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周書·金滕

武王有疾,周公作《金滕》。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我其爲王穆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公乃自以爲功,爲三壇同墠。爲壇於南方,北面,周公立焉。

植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

史乃冊,祝曰:“惟爾元孫某,遘厲虐疾。若爾三王是有丕子之責於天,以旦代某之身。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乃元孫不若旦多材多藝,不能事鬼神。乃命於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爾子孫於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嗚呼!無墜天之降寶命,我先王亦永有依歸。今我即命於元龜,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屏璧與珪。”

乃卜三龜,一習吉。啓籥見書,乃並是吉。公曰:“體!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於三王,惟永終是圖;茲攸俟,能念予一人。”

公歸,乃納冊於金滕之匱中。王翼日乃瘳。

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羣弟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闢,我無以告我先王。”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於後,公乃爲詩以貽王,名之曰《鴟鴞》。王亦未敢誚公。

秋,大熟,未獲,天大雷電以風,禾盡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王與大夫盡弁以啓金滕之書,乃得周公所自以爲功代武王之說。二公及王乃問諸史與百執事。對曰:“信。噫!公命我勿敢言。”

王執書以泣,曰:“其勿穆卜!昔公勤勞王家,惟予沖人弗及知。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新逆,我國家禮亦宜之。”王出郊,天乃雨,反風,禾則盡起。二公命邦人凡大木所偃,盡起而築之。歲則大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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