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干家潘永福  记余

  我对潘永福同志的事,姑且只写出这么多吧!假如同志们关怀到他现在的生活,我可以在这里加一点补叙:他现在在沁水县工会工作,没有随带家属(家属还在嘉峰生产队参加生产),只住了一个房间,房子里除了日用的衣服被褥外,没有什么坛坛罐罐。因为县工会只有五个人的编制,经常下厂矿平均就有三个,立不起灶,都在县委会的灶上吃饭。他的衣服比他打短工时代好一点,但也还不超过翻身农民,和民工在一起,光凭衣服你还不会发现他是干部。按他应得到的干部待遇,下厂矿或工地可以骑骡子(因为山里行车不便,所以有此规定),但是他在百里之内,要不带笨重的东西,他仍是要步行的;要和挑东西的人在一块走,他觉着空走着还有点不好意思,因此在上水库工地的时候,还要捎带一二十斤炸药或三两根钻条。

  1961年3月10日写于山西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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