这是在我们交往过程中我所知道的他唯一的自私行为。当时我是一个人。


我的习惯是背靠窗子坐,而请来访者坐在我对面,让光线充分对着他们。詹姆斯‧M‧多德先生似乎不知道怎样开场。我也无意引导他,因为他的缄默给我更多的时间去观察他。我觉得使主顾感到我的力量是有好处的,于是我就把我观察的结论告诉了他一些。


“先生,看来您是从南非回来的。”


“不错,不错,”他惊讶地回答道。


“义勇骑兵部队,对不对?”


“正是。”


“一定是米德尔塞克斯军团。”


“完全正确。福尔摩斯先生,你真是魔术师。”


我对他的惊讶微微一笑。


“如果一位健壮的绅士进我屋来,肤色晒得黑的超过了英国气候所能达到的程度,手帕放在袖口里而不是放在衣袋里,那就不难决定他是从哪儿来的。你留着短须,说明你不是正规军。你的体态是骑手的体态。至于米德尔塞克斯嘛,你的名片上说你是思罗格莫顿街的股票商,你还能属于别的军团吗?”


“你真是洞察一切。”


“我和你看到的东西是一样的,只是我锻炼出来了,对所见到的加以注意而已。不过,你当然不是来跟我讨论观察术的。不知在图克斯伯里旧园林那儿出了什么事?”


“福尔摩斯先生!你……”


“没什么奇怪的,先生。你信上的邮戳是那里的,既然你约我见面是如此急迫,那显然是出了什么关系重大的事儿了。”


“不错,确实是这样,不过信是下午写的,从那会儿以来又发生了许多事情。要不是埃姆斯沃斯上校把我给踢出来的话……”


“踢出来!”


“哎,差不多。这是个硬心肠的人,这个埃姆斯沃斯上校。他当年是个最厉害的军纪官,而且那是一个流行骂人粗话的时代。要不是看在戈弗雷的面子上,我绝不会容忍老上校的无礼。”


我点燃烟斗,往椅背上一靠。


“你能否解释一下你说的话。”


我的主顾讽刺似地笑了。


“我已经习惯地认为不用说明你就已什么都知道了,”他说道,“我还是把事实情况都摆出来吧,我真希望你能告诉我这些事情到底说明什么问题。我整整一夜没合眼在拚命想这事儿,却越想越觉得莫名其妙。


“我一九○一年一月参军的时候─那是整整两年以前─戈弗雷‧埃姆斯沃斯也参加了我们中队。他是埃姆斯沃斯上校的独生子,上校是克里米亚战争中维多利亚勋章获得者,儿子有着战士的血液,所以参加了义勇骑兵。在整个军团里也找不出比他强的小伙子了。我们成了好朋友,那种友谊只有在同甘共苦之中才能形成。他是我的伙伴,这在军队中是不寻常的友谊。在一年的艰苦战斗生活中我们同生死共患难。后来在比勒陀利亚界外的戴蒙德山谷附近的一次战斗中,他中了大号猎枪的子弹。我接到从开普敦医院发出的一封信,还有从南安普敦寄的一封信。后来就没有下文了,音信全无,福尔摩斯先生,六个多月没有一封信,而他是我最知己的朋友。


“战争结束以后,我们大家都回来了,我给他父亲写了一封信问戈弗雷在什么地方。没有回音。我等了一阵子,又写了一封信。这回收到了回信,又短又简,说是戈弗雷航海周游世界去了,一年也回不来。就是这么几句话。


“福尔摩斯先生,这没法儿让我安心。这事儿透着稀奇。他是一个够朋友的小伙子,绝不会就这么随便把知心朋友给忘了。这不像他的行为。碰巧我又听说他是一大笔遗产的继承人,他和他父亲的关系又不是那么总合得来。有时候这位老头儿有点压人,而戈弗雷的火气又有点大。我不能相信那封回信。我非得问个水落石出不可。谁知不巧我自己的事儿由于两年不在家也得清理一下,所以直到上星期我才开始办戈弗雷这档子事儿。不过,既然我要办这个事儿,我就把别的事一股脑儿都给放下了,非办完它不可。”


詹姆斯‧M‧多德先生似乎是那种人,你最好跟他做朋友而不要跟他做对头。他的蓝眼睛直盯着人,方形下巴绷得很紧。


“那么,你采取了什么步骤?”我问他。


“我的第一步是到他家─图克斯伯里旧庄园─去亲自看看到底是怎么个情况。于是我先给他母亲写了一封信─因为我对他父亲那个丧气老头子不耐烦了─而且来了一个正面攻击:我说戈弗雷是我的好朋友,我可以告诉她许多我们共同生活的有趣情况,我路过附近,能否顺路拜访一下?诸如此类等等。我收到一封相当热情的回信,说可以留我过夜。于是我星期一就去了。


“图克斯伯里旧庄园是个偏僻地方,无论在什么车站下车都还有五英哩的距离。车站又没有马车,我只得步行,还拿着手提箱,所以傍晚才走到那里。那是一座曲曲折折的大宅子,在一个相当大的园子里头。我看这宅子是各个时代、各种建筑的大杂烩,从伊丽莎白时期半木结构的地基开始,一直到维多利亚的廊子,什么都有。屋里都是嵌板、壁毯和褪色的古画,是一座十足的阴森神秘的古屋。有一个老管家拉尔夫,年龄仿佛和屋子一样古老,还有他老婆,更古老。她原先是戈弗雷的奶母,我曾听他谈起她,犹如仅次于母亲,所以尽管她模样古怪,我还是对她有好感。我也喜欢他母亲,她是一个极其温柔的、小白鼠似的妇女。只有上校令我瞧着别扭。


“一见面我们就干了一场架。本来我立刻就想回车站,要不是我觉得这等于帮了他的忙,我早就走了。我被迳直带到他的书房。我发现他坐在乱七八糟的书桌后面,体格高大,背部弯曲,肤色烟黑,胡子蓬乱。带红筋的鼻子像鹰嘴般突出,两只灰色的凶眼睛从浓密的眉毛底下瞪着我。一见之下我才理解,为什么戈弗雷难得提起他爸爸。


‘先生,’他以一种刺耳的声音说,‘我倒是有点想知道,你这次来访的真正意图是什么。’


“我说,我已经在给他妻子的信中说清楚了。


‘不错,不错,你说你在非洲认识戈弗雷。当然,我们只是听你那么一说。’


“我口袋里有他写给我的信件。


‘请让我看一看。’


“他把我递给他的两封信看了一遍,随手又扔给了我。


‘好吧,那又怎样?’


‘先生,我和你儿子戈弗雷是好朋友,共同经历的许多回忆把我们团结在一起,但他突然不给我音信了,我能不奇怪吗?我希望打听他的情况不是很自然吗?’


‘先生,我记得我已经跟你通过信,已经告诉你他的情况。他航海周游世界去了。他从非洲回来,健康情况不好,他母亲和我都认为他应该彻底休养,换换环境。请你把这个情况转告给一切关心这事儿的朋友们。’


‘一定照办,’我说,‘不过请你费神把轮船和航线的名称告诉我,还有起航的日期。说不定我可以设法给他寄一封信去。’


“我的这个请求似乎使主人又为难又生气。他的浓眉毛低落到他的双眼上面,他不耐烦地用手指敲着桌子。他终于抬起头来,那神气颇像一个下棋的人发现对手走了威胁性的一步棋,而他已决定怎样去应付。


‘多德先生,’他说,‘你的固执会使许多人都感到无礼,并且会认为你已经达到无理取闹的地步。’


‘请你务必原谅我,这都是出于对你儿子的友情。’


‘当然。我已经充分考虑到这一点。不过我必须请你放弃这些请求。家家都有自己的内情,无法向外人说清,不管是多么善意的外人。我妻子非常想听听你讲戈弗雷过去的事,但我请求你不必管现在和将来的事,这种打听没有益处,只会使我们处境为难。’


“你看,福尔摩斯先生,我碰了钉子,毫无办法绕过它。我只好装做同意他的意见,但我心里暗自发誓不查清我朋友的下落绝不善罢甘休。那天晚上十分沉闷。我们三个人在一间阴暗的老屋子里默默无言地进餐。女主人倒是热切地向我询问有关她儿子的事情,但老头子满脸不高兴的样子。我对整个这件事感到十分不快,因此在礼貌允许的最早时刻我就辞别主人回到自己的客房。那是楼下一间宽敞空荡的屋子,像宅内别的房间一样。但是在南非草原生活一年之后谁也不会十分讲究居住条件了。我打开窗帘,朝园子望去,发现外面竟是晴朗之夜,那半圆的月亮在空中照着。之后我坐在熊熊的炉火旁边,身旁桌上放着台灯,我打算读小说来分散一下我的心思。可是我被老管家拉尔夫打断了,他拿来一些备用煤。


‘先生,我怕你夜间需要加煤。天气挺冷,这间屋子又不保暖。’


“他没有立刻走出去,却在屋内稍事停留,当我回头看他的时候,他正站在那里瞧着我,仿佛心里有事的样子。


‘对不起,先生,我禁不住听了你在餐桌上谈论戈弗雷少爷的事儿。你知道,我妻子当过他的奶母,所以我差不多可以说是他的养父,当然很关心他。你是说他表现很好吗,先生?’


‘他是全军团里最勇敢的人之一。有一次他把我从布尔人的枪林之中拖了出来,不然我今天也许就不在这儿了。’


“老管家兴奋地搓着他的瘦手。


‘就是,先生,正是那样,戈弗雷少爷就是那个样子。他打小就有勇气。庄园的每一棵树他都爬过。他什么也不害怕。他曾是一个好孩子,是的,他曾是一个棒小伙子。’


“我一下子跳起来。


‘嗨!’我大声说,‘你说他曾是棒小伙子。你的口气仿佛他不在人世了。到底是怎么回事?戈弗雷到底出了什么事?’


“我抓住老头儿的肩膀,但他退缩开来。


‘先生,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请你问主人吧,他知道。我不能多管闲事。’


“他刚要走出去,我拉住了他的胳臂。


‘听着,’我说,‘你非得回答我一个问题才能走,要不我就拉住你一夜不放。戈弗雷是死了吗?’


“他不敢直视我的眼睛。他像是被施了催眠术。他的回答是勉强从嘴里硬挤出来的,那是一个可怕的、出人意料的回答。


‘我宁愿他是死了的好!’他喊道。说着他使劲一扯,就跑出屋去了。


“福尔摩斯先生,你当然可以想像,我回到我原来坐的椅子上,心情是好不了的。老头儿刚才说的话对我来说只有一种解释。显然我的朋友是牵涉到什么犯罪事件,或者至少是什么不名誉的事儿,关乎家庭的荣誉了。严厉的父亲于是就把儿子送走,把他藏了起来,以免丑闻外扬。戈弗雷是一个不管不顾的冒失鬼。他往往受周围的人影响。显然他是落入了坏人之手并被引向犯罪了。如果真是这样,那是非常可惜的,但即使如此我也有责任把他找出来设法帮助他。我正在这样焦急地思索着,猛一抬头,只见戈弗雷就站在我面前。”


我的主顾讲到这里沉思地停了下来。


“请你讲下去吧!”我说,“你的案子很有一点特别的地方。”


“福尔摩斯先生,他是站在窗外,脸贴着玻璃。我刚才跟你说过我曾向窗外看夜色来着,窗帘一直半开着。他的身影就在帘子打开的地方。那是落地大窗,所以我可以看见他整个的身形,但使我吃惊的是他的脸。他面色惨白,我从没见他这样苍白过。我猜想鬼魂大概就是那个样子。但是他的眼睛对上了我的眼睛,我看见那是活人的眼睛。他一发现我看着他,就往后一跳,消失在黑夜里了。


“这个人的样子有一种十分令人吃惊的东西。倒不仅是那惨白如纸的面孔,而是一种更微妙的东西,一种见不得人的、罪责感的东西,这种东西非常不像我所熟知的坦率痛快的小伙子。我感到恐怖。


“但是一个人要是当了两年兵,成天和布尔人打交道,他的胆子是吓不坏的,遇见变故就会立即行动起来。戈弗雷刚一躲开,我就跳到窗前。窗子的开关不灵了,我花了一点时间才把它打开。随后我就钻跃出去,飞快地跑到花园小路上,朝着我认为他逃走的方向追去。


“这条小路很长,光线又有点暗,但是我总觉得前面有东西在跑。我向前冲上去,叫着他的名字,但是没有用。我跑到小径的尽头,这里有好几条岔路通向几个小屋。我犹豫了一下,这时我清楚地听见一扇门关上的声音。这声音不是来自我背后的屋子,而是从前方黑暗处传来的。福尔摩斯先生,这就足以证明我方才看见的不是幻影。戈弗雷确实从我眼前逃走了,并且关上了一扇门。这一点是肯定的。


“我没有什么办法可想了。这一夜我过得非常不安宁,心里一直在盘算这个问题,打算找到一种理论来解释这些现象。第二天我觉得老上校多少缓和了一些。既然女主人声称附近有几个好玩的去处,我就趁机会问道,我再停留一晚有否不便。老头子勉强默认了,这就给我争取到一整天的时间去进行观察。我已经十分肯定地知道戈弗雷就在附近的什么地方藏着,但具体的地点以及原因还有待于解决。


“这座楼房又大又曲折,在里边藏上一个军团也没人知道。如果人是藏在楼房内部,那我是很难找到他的。但是我听见的门响不是在楼内。我只有到园子里去寻找这个秘密。这倒不难做到,因为那几个老人在忙着自己的事情,这就使我能去施行我的计画了。


“园子里有几个小屋,但是在园子尽头有一座稍具规模的建筑,足够园丁或护林人居住的了。难道是从这里发出的关门声响吗?我装做不经心的、仿佛随便散步的样子朝它走了过去。这当儿有一个矮小利落、蓄着胡须、身穿黑衣、头戴圆礼帽的男子从那屋门里走了出来,一点也不像园丁的样子。不料他出来后就把门倒锁上,把钥匙放在口袋里了。他一回身,发现了我,脸上顿时现出吃惊的神色。


‘你是本宅的客人吗?’他问我。


“我说,是的,并且说我是戈弗雷的朋友。


‘真可惜他旅行去了,否则他会非常愿意见到我的。’我又这么解释着。


‘不错,不错,’他仿佛做了亏心事似地说着,‘改个时间再来吧!’他说着就走开了。但当我回头看时,他却正躲在园子那头的桂树后面,站在那里观察着我。


“我一路走过去,仔细地看这座小房子,但窗子被严密地遮挡着,这使人看来它似乎是空的。如果我过分大胆窥探,可能会因小失大,甚至被轰出去,因为我知道我在受人监视着。因此我就回到楼内,等着晚上再继续侦查。到天色大黑,人声寂静之后,我就从我的窗口溜了出去,悄悄地朝那神秘的住所走去。


“我刚才说这屋子被严密地遮挡着,现在我发现它还关着百叶窗。不过,有一扇窗子却透出了灯光,因此我就集中注意力从这儿往里瞧。算我走运,这里帘子并没有完全拉上,我可以看见屋里的情景。里面相当明亮洁净,炉火熊熊,灯光照耀。在我对面坐着我早上碰见的矮个男子,他吸着烟斗在读报纸。”


“什么报纸?”我问道。


我的主顾似乎不大高兴我打断了他的话。


“有关系吗?”他反问道。


“关系重大。”


“我还真没留意。”


“也许你看出那是大张的报纸还是小本的周刊一类了吧?”


“对了,经你这么一提,我想起不是大张。也许可能是《观察家》杂志。不过说实在的,我当时真顾不上这类小事儿了,因为屋里还有一个人背对窗子坐着,我敢说他就是戈弗雷。当然我看不见他的正脸,但我熟悉他的肩膀的形状。他用手支着头,形容十分忧郁,身子朝着炉火。我刚要设法行动,突然有人重重地在我肩上拍了一下,原来上校就站在我身旁。


‘到这边来,先生!’他压低了声音说。他一言不发地走到楼内,我一直跟着他走到我的住房。他在门厅里拿起一张火车时刻表。


‘八点半有一班火车开往伦敦,’他说,‘马车八点钟在大门外。’


“他脸都气白了。而我呢,我感到自己的处境太尴尬了,我只能结结巴巴说几句前言不搭后语的道歉话,力求用对我朋友的担心来给自己解释。


‘这个问题用不着再谈,’他斩钉截铁地说道,‘你无耻地侵犯了我们家庭的权利。你到这儿来是做为客人,但你成了暗探。先生,我只有一句话说,就是我不要再看见你。’


“这下子我也火儿了,我说了些不客气的话。


‘我看见你儿子了,我认为你是为了个人目的不让他见人的。我不知道你把他关起来的动机是什么,但我敢肯定他已失去行动自由。我告诉你,上校,除非我确知我朋友是安全和健康的,否则我绝不会停止我的努力来弄清真相,我也绝不会被你的任何恐吓所吓倒。’


“这个老家伙面色变得像魔鬼一样凶,我真以为他可能动手。我方才说过他是一个瘦削的、狂暴的高大老头子,虽说我不是弱者,我也很难对付他。但是他在狂怒地瞪了我半天之后转过身就走出去了。我呢,我早上按时乘火车走了,我的意图就是立即来找你听取你的意见并求得你的帮助,这就是我写信与你约会的缘故。”


以上就是我的来访者摆在我面前的问题。大概精明的读者已经看出来,这个案子并不难解决,因为只有极有限的选择答案就可以解释问题的根源。但是尽管简单,这个案子却有着新奇有趣的地方,所以我才冒昧地把它记录下来。现在我就用我常用的逻辑分析方法来缩小可能的答案范围。


“仆人们,”我问,“一共有几个人?”


“照我尽量估计,只有老管家和他的妻子。他家生活看来十分简单。”


“那么在花园小屋内没有仆人了?”


“没有,除非留胡须的那个矮男人当仆人。但他看来身份要高得多。”


“这一点很有启发。你看到过从一所房子往另一所房子送食物的迹象吗?”


“你这么一提,我倒记起来曾看见老拉尔夫提着一个篮子朝着平房的方向往园里走去。当时我并没往食物上想。”


“你在当地进行访问打听了没有?”


“是的。我和火车站站长以及村内旅馆主人攀谈过。我只是简单地问他们是不是知道我的伙伴戈弗雷的情况。他们两人都说他航海周游世界去了。他曾回过家,但紧接着就外出了。看来关于他旅行的说法已经被大家接受。”


“你没有向他们提到你的猜疑吗?”


“一点没提。”


“这很明智。这件事是要调查的。我要跟你一起到图克斯伯里旧庄园去一趟。”


“今天?”


可巧当时我正在了结一桩案子,就是我朋友华生叙述过的修道院公学案。我还受到土耳其苏丹的委托要办一个案子,如果延误将会发生极严重的政治后果。所以,直到了下周初(照我日记的记载)我才由詹姆斯‧M‧多德先生陪同踏上去贝德福郡的旅程。在我们驱车路过伊斯顿区的时候,我把一位严肃寡言、肤色黝黑的绅士也接到车上,我是事先跟他约订好的。


“这是我的一位老朋友,”我向多德说,“请他在场也许一点用也没有,但是也许起决定作用。目前不必细谈这一点,到时候就知道了。”


凡是读过华生写的记录的读者,想来已经熟悉我的做法,就是在侦查一件案子的过程中我是不多说话、不泄露想法的。多德似乎有点摸不着头脑,但没有说什么,我们三个人就一同继续赶路了。在火车上我又问了多德一个问题,故意让我们那个同伴听见。


“你说你从窗户里清晰地看见你朋友的脸,所以敢肯定那是他本人,是吗?”


“关于这点没有问题。他的鼻子贴住玻璃,灯光正照在他脸上。”


“不会是另一个长得像他的人吗?”


“不可能,确实是他。”


“但是你又说他的样子变了?”


“只是颜色变了。他的脸色是……怎么说呢?……那是鱼肚白色,他的皮肤变白了。”


“是整个脸都苍白吗?”


“我想不是。我看的最清楚、最白的是他的前额,因为额头贴着玻璃。”


“你叫他的名字了没有?”


“我当时又惊又怕,没有叫。后来我就追他,我已经告诉过你,没追上。”


我的侦查已经基本完成了,只再需要一个小情况就可以全部完成。后来经过一番旅行之后,我们终于到达了多德描述的这座奇怪而散漫的庄园。开门的是老管家拉尔夫。我已经把马车全天租下来了,就请我的老朋友先坐在车上等着,我们请他时再下车。拉尔夫是一个矮身材、多皱纹的老头儿,穿着传统的黑上衣和灰点裤子,只有一点很特别,他戴着黄皮手套,一看见我们他就甩下手套放在门厅桌子上了。我这个人,正如我朋友华生说的,有着出奇灵敏的感官。当时屋里有一种不明显的、但是带有刺激性的气味。它似乎就是从门厅桌子上发出来的。我一转身,把帽子放在桌上,又顺手把它弄到地上,然后弯下腰去拾帽子,趁机使我的鼻子挨近手套不到一英呎。不错,这股类似柏油的怪味儿确是从手套上发出来的。侦查已经完成。我进入书房。唉,我自己写记录就这么露骨,实在不高明!华生笔下是那样引人入胜,不正是靠隐去这些环节么。


上校不在房里,但是一听拉尔夫的通报立刻就来了。我们听见他那急促沉重的脚步声从楼道走来。他猛一推门就冲了进来,胡须扬起,眉眼也都立起来了,确是一个少见的凶狠老头子。他手里拿着我们的名片,用力一撕,扔在地上,用脚就踏。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你这个多管闲事的混蛋,我不准你登我的门!我绝不许你再来,如果你胆敢不经我允许再上这儿来,我就有权使用暴力,我枪毙了你!我坚决枪毙你!至于你,先生,”他转向我说,“我给你同样的警告。我知道你的可耻职业,你可以上别处去显示你的本事,我这里用不着你。”


“我不能走,”我的主顾坚决地说,“除非戈弗雷亲口告诉我他的自由没受限制。”


我们的这位不情愿的主人按了一下铃。


“拉尔夫,”他命令道,“给本地警察局打电话叫他们派两名警察来。就说有贼。”


“等一等,”我连忙说,“多德先生,你应该知道,埃姆斯沃斯上校是有权利的,我们无权进入他的住宅。另一方面,他也应该知道你的行动完全是出于对他儿子的关注。我冒昧地说,如果允许我和埃姆斯沃斯上校谈五分钟,我可以使他改变他对这件事儿的看法。”


“我没那么容易改变,”老上校说,“拉尔夫,执行命令。你还等什么?快打电话!”


“不行,”我说着往门上一靠,“警察一干涉就恰恰会导致你所惧怕的结局。”我掏出笔记本在一张撕下的纸页上匆匆写了一个字。我把纸递给上校说:“这就是我们前来的原因。”


他凝视着纸条,脸上除了吃惊以外什么表情都消失了。


“你怎么知道的?”他无力地说着,沉重地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我的职业就是把事情弄清楚。这是我的业务。”


他沉思地坐在那里,瘦削的手摸着蓬乱的胡须。终于,他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手势。


“好吧,要是你们非要见戈弗雷,就见吧。这事儿我不负责,是你们迫使我做的。拉尔夫,去告诉戈弗雷先生和肯特先生,我们过五分钟就到。”


五分钟之后我们已经走过了花园小径,来到神秘小屋前面。一位蓄胡须的矮男子站在门口,脸上露出十分诧异的神情。


“这太突然了,上校,”他说道,“这完全打乱了咱们的计画。”


“我实在没办法,肯特先生,人家迫使咱们这样做。戈弗雷先生在吗?”


“是的,他在里边,”他说着转身领我们走进一间宽敞而陈设简单的屋子。有一个人背朝着壁炉站在那里。一见那人,我的主顾立刻跳上前去伸出手来。


“嗨!戈弗雷,见到你太好了!”


但是对方挥手叫他后退。


“不要碰我,吉米。不要走近我。是的,你非常惊讶!我已不像那个骑兵中队的棒小伙子、一等兵埃姆斯沃斯了,是吧?”


他的面容确实是异常的。可以看出他本来是一个五官端正、皮肤被非洲阳光晒黑的漂亮男子,但是如今夹杂在黝黑皮肤之间有一些怪样的白斑片,这使他的皮肤变白了。


“这就是我不见访客的缘故,”他说道,“你我倒不在乎,但用不着你的同伴。我知道你的意思是好的,但这么一来对我不利。”


“我只是想确知你是安全无恙的,戈弗雷。那天夜里你往我窗里瞧的时候我看见了你,后来我就不放心,非把情况弄清不可。”


“老拉尔夫跟我说你来了,我禁不住要瞧瞧你。我希望你没看见我才好,后来我听见开窗子的响声,我只好跑回小屋。”


“到底是怎么搞的,何必这样?”


“这个事儿倒也不难说清楚,”他说着点燃一支香烟,“你记得那天早上在布弗斯普鲁的战斗吗,就在比勒陀利亚外边的铁路西线上?你听说我受伤了吗?”


“我听说了,但不知道详细情况。”


“我们有三个人被切断了和本部的联系。地势很不平坦。有辛普森,就是外号叫秃头辛普森的那个人;有安德森,还有我。我们正在追击布尔人,但是他们埋伏起来,把我们三人包围了。他们两人被打死了,我肩上中了像猎枪的子弹。但是我拚命趴在马上,跑了几哩路我才昏过去掉下马来。


“等我苏醒过来,天已黑了,我挣扎着站起来,感觉异常虚弱。使我吃惊的是近处就有一座房子,相当大,有南非式的游廊和许多窗子。天气很冷。你知道那种夜晚袭来的令人发僵的寒冷,那是一种令人厌恶的、难以忍受的死冷,和爽利明快的霜冻很不一样。简单说吧,我感到彻骨地寒冷,唯一的希望就是设法到达那座房子。我拚死力站立起来,一步一步拖着,几乎已经没有知觉。我只依稀记得爬上台阶,走进一个大敞着的门,进入一间摆着几个床位的大屋子,倒在一张床上,嘴里满意地哼了一声。床上被子已摊开,但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把被子往我颤抖的身上一拉就睡熟了。


“我醒来已是早晨,我不但没有进入一个健康的世界,反而仿佛来到一个噩梦的世界。非洲的阳光从宽大无帘的窗子射进来,使这间刷成白色的大而空敞的宿舍显得特别明亮。我面前站着一个矮如侏儒的人,脑袋硕大如鳞茎球,口中急切地说着荷兰话,挥动着一双海绵般的变形而怕人的手。他身后站着的一群人仿佛都觉得眼下这情况很有意思,但我看到他们却不禁打了一个寒噤。没有一个正常的人形。每一个人不是歪七扭八就是臃肿变形。这些丑八怪的笑声比什么都难听。


“看来他们全都不会讲英语,但是情况非得说清不可,因为大脑袋越说气越大,后来一边怪叫着一边用他那变形的手揪住我就往下拉,而不管殷红的血液从我伤口直流。这个小怪物力大如牛,要不是有一个年长的负责人听见这屋的嘈杂声走过来,真不知他会把我整成什么样子。他用荷兰语责备了几句,揪我的人就躲开了。然后他转向我,睁大惊讶的眼睛看着我。


‘你怎么会跑到这儿来的?’他诧异地问道,‘别动!我知道你已疲惫不堪,你肩上的伤口需要处理。我是医生,我马上找人给你包扎。不过,小伙子!你在这里比在战场上更要危险。你是在麻疯病院里,你在麻疯病人的床上过了一夜。’


“吉米,我还用说别的吗?看来,由于战火迫近,这些病人在头天都疏散走了。第二天,由于英军开来,他们又被这位医务总监送回医院。他说,尽管他自以为有免疫力,他也绝不敢像我那样在麻疯病人的床上睡一夜。后来他把我放在一间单独病房内,细心地护理我,过了大约一个星期我就被送往比勒陀利亚总医院。你看,这就是我的悲剧。我希望能侥幸,但是等我回到家里,我脸上出现的这些可怕症状终于宣布了我未能逃脱感染的命运。怎么办呢?我是住在一座平静无邻的房子里。我们有两个可以绝对信任的仆人。这是个可以居住的地方。肯特先生是一位外科医生,在保证绝不泄密的条件下他愿意陪我同住。这样处理是十分简单的。而另一条路则是极其可怕的:和不认识的人在一起被终身隔离,永远不得释放。但是必须绝对保密,否则即使是在这个穷乡僻壤也会引起群众哗然,早晚会把我扭送麻疯病院的。吉米,就连你也不能告诉。今天我父亲怎么会让步的,我真不明白。”


上校指了指我。


“是这位先生使我让步的,”说着他打开了我递给他的纸条,上面写着麻疯字样。“既然他已经知道这么多了,那最安全的办法还是全告诉他。”


“确实如此,”我说道,“谁敢说这样做没有好处呢?看来只有肯特先生一个人诊视过病人。请允许我,敢问先生是不是这种病的专门医生呢?因为,据我理解,这是一种热带病或亚热带病。”


“我有合格医生的正常知识。”他有点板起面孔地说。


“先生,我深信你是有能力的,但我觉得在这一病例上听听会诊意见也是有价值的。据我理解,你避免会诊只是怕发生压力而使你交出病人。”


“正是这样。”上校说。


“我预料到这一点了,”我解释说,“今天我带来一个朋友,他的谨慎是绝对可以信任的。以前我曾替他出过力,因此他愿意做为一个朋友而不是做为专家来提供他的意见。他的名字是詹姆斯‧桑德斯爵士。”


听我这么一说,肯特先生脸上流露出的那种惊喜之状,简直就像新提升的下级军官要会见首相似的。


“我将感到骄傲。”他低声地说道。


“那我就请詹姆斯爵士到这里来。他现在正等在门外的马车里。至于我们,上校,咱们可以到你书房去,我来做些解释。”


在这种关键时刻就显出我是多么需要我的华生了。他善于运用得体的提问和种种惊叹词来夸张我的侦查艺术,把我那种本来只是系统常识的侦察术给夸大成奇迹。现在我自己来叙述,就没有人来捧场了。我只好照实叙述,就像那天在上校书房里我对着几个听众所说的,其中还包括戈弗雷的母亲。


“我的方法,”我说道,“就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上面:当你把一切不可能的结论都排除之后,那剩下的,不管多么离奇,也必然是事实。也可能剩下的是几种解释,如果这样,那就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加以证实,直到最后只剩下一种具有足够根据来支持的解释。现在我们就用这个方法来研究一下当前这个案子。起初,提到我面前的有三种可能的解释,可以说明为什么这位先生在他父亲庄园的小屋里被隔离或禁锢起来。可以认为他是由于犯罪而逃避,或者是由于精神失常而不愿住疯人院,最后是因为有某种疾病而需要隔离。我想不出其它解释。那么,就需要把这几个结论加以对比和甄别。


“犯罪之说是不能成立的。本地区并没有尚未破案的犯罪报告,这我十分清楚。如果说是尚未暴露出来的犯罪,那从家族利益来说应该是把他弄走或是送出国外,而不是藏在家里。我看不出这条思路有什么可能成立的地方。


“精神失常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小屋里有的第二个人可能是看守人。他走出来以后把门倒锁上,这就加强了上述假设,说明可能是强行禁闭。但另一方面,强制不可能是很严的,否则这个青年就不会跑出来去看一眼他的朋友了。多德先生,你记得我曾探索论据,比如问你肯特先生读的是什么报纸。如果是《柳叶刀》或《英国医学杂志》,那会帮助我思索。但是,只要有医生陪同并上报当局,把疯人留在家里是合法的事。为什么这样拚命保密呢?因此精神失常的设想也不能成立。


“剩下的第三个可能,看来虽然稀奇,却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麻疯在南非是常见病。由于特殊的机遇,这位青年可能受到感染。这样一来,他的家属处境就十分困难了,因为他们不愿把他交给麻疯隔离病院。为了不露风声、不受当局干涉,必须严守秘密。如果给以适当报酬,不难找到一位忠实的医生来照顾病人。也没有理由在晚上不让病人出来。肤色变白是这种病的普通症状。这个假设的论据是十分充足的,以致使我决心把它当做已被证实了那样来行动。当我初到这里,发现给小屋送饭的拉尔夫戴着浸了消毒水的手套,这时候我连最后的疑点也消除了。先生,我只写了一个词,就告诉你秘密已被发现了,我之所以写而没有说出来,是为了向你证明可以信任我的谨慎。”


我正在这样结束我的小小分析时,门开了,那位庄严的著名皮肤病学家被引进来了。但是破例地,他那狮身人面像般严肃的脸今天解冻了,眼中流露出人情味儿的温暖。他迈步朝上校走过去同他握了手。


“我往往给人带来坏消息,”他说,“但今天的消息不那么坏。不是麻疯。”


“什么?”


“典型的类麻疯,也就是鱼鳞癣。是一种鳞状的皮肤疾病,影响仪容,非常顽固,但有治愈的可能,绝无传染性。不错,福尔摩斯先生,确是非常的巧合。但能说完全是巧合么?难道没有一些未知的因素在起作用么?或许这位青年在接触病人以后的恐惧心理产生了一种生理作用,模拟了它所恐惧的东西?不管怎么说,我可以用我的职业荣誉来担保。呵!夫人休克了!我建议由肯特先生护理她,直到她从这次惊喜性休克中复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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