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士章第五
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詩云: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